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一批次(计量器具配送业务、实验室装置维保)服务框架竞争磋商采购1标段二次竞争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包头市 发布日期:2025-11-22

【招标公告】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一批次(计量器具配送业务、实验室装置维保)服务框架竞争磋商采购1标段二次竞争磋商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包头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一批次(计量器具配送业务、实验室装置维保)服务框架竞争磋商采购1标段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一批次(计量器具配送业务、实验室装置维保)服务框架竞争磋商采购1标段二次
竞争磋商采购公告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的委托,现对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一批次(计量器具配送业务、实验室装置维保)服务框架竞争磋商采购1标段二次进行竞争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磋商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一批次(计量器具配送业务、实验室装置维保)服务框架竞争磋商采购1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0686-25300H053293N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一批次(计量器具配送业务、实验室装置维保)服务框架竞争磋商采购1标段二次,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竞争磋商公告附件及竞争磋商文件;
2、框架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服务地点:按合同约定;(关于技术规范及系统中出现的服务期及服务地点若公告发布明确的时间不一致,则以公告中要求时间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
3、供应商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名单的厂商);
4、信誉要求:
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标;
4.2供应商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竞标;
4.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4.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 “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5、专用资格要求:
1标段(电能计量中心计量器具配送业务服务):
(1)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2)项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要求:(1)投标人至少具备1名从事现场装卸施工安全管理的人员(出具现场装卸施工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须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能承担在运输中造成损失的全额赔付能力。(出具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供应商需保证上述证书在投标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为有效状态,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6、供应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采购文件费。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9:00至2025年11月27日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报名。
(1)具体流程为:登录投标管家(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招标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在线上传缴费凭证)→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3、报名时,供应商需填好报名表(格式后附)并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一般纳税人证明或供应商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代开无效);
(7)专用资格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
(8)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在近三年内(自磋商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截图。
(9)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结果截图。
(10)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11)真实性承诺函;
(12)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件;
(13)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
4、上述要求是对潜在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5、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成交供应商自负。
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七、响应及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3日上午9:00
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5年12月3日上午9:00~10:00
八、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1、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远程协商:供应商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协商。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首页操作手册及采购文件。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址: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 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 4F。
如果磋商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通知(变更公告),通知(变更公告)供应商自行获取,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资格审查
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时,报名资料不能作为响应文件一部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编制。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十、磋商费用:
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活动所需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收取标准如下:
(1)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3)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中标(成交)价低于500万元以下的乘以对应的费率,按实际费用收取(不按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注释第二条规定执行)。
①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88.3%。
②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
3、代理公司账户信息(用于磋商保证金款项、代理服务费款项):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0000311990
开 户 行:北京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注: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及标段号
4、投标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购买磋商文件后,上传磋商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电子投标服务费
元/标(包)/次
招标项目 
400元/标(包)段
采购项目
300元/标(包)段

5、场所服务费:本项目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金额为成交金额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框架招标场所服务费最低缴纳1000元;
5.1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5.2发票: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2-6140115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5.3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荣仕雅园区B座 4F。
项目负责人:赵工
开票咨询:0472-3397260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impc.e-bidding.org),其他网址转发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荣仕雅园区B座 4F。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中环国际大厦A座703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dengzhiying@cbwtc.com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
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受理范围:对包头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存在1.资格审查不公正、泄露招标信息、未按时反馈投标人质疑、未督办澄清事宜、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行为。2.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联系人:薛晓慧             联系电话:0472-3657652
 (标段明细表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1:标段明细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项目部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框架有效期内的估算金额(万元)
框架有效期
专用资格要求
备注
1
电能计量中心计量器具配送业务服务
电能计量中心
服务
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十一批次(计量器具配送业务、实验室装置维保)服务框架竞争磋商采购1标段二次
16.35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详见招标公告

1、框架协议分配方案:因入围一家供应商,不存在分配方案;
2、服务周期要求:框架协议中具体约定;
3、框架协议终止条件:框架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若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履行阶段存在违法违纪或存在《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时,按《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可直接终止合同;剩余采购份额分配及调整方式具体在框架入围协议中约定,本项目只入围一家供应商,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则由储备供应商后补继续完成后续服务;
4、储备供应方式:综合总分排序第二名的成交候选人为入围供应商;
5、各投标人报价方式为设备维保服务单项报价总和,同时后附单项报价明细(各类设备维保服务数量为1),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单项限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结算方式为:最终结算价=实际工作量*投标人中标单项报价,预算费用使用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

 
明细表:
标段名称
报价方式
框架有效期内的估算金额(万元)
选定框架入围家数
框架有效期
分配比例
1标段(电能计量中心计量器具配送业务服务)
单项报价合计
16.35
1家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00%

附件二:
计量中心各区域计量表配送测算表
单位
4.2米车型
计量设备运输单价(元/次)
昆区分公司
500
高新分公司
500
九原分公司
500
新都分公司
500
东河分公司
550
石拐分公司
600
土右分公司
850
固阳分公司
850
达茂分公司
1800
白云分公司
1900
内蒙古电力科技园区
2000
重力变废旧库房
550
麻池周转库房
550

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内蒙古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