【招标公告】国道305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所属地区:内蒙古赤峰市
发布日期:2025-09-25
【招标公告】国道305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赤峰市 |
采购单位 |
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道305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9/23 19:06 内蒙古公示公告发布工具
国道305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305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国有资金:46万元,招标人为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项目起点位置位于巴林右旗宝日勿苏镇南7公里处,搭接S28翁牛特旗(乌丹)至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地
方高速公路宝日勿苏互通,终点搭接G5511大板至天山段高速公路林东互通,路线呈南北走向,穿越巴林右旗和
巴林左旗,全长约52.6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25.5m, 全线采
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桥梁14座,其中大中桥1824m/9座,小桥113.5m/5座。养护工区2处,停车区1
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BLHSFW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BLHSFW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资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能力。 近5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
工程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工作。;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9-24 08:30:00到2025-09-2918:00:00。
获取方式:将填写完毕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见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附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等资料电子版发
送到邮箱348314368@qq.com即可(开标时提交彩色扫描件的原件)。未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确
认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后果自负。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供应商方可获取采购文件。本次实行发售
电子版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09 09:00:00。
https://tools.nmgztb.com.cn/person 1/3
2025/9/23 19:06 内蒙古公示公告发布工具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301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电梯正对面
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0-09 09:00:00。
开标地点: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301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电梯正对面办公室)。
七、其他
本采购项目国道305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
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05线宝日勿苏至林东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
〔2025〕108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采购人为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
目建设管理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第一次采购不成功,现对本项目进
行第二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服务期限:自与甲方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天
内完成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具备报批条件,再30个日历天内取得批复文件,再1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
件,配合采购人完成审计、巡视等工作,至项目竣工并签发竣工证书之日止。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收集委托
项目涉及的水文气象、河道等相关资料,分析计算委托项目所在河段的设计洪水,利用已有或调查的历史河道资料
对评价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河势演变分析,分析计算委托项目建设对河道防洪安全的影响,根据防洪评价分析及计算
结果,进行防洪综合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和补救措施。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组织上报、审查、审批等工
作,取得相关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若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需与第三方签订协议,以及发包人要求办理
的与本工程防洪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八、 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人
招标人: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八家组团大明街南侧、天义路西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人:***
电话:***
邮件:80120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10楼1002室
联系人:***
电话:***
邮件: 348314368@qq.com
https://tools.nmgztb.com.cn/person 2/3
2025/9/23 19:06 玄 内蒙古公示公告发布工具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盖章)
https://tools.nmgztb.com.cn/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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