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达拉特旗农牧局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主体公开遴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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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采购单位 | 达拉特旗农牧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达拉特旗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达拉特旗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达政发〔2025〕57号)的要求,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服务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为核心目标,为培育多元化、专业化农业服务市场,开展本次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工作。
一、实施区域
在全旗9个苏木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重点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区域与主体进行:一是主要农产品产区,粮食、油料作物种植面积大,生产基础条件好。二是社会化服务发展相对成熟区,当地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健全,实施效果突出。三是单产提升任务核心区,优先支持承担大面积单产提升任务的服务主体带动小农户参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
二、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条件
补助对象为项目实施区内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防、收等产中环节以及产前、产后环节服务的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牧业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
遴选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遴选主体必须在达拉特旗2025年社会化服务组织备案名单内,以公示名单为准;
2、承担相应服务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自有拖拉机、旋耕机、导航、播种机、植保无人机、残膜回收机、收割机、打捆机等配套服务的相关机械设备;
3、承担项目的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要录入农民合作社重点监测名录库和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
(二)报名材料
1、《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服务主体与农户、村级组织和所在苏木镇确认核实服务数量和质量,列表造册,签字盖章。
2、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见附件2)。
3、农机作业轨迹、土壤检测报告、过磅单等相关佐证。
三、补助标准
根据我旗实际,现确定补助标准与要求如下:
(一)“统种共富”以外实施多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不超20个。单个主体不高于100万元,且每亩补贴不超过100元。多环节社会化服务必须包含两个及以上环节,包括测土配方施肥、深耕整地、统防统治、收获拉运。测土配方施肥每亩补贴30元;深耕整地每亩补贴25元;统防统治每亩补贴10元;收获拉运每亩补贴15元。
(二)开展粮食烘干和存储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超3个。单个主体不高于10万元。粮食(玉米)烘干环节每亩补贴3元;储存环节每亩补贴2.4元;补贴面积按800公斤/亩产量折算。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
1、“统种共富”以外实施多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3日。
2、粮食烘干和存储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14日。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达拉特旗农牧大厦A座507室
联系人:*** ***
(三)遴选程序:
1、现场报名:提交遴选材料。
2、资格审查:我单位将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评审环节。
3、评审:我单位将对报名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经我单位专家小组评审后择优评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实名书面反馈我局,非实名不予受理。
4、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在达拉特旗农牧局微信公众号(达拉特农牧)发布。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我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遴选事项进行调整。
附件1: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2025年 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达拉特旗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服务合同.docx
达拉特旗农牧局
2025年10月24日
来源:达拉特旗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编辑:谷宇
初审:王芬
终审:王敏
一、实施区域
在全旗9个苏木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重点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区域与主体进行:一是主要农产品产区,粮食、油料作物种植面积大,生产基础条件好。二是社会化服务发展相对成熟区,当地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健全,实施效果突出。三是单产提升任务核心区,优先支持承担大面积单产提升任务的服务主体带动小农户参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
二、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条件
补助对象为项目实施区内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防、收等产中环节以及产前、产后环节服务的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牧业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
遴选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遴选主体必须在达拉特旗2025年社会化服务组织备案名单内,以公示名单为准;
2、承担相应服务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自有拖拉机、旋耕机、导航、播种机、植保无人机、残膜回收机、收割机、打捆机等配套服务的相关机械设备;
3、承担项目的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要录入农民合作社重点监测名录库和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
(二)报名材料
1、《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服务主体与农户、村级组织和所在苏木镇确认核实服务数量和质量,列表造册,签字盖章。
2、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见附件2)。
3、农机作业轨迹、土壤检测报告、过磅单等相关佐证。
三、补助标准
根据我旗实际,现确定补助标准与要求如下:
(一)“统种共富”以外实施多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不超20个。单个主体不高于100万元,且每亩补贴不超过100元。多环节社会化服务必须包含两个及以上环节,包括测土配方施肥、深耕整地、统防统治、收获拉运。测土配方施肥每亩补贴30元;深耕整地每亩补贴25元;统防统治每亩补贴10元;收获拉运每亩补贴15元。
(二)开展粮食烘干和存储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超3个。单个主体不高于10万元。粮食(玉米)烘干环节每亩补贴3元;储存环节每亩补贴2.4元;补贴面积按800公斤/亩产量折算。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
1、“统种共富”以外实施多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3日。
2、粮食烘干和存储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14日。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达拉特旗农牧大厦A座507室
联系人:*** ***
(三)遴选程序:
1、现场报名:提交遴选材料。
2、资格审查:我单位将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评审环节。
3、评审:我单位将对报名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经我单位专家小组评审后择优评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实名书面反馈我局,非实名不予受理。
4、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在达拉特旗农牧局微信公众号(达拉特农牧)发布。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我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遴选事项进行调整。
附件1: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2025年 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达拉特旗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服务合同.docx
达拉特旗农牧局
2025年10月24日
来源:达拉特旗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编辑:谷宇
初审:王芬
终审: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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