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K1507212026011301001008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发布日期: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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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 采购单位 阿荣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领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阿荣旗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K1507212026011301001 标段(包)编号:K1507212026011301001008 招标单位:阿荣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内蒙古领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1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3 第五章 技术要求............................................................................................ 5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工程复核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跟踪审 计、工程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工程复 核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 算审计服务已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荣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工 程复核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竣工财 务决算审计服务 2.2 建设地点:阿荣旗亚东镇福合村、亚东镇东亚镇村、亚东镇六合村、亚东镇新兴村、亚东镇 六家子村、亚东镇山里屯村、亚东镇兴权村、亚东镇东兴村、六合镇小泉子村、亚东镇青松村、向阳峪镇桦树沟村、向阳峪镇松树林村、音河乡车辋沟村、音河乡和平村、音河乡富吉村、音河 乡五龙泉村 2.3 招标规模: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工程复 核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 算审计服务 2.4 项目计划投资:896.48 万元 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K150721202601 1301001001标段名称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竣工财 务决算审计服务一标段
2
招标范围工程-投资策划与决策-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后评价-其他
合同估算价(万元)127.12工期(日历 天)305
标段编号K150721202601 1301001002标段名称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竣工财 务决算审计服务二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投资策划与决策-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后评价-其他
合同估算价(万 元)52.38工期(日历 天)305
标段编号K150721202601 1301001003标段名称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竣工财 务决算审计服务三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投资策划与决策-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后评价-其他
合同估算价(万 元)56.61工期(日历 天)305
标段编号K150721202601 1301001004标段名称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竣工财 务决算审计服务四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投资策划与决策-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后评价-其他
3
合同估算价(万 元)73.02工期(日历 天)305
标段编号K150721202601 1301001005标段名称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工程复核服务一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投资策划与决策-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后评价-其他
合同估算价(万 元)127.12工期(日历 天)305
标段编号K150721202601 1301001006标段名称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工程复核服务二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投资策划与决策-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后评价-其他
合同估算价(万 元)108.99工期(日历 天)305
标段编号K150721202601 1301001007标段名称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工程复核服务三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投资策划与决策-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后评价-其他
合同估算价(万 元)73.02工期(日历 天)305
标段编号K150721202601 1301001008标段名称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4
招标范围工程-投资策划与决策-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后评价-其他
合同估算价(万 元)92.74工期(日历 天)305
标段编号K150721202601 1301001009标段名称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招标范围工程-投资策划与决策-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后评价-其他
合同估算价(万 元)92.74工期(日历 天)305
标段编号K150721202601 1301001010标段名称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
招标范围工程-投资策划与决策-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后评价-其他
合同估算价(万 元)92.74工期(日历 天)30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服务一标段至四标段: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 头方自行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授权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 办、协调工作。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同类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成员方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 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联合体各方均 5 应满足)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各 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 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3)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 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组成联合体 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在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6)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 (二)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服务一标段至三标段、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一)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程结算 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一标段至四标段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1 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3 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1.2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1)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依法审批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拟 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3)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根据项目情况由投标人自行配 备。2.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财务资料:近 3 年财务审计报告:指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如 2025 年度财务未经审计投标人可以出具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成立时间晚于本时间要求的,提供成立后即视为有效)。4.业绩要求:近三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高标准农田或水利类服务 工作。 (二)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服务一标段至三标段资格条件要求:1. 投标单位应具备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本项目的相关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 水电工程)。3.项目团队: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财务资料:近 3 年财务审计报告:指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如 2025 年度财务未经审计投标人可以出具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成立时间晚于本时间要求的,提供成立后即视为有效)。6.业绩要求:近三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服务工作。注:项目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 前近三个月中任意 1 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 )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 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 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6 (三)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资格条件要求: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以上执业资格。2.具有有 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财务资料:近 3 年财务审计报告:指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如 2025 年度财务未经审计投标人可以出具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成立时间晚于本时间要求的,提供成立后即视为有效)。4.业 绩要求:近三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服务工作。(四)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资格条件要求:1.项目 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以上执业资格。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 标人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结合项目情况自行增加的其他各专业人员。3.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财务资料:近 3 年财务审计报告:指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如 2025 年度财务未经审计投标人可以出具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成立时间晚于本时间要求的,提供成立后即视为有效)。5.业绩要求:近三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服务工作。备注:财务、业绩要求 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五)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以上执业资格。2.具有有效的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财务资料:近 3 年财务审计报告:指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如 2025 年度财务未经审计投标人可以出具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成立时间晚于本时间要求的,提供成立后即视为有效)。4.业绩要求:近 三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服务工作。备注:财务、业 绩要求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 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 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 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备注:财务、业绩要求 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15 00:00 至 2026-02-05 09: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2-0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 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荣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阿荣旗那吉镇振兴路农牧局大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领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维多利摩尔城 B 座 3 号写字楼 13 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行业监管:阿荣旗农牧局 地 址:阿荣旗那吉镇振兴路农牧局大楼 联 系 人:张福丹、李炳树、王艳春 联系电话:0470-4258112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 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 、 领 取 招 标 文 件 登 录 地 址 :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名 称:阿荣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内蒙古领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1.1.4项目名称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编制服务
1.1.5建设地点阿荣旗亚东镇福合村、亚东镇东亚镇村、亚东镇六合村、亚东 镇新兴村、亚东镇六家子村、亚东镇山里屯村、亚东镇兴权村、亚东镇东兴村、六合镇小泉子村、亚东镇青松村、向阳峪镇桦 树沟村、向阳峪镇松树林村、音河乡车辋沟村、音河乡和平村、音河乡富吉村、音河乡五龙泉村
1.2.1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资金
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落实
1.3.1招标范围建设规模: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洪影 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范围: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防洪评价报告书;承办防 洪评价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 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防洪评价、审批、审计、备 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甲方办理防洪评价 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 程防洪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1.3.2服务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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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计划总服务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服务 期按签订合同为准。
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 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以上执业资格; 3.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财务资料: 近 3 年财务审计报告:指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如 2025 年度财务未经审计投标人可以出具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成立时间晚于本时 间要求的,提供成立后即视为有效)。 业绩要求: 近三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类 似项目的服务工作。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备注:财务、业绩要求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 标准。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不接受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以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为 准
1.11分 包不允许
1.12偏 离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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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 形式:以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 布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人承担。
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网页版招标公告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 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 人承担。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 时间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 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 人承担。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评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
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近 3 年,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或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晚于本时间要求的,提供成立后即视为有 效)。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近 3 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 及仲裁情况的年近 3 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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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要求
3.6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签字和(或)盖 章要求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人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 在指定签字位置亲笔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可由 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
4.1.2封套及密封要求/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 标大厅参与开标。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 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2开标程序该项目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以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程 序为准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 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评标专家组成形式:依据《评标 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 5 人及招标人委派 2 人。
7.1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 3 名中标候选人。
7.3履约保证金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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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词语定义
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 制服务。
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以往招投标和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 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处罚、处分的情形。
10.2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92.74 万元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如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有调整(总投资额及取费标准比 例),根据调整情况,双方以签订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合 同价款参照此次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同比例下浮。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 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 投标报价中不能出现特殊符号,如“000,000.00 元”中“,”号不能出现在报价中。
10.3“暗标”评审
服务方案是否采 用“暗标”评审 方式不采用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 在递交投标文件 时,同时递交投 标文件电子版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 辅助评标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及系统 提示完成开标前签到。 2、公布投标人,在开标系统内查询、审核确认投标人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 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及金额合格的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以各自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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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和数字证书解密投标人的加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成功或解 密时间(投标人解密时间为各标段开标后 30 分钟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 时解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截止后由招标人批量解密。 4、系统自动提取投标人上传并解密后的投标文件,系统采取语音自动唱标。5、语音自动唱标结束后由招标人用数字证书在系统内确认开标结果。 6、开标结束。 注:根据《电子招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 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请各投 标人提前做好系统前期准备,以免影响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7 合同的签订
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
10.8 特别说明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上传;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5.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 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6.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或者记录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 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 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7.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 IP 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 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 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否决其投标; 9.投标文件存在以上禁止情形或被认定属于禁止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否决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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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中标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 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10.10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 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 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 第三人。
10.11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 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2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 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 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3 监 督
监督单位:阿荣旗农牧局 联 系 人:张福丹、李炳树、王艳春 联系电话:0470-4258112
10.1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 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 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 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 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 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5
10.15.11、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存在差异,请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为准。 2、如上传的 word 版招标文件与加密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以加密招标文件为准,或与招标人联系,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3、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其他事宜应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hlbrsggzyjyw)“交易指南、下载中心、通知 公告”中发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制度中规定的内容执行。
10.15.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建 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 号)文件规定的收 费标准:按标准的 81%(下浮 19%)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 标人支付。
10.15.3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10.15.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做到科学合理、简洁明晰,杜绝出现重复冗余的情况。本 项目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页数不得超过 500 页。若出现超出规定页数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酌情予以减分处理。
10.15.52025 年阿荣旗 33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工程复 核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 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确定中标人资格时以标段包编号顺序为准。
16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成果提交日期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成果提交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 17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为准备和参加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予 退还。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 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格式; (5)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 19 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开标一览表 (6)投标服务类别清单(格式) (7)项目分项报价表 (8)工作方案及具体实施措施 (9)服务承诺书 (10)辅助资料表 (11)现场踏勘记录(如有) 20 (12)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按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 3.2.2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直接费用、间接费 用、各种税金、投标人期望的利润、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等。一旦中标,投标人除合同条 款规定的调整要求。投标报价中所发生的费用缺漏项,以及由此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且 不免除以缺漏项费用为理由的违约责任。 3.2.3 投标人应该自已获取有关履行合同所需成本费用资料及影响或风险因素,并承担其相 应风险,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以提供这些资料。 3.2.4 投标报价的价格固定不变,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 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该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 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 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 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21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 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 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 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 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 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 要人员的相关信息。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 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 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 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2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 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 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 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上传;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5)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 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 或者上传。 23 (6)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或者记录 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 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7)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 IP 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委托 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录的软硬 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9)投标文件存在以上禁止情形或被认定为属于禁止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否决该投标。 (10)其他法律法规等阐明的。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 开示,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 该项目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以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程序为准。 5.2.2 一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投标。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24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 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采用网上招标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在评标系统内进行电子化初审、详细评审(打分,包 括投标报价得分自动计算)。评标(评审)委员会必须核对评标系统内自动核算、汇总结果是否 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与电子监察室人员联系,由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核实处理 是否为系统问题。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 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5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投诉。 26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 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详 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 至(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8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9 附表三: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 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 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30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 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31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按评标得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签字、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及投标文件格式中关于签字、盖章的 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 本账户存款信息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 息;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投 标 人 在 国 家 信 息 中 心 主 办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 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2.1.3响应性 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技术条款符合技术条款规定
投标价格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33
2.2.1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技术部分: 55 分 投标报价: 35 分 商务部分: 10 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70%+投标人有效报价 的平均值×30% ①有效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被否决投标的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 标 报价 和 评 标 委员 会 认 为 不 合理 的 投 标 报 价不参与有效 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计算); ②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五家时,计算有效投标人有 效报价的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计算 公式 A(有效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A1+A2+…An)/n(An 为某有效投标报价,n 为有效个数。 ) ③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五家时去掉 K 个最高报价和 K 个最低报价,K 值的计算公式:k=(n-1)/5(n 为有效个数,计算结果去尾取整),计算公式 A(有效 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A1+A2+…A(n - 2k))/(n-2k)(An 为某有效投标报价,n-2k 为有效 个数。) 注:以专家现场评标时有效投标人报价计算评标基 准价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准价
2.2.4(1)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55 分)理解和总体把握(15 分)综合说明中阐述的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把握,相 比优秀的得 15-10 分,良好的得 10-5 分,差的得 5-0 分。
编制工作内容及方案(15 分)工作内容响应完全,工作方案完善、合理的得 15-10 分、一般得 10-5 分、差得 5-0 分。
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及管 理措施(12 分)服务承诺符合实际需求,质量承诺及管理措施等全 面、合理、有效,优秀的得 12-8 分、良好的得 8-4 分、差的得 4-0 分。
工作进度计划及编制周 期承诺(3 分)进度计划满足本项目并且有更保质保量优于招标文 件服务周期承诺的得 3 分,否则 0 分。
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 诺(10 分)根据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安排合理性,优秀 的得 10-7 分,良好的得 7-3,差得 3-0 分。
34
2.2.4 (3)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35 分)偏差率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35 分)投标报价满分 35 分。打分方法以评标基准价为基 数,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 35 分; 投标人的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5 分(不足 1%按比例计算),最多扣 5 分; 投标人的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5 分(不足 1%按比例计算),最多扣 5 分。
2.2.4(4)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10 分)企业业绩(4 分)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 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服务项目。投标人每提供 1 项加 2 分,最多加 4 分。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关键页)。 注:业绩有效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财务状况(6 分)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如 2025 年度未出则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种财务报表(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上述三表齐全最高得 6 分,每缺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扣 2 分;成立不满 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所有年份的财 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年份三表均齐全即得 6 分,每缺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扣 2 分;如成立不 满一年提供验资报告即得 6 分,未提供不得分。
条款号编列内容
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 B:废标条件
3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 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 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 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 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评分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6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 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 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 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 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7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 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 3 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 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 评标准备; (2) 初步评审; (3) 详细评审; (4) 澄清、说明或补正; (5)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 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 组。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 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 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 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 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 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5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5.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 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 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 38 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 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5.2 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 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 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 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 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 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A2.5.3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 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 会开启。 A3.初步评审 A3.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 式评审。 A3.2 资格评审 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响应性评审。 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 3.1.2 项中规定的条件),在 本章附件 B 中集中列示。 A3.4.2 本章附件 B 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 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 B 中规定的废标条 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A3.5 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 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39 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 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2 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A4.2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本章规定,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 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4.3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执行。 A4.4 汇总评分结果 A4.4.1 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A4.4.2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 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 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 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2.2 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2 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 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A5.3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 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0 (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 开标记录; (4)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 废标情况说明;(如有时) (6)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 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 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2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 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2.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 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3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3.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4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41 附件 B: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 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B1.6 在组织全过程咨询服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 通过此项评审的。 B1.7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应当否决的情形的。 B1.9 …… …… 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废标情况的,应增加“废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废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以及投标 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以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43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及标段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44 (注: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作为参考,最终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手机: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手机: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 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2.技术服务的内容:。 3.技术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 技术服务地点:阿荣旗 2. 技术服务期限:; 3.技术服务进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45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与设计使用年限一致。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 (1); ;(2) (3); (4)。 2.提供工作条件: (1); (2); (3); (4)。 3.其他:。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检测鉴定报告。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合格标准。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一次(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报告后 14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第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 甲方: 46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承担相关责任。 5.2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相关内容及报告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泄露或作为其 他用途。 参与本次项目的所有人员。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3 年。 4.泄密责任: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 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视为同意: 1. 2. 3. 4. 第八条 双方确定: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 归 (乙、双)方所有。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 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47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十条 违约 委托方违约 (1)委托方违约情形 ①合同生效后,委托方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②委托方未按合同支付技术服务费。 (2)委托方违约责任 ①合同生效后,委托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受托方未开始服务工作的,委托方向受托 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违约金;受托方已开始服务工作的,若报告已完成,委托方应支付 受托方合同价款的 违约金;报告已完成,委托方应支付受托方合同价款的 违 约金。 ②委托方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委托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服务期延误损失,并给予受 托方合理赔偿。 2.受托方违约 (1)受托方违约情形 ①合同生效后,受托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②因受托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服务期提交成果资料; ③因受托方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④受托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48 (2)受托方违约责任 ①合同生效后,受托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 定金或受托方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②因受托方原因造成服务期延误的,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③因受托方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受托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 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受托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受托方除负责采取 补救措施外,应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 约金。 ④受托方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受托方应以委托方实际损失为准,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实际 情况赔偿委托方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索赔 委托方、受托方均按照以下索赔程序 (委托方/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委托方/受托方)承担责任的 其他情形,造成服务期延误及委托方的经济损失,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方/受托方)可 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受托方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 7 天内,向(委托方/受托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14 天内,向(委托方/受托方)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 料; (3)(委托方/受托方)在收到(委托方/受托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 由、证据后,于 28 天内给予答复; (4)(委托方/受托方)在收到(委托方/受托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8 天内未予 答复或未对(委托方/受托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委托方/受托方)应阶段性向(委托方/受托方)发出索赔 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 21 天内,向(委托方/受托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 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在索赔不成立的前提下,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索赔人承担,包括被索赔人因索赔支出的一 切费用。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 第 种方式处理: 49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免责 1.乙方工作前应做好安全培训及安全防护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如出现安全事故或人 员伤亡等,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外派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如突发疾病或因个人身体因素所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3.疫情期间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疫防控各项措施,因疫情所产生的直接损失 或间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0
委 托 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法 定 代 表 委 托 人(签字)
开户银行(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账号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电话
受 托 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法 定 代 表 委 托 人(签字)
开户银行(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账号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电话
51 第五章 技术要求 (技术标准或规范,均应采用本行业最新版本。) 对本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防洪评价报告书;承办防洪评价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 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防洪评价、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 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甲方办理防洪评价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甲方要求办理的 与本工程防洪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5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3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包)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54 目 录 格式自拟 5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 写)(¥)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质量标准:,项目 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本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如有); (4)报价清单; (5)资格审查资料; (6)报告编制大纲;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6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大写):元. (小写):元.
项目负责人证书 级别证书编号
服务周期
备注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的上述报价应包含了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服务内容,未能在此列举的 服务内容,招标人认为已包含在此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应完成包括上述服务在内的所有工作; 2、投标人报价应考虑全面、取费合理、计算准确,还应根据此表列出详尽分项费用、总费用 清单和取费标准(格式可自行设计,作为本报价表的附表)。 5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58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 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59 四、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按规定,已于 年 月 日采用(银行转账/开具保函)方 式递交了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担保。请贵方予以核实。 银行汇款回执出具的证明或电子保函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60 五、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 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质量标准
大写: 小写: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开标一览表应严格按本格式填写。 61 六、投标服务清单 1. 费用清单说明(格式自拟) 2.分项费用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费用分项名称计价依据金额(元)备注
1
2
3
4
5
…………
合计报价
注:未列明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填写,投标人明细中未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2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测绘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其 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63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测绘服务期限
测绘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64 (三)正在承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测绘服务期限
测绘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65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66 (五)拟委任的主要服务人员汇总表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 称专 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67 (六)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 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68 八、报告编制纲要 应包括(但不局限于): 1、编制综合说明(对本项目的理解); 2、建设项目现有建设条件概况分析; 3、编制工作内容及方案; 4、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及管理措施; 5、工作进度计划及编制周期承诺; 6、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 7、相关图表。 69 九、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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