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公司日常检修设备维保服务单源直接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6-03-31

【招标公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公司日常检修设备维保服务单源直接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公司日常检修设备维保服务单源直接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公司日常检修设备维保服务单源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KYDYZC2026-007)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公司日常检修设备维保服务单源直接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单源直接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公司日常检修设备维保服务单源直接采购
2.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公司
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标段总价:详见公告附需求明细表。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需求明细表;
2.预计完成时间:详见公告附需求明细表;
3.服务地点:详见公告附需求明细表;
4.拟采购供应商名称:1标段:内蒙古中诚电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标段:内蒙古中诚电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 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①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②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③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四、异议受理
供应商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2.本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开展招投标活动。
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03月30日起至2026年04月07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响应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采购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 包】按钮,下载 IMPC 包至默认路径,响应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电话:网站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3月30日~2026年04月0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04月08日上午09:01-10:01(北京时间)
注:供应商需通过此路径“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文件解密”,查看最终经济标截标时间,并进行解密操作。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八、解密方式及协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 APP 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 30 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九、采购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一)场所服务费: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nmgdkygg@163.com
异议受理负责人:***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1号
邮    编:010020
电    话:***
电子邮件:nmgdkyyy@163.com
 
附件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公司日常检修设备维保服务单源直接采购--需求明细表
序号
采购申请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物资名称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最高限价(元)
预计完成时间
服务地点
需求单位名称
1
330020648500010
1
生产智能管控中心大厅多媒体信息发布终端设备维保
非电网设备维护维保,安全工器具维保
1
276000.00
276000.00
2026/10/31
服务专用交货
生产智能管控中心
2
330020664300010
2
新能源集成系统中心(能源管控中心)设备小修
设备设施维修、检修,家具及工器具维修检修
1
276000.00
276000.00
2026/10/31
服务专用交货
新能源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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