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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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 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SZB-FW-2025039)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36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资格审查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供应商未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1-07 09:00:00到2025-11-1317:00:00。 获取方式: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邮箱(邮箱号zhaohuifeng@nmghuasheng.com),邮箱获取 时,报名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27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综合楼27层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1-27 09:3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综合楼27层会议室。 七、其他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 式组织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参加投标。 x* **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HSZB-FW-2025039 项目预算金额:***元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 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期限:本次招标项目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有效期为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执行续期采购,合同期满后,通过中标供应 商上一年度合同履行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合格,续签合 同,且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三年,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资格审查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 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 间,节假日休息) 2.地点: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邮箱(邮箱号zhaohuifeng@nmghuasheng.com),邮箱获取时,报名 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 书”;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食品经营许可证》。 3.获取方式:按照报名供应商报名时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综合楼27层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扫描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七、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 效。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和畅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综合楼27层 联系人:*** 电话:*** 邮箱:zhaohuifeng@nmghuasheng.com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6日 八、 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九、联系人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和畅路 联系人:*** 电话:*** 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综合楼27层 联系人:王子刚、赵慧峰 电话:*** 邮件:zhaohuifeng@nmghuasheng,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王刚 (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异巴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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