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1817乌斯太至巴音呼都格段改造下穿乌吉铁路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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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阿拉善盟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G1817乌斯太至巴音呼都格段改造下穿乌吉铁路工程第三方监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G1817乌斯太至巴音呼都格段改造下穿乌吉铁路工程
第三方监测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MTLX-JC2025-03)
1.采购条件
G1817乌斯太至巴音呼都格段改造下穿乌吉铁路工程,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1817乌斯太至银川公路乌斯太至巴音呼都格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4〕1190号)批准建设,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G1817乌斯太至巴音呼都格段改造工程青年桥互通道路与乌吉线交叉的复函》同意穿越,项目建设单位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政府补助,采购人为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第三方监测采购。
2.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
新建G1817左幅道路与乌吉铁路交叉,交叉里程K15+607.94m交叉角度106°6′29″。本次在乌吉铁路K15+608.46m处新建l-10.0m框架桥,乌吉线下20m范围内采用双层结构,结构全宽12.4m,顶扳厚0.8m,中板厚0.8m,底板厚1.0m,边墙厚1.2m;两侧设置15m长单层框构,顶板厚0.8m,底板厚1.0m,边墙厚0.9m,两侧设置U型槽与新建框架桥衔接。以及由此引起的既有铁路设备设施排干迁改工程。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
2.3主要工程内容为:
2.3.1施工期间,需对基坑及支护结构、铁路路基、轨道、桥梁及线路进行监测。
2.3.2监测点及范围
2.3.2.1基坑监测:
本项目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
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监测点应布置在监测对象受力及变形关键点和特征点上;监测标志应便于监测,稳固可靠、标志清晰、易于保护;基坑边坡顶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各侧边中部阳角处、邻近被保护对象的部位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1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宜少于3个;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宜为共用,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墙顶(防护桩冠梁顶)或基坑坡顶。(具体要求以施工图为准)
2.3.2.2邻近施工安全监测
轨道监测点及范围:路基段有砟轨道监测点宜布置于钢轨适宜部位可按《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测技术规程》(TB10314-2021)附录B布置;范围以乌吉线K15+608.46为中心沿线路方向两侧各60m范围,共120m长,两侧各40m范围内断面间距5m;两侧各40m~60m范围内断面间距不大于10m。
路基监测点:应布置于路基和路基坡脚附近,监测点应保证稳定,路基监测点与轨道监测点应布置在同一断面。路基监测点可按可按《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测技术规程》(TB10314-2021)附录C布置。
防护桩顶水平位置和垂直位移监测:沿每侧防护桩布置方位内设置2~3各主测断面,在桩顶设测点,测点间距小于10m。
桥梁监测点:既有桥2#~3#桥墩设置观测点,每个墩台宜布置不少于4个监测点,上不2个监测点宜布置在墩顶,下部2个监测点宜布置在墩台底部满足通视条件的合适位置,可按可按《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测技术规程》(TB10314-2021)附录D布置。
2.3.3监测周期:
2.3.3.1基坑
基坑工程监测工作应贯穿于基坑工程施工全过程,监测频率详见《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测技术规程》(TB10314-2021)中表7.1.1的规定与施工图具体要求。
2.3.3.2邻近施工
施工准备期间预观测一周,施工期间和竣工后至少一个月内对铁路及其相关构筑物如路基、轨道、接触网立柱、管线等采用全自动监测,具体详见《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测技术规程》(TB10314-2021)中表7.1.1的规定与施工图具体要求。
2.4采购控制价:60万元。
2.5工期、质量、安全目标
2.5.1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日开工,2026年3月31日竣工。
2.5.2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5.3安全目标: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铁路交通一般D类及以上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3.1.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近三年(2022年10月~2025年10月)内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不低于本项目规模的3项涉及铁路营业线的类似工程监测业绩。
3.1.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工程测量工作经验,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0月~2025年10月)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2022年10月~2025年10月)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0月~2025年10月)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4申请单位可以为联合体。
4.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4.1 报价表。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4.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4.5 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6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备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4.7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4.8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4.9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4.10近三年(2022年10月~2025年10月)类似项目业绩表。
4.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4.12拟投入的主要监测设备表。
4.13监测大纲。
4.14申请人需要递交3份密封的申请文件(一正二副)。
5.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5年10月20日18:00时前向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递交申请文件的地址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呼铁局科技大厦309室。
6.项目管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机构: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
联 系 人:***
邮 编:010050
电 话:***
7.内部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内部监管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部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28号
联 系 人:叶玉竹
电 话:0471-2243220
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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