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6年度粮油类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内蒙古赤峰市 发布日期: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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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赤峰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6年度粮油类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6年度粮油类采购项目【竞价文件】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6年度粮油类采购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优秀的供应商与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合作。竭诚欢迎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条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6年度粮油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XAYQ-2025ZB-0272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2026年度粮油类采购(明细详见附件),本次竞价后与成交供应商签订2026年1月-12月份采购合同,合同期内单价不允许变动。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供货数量:需求内容见附件1需求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4、供货期:采购方根据使用计划随时向成交单位提交发货确认单,成交单位根据发货确认单将货物在指定时间内(一般1-2天内)送至采购方库房。供货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止。
5、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方所提规格标准,以采购方检测结果为准,不达标的进行退货处理,退货费用供方自理,使用中若因质量问题对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出现事故的,则由供方全额赔偿。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及时供货的,供方须提前通知需方,在保证需方使用的情况下双方友好协商提出解决办法。
(1)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供方所供的粮油类产品必须出具所供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并且保障报告质量符合有关要求。
(2)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符合33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S标记;
(3)供应商须确保基本品质,油类产品应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且无分层现象,气味应正常,无酸臭异味;粮食产品应具有良好的外观和品质,如色泽正常,无杂质,无霉变等;
(4)供应货物应满足卫生安全标准,粮油产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对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的严格控制。
(5)供应商若出现供货不及时、货品以次充好、货品临期或过期、不是一手货源、转经销商户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如果供方所供的粮油类产品质量不符合需方标准要求,供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检验资料不全退货的情况需当天补齐。每月发生五次以上的退货现象,经评估,将取消其本年度送货资格。
6、服务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7、结算要求:双方签订合同后,每批次送货到厂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到货验收确认单,每个月截至25日,供货商根据到货验收单统一开具普通发票。收到发票后,需方按月进行付款结算。
8、最高限价:本次采购不设最高限价。
9、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8日16时00分 --- 2025年12月11日16时00分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整理成PDF格式文件,通过“上传报价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报价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提供服务不允许负偏差并填写偏差表(详见附件);
5、提供供应商对资格审查事项逐一响应情况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6、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8、《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格式详见附件);
9、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
2、供应商按照报价要求报价,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和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料,按要求完成盖章、签字或签章,若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人有权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参与后续竞价。
3、采购方及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4、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按照文件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1、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2、报价要求:本次采购不设最高限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及服务内容进行报价,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运费、装卸、税费等费用)。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支付。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注:
(1)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相同时按照系统中递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为无效报价、审查资格不通过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并顺延下一低价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5)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单轮竞价,供应商通过平台电子竞价系统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11日16时00分
2、地点:线上开标(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nmgdkcx.com)
报价流程
1、注册和报名阶段:供应商注册账户(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nmgdkcx.com),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
2、签章办理阶段:地矿智采APP办理方式:进入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https://www.nmgdkcx.com/#/)点击核心业务中的CA办理前往下载APP,下载完成后注册企业(由平台审核)或加入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登陆APP审核),审核通过后添加、申请用章,通过后即可使用。
3、签章助手安装:在《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https://www.nmgdkcx.com)首页右下角的下载中心下载CA锁对应的签章助手并安装。(注:在签章助手安装过程中关闭所有杀毒软件)
4、缴纳保证金阶段:本项目为网上竞价项目,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
5、报价阶段: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
6、加密解密阶段:(1)加密阶段: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需使用地矿智采APP/CA对文件进行加密处理。(2)解密阶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需登录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进入“竞价大厅”模块,点击“解密”按钮,使用地矿智采APP/CA对文件进行解密处理。
7、递交资料阶段:成交供应商在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资料递交。
8、公示阶段:供应商在公示期内可对公示内容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
9、发布通知书: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发布成交通知书。
报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1000元
2、缴纳方式: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我的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保证金管理-点击缴纳按钮,会弹出需要转账的子账户信息)
3、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  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5、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且缴纳足额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保证金
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及代理机构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代理机构的代理费后,剩余保证金作为采购方的赔偿);(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放弃成交资格的),或未按照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代理服务费;(2)未按文件约定时间递交报名资料的;(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情况。
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双方盖章合同扫描件发送至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标后-合同签订处,采购方收到邮件且成交供应商已缴纳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及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服务费
1、收取固定金额:1000元;
2、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锡林郭勒锡林东街支行
账  号:861112101421002648
行  号:313201001040
3、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确定成交
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为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竞价文件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
2、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https://www.nmgdkcx.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88号
联 系 人:***
邮    箱:nmgdikuang@139.com
联系电话:***
客服电话:4008220580
附 件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
附件2:2026年度粮油料类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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