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阿巴嘎旗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大米、小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粮油类)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阿巴嘎旗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大米、小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粮油类)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 采购单位 | 阿巴嘎旗教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阿巴嘎旗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大米、小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粮油类)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阿巴嘎旗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大米、小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粮油类)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阿巴嘎旗教育局拟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阿巴嘎旗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大米、小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粮油类)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本次采购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
阿巴嘎旗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大米、小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粮油类)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1.2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3 采购方式:询价。
1.4 采购内容:
标的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大米、小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粮油类
一项
详见询价通知书
200,000.00
(以实际发生为准)
1.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 合同履行地点:阿巴嘎旗第一幼儿园、阿巴嘎旗第二幼儿园、阿巴嘎旗小学、阿巴嘎旗中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证明,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2.3.2 配备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健康证及劳动合同。
2.3.3 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承诺书。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3.1主要商务要求
序号
类型
要求
1
供货要求
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配送通知后,配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在运输食材或食材试吃后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随时退货、换货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单独列报。
2
标的提供地点
阿巴嘎旗第一幼儿园、阿巴嘎旗第二幼儿园、阿巴嘎旗小学、阿巴嘎旗中学。
3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
合同履约地点
阿巴嘎旗第一幼儿园、阿巴嘎旗第二幼儿园、阿巴嘎旗小学、阿巴嘎旗中学。
5
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食材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所有食材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3、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能出具相关部门近期的质检报告单。
4、在合同期内,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将随机抽取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具有检测资质的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兴奋剂、黄曲霉素、铬元素等),若检验合格,送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5、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食材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被卫生防疫、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并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6、食材验收由采购人(使用单位采购验收小组)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食材的质量无异议且数量准确无误后,确认签字,各自留存。
7、食材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重新免费更换配送食材,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8、因成交供应商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食材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9、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所供的食材必须保证质量,执行行业内标准,所有食材必须保证新鲜、无腐坏、无异味。食材的数量、质量情况由采购人或使用单位确认,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
6
合同支付方式
每个月供应完毕后,供应过程中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并满足采购需求,以每月实际供应量计算后支付货款。付款之前,成交供应商应向使用单位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总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7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8
定价要求
货物单价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月发布的的重要商品价格数据作为当月供货单价的依据,如采购物品不在此范围内则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到采购单位当地大型超市进行市价调查的货物单价作为依据。
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按低于采购人所在地超市同时、同类、同等货物价格向采购人供应货物,同时不高于成交供应商向其他第三方供应货物的价格。
9
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0%≦下浮率≦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例:某供应商投标报价为:货物单价下浮5%,其换算后报价为1-5%=95%)
(2)下浮的基础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月发布的重要商品价格数据,采购物品不在此范围内,则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到采购单位当地大型农贸批发市场进行市价调查的货物单价。
(3)供应商进行投标报价时,采购包内所有食材为同一个下浮率。
(4)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的税费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同时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5)如遇相关政策性调整,依旧相关政策执行。
10
其他要求
1、食材要求:
(1)所供的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和污染物限量标准、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等。
(2)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所提供的食材须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履约期间所供食材均为正规生产的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50%。
(3)食材有包装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食材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
(4)食材应清洁,并符合采购人及使用单位验收标准。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5)合格率:所供食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于不符合质量的货物,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所供食材的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成交供应商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明确禁止进入校园产品不得供货。
(7)被工商或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或处理的产品不得供货。
2、食材配送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明确配送食材的质量以及质保期,配送的食材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包装及质量标准要求。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使用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使用单位的验收接受的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使用单位验收接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所提供的货物在结算时,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3)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食材在质保期内,因存在产品质量或缺陷问题的,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
(4)成交供应商从接到通知供货时间起3小时内免费送到约定地点并按照要求摆放整齐。出现问题不能当场解决的,必须在2小时内采取免费更换等措施,以保证使用单位的正常使用,如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使用单位的不良反应,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5)成交供应商具备全年无休配送能力,须按照使用单位要求进行正常配送,以保障食堂伙食需求,不得一次配送多日食材。
(6)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7)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对各类食材进行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运输载具、配送人员、装卸工具、包装材料和食材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8)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接收食材时实施索证制度,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根据使用单位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追溯源等相关证明。
(9)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
(10)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人或使用单位临时加货时,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口头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的约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
(11)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配送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3、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管理层人员实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更换时需得到采购人及使用单位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3)建立出入库台账。
(4)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应配备运输车,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5)若使用单位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食材。成交供应商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点便于各点之间相互调货,尽量满足使用单位需求。成交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
4、仓储管理:
成交供应商须对自身仓储管理实行专业标准化,配备安全卫生,仓库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安全设备设施,安装全方位监控设备,温控设备,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产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质变、不出现破损。
5、合同解除机制:
在履约期间发生如下情况,成交供应商将无条件退出,并终止合同:
(1)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实际损失依法赔偿。
(2)合同履行期间未按照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要求操作,或完成情况不符合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要求,立即终止合同。
(3)经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检测,发现所配送产品不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规定,立即终止合同,上报相关部门并按实际损失依法赔偿。
(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私自转包或分包的,立即终止合同,上报相关部门并按实际损失依法赔偿。
(5)合同履行期间不服从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正常管理的,将终止合同,并按实际损失依法赔偿。
(6)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年度内因食品安全等相关问题被媒体曝光1次以上的(含1次),立即终止合同。
(7)成交供应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多次提出整改意见但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立即终止合同,上报相关部门并按实际损失依法赔偿。
(8)所供食材不得为转基因食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食材中具有转基因食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按实际损失依法赔偿,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合同终止后,不影响双方(采购人与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及合同的相关内容及规定进行赔偿、补偿。
(10)合同终止后,由本次招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供货,第二中标候选人不能供货的,由本次招标的第三中标候选人供货。
(11)履约期限到期,自动终止合同。
6、考核要求:
采购人将建立评价机制(附后),学校定期对成交供应商的配送食材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及实地考察等方式予以评价,如考核平均分低于85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约。
附: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工作考核表
11
特殊要求
1、本项目有效投标家数大于等于3家时,按照评审推荐排名顺序,确定前2家为成交供应商;若有效投标家数等于2家时,则按照评审推荐排名顺序,确定前2家为成交供应商;若有效投标家数等于1家时,则按照评审推荐排名顺序,确定前1家为成交供应商。有效投标家数指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资格的家数。
2、本项目采购人和使用单位共同与第一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如与第一成交供应商合同终止,则本项目采购人和使用单位共同与第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附: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工作考核表
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工作考核表
配送供应商: 配送类别:
学生人数: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食材质量
食材新鲜,无腐败变质
10
符合7~10分 较符合3~6.9分 不符合0~2.9分
食品无掺假、掺杂
10
符合7~10分 较符合3~6.9分 不符合0~2.9分
食品在保质期前半段范围
10
符合7~10分 较符合3~6.9分 不符合0~2.9分
无其他食品质量问题
10
符合7~10分 较符合3~6.9分 不符合0~2.9分
2
食品卫生
配送车辆、包装物清洁程度
5
优秀4~5分 合格2~3.9分 不合格0~1.9分
配送车辆符合要求
5
优秀4~5分 合格2~3.9分 不合格0~1.9分
人员健康证和疫情防控情况
5
优秀4~5分 合格2~3.9分 不合格0~1.9分
食品清洁卫生
5
优秀4~5分 合格2~3.9分 不合格0~1.9分
3
供货价格
食品无严重短斤缺两
10
符合7~10分 较符合3~6.9分 不符合0~2.9分
4
配送服务
供货按时
5
按时4~5分 较按时2~3.9分 不按时0~1.9分
食品供货满足学校要求
5
满足4~5分 基本满足2~3.9分 不满足0~1.9分
及时退换不满意的食品
5
及时4~5分 较及时2~3.9分 不及时0~1.9分
5
其他情况
供货单填写符合“一票通”规定的要求
5
符合4~5分 较符合2~3.9分 不符合0~1.9分
及时完整提供合格证、索票索证等
5
优秀4~5分 合格2~3.9分 不合格0~1.9分
沟通顺畅、遵守校规、文明礼貌、为人诚信等其他事项
5
优秀4~5分 合格2~3.9分 不合格0~1.9分
总分合计(满分100分)
考核组成员(签名):
校长(签名):
联系人: 电话:
学校(签章):
3.2 技术标准与要求
3.2.1 大米、小米、杂粮:必须符合GB/T 1354-2018标准,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来源于正规生产企业。采购中若发现有以陈代新、以次充好,收货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所有产品均为原厂正品、新品,颗粒饱满、光亮无虫蛀粒,无杂质和霉变,色泽均匀一致,光滑、气味正常。
3.2.2 面粉:面粉必须符合GB1355-2021标准,供应商提供的面粉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面粉必须来源于正规生产企业,面粉为小麦粉、特一、符合国标。采购中若发现有以陈代新、以次充好,收货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3.2.3 食用油:食用油(非转基因油)必须符合 GB1535-2003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植物油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来源于正规生产企业,根据国家最新食用油一级标准。必须为现榨非转基因油。采购中若发现有以陈代新、以次充好,收货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4.1 投标文件组成:
4.1.1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自然人亲自递交响应资料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4.1.2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1.3 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
4.1.4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
4.1.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4.1.6 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四)。
4.2 响应文件装订
4.2.1 响应文件封面上均需分别注明“采购人”、“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等字样。
4.2.2 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式三份(一正二副)(A4纸)。响应文件正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处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正本的复印件可以作为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2.3 供应商将一式三份(一正二副)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加盖公章。
五、递交响应资料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响应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上午9时00分。
5.2 递交响应资料地点:阿巴嘎旗教育局会议室。
5.3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6日上午9时00分。
5.4 开标地点:阿巴嘎旗教育局会议室。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资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采购人按本询价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参加会议时,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未到场或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六、评审
6.1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6.2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对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价格相同的,要求并列供应商在1小时内再次密封报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联系方式
名称:阿巴嘎旗教育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阿巴嘎旗教育局
2026年4月10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发布:德力格日玛
二审:张海涛
三审:贺其勒图
阿巴嘎旗教育局拟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阿巴嘎旗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大米、小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粮油类)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本次采购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
阿巴嘎旗202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大米、小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粮油类)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1.2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3 采购方式:询价。
1.4 采购内容:
标的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大米、小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粮油类
一项
详见询价通知书
200,000.00
(以实际发生为准)
1.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 合同履行地点:阿巴嘎旗第一幼儿园、阿巴嘎旗第二幼儿园、阿巴嘎旗小学、阿巴嘎旗中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证明,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2.3.2 配备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健康证及劳动合同。
2.3.3 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承诺书。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3.1主要商务要求
序号
类型
要求
1
供货要求
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配送通知后,配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在运输食材或食材试吃后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随时退货、换货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单独列报。
2
标的提供地点
阿巴嘎旗第一幼儿园、阿巴嘎旗第二幼儿园、阿巴嘎旗小学、阿巴嘎旗中学。
3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
合同履约地点
阿巴嘎旗第一幼儿园、阿巴嘎旗第二幼儿园、阿巴嘎旗小学、阿巴嘎旗中学。
5
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食材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所有食材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3、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能出具相关部门近期的质检报告单。
4、在合同期内,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将随机抽取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具有检测资质的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兴奋剂、黄曲霉素、铬元素等),若检验合格,送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5、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食材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被卫生防疫、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并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6、食材验收由采购人(使用单位采购验收小组)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食材的质量无异议且数量准确无误后,确认签字,各自留存。
7、食材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重新免费更换配送食材,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8、因成交供应商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食材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9、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所供的食材必须保证质量,执行行业内标准,所有食材必须保证新鲜、无腐坏、无异味。食材的数量、质量情况由采购人或使用单位确认,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
6
合同支付方式
每个月供应完毕后,供应过程中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并满足采购需求,以每月实际供应量计算后支付货款。付款之前,成交供应商应向使用单位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总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7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8
定价要求
货物单价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月发布的的重要商品价格数据作为当月供货单价的依据,如采购物品不在此范围内则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到采购单位当地大型超市进行市价调查的货物单价作为依据。
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按低于采购人所在地超市同时、同类、同等货物价格向采购人供应货物,同时不高于成交供应商向其他第三方供应货物的价格。
9
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0%≦下浮率≦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例:某供应商投标报价为:货物单价下浮5%,其换算后报价为1-5%=95%)
(2)下浮的基础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月发布的重要商品价格数据,采购物品不在此范围内,则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到采购单位当地大型农贸批发市场进行市价调查的货物单价。
(3)供应商进行投标报价时,采购包内所有食材为同一个下浮率。
(4)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的税费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同时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5)如遇相关政策性调整,依旧相关政策执行。
10
其他要求
1、食材要求:
(1)所供的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和污染物限量标准、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等。
(2)成交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所提供的食材须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履约期间所供食材均为正规生产的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50%。
(3)食材有包装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食材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
(4)食材应清洁,并符合采购人及使用单位验收标准。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5)合格率:所供食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于不符合质量的货物,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所供食材的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成交供应商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明确禁止进入校园产品不得供货。
(7)被工商或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或处理的产品不得供货。
2、食材配送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明确配送食材的质量以及质保期,配送的食材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包装及质量标准要求。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使用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使用单位的验收接受的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使用单位验收接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所提供的货物在结算时,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3)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食材在质保期内,因存在产品质量或缺陷问题的,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
(4)成交供应商从接到通知供货时间起3小时内免费送到约定地点并按照要求摆放整齐。出现问题不能当场解决的,必须在2小时内采取免费更换等措施,以保证使用单位的正常使用,如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使用单位的不良反应,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5)成交供应商具备全年无休配送能力,须按照使用单位要求进行正常配送,以保障食堂伙食需求,不得一次配送多日食材。
(6)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7)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对各类食材进行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运输载具、配送人员、装卸工具、包装材料和食材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8)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接收食材时实施索证制度,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根据使用单位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追溯源等相关证明。
(9)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
(10)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人或使用单位临时加货时,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口头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的约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
(11)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配送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3、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管理层人员实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更换时需得到采购人及使用单位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3)建立出入库台账。
(4)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应配备运输车,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5)若使用单位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食材。成交供应商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点便于各点之间相互调货,尽量满足使用单位需求。成交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
4、仓储管理:
成交供应商须对自身仓储管理实行专业标准化,配备安全卫生,仓库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安全设备设施,安装全方位监控设备,温控设备,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产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质变、不出现破损。
5、合同解除机制:
在履约期间发生如下情况,成交供应商将无条件退出,并终止合同:
(1)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实际损失依法赔偿。
(2)合同履行期间未按照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要求操作,或完成情况不符合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要求,立即终止合同。
(3)经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检测,发现所配送产品不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规定,立即终止合同,上报相关部门并按实际损失依法赔偿。
(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私自转包或分包的,立即终止合同,上报相关部门并按实际损失依法赔偿。
(5)合同履行期间不服从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正常管理的,将终止合同,并按实际损失依法赔偿。
(6)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年度内因食品安全等相关问题被媒体曝光1次以上的(含1次),立即终止合同。
(7)成交供应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多次提出整改意见但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立即终止合同,上报相关部门并按实际损失依法赔偿。
(8)所供食材不得为转基因食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食材中具有转基因食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按实际损失依法赔偿,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合同终止后,不影响双方(采购人与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及合同的相关内容及规定进行赔偿、补偿。
(10)合同终止后,由本次招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供货,第二中标候选人不能供货的,由本次招标的第三中标候选人供货。
(11)履约期限到期,自动终止合同。
6、考核要求:
采购人将建立评价机制(附后),学校定期对成交供应商的配送食材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及实地考察等方式予以评价,如考核平均分低于85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约。
附: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工作考核表
11
特殊要求
1、本项目有效投标家数大于等于3家时,按照评审推荐排名顺序,确定前2家为成交供应商;若有效投标家数等于2家时,则按照评审推荐排名顺序,确定前2家为成交供应商;若有效投标家数等于1家时,则按照评审推荐排名顺序,确定前1家为成交供应商。有效投标家数指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资格的家数。
2、本项目采购人和使用单位共同与第一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如与第一成交供应商合同终止,则本项目采购人和使用单位共同与第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附: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工作考核表
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工作考核表
配送供应商: 配送类别:
学生人数: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食材质量
食材新鲜,无腐败变质
10
符合7~10分 较符合3~6.9分 不符合0~2.9分
食品无掺假、掺杂
10
符合7~10分 较符合3~6.9分 不符合0~2.9分
食品在保质期前半段范围
10
符合7~10分 较符合3~6.9分 不符合0~2.9分
无其他食品质量问题
10
符合7~10分 较符合3~6.9分 不符合0~2.9分
2
食品卫生
配送车辆、包装物清洁程度
5
优秀4~5分 合格2~3.9分 不合格0~1.9分
配送车辆符合要求
5
优秀4~5分 合格2~3.9分 不合格0~1.9分
人员健康证和疫情防控情况
5
优秀4~5分 合格2~3.9分 不合格0~1.9分
食品清洁卫生
5
优秀4~5分 合格2~3.9分 不合格0~1.9分
3
供货价格
食品无严重短斤缺两
10
符合7~10分 较符合3~6.9分 不符合0~2.9分
4
配送服务
供货按时
5
按时4~5分 较按时2~3.9分 不按时0~1.9分
食品供货满足学校要求
5
满足4~5分 基本满足2~3.9分 不满足0~1.9分
及时退换不满意的食品
5
及时4~5分 较及时2~3.9分 不及时0~1.9分
5
其他情况
供货单填写符合“一票通”规定的要求
5
符合4~5分 较符合2~3.9分 不符合0~1.9分
及时完整提供合格证、索票索证等
5
优秀4~5分 合格2~3.9分 不合格0~1.9分
沟通顺畅、遵守校规、文明礼貌、为人诚信等其他事项
5
优秀4~5分 合格2~3.9分 不合格0~1.9分
总分合计(满分100分)
考核组成员(签名):
校长(签名):
联系人: 电话:
学校(签章):
3.2 技术标准与要求
3.2.1 大米、小米、杂粮:必须符合GB/T 1354-2018标准,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来源于正规生产企业。采购中若发现有以陈代新、以次充好,收货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所有产品均为原厂正品、新品,颗粒饱满、光亮无虫蛀粒,无杂质和霉变,色泽均匀一致,光滑、气味正常。
3.2.2 面粉:面粉必须符合GB1355-2021标准,供应商提供的面粉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面粉必须来源于正规生产企业,面粉为小麦粉、特一、符合国标。采购中若发现有以陈代新、以次充好,收货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3.2.3 食用油:食用油(非转基因油)必须符合 GB1535-2003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植物油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来源于正规生产企业,根据国家最新食用油一级标准。必须为现榨非转基因油。采购中若发现有以陈代新、以次充好,收货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4.1 投标文件组成:
4.1.1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自然人亲自递交响应资料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4.1.2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1.3 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
4.1.4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
4.1.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4.1.6 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四)。
4.2 响应文件装订
4.2.1 响应文件封面上均需分别注明“采购人”、“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等字样。
4.2.2 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式三份(一正二副)(A4纸)。响应文件正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处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正本的复印件可以作为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2.3 供应商将一式三份(一正二副)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加盖公章。
五、递交响应资料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响应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上午9时00分。
5.2 递交响应资料地点:阿巴嘎旗教育局会议室。
5.3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6日上午9时00分。
5.4 开标地点:阿巴嘎旗教育局会议室。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资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采购人按本询价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参加会议时,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未到场或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六、评审
6.1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6.2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对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价格相同的,要求并列供应商在1小时内再次密封报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联系方式
名称:阿巴嘎旗教育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阿巴嘎旗教育局
2026年4月10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发布:德力格日玛
二审:张海涛
三审:贺其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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