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其毛都口岸防洪排涝工程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F1508002026022801001001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公司: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
温馨提示
招投标期间请您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在阅读招标文件时,如发现招标文件出现问题或有不足之处时,请及时提出。在此 我单位表示感谢。
2、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涂黑加粗的文字,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做出响应,以免出现 不必要的错误。
3、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
天前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
切关注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1日09:00。您的配合既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方便,也不会因为时间的问题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5、建议各投标单位将评审所需原件扫描,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谢谢配合。
6、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中标前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投 标文件时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各投标企业上传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
版)。
7、重要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 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
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
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
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 司联系。技术支持:0512-58188511、CA锁咨询电话:0478-8926704、18548114093。
(4)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内 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
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签到、解密、查看唱标、确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互动交流环节。
(5)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60 分钟。开标过
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各投标人严格按系统要求时间解密投标文件,如在
规定时间内发生问题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或后台技术人员,如超规定时间无法解密,导致
无法唱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需要确保 CA 数字证书至开标后都在有效期内,且 确保电脑环境可以完成解密工作,如遇 CA 锁过期或者锁故障无法解密的,所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关注者后果自负。
(8)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8、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系统中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在开标解密时方便联系。
目录
第一卷 ...........................................................................................................................................5 第一章招标公告 .........................................................................................................................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1. 总则 ................................................................................................................................26 1.1 项目概况................................................................................................................26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6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26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6 1.5 费用承担................................................................................................................28 1.6 保密 .......................................................................................................................28 1.7 语言文字................................................................................................................28 1.8 计量单位................................................................................................................28 1.9 踏勘现场................................................................................................................28 1.10 投标预备会...........................................................................................................29 1.11 分包 .....................................................................................................................29 1.12 响应和偏离...........................................................................................................29 2. 招标文件.........................................................................................................................29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9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0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0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0 3. 投标文件.........................................................................................................................30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 3.2 投标报价................................................................................................................31 3.3 投标有效期 ............................................................................................................31 3.4 投标保证金 ............................................................................................................32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2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2 3.6 备选投标方案.........................................................................................................33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3 4. 投标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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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4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4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5 5. 开标 ................................................................................................................................35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35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35 5.2 开标程序................................................................................................................35 5.3 开标异议................................................................................................................35 6. 评标 ................................................................................................................................35 6.1 评标委员会 ............................................................................................................36 6.2 评标原则................................................................................................................36 6.3 评标 .......................................................................................................................36 7. 合同授予.........................................................................................................................36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36 7.2 评标结果异议.........................................................................................................37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37 7.4 定标 .......................................................................................................................37 7.5 中标通知................................................................................................................37 7.6 履约保证金 ............................................................................................................37 7.7 签订合同................................................................................................................37 8. 纪律和监督 .....................................................................................................................38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8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8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8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8 8.5 投诉 .......................................................................................................................38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46 评标办法前附表....................................................................................................................46 详细评审标准 .......................................................................................................................48 1. 评标方法.........................................................................................................................51 2. 评审标准.........................................................................................................................51 2.1 初步评审标准.........................................................................................................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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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1 3. 评标程序.........................................................................................................................52 3.1 初步评审................................................................................................................52 3.2 详细评审................................................................................................................52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3 3.4 评标结果................................................................................................................53 3.5 评标争议处理.........................................................................................................5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55 第二卷 .........................................................................................................................................72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73 第三卷 .........................................................................................................................................7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6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7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0(一)投标函................................................................................................................80(二)投标函附录.........................................................................................................8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3 三、授权委托书....................................................................................................................84 四、联合体协议书................................................................................................................88 五、投标保证金....................................................................................................................89 六、项目管理机构................................................................................................................90(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90(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91(三)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92 七、资格审查资料................................................................................................................93(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3(二)近年财务状况表..................................................................................................94(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95(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96(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97(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98(七)信誉查询截图 .....................................................................................................99(八)其他资格审查资料............................................................................................100 八、其他资料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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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101(二)承诺书..............................................................................................................102(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承诺书 ......................................................................103(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04(五)投标文件中填报企业信息汇总表 ......................................................................105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06 服务方案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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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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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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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其毛都口岸防洪排涝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15080020260228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其毛都口岸防洪排涝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
岸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甘其毛都口岸防洪排涝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
2.3招标规模:(1)截排水工程:新建截洪沟3.791km,新建蓄水池1座(21.26万m3),过水路 面3处。(2)倒虹吸工程:新建上游护底及节制闸1座,倒虹吸管道0.92km,下游出口段消力池及 海漫1座。
2.4项目计划投资:7500.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F1508002026022801001001 | 标段名称 | 甘其毛都口岸防洪排涝工 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招标范围 | 工程-项目管理(含代建)-建设项目管理-建设综合协调;工程-工程造价-土建工程-水利;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279.0 | 工期 (日历天) | 18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标段接受联
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
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3)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投标其他事宜。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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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 资质;
3.2.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工程)或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造价负责人为全国一级注册 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注:须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及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果是退休人员,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2.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2.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 今)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3其他要求:本项目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且在全国水利 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
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公布的个人包含“基本信息”和“执业资格信息或岗位信息”截图。(注:以企业身份登录系统查询截图无效,投标人无需 登录系统,操作流程: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点击“单位档案”输入单位全称后进 行查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人员信息”,在打开的人员信息界面点击需要查询的人员“姓名”,即为查询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09 00:00 至 2026-03-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 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4-0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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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水利工程,项目内容:甘其毛都口岸防洪排涝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
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其中:
(1)项目管理工作包括:涉及的报批报建咨询管理;设计咨询管理;招投标管理;采购管
理;绩效评价管理;计划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投资管理;工程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合同、档案、信息管理;协调管理;工程验收及工程保修与移交管理;
试运行配合;向业主提交阶段性总结材料,各类完整的档案资料等。
(2)工程监理工作包括: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3)造价咨询工作包括:本项目涉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地址: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通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绿地智海大厦A3座10层1001-1室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行业监管: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
地址: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
联系人: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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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248063221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
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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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地址: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通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绿地智海 大厦A3座10层1001-1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甘其毛都口岸防洪排涝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截排水工程:新建截洪沟3.791km,新建蓄水池1座(21.26万 m3),过水路面3处。倒虹吸工程:新建上游护底及节制闸1座,倒虹吸管道0.92km,下游出口段消力池及海漫1座。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和上级专项资金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甘其毛都口岸防洪排涝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其中: (1)项目管理工作包括:涉及的报批报建咨询管理;设计咨询管 理;招投标管理;采购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计划管理;工程进度 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投资管理;工程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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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明施工管理;合同、档案、信息管理;协调管理;工程验收及工程 保修与移交管理;试运行配合;向业主提交阶段性总结材料,各类 完整的档案资料等。 (2)工程监理工作包括: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3)造价咨询工作包括:本项目涉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1.3.2 | 服务期 | 184日历天(具体服务期以本项目实际实施期限为准,即自合同 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备案止。)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 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工程)或 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全国注册 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造价负责人为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负责人可为同一 人。 注:须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及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 缴费证明材料(如果是退休人员,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返聘合 同。) 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 人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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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其他要求:本项目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 不 得 挂 靠 证 件 , 且 在 全 国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监 管 平 台 ( )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 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 注:全 国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监 管 平 台 ( )公布的个人包含“基本信息”和 “执业资格信息或岗位信息”截图。(注:以企业身份登录系统 查询截图无效,投标人无需登录系统,操作流程:进“全国水利 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点击“单位档案”输入单位全称后进行查 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人员信息”,在打开的人员信息界面 点击需要查询的人员“姓名”,即为查询结果); |
| 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 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3)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 证金及办理投标其他事宜。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决其投标的 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 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 联合行动。 |
13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决其投标的 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 标人的标书制作 MAC 地址、制作标书 CPU序列号、下载招标文 件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IP 地址一致;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限制其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 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 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2.3 | 偏离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 本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书等。(如有) (本项目招标相关澄清和修改内容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 ()上公布。招标人 |
14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不再另行通知,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 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及通 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 | 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 10 日前。 |
| 形式: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在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 ()以网上提问的形 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对招标文件予以 澄清。 |
| 2.2.3 |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 无需确认。本招标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 ()公布,请潜在投 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另 行通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 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及通知办理投标事 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 |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对招标文件予以 修改。 |
| 2.3.2 |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 | 无需确认。本招标文件的修改相关内容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 ()公布,请潜在投 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另 行通知,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 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修改文件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 / |
15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报价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人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 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 限价,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最高投标限价: 大写:贰佰柒拾玖万元整 小写:***.00元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是■否 依据《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通 知》,本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 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 退还投标保证金 的情形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拒签合同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中包括: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 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投标欺诈行 为,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如果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将要求 投标人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同时,招标人会向有关监督部门报 告,由监督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③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⑤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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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⑥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⑦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 2022年度-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个年度 (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 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
| 3.5.3 | 近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 年份要求 | 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 3.5.5 | 近年发生的 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3年01月01日-至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 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 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4)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 或字迹、印章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7.3(B)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指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在规 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公章)、生成后,成 功 上 传 至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的最终版指定格式 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1)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公章、法人章无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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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3)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 定。 (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使用 CA 锁 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之 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投标人公章。 (5)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授权委托书 ”要求“委 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由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署姓名。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无法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签章,可以先导出 ,在纸质版上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导入至系统中,之后再进行 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字、盖章。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签字、 盖章外,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即可。 注: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3.7.3(2)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 易系统() 注: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 具体份数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签章,在规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 括签字、印鉴、单位公章)生成加密投标文件。 |
| 4.1.2 | 封套上应 载明的信息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本项不适用。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04月01日 09 时 00 分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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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B) | | “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 将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 逾期或未在系统内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请在规定时 间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 互环节。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 时限为60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 |
| 5.2 | 开标程序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 不见面开标大厅 ” ()在线参加开 标会议并签到; (2)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停止接收投标文 件; (3)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及人员; (4)公布投标人名称; (5)CA数字证书解密; (6)操作员输入招标控制价同时导入投标文件并导出开标记录 表; (7)唱标; (8)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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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6.1.1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其中 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技术、经济等方面 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语音通知的方式确定。 注:若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则根据项目副场安排情况在副 场所在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技术明标)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并标明排序。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1、公示媒介:与招标公告同媒介 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3、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的标书制 作MAC地址、制作标书 CPU 序列号、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上传 投标文件IP地址等进行查询,发现任意一项存在一致的情形,将 被认定为串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按照择优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 7.6.1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 ■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备注: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将银行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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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原件交予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如 逾期未办理履约保函,同等条件下建设单位将按中标候选人排 名顺序,顺延选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
| 9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 是,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1、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内 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各投标人未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 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 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 0512-58188511(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适用于网上开标、评标项目)本标段采用电子开标、评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 ,可根据实际情况响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3、定义: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在规 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公章)、生成后, 成功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的最终版指定格 式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版, 在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再次亲笔签字和加盖单 位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是指存储在光盘(或U盘)中的投标文 件。 4、投标人上传至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 的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内 容一致。 5、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生成、刻录、准备: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 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供投标人刻录使用。光盘或U盘由投标人自 行刻录、存储,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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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光盘(或U盘)表面、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6、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 选择标段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文件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 等环节。登录时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 CA锁。 7、投标人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 6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 进行远程解密。 8、开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无 效,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须由投标单位出具正式任命文件。 |
| 10.2 | 资格审查 |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资 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以上资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缺少任意一项均视 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
| 10.4 | 投标报价修正函(调价函) | 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报价修正函(调价函),投标人递 交任何投标报价修正函(调价函)均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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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5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 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 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6 | 投标文件的真 实性要求 |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存在弄虚 作假。 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投标人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其投标 将被否决并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间或中标结果公告期间经查实投标人提供了虚假内 容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中发现投标 人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 同,清退其出场,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进行处罚(处罚金从 其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 赔偿招标人相关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将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行为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
| 10.7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 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 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 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 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 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 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8 | 异议及投诉 | 1、异议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 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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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招标人应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 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 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 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4)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 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 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 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②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③投诉书未 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④超过投诉时效的;⑤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⑥ 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 政诉讼程序的。 (6)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 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10.9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 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 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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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10 | 其他说明1 | 1、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对中标人的业绩、信誉、社保等投标 文件中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存在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人 资格。招标人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标侯选人排序顺延选 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统一签订合同。 3、技术部分服务方案编制页数不得超过500页,否则按无效标处 理。 4、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履行合同期间,如资质变动须符合 以下要求: (1)合同期内资质有效企业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2)合同期内资质被撤(吊)销时,如与具备招标时资质条件 的企业合并,且新企业业绩、财务状况等达到原招标投标文件 要求及以上,参与项目管理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变时,新合 并企业继续履行合同权利义务; (3)达不到以上条件,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未开工的不予开 工,已履行合同的须终止履行,发包方按照已履行且符合设计 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办理报账结算手续,按原合同要 求支付并解除合同。 注:以上如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
| 10.1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参照原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 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附表取费费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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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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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否决其投标的处理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0)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1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1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1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1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报价错漏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
(19)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 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0)未能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23)投标行为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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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准)未按本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有关规定参加开标会;
(25)其他不应有的雷同;
(2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投标。
1.5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
经济补偿。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
责任。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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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 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
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响应和偏离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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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 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 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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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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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 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4.5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或招标项目在公示期间有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
查处理完毕后按招投标监督部门书面意见办理。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
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审计报告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
3.5.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每张表格 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 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
员的相关信息。
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1.4.1项规定的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
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
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
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
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3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
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
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 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4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 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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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
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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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
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
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7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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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 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 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 负责人 | 服务期 限 | 备注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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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最高投标限价 | | | | | |
招标人代表: ___ 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
40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
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1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42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 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服务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造价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招标人签 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格式仅供参考
43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
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44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4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
| 联合体投标(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2.1.4 | 响应 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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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服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其他要求 | 1、不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2、不存在其他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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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标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 1.投标报价:30分 2.项目管理机构:2分 3.其它因素:18分 4.技术部分: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1、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评审并判 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 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中标 候选人依次排序。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 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70%+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 平均值×30%) 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 ①若“有效投标≤7家”时,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若“7家<有效投标≤14家”时,为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 中,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③若“14家<有效投标≤21家”时,为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 价中,去掉2个最高报价和3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④若“21家<有效投标≤28家”时,为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 价中,去掉3个最高报价和4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此类推。 按无效标处理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 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 的计算。注:保留两位小数。 |
| 2.2.3 | 投标报价 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48
综合评分细则如下: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30分) | 投标报价 得分 (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30分) 打分方法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标报价与评标基 准价一致得30分,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3分,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5分,扣完为止。 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
| 2.2.4(2) | 项目管理 机构 (2分) | 人员配置 (2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满足 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设 置的要求,得2分,每缺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 2.2.4(3) | 其它因素(18分) | 企业业绩 (12分) | 1、投标单位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 日期)承担过水利工程类项目的项目管理或全过程 工程咨询业绩,每有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2、投标单位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 日期)承担过水利工程类项目的监理业绩,每有1 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3、投标单位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 日期)承担过水利工程类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每 有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 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项目名称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 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计算得 分。 |
| 财务状况 (3分) | 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度-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个 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每有1年得1分,最多得3分。【新成立企业提 供企业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 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即得满分。】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为准。 |
| 投标人资信(3分) | 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 分(投标文件须附证书扫描件)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的证书为准。 |
| 2.2.4(4) | 技术部分 服务方案 评分标准(50分) | 整体项目管理服务方 案完整性和编制水平(8分) | 内容是否全面,是否能运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手段及新技 术,是否有创新思维和方法,项目管理分解是否合理、是否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科学合理; |
49
| | | 本项得分0-8分 |
| 项目管理的计划 及管理制度 (8分) | 项目管理的计划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项目管理 制度是否健全,内部管理措施是否全面; 本项得分0-8分 |
| 报批报建及设计管理 方案 (6分) | 报批报建流程是否合理,具有针对性。设计管理控制 方法及措施是否得当合理。是否有针对性及合理化建 议; 本项得分0-6分 |
| 招投标管理及投资管 理方案 (6分) | 招投标管理及投资管理内容是否齐全,方法及措施是 否得当; 本项得分0-6分 |
| 工程进度、安全、质 量管理方案 (6分) | 工程进度是否有赶工管理措施,进度控制方法是否合 理,措施是否有针对性。质量、安全管理内容是否全 面,措施是否得当、针对性强; 本项得分0-6分。 |
| 合同信息及档案管理、工程移交、维护及 维修 (4分) | 工作流程及方法是否合理,内容是否详尽,措施是否 可行; 本项得分0-4分。 |
| 工程造价服务方案(6分) |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是否完整、内容详尽、可行、先进、科学、措施得力合理、造价咨询重点、难点分析及 解决措施清晰; 本项得分0-6分 |
| 工程监理大纲(6分) | 工程监理大纲是否完整、内容详尽、包括控制措施及 方法、对于本工程重难点分析准确; 本项得分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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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采用明标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
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
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当有效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优先推荐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报价也相
同时,则优先推荐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为中标侯选人;如果服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
现场投票决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 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详细评审标准;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详细评审标准;
(3)其他因素:见详细评审标准;
(4)服务方案:见详细评审标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详细评审标准。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详细评审标准。
2.2.4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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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
(4)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B;(2)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 C。
(3)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 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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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
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2.5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细则规定,各自对有效标的各项评标因素打分,按算术平均
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评标争议处理
3.5.1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2 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表决。表决事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有效,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
文件的规定。
3.5.3 本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是指:
(1)按本章 3.1.2 条款做否决投标处理的;
(2)按本章 3.3 条款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其他有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可能对投标人产生不公、或者可能影响招标人利益的。
3.5.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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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评标委员会形成的最终评审结论,应能体现大多数评委的评审意见,如有超过半数以 上的评委提出异议的,应当场重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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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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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为参考文本,以最终签订合同文本为准。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人:
受托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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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工程咨询服务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二、词语限定
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本合同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本合同标准条件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答疑文件
(6)投标书及其附件
合同履行中,委托人、受托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对合同文件内容理解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受 托人协商解决。
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号:。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证书号:。
造价负责人姓名:,证书号:。
五、合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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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元整,(¥ 元)。本合同范围内的税、费由受托人自行负责承担缴纳。各项税、费的计取标准按照现行国家税法并与受托
人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合同总价包含上述费用。
六、工程咨询服务期限
预计服务期限为个月,预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 年月日完成。受托人收到委托人进场通知书后10日内应到达现场与委托人办理 相应交接手续,现场工程咨询服务及相关服务具体开始时间应自双方现场、资料交接
完毕之日起计算。
如工程工期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个月(含个月)的,受托人应继续无 偿履行合同义务;延期时间超过两个月的,则延期服务费按实际在场人月综合单价×延期时间进行计算。
延期服务人月综合单价为:元/人·月。
七、双方承诺
1.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咨询服务 义务和责任。
2.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份,受托人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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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理人:(签章)授权代理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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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17)“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
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
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 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 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第五条工程咨询服务与相关服务依据
5.1工程咨询服务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工程咨询服务依据。5.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六条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和人员
6.1受托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服务,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6.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人员应保持相对 稳定,以保证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6.3受托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工作需要及委托人要求调整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受托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 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受托人更换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其他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
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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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受托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6.5 委托人可要求受托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
第七条履行职责
受托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 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7.1 在工程咨询服务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受 托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受托人应协助委 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7.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受 托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7.3受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 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受托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 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7.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经 委托人同意后,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第八条提交报告
受托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工程咨询服务与相关 服务的报告。
第九条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受托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工程咨询 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有关文件归档。
第十条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受托人无偿使用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 托人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受托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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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资料、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 式移交。
委托人义务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按约定向受托人支付服务费用。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服务工 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受托人承担,则应在专用 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受托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工程咨 询服务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受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 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受托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受托人。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受托人的权利,以及受托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受托人开展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八条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按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
第十九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其他人员,应 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受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受托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 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受托 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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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 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 报告。
(5)在征得委托人同意的前提下,受托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等指 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立即征 求委托人意见,并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 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应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在征求 委托人同意后,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复工 令后才能复工。
(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 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证明权。
(8)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 及工程结算的复核权与否决权。未经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可 以拒付工程款。
第二十一条受托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的义务提出 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 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受托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及时向委托人 报告,在委托人授权下,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二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提出,由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研究处 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应根 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受托人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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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 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工期变更、合同变更、付款的审批权。
第二十五条受托人调换受托人员须事先经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二十六条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提交工作月报及工程咨询服务业务范围内的 专项报告。
第二十七条当委托人发现受托人员不按合同履行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 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人员,并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受托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受托人的责任期即委托合同有效期。在工程咨询服务过程中,如果 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 合同期。
第二十九条受托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受托人过失而造 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三十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 任,赔偿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 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受托人收到合同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通知对方,因解 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 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否则单方解除合同行为不具 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工程咨询服务报酬
第三十六条工程咨询服务报酬,按照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 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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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支付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三十八条受托人在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可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三十九条受托人驻地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 或者经济利益。
受托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条受托人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受托人亦不得泄 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一条受托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 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 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 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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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依据:
(1)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正式协议书及本合同;
(2)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文件、设计文件等;(3)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4)国家和省、市现行的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等。
第二条工程咨询服务工作范围和内容:
2.1工程咨询服务工作范围:
2.1.1 项目管理服务:
(1)报批报建管理:依据水利行业规定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所需手续的办理。
(2)设计管理: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计划,监督设计计划的落实;组织召 开协调会,及时处理设计变更,提出合理化建议。协调、督促设计单位及时解决设计
存在的问题。
(3)招标与采购管理:按照项目实施情况及工程进度编制项目招标工作计划;合理划分标段、界面,确定工期;确定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合理制定招标需求;
审核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其他与招标相关资料;对项目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进行管理及检查;招标工作程序的跟踪和管理;检查招标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移交情况;
各专业专项深化设计、分包单位施工、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工作;为业主提供招标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等。
(4)合同管理:细化各项合同工作范围界面,协助建设单位参与项目合同的洽 谈;
(5)现场施工管理: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作业规程 等,对施工质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和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规范标
准及合同要求。
(6)信息档案和协调管理:各类档案分类、规范管理,归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 并移交建设单位。
(7)投资管理:按施工合同价格进行控制,确保本项目的总投资控制在审批的 概算范围之内。
(8)绩效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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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全过程监理服务:
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指导原则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投资控制、进
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2.1.3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前期造价咨询
协助发包人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制定造价控制方案。(2)实施阶段造价服务
审核施工预算,确保其准确性、完整性;
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实已完工程量及造价;
处理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处理合同价款调整。
跟踪市场价格波动,提供造价动态调整建议。
对工程实施阶段造价进行控制。
(3)竣工结算服务
审核竣工结算文件,核对工程量及费用。
协助发包人处理结算争议。
第三条服务工期:个月,预计20 年月至年月底。
第四条对受托人的要求
1、受托人需要按委托人审计部门要求提交工程设计概算审核、预算审核及结算 审核报告。
2、受托人须协助委托人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及结算,参与并主持组织 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3、受托人须审查承包人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品牌、规 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人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委托人安排甲供材料的供应
计划。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4、受托人须负责召集与主持召开工地现场各类协调会议,并负责记录与整理会 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5、受托人须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6、受托人须协助委托人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承包人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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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托人须每周向委托人提供工作周报等资料,每月向委托人提供工作月报等 资料。
第五条受托人违约责任
(1)如发现受托人员不称职,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有关要求及时 进行调换,如未能及时调换的,将视同受托人违约,委托人有权对违约行为处罚,违 约处罚额度为2000元/人·次。受托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出现脱岗、离岗现象等情 况,并对工程进行跟踪检查、监督,验收能随叫随到。违约金在同期工程咨询服务报 酬付款中扣除。
(2)如发现受托人员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不闻不问,有意躲避、不进行处理的,受托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咨询服务责任。违约金在同期工程咨询服务报酬付款中扣除。
(3)受托人员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不得接收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 等的宴请,不得接受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的任何财物、礼金,如发现一次,除没收财物、勒令该人员退场,并可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严禁受托人向承包人介 绍亲、友等进行材料、设备、劳务等的供应,如有发生,委托人有权要求该受托人员 退场;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根据需要向有关单位进行通报、追究相应责任及经济 损失。
(4)受托人员应严把对原材料进场检验的质量关,如有对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 或不负责任,造成不合格材料进场的,且未能及时制止而用于工程的,支付委托人违 约金10000元/次。违约金在同期工程咨询服务报酬付款中扣除。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 损失,受托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对受托人的考核
委托人将对受托人在合同范围内的委托事项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进度、项目认证与创优、工程造价控制等。
第七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开工前7日内,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已签订的合同文件、设 计文件(若有)及工程有关的其他全部资料。
第八条委托人在7日内对受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九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十条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如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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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间办公用房,如因工作需要,受托人员增加,委托人根据实际需要适 当调整增加,其他费用由受托人自理。
第十一条合同价格包括受托人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内容,所承担的直接费、间接费、其他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和 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节假日加班工资、附加工资、食宿费 用、各类保险及税费,以及各项福利、探亲的车旅费、教育经费、办公低值易耗用品 费用、工器具使用费、自备设备的折旧、使用费、修理费等。
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1)合同生效
当本合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后,本合同生效:
1)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2)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函。
(2)受托人向委托人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 任书,受托人收到酬金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 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仲裁或诉讼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委托人和受托人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1)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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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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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一、招标内容
1、项目管理服务:
(1)报批报建管理:依据水利行业规定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所需手续的办理。
(2)设计管理: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计划,监督设计计划的落实;组织召 开协调会,及时处理设计变更,提出合理化建议。协调、督促设计单位及时解决设计
存在的问题。
(3)招标与采购管理:按照项目实施情况及工程进度编制项目招标工作计划;合理划分标段、界面,确定工期;确定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合理制定招标需求;
审核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其他与招标相关资料;对项目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进行管理及检查;招标工作程序的跟踪和管理;检查招标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移交情况;
各专业专项深化设计、分包单位施工、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工作;为业主提供招标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等。
(4)合同管理:细化各项合同工作范围界面,协助建设单位参与项目合同的洽 谈;
(5)现场施工管理: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作业规程 等,对施工质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和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规范标
准及合同要求。
(6)信息档案和协调管理:各类档案分类、规范管理,归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 并移交建设单位。
(7)投资管理:按施工合同价格进行控制,确保本项目的总投资控制在审批的 概算范围之内。
(8)绩效评价管理。
2、全过程监理服务:
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指导原则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投资控制、进
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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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造价咨询
协助发包人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制定造价控制方案。
(2)实施阶段造价服务
审核施工预算,确保其准确性、完整性;
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实已完工程量及造价;处理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处理合同价款调整。
跟踪市场价格波动,提供造价动态调整建议。
对工程实施阶段造价进行控制。
(3)竣工结算服务
审核竣工结算文件,核对工程量及费用。
协助发包人处理结算争议。
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除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外,还须至少配置如下人员:
1、项目管理团队成员:现场综合管理师、招标管理师,各1人。
(现场综合管理师提供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招标管理师提 供相关招标培训证书或专业技术证书。)
2、监理团队成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可由相关专业的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自治区级或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本地区监理工程 师可跨省执业,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发证机构文件或网站截图等。
监理员提供监理员证书)
3、造价咨询团队成员:2人,提供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 或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
投标单位可依据本项目建设内容与企业自身实力配置与项目实际需要相符的项目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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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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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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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其毛都口岸防洪排涝工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投标文件
标段编号: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77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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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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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的全 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其中,增值税税率为)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项目 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工程质量达到。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其他资料
2.2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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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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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函附录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1.4 | 姓名: 资格: | |
| 2 | 总监理工程师 | 1.4 | 姓名: 资格: | |
| 3 | 造价负责人 | 1.4 | 姓名: 资格: | |
| 4 | 服务期 | 1.4 | 时间: | |
| 5 | 投标有效期 | | 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8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
投标人:(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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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非联合体格式)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标段(包)名称)投 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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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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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格式)
本人(姓名)系联合体成员一(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姓名)系联合体成员二(投标 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 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标 段(包)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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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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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此项)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 体,共同参加(标段(包)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 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 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 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88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如
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招标文件
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任。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89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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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毕业学校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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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后需附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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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 岗位名称 | |
| 姓名 | | 年龄 | |
| 性别 | | 毕业学校 | |
| 学历和专业 | | 毕业时间 | |
| 拥有的执业资格 | | 专业职称 |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 工作年限 | |
|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 任的主要工作 | |
注:表后需附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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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营业执照号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技术人员数量 | |
| 账号 | | 各类注册人员 | |
| 经营范围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 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与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 | |
| 备注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如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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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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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委托人名称 | |
| 合同价格(元) | |
| 合同签订日期 | 年月日 |
| 服务期限 | |
| 工程内容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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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委托人名称 | |
| 合同价格(元) | |
| 合同签订日期 | 年月日 |
| 服务期限 | |
| 工程内容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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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应在此处说明相关情况,如果发生过诉讼及仲裁情况,需附法院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如没有就 直接填写‘无 ’。 |
| 诉讼及仲裁说明 | 备注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如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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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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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誉查询截图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须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时间为公 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操作流程:进“信用中国”,点击进入“专项查询”,选择查询的名单后,按要求输入单位信息后进行查询)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
今)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须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操作流程:①投标人查询步骤: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 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贪污贿赂罪”,在“裁判日期”中选择“2023年01月01日-查询日期”后进行检索,即为查询结果。②法定代表 人查询步骤: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当事人”处输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案由”选项中点选“贪污贿赂罪”,在“裁判 日期”中选择“2023年01月01日-查询日期”后进行检索,即为查询结果。)
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文件须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操作
流程: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用信息”输入单位全称后进行查询,在 查询结果界面点击单位名称打开,在打开的单位信息界面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信息”,即为查询结果)
如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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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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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资料
(一)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
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
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 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 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01
(二)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方在此声明
1、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近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近年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 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
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超过 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损失部分、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③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⑤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⑥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⑦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我方保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因资金拨款情况出现延误工期或停工等情况,由此造成 的费用及结果由我方全权承担。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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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承诺书
注: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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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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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中填报企业信息汇总表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 名称及编号汇总表
| 投标人名称及纳税 人识别号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号) | |
| 邮箱号 | |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 中填报的单位业绩 | 1、……; 2、……; |
| 项目负责人 (姓名及身份证号) |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造价负责人(姓名) |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监理工程师(姓名) |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监理工程师(姓名) |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 | | |
注:
1、本表所填写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一致(与投标文件无关的内容无须填写),且 所填(单位、人员)业绩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所有业绩。
2、本表只须填写文字内容,无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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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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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服务方案编制页数不得超过5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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