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白云鄂博矿区珠日和东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2026年度)
【招标公告】白云鄂博矿区珠日和东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2026年度):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包头市 | 采购单位 | 白云鄂博矿区珠日和东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白云鄂博矿区珠日和东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2026年)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概况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00公顷,其中预防保护区封育治理1369.22公顷,布设网围栏18073米,设置大门20套、封育界碑40个,封育区内补植补种828.28公顷;生态修复区植物封沟17.55公顷;综合治理区治理面积613.23公顷,其中作业路修整硬化0.72公顷,林草措施612.51公顷,包括护岸乔木林1.04公顷,嘎查内空地灌木林14.67公顷、条播种草1.84公顷,坡面中下部免耕种草594.85公顷,岸坡整治撒播种草0.11公顷。
综合治理区沟道宾格石笼护岸358.4米,岸坡整治400米,作业路修整1433米,其中新建261米、翻修1172米,水保林节水灌溉工程1处,包括新建井房1座、配套潜水泵1套、铺设灌溉主管道3614米(PE管)及配套设施,水保林防护围栏7668米,标志牌、宣传碑各1座,宣传栏2个,垃圾箱4个。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白云鄂博矿区珠日和东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2026年)》(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图纸(草案)
6.工程量清单(草案)
7.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8.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箱:nmghyzbdl@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45号兴泰御都国际1303室
邮编:01001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2026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4日,共3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45号兴泰御都国际1303室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nmghyzbdl@163.com
招 标 人:白云鄂博矿区珠日和东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
联系人:***
电 话 :***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上发布。
附件:
白云区东河小流域招标文件(草案).pdf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00公顷,其中预防保护区封育治理1369.22公顷,布设网围栏18073米,设置大门20套、封育界碑40个,封育区内补植补种828.28公顷;生态修复区植物封沟17.55公顷;综合治理区治理面积613.23公顷,其中作业路修整硬化0.72公顷,林草措施612.51公顷,包括护岸乔木林1.04公顷,嘎查内空地灌木林14.67公顷、条播种草1.84公顷,坡面中下部免耕种草594.85公顷,岸坡整治撒播种草0.11公顷。
综合治理区沟道宾格石笼护岸358.4米,岸坡整治400米,作业路修整1433米,其中新建261米、翻修1172米,水保林节水灌溉工程1处,包括新建井房1座、配套潜水泵1套、铺设灌溉主管道3614米(PE管)及配套设施,水保林防护围栏7668米,标志牌、宣传碑各1座,宣传栏2个,垃圾箱4个。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白云鄂博矿区珠日和东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2026年)》(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图纸(草案)
6.工程量清单(草案)
7.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8.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箱:nmghyzbdl@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45号兴泰御都国际1303室
邮编:01001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2026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4日,共3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45号兴泰御都国际1303室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nmghyzbdl@163.com
招 标 人:白云鄂博矿区珠日和东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
联系人:***
电 话 :***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上发布。
附件:
白云区东河小流域招标文件(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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