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药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发布日期:2025-10-10
【招标公告】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药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
采购单位 |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全周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药房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药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QZ-YFGZ-2025090911)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一、招标条件
本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药房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6.7729万
元,招标人为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 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药房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药房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无行贿查询记录截图;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药房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的资格要求如下:本合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建筑业),
9、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承诺。
(2)供应商承担本工程的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
且现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获取 |
| 获取时间:从2025-10-0910:00:00到2025-10-1417:00:00。 |
|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
| 五、投标文件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1609:00:00。 |
|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苑大厦A座2318。 |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时间:2025-10-1609:00:00。 |
|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苑大厦A座2318。 |
| 七、其他 |
| 详见附件; |
|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 |
| 八、监督部门 |
|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人 |
| 招标人: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 |
| 地址:巴拉嘎尔高勒镇乌珠穆沁街东段 |
| 联系人:*** |
| 电话:*** |
| 邮件:/ |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全周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联系人:*** |
| 电话:*** |
| 邮件:gzqxmgl2025@163.com |
|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琴(盖章) |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药房改造项目
比选公告
内蒙古全周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委托,采用比选方式对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药房改造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药房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QZ-YFGZ-2025090911
项目概况及内容:本工程包含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药房改造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
药房地面、墙面及顶棚维修改造,水电路暖气排水维修改造,屋面防水维修改造,门维
修改造等。
预算金额:***元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施工地点: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院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
贿查询记录截图;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药房改
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建筑业)。
9、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
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的承诺。
(2)供应商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且
现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文件时间及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个工作日
上午10:00-12:00时,下午3:00-5:00时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苑大厦A座2318递
交报名材料。
报名资料齐备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全周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文苑大厦A座2318)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参加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经本单
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
件。)
2.提供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查
询记录截图;
8.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
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的承诺。
9.供应商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且
现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
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
供应商信息表(A4纸打印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信息,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
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以上资料提供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A4纸胶装)。资料提供不全
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以代理机构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的报名申请资料将
被拒绝。
四、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bulletin)
五、比选文件售价
比选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苑大厦A座2318
3
比选时间:2025年10月1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苑大厦A座2318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巴拉嘎尔高勒镇乌珠穆沁街东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全周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苑大厦A座2318
电话:***
邮箱:qzqxmgl20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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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药房改造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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