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包钢庆华2026年度液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包钢庆华2026年度液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包钢庆华2026年度液氮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包钢庆华2026年度液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窗体底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 | 包钢庆华2026年度液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B202603160018 |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 2.1项目概况 包钢庆华甲醇系统检修期间,空分系统同步停车检修,期间低压蒸汽管道停止供应蒸汽,需使用液氮气化设备将液氮进行气化送至氮气官网,需求量约2000吨,采购资金概算100万元。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包钢庆华甲醇系统检修期间,空分系统同步停车检修,期间低压蒸汽管道停止供应蒸汽,需使用液氮气化设备将液氮进行气化送至氮气官网。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 ZB202603160018-0001 标段名称: 包钢庆华2026年度液氮采购项目 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2026年5月20日 付款方式: 合同到送货截止日期止根据供应商开具的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次月支付。 付款形式:现金 最高限价(元/ 含税,税率为13% ): ***.0000 投标保证金(元):不需要缴纳 备注: / 质量相关要求说明:所提供的液氮,其中氧含量小于10PPm。 其他要求:无 2.4项目明细资料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许可范围包含压缩氮或液化氮;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许可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提供一份第三方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合同或协议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 具有2025年液氮供应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和该合同对应的部分金额发票。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03-18 00:00 起至 2026-03-23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 5.平台技术服务费 | | |||||||||||||||||||
| |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 | ||||||||||||||||||
| 6.投标保证金 | | |||||||||||||||||||
| |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 |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6-03-24 09:00 (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不接收。 |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
|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 10.异议 | | |||||||||||||||||||
| |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异议提出可在该项目“异议管理”模块中 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 2665003 | | ||||||||||||||||||
| 11.联系方式 | | |||||||||||||||||||
| |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业务部长:李广美 业务部长电话:0472-2669642 客服热线电话:0472-5267453 | |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
| | | | ||||||||||||||||||
窗体底端
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