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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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采购单位 |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凯朔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A1506232025102301
公告标段(包)编号:A1506232025102301001001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项目编号:A1506232025102301
公告标段(包)编号:A1506232025102301001001
|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网)招标公告 | |||||||||||||
| 招标项目信息 | |||||||||||||
| 招标人名称 |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凯朔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招标项目编号 | A1506232025102201001 | 招标项目名称 |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前发改审批发【2025】14号;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其他事宜 | 行业主管部门: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77-7623441 | ||||||||||||
| 招标项目概况 | |||||||||||||
| 序 号 | 标段(包) 编号 | 标段(包) 名称 | 标段(包) 内容 | 标段(包) 分类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
| 1 | A1506232025102201001001 | 施工标段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438.36㎡,总建筑面积1067.27㎡。其中吊唁大厅535.45㎡、附属用房445.72㎡、门卫室14.10㎡、消防水池72.00㎡,同时实施绿化、硬化、水、电、暖通等配套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电气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等 | ***.8 |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 242日历天 | 综合评估法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安全生产许可证、载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或任一联合体成员单位)依法注册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及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 注: (1)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以内的二级建造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4)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以是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中的人员。 2、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须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投标文件中新入职人员须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 ||||||||||||
| 业绩要求 | // |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状态(投标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 2、投标人近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承诺书);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5、关于农民工工资等的承诺书:投标企业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做出承诺(投标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3); 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信用建设栏中未被列入不良行为(未过有效期)、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或在黑名单内且未移除(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注: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 ||||||||||||
| 财务要求 | 近年(2022年~至今)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支持并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由两个或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的人员、业绩、资信、奖项均可做为该联合体所有。 (5)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中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 | ||||||||||||
|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 |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或其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投标文件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配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中的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造价师(员)/预算员各1名。(安全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其余人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注: 1.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须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投标文件中新入职人员须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 ||||||||||||
| 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库内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相关操作可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一网交易>交易流程>CA办理栏进行自主选择办理,主体信息库的登录和修改可通过“全区主体信息库”入口下载查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系统操作手册》 | ||||||||||||
|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
| 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 ||||||||||||
| 确认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1日17时30分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获取方式 |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 ||||||||||||
| 获取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1日17时30分 |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递交方式 |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 ||||||||||||
| 递交地址 | 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 | ||||||||||||
| 开标地点 | 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0471-5332612。 | ||||||||||||
| 开标现场要求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特别提醒:签到功能在开标前2个小时开放,目的为了获取投标人信息,出现问题时方便联系。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登录、签到,不影响后续解密等操作。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其它要求 | |||||||||||||
| 1、本项目实行无纸化招投标,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需提供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及纸质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本招标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有关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不适用。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6、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7、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运行保障科取得解决。 8、本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可以采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特别关注并严格遵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 9、本标段采用电子清标。招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为“.NMGzb”,投标人须保证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为“.nmgtb”,且二者制作生成的造价软件须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5561495601;版本号:新点清单造价内蒙版10.X.V11及以上)或内蒙古广联达和利软件有限公司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8586189535;版本号:广联达云计价平台GCCP6.06.4100.18.124及以上)”。 10、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见,如因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模糊不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本项目施工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暗标。 12、依据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发布 | |||||||||||||
| 招标人(章): |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内蒙古凯朔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 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信息大厦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
| 电话: | *** | 电话: |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092119339@qq.com | ||||||||||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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