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中央预算内回收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 证
标段编号:K1522002026040703001001
招标文件
招标人: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盖单位章)招标代理:上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6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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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1.总则 .............................................................................14 1.1 招标项目概况................................................................14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4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4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 1.5 费用承担....................................................................15 1.6 保密........................................................................15 1.7 语言文字....................................................................15 1.8 计量单位....................................................................15 1.9 踏勘现场....................................................................16 1.10 投标预备会.................................................................16 1.11 分包.......................................................................16 1.12 响应和偏差.................................................................16 2.招标文件 .........................................................................16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6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7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7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17 3.投标文件 .........................................................................17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7 3.2 投标报价....................................................................18 3.3 投标有效期..................................................................18 3.4 投标保证金..................................................................18 3.5 资格审查资料................................................................19 3.6 备选投标方案................................................................1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0 4.投标 .............................................................................20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2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0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 5.开标 .............................................................................21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1 5.2 开标程序....................................................................21 5.3 开标异议....................................................................21 6.评标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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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评标委员会..................................................................21 6.2 评标原则....................................................................21 6.3 评标........................................................................21 7.合同授予 .........................................................................22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22 7.2 评标结果异议................................................................22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22 7.4 定标........................................................................22 7.5 中标通知....................................................................22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22 7.7 履约保证金..................................................................22 7.8 签订合同....................................................................22 8.纪律和监督 .......................................................................23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3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3 8.5 投诉........................................................................23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3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3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 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1.评标方法 .........................................................................27 2.评审标准 .........................................................................27 2.1 初步评审标准................................................................27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7 3.评标程序 .........................................................................27 3.1 初步评审....................................................................27 3.2 详细评审....................................................................28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28 3.4 评标结果....................................................................2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6 一、工作要求........................................................................36 1.项目概况......................................................................36 2.工作范围及内容................................................................36 二、适用规范标准....................................................................36 三、成果文件要求....................................................................36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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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36 六、承包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3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7 目录 .............................................................................3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9(一)投标函 ...................................................................39(二)投标函附录 ...............................................................4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1(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1(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 三、联合体协议书 ...................................................................43 四、投标保证金 .....................................................................44 五、费用清单 .......................................................................46 六、资格审查资料 ...................................................................47(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7(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48(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49(四)正在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50(五)企业获奖 .................................................................51(六)企业各类证书 .............................................................52(七)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53(八)主要人员简历表 ...........................................................54 七、服务方案 .......................................................................55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56(一)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承诺函 ...............................................56(二)其他材料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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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央预算内回收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预算内回收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已由兴安盟农牧局批准建
设,招标人为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
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央预算内回收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2.2 建设地点:扎赉特旗
2.3 招标规模:包含但不限于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上报、接受审查等工作,以及按委托
人要求办理的与水资源论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直至取得取水许可证,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
2.4 项目计划投资:32.64 万元
2.5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K1522002026040703001001 | 标段名称 | 中央预算内回收 资金实施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水 资源论证 |
| 招标范围 | 工程-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32.64 | 工期(日历天) | 38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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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 / 。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或测绘相关专业 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 的证明文件(并加盖社保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如是退休返聘人员,
无须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须提供本人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入职时间不足的人员,自入职之月起算); 3.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 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在“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网站查 询 截 图 ) ; 投 标 人 及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未 在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2)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已移出的按未列入执行(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无需提供);(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 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其 他 要 求 : 1. 投 标 人 在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注:已 办理 CA 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 CA 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 CA 锁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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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投标)。 2.企业信息注册及 CA 锁办理:(1)实体 CA 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 3 家 CA 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 CA 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 及收费标准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 83 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 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103,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 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8315782(江苏翔晟)、0482-8370125(内蒙古一证通)、0482-8370079(内蒙 CA)。(2)移动端 CA 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 CA 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证通”APP 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新点标证通)。3.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 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4.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 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5.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
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
为 或 者 吃 拿 卡 要 等 腐 败 行 为 , 请 在 工 作 时 间 拨 打 监 督 举 报 电 话 :
0482-8370588/0482-8370096。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
项 目 的 投 标 人 必 须 在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 0512-58188511 咨询)。 6.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
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
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同时,投标人须在指定的 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30 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512-5818851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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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09 00:00 至 2026-04-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 "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其他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
地址:扎赉特旗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上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科右前旗义乌
联系人:包铁龙
联系电话:
***
行业监管:兴安盟农牧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区盟农牧业大楼
联系人:齐文皓
联系电话:0482-8206898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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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注意事项:
10.1 、 领 取 招 标 文 件 登 录 地 址 :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10.3 、 开 标 解 密 投 标 文 件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地 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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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通海路 联系人:*** 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上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科右前旗义乌 联系人:*** 电话:***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央预算内回收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扎赉特旗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 12 万亩,全部为新建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 提升、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
| 1.1.7 | 项目投资估算 | 32.64 万元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中央预算内回收资金 28800 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 3200 万元;自筹资金 1200 万元。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包含但不限于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上报、接受审查等工作,以及按委托人要求办理的与水资源论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 切事务,直至取得取水许可证。 |
| 1.3.2 | 服务期限 | 签订合同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 查,最终取得取水许可证。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无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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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 题 | / |
| /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 |
| 形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内的“提问”栏目 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代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发布“澄清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所有获取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该澄 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 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 系统内的“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以加盖电子签章的 PDF 回函 文档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修改、答疑文件后,方可下载查看答疑、修改、澄清文件, 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代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发布“澄清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所有获取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 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 系统内的“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以加盖电子签章的 PDF 回函 文档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文件后,方可下载查看答疑、修改、澄清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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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照国家增值税税率进行计算。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报价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 元(大写:叁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 最高投标限价内(含等于)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最 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费、人工费、差 旅费、食宿费、办公费、税金等完成本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服务费为固定取费,不因项目的延期而增加,投标 人应完全考虑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增加风险。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的情形 |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2.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投标欺诈 行为,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 3 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 间要求 | 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时间要求 | 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使 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签名)之处,若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若由委托 代理人签字,应将代理人签名制作成电子图片,在 Word 中 将签名图片粘贴在代理人签字的位置。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中标后(未中标单位无需提供)须提供与加密电子投 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四套,建议双面打印并 牢固装订,如单册厚度超过 5cm 可分册装订。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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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中要求盖章的位置须重新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整体加盖骑缝 章,用于备案存档。如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所引起 一切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内蒙古)”生成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在内蒙古 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内上传。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 年 5 月 8 日 09 时 00 分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生成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在内蒙古自治区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内上传。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 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 /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
| 5.2 | 开标程序 |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等待开标:各交易主体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待开标。2.查看投标人: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已到,开 标大厅自动提取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投递的投标文 件。公布投标人名单。 3.标书解密:按照系统提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内(自投标文件开始解密起 30 分钟)自行解密其经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处理 方式:(1)因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原因影响解密进程时,招 标人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延长解密时间;(2)因投标人原 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其他解 密异常情况按照应急处理办法执行。 4.标书导入:解密全部完成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截止 后,进入标书导入环节。开标大厅展示最终解密结果,公布 成功解密投标人名单,并备注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原因(如有)。 5.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 他内容。 6.系数抽取:抽取本次开标需要的系数(如有)。 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期间在线提出,由招标 人或代理机构在线答复。 8.开标结束。 注意事项:①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见招标公 告)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签到、解密、查看唱标、确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②解密投标文件时需使用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否则可能导致无法正常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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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③.请投标单位在电脑 前耐心等待开标,中途不得离开,因投标单位不在电脑前而 错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位自行 承担;④投标人在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不 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并且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 其他相关使用规定。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 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 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副场专家通过副场专家库抽取。 |
| 6.3.2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按照择优原则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 人 | 是 否 |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否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 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 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 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 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 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 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 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2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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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给第三人。 |
| 10.3 | 评审资料审查要求 | 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第三章“评 标办法”初步评审及业绩、财务、获奖等评审内容等均以投 标人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电子招投标系 统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 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的真实性,在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有权对其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等 资料进行核实,各单位应予以配合,若发现造假行为,招标 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上报至建设主 管部门,予以惩处,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单位自 行承担。 |
| 10.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 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 号)的文件规定,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由中标人进行 支付。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 标代理服务费。 |
| 10.5 | 合同签订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 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8 部委令 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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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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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
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
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
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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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
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
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
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
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
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
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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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
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 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
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
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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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 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
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
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费用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 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
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
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
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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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等材
料的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
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 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 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 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 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
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 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 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
标方案。
21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 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 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 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
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 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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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开开标,所有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
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
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
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
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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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 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 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 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 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 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3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 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履约担保金额。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
24
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 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 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 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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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
| 服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综合标:10 分 技术标:50 分 经济标:30 分 其他标:10 分 |
26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当 N(投标人个数,下同)<5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 5≤N<9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 高、1 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9≤N<13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2 个最低 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13≤N<17 时,所有投标 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2 个最高、3 个最低报价后的 算术平均值;当 17≤N<21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 投标报价去掉 3 个最高、4 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 值;以此类推。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 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综合标 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0-10 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每 具有一项有水资源调查评价、论证相关业绩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服务合同(包含封面、项目名 称、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为准,业绩日期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 |
| 2.2.4(2) | 技术标 评分标准 | 编制思路及技术方案(0-15 分) | 1.编制思路清晰,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标准,准确把握项目核心需求,编制导向明确、贴合实际,得 0-5 分; 2.技术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明确论证重点、 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法,可操作性强,能有效支撑报 告编制工作,得 0-5 分; 3.论证内容完整、逻辑严谨,涵盖项目相关核心论 证模块,内容详实、分析到位,无缺漏,得 0-5 分。 |
| 工作方案及进度安排(0-10 分) | 1.工作方案详细、可行,明确工作流程、各阶段工作 内容、工作方法和保障措施,能有效保障报告编制工 作有序推进,得 0-5 分; 2.进度安排合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周期,明 确各阶段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能确保按时 完成报告编制、修改、评审等全部相关工作,得 0-5 分。 |
| 技术保障及质量控制(0-10 分) | 1.技术保障措施完善,明确技术支持体系、技术咨询 机制和难题解决预案,能及时处理编制过程中遇到的 各类技术问题,得 0-5 分; 2.质量控制体系健全,明确质量控制节点、审核流程 和管控要求,能有效确保报告编制质量,杜绝数据错 误、逻辑漏洞,符合评审标准,得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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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点难点分析(0-7 分) | 1.重点分析全面精准,能准确识别本项目论证工作的 核心重点,结合项目咨询编制行业特点,明确重点工 作内容及推进思路,分析贴合实际、无遗漏,得 0-3 分; 2.难点研判深入可行,能全面预判项目实施过程中可 能出现的各类技术、流程难点,研判逻辑清晰、针对 性强,得 0-2 分; 3.应对措施科学合理,针对识别的重点工作、预判的 难点问题,制定可操作、可落地的应对方案及保障措 施,能有效规避风险、突破难点、保障重点工作推进,得 0-2 分。 |
| 数据保密管理(0-3 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数据保密管理制度,明 确数据收集、使用、存储、传输、销毁等各环节保密 要求及责任划分的,得 0-3 分。 |
| 售后服务及配合能力(0-5 分) | 1.售后服务承诺明确,涵盖报告评审修改、备案配合、后续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服务响应及时、保障措施 到位,得 0-3 分; 2.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各类会议、评审、验收等工作,主动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协作性 强,得 0-2 分。 |
| 2.2.4(3) | 经济标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25-30) | 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与基准值 相等的得 30 分;超过评标基准价的,每超过 1%扣 1 分,最多扣 5 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于 1%扣 0.5 分,最多扣 5 分。计算评分出现中间值按插值法 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4) | 其他标 评分标准 | 团队人员配置(0-10 分) | 1.人员岗位设置与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评审对 接、资料整理等项目实际需求相契合,专业结构搭 配合理,覆盖水文水资源、农田水利、灌溉排水、水资源管理、测绘等专业的得 0-4 分; 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服务团队中每有一人具有以 上相关专业中级以及上职称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 注:①除上述证书外须同时提供团队成员投标截止 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人单位缴纳 社保的证明文件(并加盖社保章)或其他能够证明 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②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 复计分。 |
28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
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
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经济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经济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
29
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
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经济标计算出得分 C;(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标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2.5 投标单位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为去除 1 个评委最高分,去除 1 个评委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
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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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最终以实际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31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 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 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32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2026 年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超长期国债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的专项 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编制《中央预算内回收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2.技术服务的内容:乙方负责收集项目相关资料、现场踏勘、水资源分析论证,编制项目水资源论 证报告书,并按专家评审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报告书并取得取水许可证。
3.技术服务的方式:提交《中央预算内回收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通 过专家评审并取得取水许可证。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项目开展所在地;
33
2.技术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90 天内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3.技术服务进度:签订合同后 90 天内完成相关资料收集及现场调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
根据审查意见,进行项目报告书修改,定稿并取得取水许可证;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水利部关于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有关规范要求;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提供该项目所需要的有关技术资料;
(2)协助乙方收集需有关部门提供的文件、资料;
(3);
(4)。
2.提供工作条件:
(1)甲方提供工作期间的必要协助;为便于水资源论证实施,协调好项目所在乡镇关系;(2)协助乙方收集所用资料;
(3);
(4)。
3.其他:无。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由乙方根据工作进度和需要,与甲方具体协商
安排。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34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2.涉密人员范围:无。
3.保密期限:无。
4.泄密责任:无。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凡涉及本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资料、技术成
果等。
2.涉密人员范围:除评审专家以外的乙方人员。
3.保密期限:长期。
4.泄密责任:因乙方原因泄露保密内容的,乙方应退还全部技术咨询费并承担合同价款的 2%的违
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
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10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 甲方未按合同条款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
2. 乙方未按照合同期限完成技术咨询工作;
3. ;
4. 。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按照行业规范要求,提交《中央预算内回收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电子版及纸质版。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国家及水利部有关规范。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技术审查并取得取水许可证。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甲、
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
双)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应当按技术服务费总额的 5%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
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条约定,应当按技术服务费总额的 5%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
35
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
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中央预算内回收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相互协调工作;2. ;
3. ;
4.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
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合同期内项目终止;
3. ;
4. 。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无;
2. 无;
3. 无;
4. 无。
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无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无;
2.可行性论证报告:无;
3.技术评价报告:无;
36
4.技术标准和规范:无;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无;
6.其他:无。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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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一、工作要求
1.项目概况
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 12 万亩,全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 道路、农田地力提升、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 序号 | 施工/监理标段 | 面积 | 乡镇 | 具体地点 | 面积(亩) |
| 1 | 1 标段 | 43230 | 阿拉达 尔吐苏 木 | 中央预算内收回资金扎赉特旗阿拉达 尔吐苏木图门嘎查 0.774 万亩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 | 7740 |
| 2 | 中央预算内收回资金扎赉特旗阿拉达 尔吐苏木胡力斯台嘎查 1.1690 万亩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1690 |
| 3 | 中央预算内收回资金扎赉特旗阿拉达 尔吐苏木哈日乌拉嘎查0.9450万亩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9450 |
| 4 | 中央预算内收回资金扎赉特旗阿拉达 尔吐苏木乌兰毛都嘎查1.4350万亩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4350 |
| 5 | 2 标段 | 44820 | 巴达尔 胡镇 | 中央预算内收回资金扎赉特旗巴达尔 胡镇前德门嘎查等 3 个嘎查 1.2900 万 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2900 |
| 6 | 中央预算内收回资金兴安盟扎赉特旗 巴达尔胡镇塔本毛都嘎查1.8810万亩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8810 |
| 7 | 中央预算内收回资金兴安盟扎赉特旗 巴达尔胡镇伊力特嘎查1.3110万亩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3110 |
| 8 | 3 标段 | 31950 | 阿拉达 尔吐苏 木 | 中央预算内收回资金扎赉特旗阿拉达 尔吐苏木沙日格台嘎查1.4100万亩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4100 |
| 9 | 巴彦乌 兰苏木 | 中央预算内收回资金扎赉特旗巴彦乌 兰苏木敖宝吐嘎查1.7850万亩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 | 17850 |
| | 120000 | | | 120000 |
38
2.工作范围及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上报、接受审查等工作,以及按委托人要求办理的与水资源论证 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直至取得取水许可证。
二、适用规范标准
本项目采用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节约用水条例》;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区域评估范围内项目涉水许可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
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2022);
其他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三、成果文件要求
满足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审查和审批要求。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无。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发包人视现场实际情况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但可适当收取 必要的成本费用。
六、承包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承包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承包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承包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承包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承包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3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40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费用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服务方案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4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服务期
限: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有);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42
43
(二)投标函附录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身份证号: 证书编号: | |
| 2 | 服务期限 | | |
| 3 | 质量标准 | | |
| 4 | 投标有效期 | | |
| …… | …… | ……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4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45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 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该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事宜,不包含质疑、投诉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46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 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 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 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 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 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47
四、投标保证金
48
五、费用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费用分项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
| 合计报价 |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49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单位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高级职称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 | |
| 账号 | | 技工 | |
| 投标人关联 企业情况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备注:本表后附企业基本信息相关电子件。
附:
5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51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项目经理 | |
| 备注 | |
备注:本表应链接以下扫描件:
附项目电子件:
52
(四)正在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项目经理 | |
| 备注 | |
备注:本表应链接以下扫描件:
附项目电子件:
53
(五)企业获奖
54
(六)企业各类证书
55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得类似项目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
| | | |
附:
扫描件:
56
(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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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
扫描件:
57
(九)营业执照
58
七、服务方案
59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