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6年生产维护及大中小修材料(熔丝、故障指示器、绝缘护罩等)框架协议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发布日期:2025-11-22

【招标公告】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6年生产维护及大中小修材料(熔丝、故障指示器、绝缘护罩等)框架协议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6年生产维护及大中小修材料(熔丝、故障指示器、绝缘护罩等)框架协议询比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6年生产维护及大中小修材料(熔丝、故障指示器、绝缘护罩等)框架协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XCZ-C-25410186)
本项目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6年生产维护及大中小修材料(熔丝、故障指示器、绝缘护罩等)框架协议询比采购,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资金来源:详见公告附表;
3.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公告附表;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框架入围家数及分配比例:详见公告附表;
6.交货期/框架协议期:详见公告附表。
二、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承诺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8.供应商需具备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1.专用资格要求:
包件1(快速熔断器熔丝):
1.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快速熔断器熔丝6A、10A、20A)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快速熔断器熔丝6A、10A、20A)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注: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须体现CMA及CNAS标识);
3.供应商需承诺在供货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须有CMA及CNAS标识),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内容须体现且满足技术规范中标“*”项内容。(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近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快速熔断器熔丝6A或快速熔断器熔丝10A或快速熔断器熔丝20A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配套的发票为准)。
包件2(暂态录波型故障指示器):
1.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暂态录波型故障指示器、暂态录波型电缆故障指示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暂态录波型故障指示器、暂态录波型电缆故障指示器)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注: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须体现CMA及CNAS标识)
3.供应商需承诺在供货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须有CMA及CNAS标识),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内容须体现且满足技术规范中标“*”项内容。(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近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暂态录波型故障指示器或暂态录波型电缆故障指示器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配套的发票为准)。
包件3(透明绝缘护罩):
1.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隔离开关透明绝缘护罩、柱上断路器透明绝缘护罩、变压器透明绝缘护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隔离开关透明绝缘护罩、柱上断路器透明绝缘护罩、变压器透明绝缘护罩)经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注: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须体现CMA及CNAS标识)。
3.3.供应商需承诺在供货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须有CMA及CNAS标识),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内容须体现且满足技术规范中标“*”项内容。(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近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隔离开关透明绝缘护罩或柱上断路器透明绝缘护罩或变压器透明绝缘护罩供货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配套的发票为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路径如下:
(1)具体流程为:(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记录及招标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周一至周五 8:30-18:00)。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遇到问题:首先登录官网:https://ecp.impc.com.cn:21002,首页搜索【常见问题】-供应商常见问题解答。注: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时,请使用最新版本投标工具。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0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六、操作流程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七、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采购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电子交易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
每包件/标段中标人需向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照500元计取;框架、费率等没有实际中标金额的每家中标人收取1000元,中标金额上不封顶。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开票咨询:0472-3397260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电话:15924403266
异议受理邮箱:zhaoweikog@163.com
党风廉政监督电话:131908125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8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guoxineeds@163.com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1:公告附表—采购明细表(详见系统:点击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导入IMPC包后,选择价格文件部分,点击编辑,进入到报价页面,行限价(万)字段可以查看到限价的明细)
说明:1、本项目为单价报价,供应商在系统中报价时,数量均为1,响应总报价为所有单价报价之和。
2、存在多条明细的包件,部分明细实际发生数量可能为0。本项目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按单价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参照包件预估总金额按比例分配,具体详见《框架协议实施说明》。
注:各供应商在投标过程填写报价时,需注意报价单位。
包件号 包件
采购申请编号
行项目编号
物料号
物料描述
物料补充描述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总价最高限价(元)
项目单位
采购方式
交货期/框架协议期
资金来源
备注
包件1(快速熔断器熔丝)
3800002732
10
801026060
熔丝(保险丝),K(快速熔断),防潮汐弧管,镀锡引线,6-8-K(比值),6A
详见技术规范

1.00
140.00
435.00
鄂电生产技术部
询比采购
订单中约定/合同签订后-2026年12月31日
维护材料、大修费等
入围两家:第一名60%,第二名40%
3800002732
20
801023765
熔丝(保险丝),K(快速熔断),防潮汐弧管,镀锡引线,6-8-K(比值),10A
详见技术规范

1.00
145.00
鄂电生产技术部
询比采购
订单中约定/合同签订后-2026年12月31日
维护材料、大修费等
3800002732
30
801023766
熔丝(保险丝),K(快速熔断),防潮汐弧管,镀锡引线,6-8-K(比值),20A
详见技术规范

1.00
150.00
鄂电生产技术部
询比采购
订单中约定/合同签订后-2026年12月31日
维护材料、大修费等
包件2(暂态录波型故障指示器)
3800002732
70
801009422
10KV故障指示器,10KV,暂态录波
详见技术规范

1.00
6200.00
18,700.00
鄂电生产技术部
询比采购
订单中约定/合同签订后-2026年12月31日
维护材料、大修费等
入围两家:第一名60%,第二名40%
3800002732
80
800999776
10KV故障指示器,10KV,电缆型
详见技术规范

1.00
12500.00
鄂电生产技术部
询比采购
订单中约定/合同签订后-2026年12月31日
维护材料、大修费等
包件3(透明绝缘护罩)
3800002732
40
801023782
绝缘护罩,聚碳酸脂材质,变压器绝缘护罩
详见技术规范

1.00
570.00
1,230.00
鄂电生产技术部
询比采购
订单中约定/合同签订后-2026年12月31日
维护材料、大修费等
入围两家:第一名60%,第二名40%
3800002732
50
801023784
绝缘护罩,聚碳酸脂材质,高压隔离开关绝缘罩
详见技术规范

1.00
390.00
鄂电生产技术部
询比采购
订单中约定/合同签订后-2026年12月31日
维护材料、大修费等
3800002732
60
801023785
绝缘护罩,聚碳酸脂材质,柱上断路器绝缘护罩
详见技术规范

1.00
270.00
鄂电生产技术部
询比采购
订单中约定/合同签订后-2026年12月31日
维护材料、大修费等

附件2:《框架协议实施说明》
《框架协议实施说明》
一、框架协议执行分配原则
项目单位发生实际采购需求时,将采购申请与ERP系统中的框架协议进行匹配,受目前ERP系统功能限制,本项目中各品类设备材料的分配比例只能以包件划分形式体现,因此本项目同一设备材料品类下各包件金额并非各包件最高投标限价,而是各设备材料的分配比例。系统在该比例下按照分配前期、分配后期两阶段进行匹配。各阶段匹配规则如下:
(一)分配前期是指,同一设备材料品类下,各包件成交人所完成的份额均未超过其对应包件总份额的70%时(即:各包件实际完成额<各包件总份额70%)。
分配原则:
1.首次发生采购需求时,系统首先分配给同一设备材料品类下包件金额最大的成交人,具体以实际采购需求量为准。
2.再次发生采购需求时,系统首先识别同一品类下,各包件成交人有无同一项目对应的分配记录,如有对应记录则优先分配给原包件成交人。如无对应记录系统将自动分配给未完成配额比例最大的成交人。当任一包件成交人达到该包件配额的70%及以上(含70%)系统将暂停对率先完成或超出此阶段配额供应商的分配,自动分配给未完成配额比例最大的其他包件成交人,直到其他各包件成交人均完成其包件总份额的70%(含70%)及以上。
(二)分配后期是指,同一设备材料品类下,当所有包件的成交人完成其对应包件总份额的70%(含70%)至110%(含110%)时(即:包件总份额110%≥包件实际完成额≥包件总份额70%)。
分配原则:
此阶段发生采购需求时,系统将优先遵循同一项目分配给原包件成交人的分配原则,无分配记录的项目,系统将自动分配给未完成配额比例最大的成交人。当任一包件成交人达到该包件配额的110%(含110%)时,该包件成交人协议执行完毕,系统将结束对该包件成交人的份额分配,系统自动分配给未完成配额比例最大的成交人。
二、框架协议执行完毕与延期
协议有效期内成交人供货合同执行数量应以成交总量为基数,最少不少于该基数的70%,最多一般不多于该基数的110%。
1、协议期届满,某一协议成交人供货合同执行数量在成交总量上下限之间的,框架协议执行完毕,重新组织新一轮采购。
2、协议期届满,但某一协议成交人供货合同总量未达到中标总量下限的,则供货期限继续延长有效期6个月。延长期内达到成交总量下限或延长期满6个月,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终止合同。
3、协议期未满,但某一协议成交人供货合同总量达到中标总量时,该成交人框架协议执行完毕,系统按分配原则分配给其他成交人或重新组织新一轮采购。
三、框架采购方式及分配比例
框架采购方式及分配比例
包件
预估总金额(元)
分配比例
分配金额(元)
包件1(快速熔断器熔丝)
10000040
60%
6000024
40%
4000016
包件2(暂态录波型故障指示器)
10001000
60%
6000600
40%
4000400
包件3(透明绝缘护罩)
10000470
60%
6000282
40%
4000188

注:1.每个包件入围家数详见上表框架分配包件情况,分配比例详见上表,出现下面2.1情形时,分配比例及分配金额按其要求作相应的调整。
2.当框架协议期内出现某供应商因其他原因导致暂停供货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或者招标流标情形时,导致已经入围供应商家数≤计划入围家数,由项目单位确认是否补充入围招标,并出具会议纪要;
2.1当项目单位明确不需要补充入围时,执行动态调整分配比例,具体如下:
(1)未执行的包件预估总金额按对应供应商数量动态调整分配比例。重新调整分配比例时,分配比例大的部分优先分给原分配比例大的单位。
(2)框架协议期内动态调整分配比例按以下方式进行:
①入围供应商为3家时,分配比例为50%、30%、20%;
②入围供应商为2家时,分配比例为60%、40%;
③入围供应商为1家时,分配比例为100%。
2.2当项目单位明确需要补充入围时,不执行动态调整分配比例,具体如下:
(1)因招标过程流标造成的补充入围:补充入围期间,已经入围的单位按对应分配包件的分配金额执行。补充入围招标完成后,补充入围的单位按对应分配包件的分配金额执行。
(2)框架协议期内某供应商因其他原因导致暂停供货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的补充入围:补充入围期间,剩余入围的单位按对应分配包件的分配金额执行。补充入围招标完成后,补充入围的单位按本包件剩余的分配金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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