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勘察设计桥梁及房建劳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6-02-05
【招标结果】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勘察设计桥梁及房建劳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鑫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勘察设计桥梁及房建劳务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
2026/2/4 15:15 内蒙古公示公告发布工具
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勘察设计桥梁
及房建劳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XW2026010502)
公示结束时间:2026-02-07 17:30:00
一、评标情况
【1】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69万元,质量无,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691万元,质量无,工期/交货期/服务期:O
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53万元,质量无,工期/交货期/服务期:O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无;
中标候选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无;
中标候选人(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无;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要求:
中标候选人(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无;
中标候选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无;
中标候选人(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无;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三、其他
1:详见附件;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口设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五、联系人
招标人: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3号
https://tools.nmqztb.com.cn/person 1/2
2026/2/4 15:15 内蒙古公示公告发布工具
联系人:***
电话:***
邮件:63560027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鑫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兴泰商务广场T4栋写字楼7楼
联系人:***
电话:***
邮件:nmgxw2014@163.com
nlZ)I091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廴\么 (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盖章)
https://tools.nmqztb.com.cn/person 2/2
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勘察设计桥梁及房
建劳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XW2026010502
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勘察设计桥梁及房建劳
务服务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对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
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勘察设计桥梁及房建劳务服务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具
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综合得分、排序:
| 标段 号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评分 | 评标委员会意见 | |
| 1 |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6,690,000 | 95.63 |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
|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 司 | 6,910,000 | 93.56 |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
| 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 | | | |
| 司 | 6,530,000 | 87.71 |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 |
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否决理由:
无。
三、其他:
公示期3日,若投标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申请
核查。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入签字;井附有效身
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部门: 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电 话:0471-2848262
招标人: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
电 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鑫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 人;王先生
电 诂:0471-3284578、***
2026年2月4日
联系 人;王先生
电 诂:0471-3284578、***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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