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国广电内蒙古网络有限公司五原县分公司专用电脑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发布日期: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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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广电内蒙古网络有限公司五原县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兆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广电内蒙古网络有限公司五原县分公司专用电脑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北京高科永志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
***专用电脑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NMZX-2025-16)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1月1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专用电脑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高科永志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13.2852万元,质
量:符合招标文件清单内容及技术要求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内蒙古汇恒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32万元,质量:符
合招标文件清单内容及技术要求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内蒙古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27.5000万元,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清单内容及技术要求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高科永志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汇恒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永智/;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朱帅/;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高科永志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供货期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汇恒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供货期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注:供货期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高科永志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附件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汇恒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附件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附件公示内容;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
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
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五原县前进南路362号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新天地S2#楼3层
联系人: ***
电 话: 13624885213
电子邮件: zxgcgs@163.com
爹礼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专用电脑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专用电脑采购NMZX-2025-16 |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专用电脑采购NMZX-2025-16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09日10时00分00秒 |
| 开标地点 | ***会议室 |
| 公示期 | 2025年1月12日至2025年1月14日止 |
| 备注说明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人名称 | 北京高科永志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 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 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汇恒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32000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 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 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27500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 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 | |
| 他内容 否决投标情况 | 无 |
| 异议与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 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 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 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招标人 | *** |
| 地址 | 五原县前进南路362号 |
| 联系人 | *** |
| 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漳尔市临河区金川新天地S2#楼3层 |
| 联系人 |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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