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园所动态】库伦旗第二幼儿园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货供应商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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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通辽市 | 采购单位 | 库伦旗第二幼儿园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食堂食品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食堂食品采购
供应商比选公告
库伦旗第二幼儿园
FOOD SAFETY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与食堂管理,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内蒙古自治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以及库伦旗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相关要求,结合园所实际,经幼儿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进行集中定点询价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前来参与招标比选。
一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肉类
猪肉、鸡肉、水产类等产品。
蔬果禽蛋类
蔬菜、水果、鸡蛋、豆制品等。
粮油杂粮类
大米、小米、面粉、食用油类、杂粮等。
调味品
陈醋、盐、酱油、料酒、白糖、红糖等。
具体品种及需求量以采购人员通知为准。
二
供货商要求
01
基本资质
1.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有稳定供货能力与良好商业信誉,无供应商不良记录。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4.能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且可追溯来源。
5.结算货款时能出具正规发票。
02
食品安全与质量
1.米面:大米、面粉、食用油食材供货时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批次检验报告等证照。严禁使用陈化粮及其再加工产品。
•大米需符合《大米》(GB1354-2018)优质大米质量指标一级标准,具有“SC”标识。符合《小麦粉》(GB1355-2021)相关要求。
•食用油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相关要求,根据供餐规模选择适宜规格的预包装食用油,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选用花生油国家质量标准 GB/T 1534-2017、大豆油国家质量标准GB/T 1535-2017、菜籽油国家质量标准 GB/T 1536-2021、葵花籽油国家质量标准GB/T10464-2017一级压榨。
•其他杂粮供货时也必须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批次检验报告。
2.蔬菜:新鲜无农残超标,每批次需提供合格农残检测报告。
3.禽蛋:附产地证明及检疫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测报告。
4.豆类:如豆腐、豆干、魔芋等均需要有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达到GB/T 22106-2008非发酵豆制品标准。
5.肉类、水产类:肉类、水产类:当日宰杀,非冷冻肉、冷冻水产。肉类具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6.预包装食品(干货、调味品等):包装完整、有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和贮藏说明、产品标准号、质量(品质)等级等内容,具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拥有“SC”生产许可认证标志,有批次检测报告,专人专车配送。
03
供应能力
1.供应商须具有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配送能力,能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免费配送食材;
2.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运输;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3.供应商应有运送产品的专属车辆,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应保持运输车辆的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和运输食品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4.鲜活食品原料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视幼儿园实际需求及时配送,必须确保食品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04
服务水平
1.提供优质服务,配备专人及时响应幼儿园需求,处理幼儿园反馈的问题;
2.有连续供货能力,有正式发票并符合相关财务要求,信誉良好,有经营实力。
05
其他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供货的能力,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和肢解分包;提供的食材价格合理,不得高于本地市场价格。
2.供应商要响应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规定和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和幼儿园监督。抽检中出现质量、数量、价格等不符要求,或配送法律法规禁止的食材食品的,幼儿园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配送资格。因供货方提供的食品原料质量问题造成幼儿食物中毒,或多人肠道疾病的,所有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供货方承担,并立即终止合同。
3.在供货期间,如遇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招标确定供货单位配送食材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相关合同无条件终止。若入选企业与幼儿园签订的合同与新政策有冲突,以新政策为准。
三
招标说明
因食堂食材采购具有特殊性,且全年物价存在波动,园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集中定点供货商,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均纳入入围名单;每月由询价小组对入围供货商询价,通过竞价确定当月食材采购集中供应商。学校建立食材供货商评价和退出机制,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商。
四
评标办法
定点采购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质量优先、综合考量,围绕价格、服务、供货实力等维度综合评分。工作组对供货商投标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实地考察经营环境,结合产品质量、报价、售后服务等情况择优比选,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供货商并予以公示。
五
递交材料
01
食堂食材供货商提供以下资质证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卫生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及报价清单、送货厢车照片、送货人员健康证、企业法人和送货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经营场所照片、供货承诺书等。
02
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写明店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递交至库伦旗第一幼儿园后勤部,未按截止时间内提交材料方属于自动放弃。报名提供的资质材料要真实有效,因弄虚作假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报名方自行承担。
03
所有提交材料需交一份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和图片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kyzwjbs@qq.com邮箱。
04
报名时间、地点
地点:库伦旗第二幼儿园一楼东侧后勤办公室
时间: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2日
05
联系人
总务主任:***
联系电话:***
库伦旗第二幼儿园
供应商比选公告
库伦旗第二幼儿园
FOOD SAFETY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与食堂管理,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内蒙古自治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以及库伦旗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相关要求,结合园所实际,经幼儿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进行集中定点询价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前来参与招标比选。
一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肉类
猪肉、鸡肉、水产类等产品。
蔬果禽蛋类
蔬菜、水果、鸡蛋、豆制品等。
粮油杂粮类
大米、小米、面粉、食用油类、杂粮等。
调味品
陈醋、盐、酱油、料酒、白糖、红糖等。
具体品种及需求量以采购人员通知为准。
二
供货商要求
01
基本资质
1.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有稳定供货能力与良好商业信誉,无供应商不良记录。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4.能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且可追溯来源。
5.结算货款时能出具正规发票。
02
食品安全与质量
1.米面:大米、面粉、食用油食材供货时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批次检验报告等证照。严禁使用陈化粮及其再加工产品。
•大米需符合《大米》(GB1354-2018)优质大米质量指标一级标准,具有“SC”标识。符合《小麦粉》(GB1355-2021)相关要求。
•食用油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相关要求,根据供餐规模选择适宜规格的预包装食用油,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选用花生油国家质量标准 GB/T 1534-2017、大豆油国家质量标准GB/T 1535-2017、菜籽油国家质量标准 GB/T 1536-2021、葵花籽油国家质量标准GB/T10464-2017一级压榨。
•其他杂粮供货时也必须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批次检验报告。
2.蔬菜:新鲜无农残超标,每批次需提供合格农残检测报告。
3.禽蛋:附产地证明及检疫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测报告。
4.豆类:如豆腐、豆干、魔芋等均需要有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达到GB/T 22106-2008非发酵豆制品标准。
5.肉类、水产类:肉类、水产类:当日宰杀,非冷冻肉、冷冻水产。肉类具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6.预包装食品(干货、调味品等):包装完整、有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和贮藏说明、产品标准号、质量(品质)等级等内容,具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拥有“SC”生产许可认证标志,有批次检测报告,专人专车配送。
03
供应能力
1.供应商须具有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配送能力,能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免费配送食材;
2.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运输;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3.供应商应有运送产品的专属车辆,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应保持运输车辆的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和运输食品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4.鲜活食品原料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视幼儿园实际需求及时配送,必须确保食品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04
服务水平
1.提供优质服务,配备专人及时响应幼儿园需求,处理幼儿园反馈的问题;
2.有连续供货能力,有正式发票并符合相关财务要求,信誉良好,有经营实力。
05
其他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供货的能力,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和肢解分包;提供的食材价格合理,不得高于本地市场价格。
2.供应商要响应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规定和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和幼儿园监督。抽检中出现质量、数量、价格等不符要求,或配送法律法规禁止的食材食品的,幼儿园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配送资格。因供货方提供的食品原料质量问题造成幼儿食物中毒,或多人肠道疾病的,所有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供货方承担,并立即终止合同。
3.在供货期间,如遇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招标确定供货单位配送食材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相关合同无条件终止。若入选企业与幼儿园签订的合同与新政策有冲突,以新政策为准。
三
招标说明
因食堂食材采购具有特殊性,且全年物价存在波动,园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集中定点供货商,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均纳入入围名单;每月由询价小组对入围供货商询价,通过竞价确定当月食材采购集中供应商。学校建立食材供货商评价和退出机制,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商。
四
评标办法
定点采购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质量优先、综合考量,围绕价格、服务、供货实力等维度综合评分。工作组对供货商投标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实地考察经营环境,结合产品质量、报价、售后服务等情况择优比选,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供货商并予以公示。
五
递交材料
01
食堂食材供货商提供以下资质证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卫生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及报价清单、送货厢车照片、送货人员健康证、企业法人和送货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经营场所照片、供货承诺书等。
02
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写明店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递交至库伦旗第一幼儿园后勤部,未按截止时间内提交材料方属于自动放弃。报名提供的资质材料要真实有效,因弄虚作假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报名方自行承担。
03
所有提交材料需交一份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和图片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kyzwjbs@qq.com邮箱。
04
报名时间、地点
地点:库伦旗第二幼儿园一楼东侧后勤办公室
时间: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2日
05
联系人
总务主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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