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呼和浩特市“十五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6-02-13
【招标结果】呼和浩特市“十五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策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十五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学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
呼和浩特市“十五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成交结果
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SZC2026-01)
一、中标人信息
【1】1:
中标人: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含联合体:内蒙古大学)中标价格:66万元
二、其他
1:详见附件;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三、 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四、联系人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路126号
联系人:***
电话:***
邮件:hxewec@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策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天骄年华住宅小区11号楼6层1单元601
联系人:***
电话:***
邮件:14093554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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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盖章)
呼和浩特市“十五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编
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SZC2026-01
二、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十五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 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 (成交) 金额 | 评审总 得分 |
| 内蒙古交通设计 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内蒙古大学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新华大街3号(十 九中东侧)/内蒙 古呼和浩特市大学 西路235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元 | 89.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学)
| 序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 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 C20030500 工程设计前 咨询服务 | 呼和浩特市 “十五五” 城市公共交 通发展规划 编制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6个月 | 符合交通运输部印发《“十五 五”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工作方 案(交规划发<2024>56号)》 和《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关 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赵*、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0200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7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策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天骄年华住宅小区11号楼
6层1单元60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L程Y 内蒙二)有限公司
2026年2月日
呼和浩特市“十五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编
制项目成交明细
云策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呼和浩特市“十五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HSZC2026-
01)项目,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
1.1、成交供应商: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学
1.2、成交总价:***元
1.3、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单价 (元) | 数量 | 单位 | 总价 (元) | |
| 1 | C20030500 工程设计前 咨询服务 | 呼和浩特市 “十五五”城满足采购文 展规划编制 | 市公共交通发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 | 6个月 | *** | 1 | 一项 | *** | |
奄工枉台询(山苎古)有限公司
( >12日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标、mi早):
注:本项目不适用,供应商保留空白内容即可,但不可以删除。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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