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质勘查项目(钻探施工部分)供应商库入围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批次

所属地区:内蒙古赤峰市 发布日期: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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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赤峰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质勘查项目(钻探施工部分)供应商库入围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批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质勘查项目(钻探施工部分)供应商库入围框架采购项目
第二批次【竞价邀请书】
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质勘查项目(钻探施工部分)供应商库入围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批次具备采购条件。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优秀的供应商与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竭诚欢迎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条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质勘查项目(钻探施工部分)供应商库入围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批次
项目编号
NMGSY-2026ZB-0003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单轮竞价,供应商通过平台电子竞价系统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项目概况
1、服务项目及采购内容:翁牛特旗地区地质勘查工程专项水文地质钻探项目;设计钻探工作量:水文地质钻探,设计工作量1100米,最终以施工方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工作量为准。钻孔孔深和倾角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如有变化,采购人通知施工方)。
5、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
6、质量要求:执行本项目设计书和《地质岩心钻探规程》及相关规范。
7、付款方式:所有工作量完成并通过业主及甲方验收且合格,甲方按照本年度实际完成工作量的60%进行项目结算,乙方提供合规发票,待业主向甲方支付全额工程款后,甲方向乙方结清乙方施工的已验收合格钻孔剩余的工程款。
注:乙方需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8、结算方式:实际工作量*报价单价进行结算,结算具体金额以结算单为主。
9、最高限价:本次报价限价单价:
(1)单价不得超过***元/米,具体以实际工作量结算为主。
(2)本次报价包含取芯、钻探施工用水费、电费、材料费、钻探施工结束后的场地环境恢复、税费、利润、风险金等全部费用,服务期内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3)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10、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日11时30分---2026年4月8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2026年4月8日11时30分
2、地点:线上开标(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nmgdkcx.com)
组织踏勘现场和预备会
不组织
审查报价
方式
1、报价结束后,采购人按照竞价邀请书要求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进行审查;
2、在供应商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报价规则
1、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2、报价要求:报价要求报价包含竞价邀请书中的全部服务费、税费等,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报价后没有议价环节,请报最终价格。
报价流程
1、报价阶段: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
2、公示阶段:供应商在公示期内可对公示内容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
3、发布通知书: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发布成交通知书。
确定成交人规则
(1)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相同时按照系统中递交报价时间(响应信息-递交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3)报价为无效报价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并顺延下一低价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4)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竞价邀请书要求,且供应商响应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5)潜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竞价邀请书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报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小写: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2、缴纳方式: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我的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保证金管理-点击缴纳按钮,会弹出需要转账的子账户信息)
3、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  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5、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且缴纳足额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保证金
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供应商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或放弃成交资格)的,或未按照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代理服务费;(2)未按文件约定时间递交报名资料的;(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情况。
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双方盖章合同扫描件发送至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标后-合同签订处,采购方收到合同扫描件且成交供应商已缴纳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及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服务费
1、以成交供应商总价作为基数,按照以下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总价=成交单价×预计工作量
2、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锡林郭勒锡林东街支行
账  号:861112101421002648
行  号:313201001040
3、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缴纳服务费,不按时缴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竞价邀请书要求,不得负偏离。
2、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东段路北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88号
联 系 人:***
邮    箱:nmgdikuang@139.com
联系电话:***
客服电话:4008220580
附 件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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