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1月稀土钢板材厂160吨起重机采购(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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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包头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1月稀土钢板材厂160吨起重机采购(重新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年1月稀土钢板材厂160吨起重机采购(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 | 2026年1月稀土钢板材厂160吨起重机采购(重新采购)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ZB202602100032 |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 2.1项目概况 2026年1月稀土钢板材厂160吨起重机采购(重新采购)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2026年1月稀土钢板材厂160吨起重机采购(重新采购)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602100032-0001 标段名称:2026年1月稀土钢板材厂160吨起重机采购(重新采购)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于2026年5月30日前供货,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付款方式:当月挂账次月开始支付,6个月内付清。 付款形式:商业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0000 投标保证金(元):80000.00 备注: 无 质量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2.4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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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起重机制造商。 2.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A级,此许可证发证机关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3.投标人须填报所投产品的自有品牌。 4.投标人须填报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报要求: 1.投标人填报的不含税总价不得超过本次招标的最高总限价,分项报价的合计总价要等于最终的投标总报价。不满足该条会被否决投标。 2."/"代表不需要填写。 3.投标人必须填主体“设备品牌或制造商”,其中大车桥架(含梯子、栏杆)、主小车车架、副小车车架的品牌或制造商名称与投标人自身品牌或投标人自身名称一致)。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今160吨及以上吨位四梁冶金铸造起重机业绩至少2份。附合同及合同对应项目全额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合同业绩无法体现招标要求,可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的技术协议作为辅证。合同及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为有效,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开票日期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定标阶段如使用单位有查证要求,联系投标人后,投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标文件中的完整合同、发票、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定标。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5 无。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2-11 00:00起至2026-02-16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5.平台技术服务费 | |||||||||||||||||||
| |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 ||||||||||||||||||
| 6.投标保证金 | |||||||||||||||||||
| |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02-24 09:00(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不接收。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10.异议 | |||||||||||||||||||
| |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异议提出可在该项目“异议管理”模块中 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0472-2665003 | ||||||||||||||||||
| 11.联系方式 | |||||||||||||||||||
| |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业务部长:郝建宏 业务部长联系方式:0472-2668982 客服热线电话:0472-5267453 |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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