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乌海工务段、包头工务段、呼和浩特工务段、临河运营维修段、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大板综合维修段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年度检查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乌海工务段、包头工务段、呼和浩特工务段、临河运营维修段、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大板综合维修段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年度检查鉴定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乌海工务段、包头工务段、呼和浩特工务段、临河运营维修段、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大板综合维修段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年度检查鉴定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乌海工务段、包头工务段、呼和浩特工务段、临河运营维修段、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大板综合维修段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年度检查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836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乌海工务段、包头工务段、呼和浩特工务段、临河运营维修段、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大板综合维修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年度检查鉴定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检查鉴定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要求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项近年来(2023年(含)以后)双轨式超声波探伤仪或钢轨超声波探伤仪年检鉴定的业绩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单位无成交不执行行为。
6.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招标项目需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报名时间以凭证上传时间为准),由汇信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每个工作日17:30分前完成当日核验)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6 年 3 月 27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3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3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行号:10419101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þ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推荐到“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办理,
网址:http://47.118.59.207:7777/home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7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定于 2026 年 4 月 7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邮政编码:010010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发票):李工
联系电话:0471-6529727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471-6529070
邮寄通知书联系邮箱:1723360230@qq.com
项目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471-3987861
异议受理邮箱:htjhxzbyysl@163.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15082927440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编号: ZTXYZB25-836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乌海工务段、包头工务段、呼和浩特工务段、临河运营维修段、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大板综合维修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年度检查鉴定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检查鉴定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要求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项近年来(2023年(含)以后)双轨式超声波探伤仪或钢轨超声波探伤仪年检鉴定的业绩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单位无成交不执行行为。
6.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招标项目需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报名时间以凭证上传时间为准),由汇信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每个工作日17:30分前完成当日核验)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6 年 3 月 27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3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3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行号:10419101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þ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推荐到“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办理,
网址:http://47.118.59.207:7777/home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7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定于 2026 年 4 月 7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邮政编码:010010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发票):李工
联系电话:0471-6529727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471-6529070
邮寄通知书联系邮箱:1723360230@qq.com
项目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471-3987861
异议受理邮箱:htjhxzbyysl@163.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15082927440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1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号 | 刘燕文 | 13947442700 | |
| 2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110国道西侧 | 乔鑫 | 17614782006 | |
| 3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 | 东河区公园路3号街坊 | 贾海东 | 18204726656 | |
| 4 |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火车站北综合办公楼 | 隋东旭 | 18747928957 | |
| 5 |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综合维修段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火车站 | 孙玲珑 | 18248043009 | |
| 6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75号 | 黄建华 | 15247178110 | |
| 7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铁路3号 | 张孟宇 | 15044848236 | |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 标段 | 序号 | 采购项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 一 | 1 | 双轨式超声波探伤仪年度检查鉴定 | 台 | 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集宁工务段 |
| 二 | 1 | 双轨式超声波探伤仪年度检查鉴定 | 台 | 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包头工务段 |
| 三 | 1 | 双轨式超声波探伤仪年度检查鉴定 | 台 | 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大板综合维修段 |
| 四 | 1 | 双轨式超声波探伤仪年度检查鉴定 | 台 | 8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锡林浩特 综合维修段 |
| 五 | 1 | 双轨式超声波探伤仪年度检查鉴定 | 台 | 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乌海工务段 |
| 六 | 1 | 双轨式超声波探伤仪年度检查鉴定 | 台 | 4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临河运营维修段 |
| 七 | 1 | 双轨式超声波探伤仪年度检查鉴定 | 台 | 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呼和浩特工务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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