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给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给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内蒙古阿拉善盟 发布日期:2025-10-18

【招标结果】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给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给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阿拉善盟 采购单位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柏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给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内蒙古实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给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给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给排水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编号:B1529712025091801,最高限价:***元,招标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城乡建设局,委托内蒙古柏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本项目于2025年10月17日08:30时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综合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一览表(公示)
推荐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实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诚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元)
***.15
6226451.00
6227139.07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财务状况
良好
良好
良好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号
***
***
杨建兰
宁2642021202201667
夏起飞
赣1362019202000847
信用
良好
良好
良好
惩罚



最终得分
89.80
83.53
80.45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商务统计情况
商务统计表一(公示)
     项目
投标人
企业业绩
内蒙古实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那达幕公园提升改造项目、阿拉善盟乌斯太镇体育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2、阿拉善乌斯太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及巴音敖包天然水域修复综合利用工程存量资产盘活项目(管道改造工程)
3、阿拉善乌斯太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及巴音敖包天然水域修复综合利用工程存量资产盘活项目(管道清洗及维修工程)
4、乌斯太镇排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
宁夏诚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中宁县舟塔乡田滩村生活污水管网项目(二标段)
2、青铜峡市鸽子山葡萄酒产区生态修复项目(二标
3、立新转盘片区集污管网建设项目
4、沙坡头区兴仁镇街道和洪水河沿线居民生活污水
5、闽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且五标段
江西省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贵溪冶炼厂北侧物流通道新建围墙工程(一标段)
2、上犹县燕子岩水系水资源生态价值实现工程-燕子岩配套设施项目
3、威远县农村供水一体化项目-土石方工程二标段

 
     项目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业绩
内蒙古实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巴音敖包天然水域修复综合利用二期工程(一标段)
2、公共实训基地、特勤消防站换热站设备及供热管网工程
3、乌斯太镇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宁夏诚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邵岗镇历史遗留矿坑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八标段)
江西省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否决投标情况
序号
投标人
否决理由
1


注:"×"代表否决

四、评委打分情况
评委打分情况及汇总表(公示)
投标单位名称
报价
得分
技术
得分
商务
得分
总得分
排名
内蒙古实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0.00
29.80
10.00
89.80
1
宁夏诚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0.00
27.53
6.00
83.53
2
江西省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0.00
26.45
4.00
80.45
3

 
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17日16:40时至2025年10月20日16:40时,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部分第8.5条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
招标单位: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城乡建设局
电话:***
监督单位: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城乡建设局
电话:0483-8185822
招标代理:内蒙古柏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548305438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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