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庄头营子村冷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招标预告】庄头营子村冷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赤峰市 | 采购单位 | 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庄头营子村冷棚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跨度10米、高3.3米冷棚100000平方米及配套水电路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招标范围:(1)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总承包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营工作;(2)运营: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5年,由中标人负责运营。运营期内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日常运营、服务、保养维护(含设备设施更换、维修、保养等)。中标人须每年向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人民政府缴纳财政评审中心最终结算金额4%的收益金,后续收益率如有变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收益金收缴标准。项目收益金需在当年公历1月1日由运营单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资形成的资产产权归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建成后由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运营期间,运营方不得将土地、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庄头营子村冷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反馈对象:
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5648619305@163.com
邮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跃进路66-1号
邮编:352299(请注明“庄头营子村冷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5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预公示期
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5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跃进路66-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
联系人:***
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附件:
庄头营子村冷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df
1.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跨度10米、高3.3米冷棚100000平方米及配套水电路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招标范围:(1)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总承包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营工作;(2)运营: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5年,由中标人负责运营。运营期内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日常运营、服务、保养维护(含设备设施更换、维修、保养等)。中标人须每年向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人民政府缴纳财政评审中心最终结算金额4%的收益金,后续收益率如有变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收益金收缴标准。项目收益金需在当年公历1月1日由运营单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资形成的资产产权归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建成后由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运营期间,运营方不得将土地、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庄头营子村冷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反馈对象:
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5648619305@163.com
邮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跃进路66-1号
邮编:352299(请注明“庄头营子村冷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5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预公示期
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5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跃进路66-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
联系人:***
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附件:
庄头营子村冷棚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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