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地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地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包头市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地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地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地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地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
2、招标编号:HT2025CG-102
3、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注:交付时间不得晚于6个月,项目验收后免费运维服务期至少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5、投资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3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次招标相关内容,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有能力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服务任务;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专业类别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注:开标时携带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无效资质,未携带证书原件的应提供补正材料以及承诺书方可承认其资质有效)
4.相关证件齐全、有效,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投标;注:开标时携带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复印件。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
2、获取地点: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招标部)。
3、获取方法: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资质证书
(4)“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及单位地址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西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F)。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nmgcqjy.ejy365.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平台服务费:
中标人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
⑴场所服务项目中心以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按“成交金额的1‰元”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⑵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场所服务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
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nmghtxmgl@163.com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地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地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地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
2、招标编号:HT2025CG-102
3、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注:交付时间不得晚于6个月,项目验收后免费运维服务期至少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5、投资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3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次招标相关内容,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有能力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服务任务;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专业类别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注:开标时携带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无效资质,未携带证书原件的应提供补正材料以及承诺书方可承认其资质有效)
4.相关证件齐全、有效,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投标;注:开标时携带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复印件。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
2、获取地点: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招标部)。
3、获取方法: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资质证书
(4)“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及单位地址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西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F)。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nmgcqjy.ejy365.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平台服务费:
中标人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
⑴场所服务项目中心以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按“成交金额的1‰元”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⑵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场所服务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
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nmght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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