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K1505002026041001001001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内蒙古通辽市 发布日期: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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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通辽市 采购单位 科尔沁左翼后旗双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咨(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科左后旗78座村级光伏帮扶电站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科左后旗 78 座村级光伏帮扶电站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K1505002026041001001 标段一:设备及材料采购标段 标段二:维修更换标段 招标人:科尔沁左翼后旗双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国咨(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科左后旗 78 座村级光伏帮扶电站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二)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1. 评标方法 .......................................................28 2. 评审标准 .......................................................28 3. 评标程序 .......................................................2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五章供货(施工、服务)要求 .........................................5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8 投标函 ............................................................6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62 授权委托书 ........................................................6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4 投标保证金(如有) ................................................6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6 分项报价表 ........................................................67 资格审查资料 ......................................................69 项目管理机构 ......................................................73 技术部分 ..........................................................75 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78 第一章招标公告 科左后旗 78 座村级光伏帮扶电站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科左后旗78座村级光伏帮扶电站维修改造项目已经由科尔沁左翼后旗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科尔沁左翼后旗双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科左后旗78座村级光伏帮扶电站维修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科左后旗境内。 2.3 招标规模:电站逆变器、光伏组件、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等核心设施维修更换。2.4 项目计划投资:537.4414万元。 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K1505002026041001001001标段名称设备及材料采购标段
招标范围货物-机械、设备类-电子元器件及专用设备-其他专用电子设备及仪器 电站逆变器、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等核心设施
合同估算价(万元)486.6414工期 (日历天)365
标段编号K1505002026041001001002标段名称维修更换标段
招标范围服务-修理-电子通信产品维护与修理-电子产业维修 光伏组件维修更换
合同估算价(万元)50.80工期 (日历天)365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一)设备及材料采购标段: (1)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维修更换标段: (1)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3.3 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 以来的整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年资信证明。 1 (2)信誉要求: 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被记入黑 名单。(提供以上查询截图,不包括投标截止前已撤销或修复的不良行为记录)②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结果,对于有行贿犯罪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 招投标活动。(提供以上查询截图) (3)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16 00:00至2026-04-20 23:59(北京时间,下 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 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5-08 09:30,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说明 7.1、项目类别:电力工程,项目内容:电站逆变器、光伏组件、数据采集传输设备 等核心设施维修更换。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 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联系方式 招标人:科尔沁左翼后旗双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水务局办公楼6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国咨(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东郊办事处三委新工一路23号 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业监管:科尔沁左翼后旗农牧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青沟街东段 联系人:杨淑艳 联系电话:1394875232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 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 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 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 idOpening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项目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科尔沁左翼后旗双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水务局办公楼 6 01 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 构名称:国咨(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东郊办事处三委新工一路 23 号 联系人:*** 电话:***
1.1.4招标项目名 称科左后旗 78 座村级光伏帮扶电站维修改造项目。
1.1.5工程项目名 称/
1.2.1资金来源及 比例自有资金 100%。
1.2.2资金落实情 况现已全部落实到位。
1.3.1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供货(施工、服务)要求”。
1.3.2交货期(工 期)365 天(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1.3.3交货(交付)地点科左后旗境内。
1.3.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 条件、能力、信誉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投标人不得 存在的其他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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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9.2投标人在投 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时间:/ 形式:/
1.9.3招标文件澄 清发出的形 式关于本项目所有的澄清、变更、补遗等文件将在电子交易系统推送 或招标公告相同网站上发布,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更新信 息。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相关补遗、变更、澄清文件等 相关的资料信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电子交易系 统内自行确认,无需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确认。
1.10.1分包不允许。
1.11.1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材料、废标条件、商务条件(如质保金要求、工期、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等要求)等 实质性要求。
1.11.3其他可以被 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偏差不允许重大偏离,允许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但在个别地方存在 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充这些遗 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的结果。 重大偏离是指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材料、废标条 件、商务条件(如质保金要求、工期、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等要求)等实质性要求。
2.1构成招标文 件的其他资 料相关澄清、变更、补遗和修改等,以及确认回执,均须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要求 澄清招标文 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书面形式。
2.2.2招标文件澄 清发出的形 式关于本项目所有的澄清、变更、补遗等文件将在电子交易系统推送 或招标公告相同网站上发布,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更新信 息。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相关补遗、变更、澄清文件等 相关的资料信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电子交易系 统内自行确认,无需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确认。
2.2.3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关于本项目所有的澄清、变更、补遗等文件将在电子交易系统推送 或招标公告相同网站上发布,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更新信 息。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相关补遗、变更、澄清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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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资料信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电子交易系 统内自行确认,无需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确认。
2.3.1招标文件修 改发出的形 式关于本项目所有的澄清、变更、补遗等文件将在电子交易系统推送 或招标公告相同网站上发布,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更新信 息。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相关补遗、变更、澄清文件等 相关的资料信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电子交易系 统内自行确认,无需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确认。
2.3.2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关于本项目所有的澄清、变更、补遗等文件将在电子交易系统推送 或招标公告相同网站上发布,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更新信 息。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相关补遗、变更、澄清文件等 相关的资料信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电子交易系 统内自行确认,无需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确认。
3.1.1构成投标文 件的其他资 料/
3.2.1增值税税金 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及税务机关要求执行。
3.2.4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 设备及材料采购标段:486.6414 万元;维修更换标段:50.80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5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活动异常低价甄别与处理工作的通 知(通公资联发〔2025〕4 号)》规定,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 最高投标限价 80%的,为异常低价投标研判标准。投标人针对低于 异常低价投标研判标准的投标报价,提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说 明及必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合理性、主要材料设备 价格和人工费用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标阶段研判报价合 理性的参考依据。 评标委员会应充分运用专业能力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慎分析 如发现异常低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等情形,应核查投标人是否已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不充分,须立即启动澄 清程序并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情况说明及必要证明材 料。如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 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须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对异常低价的研判过程、依据 及结论,确保理由充分、内容完整、过程可溯。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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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 形
3.5资格审查资 料的特殊要 求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认。如果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如投标人当地实行证件电子化管理的,其证件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 须清晰可见,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认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2近年财务状 况的年份要 求2024 年度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年资信证明。
3.5.3近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 求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3.5.5近年发生的 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时间 要求/
3.6.1是否允许递 交备选投标 方案不允许。
3.7.3(B)投标文件所 附证书证件 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书证件均应提供原件扫描件,并确保清晰可 辨,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3(B)投标文件签 字或盖章要 求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盖章、签字。
4.1.1(B)投标文件加 密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内 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 443/tpbidder),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4.2.1投标截止时 间2026-05-08 09:30(北京时间)
4.2.2(B)递交投标文 件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内 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 443/tpbidder),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4.2.3投标文件是 否退还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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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B)开标时间和 地点开标时间:2026-05-08 09:30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https://219.148 .175.179:9443/BidOpening),开标时线上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不 接受开标现场投标解密。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0471-5332612 投标文件解密时限:投标文件实行限时解密,解密时长 30 分钟,投 标文件未在时限内解密或无法解密(包括经过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 持后依然无法解密的情形),按放弃投标处理,由代理公司手动退 回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投标文件全部解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可 提交前结束,进入下一环节。
5.2(4)开标程序开标顺序:以电子交易系统中唱标顺序为准。
6.1.1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前三名。
7.1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及 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和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nmg.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7.4是否授权评 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否。
7.6.1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9是否采用电 子招标投标是。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内 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 443/tpbidder),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代理费招标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中 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第一年度支付合同金额的 40%;第二年度支付合同 金额的 40%;第三年度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10.3兼投兼中原 则兼投不兼中。即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 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 1 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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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同一标段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前三名。如已获得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格的,将不具有第二标段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第二标段从具有中 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的投标人中,推荐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 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10.4技术标暗标 要求根据《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 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通辽市工程建设项目技术 标暗标制评审办法〉的通知》(通发改法规字〔2024〕240 号)文 件要求,本项目实行暗标评审方式进行技术标评审。不符合暗标评 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编制的“技术部分”内容应科学合理,简洁明晰,杜绝重复 冗余。依据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2 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 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通发改法规字〔2025〕260 号)中相关要求,技术标暗标编制内容不超过 500 页。 根据《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关于通辽市工程 建设项目技术标暗标制评审全面推行智能清标的通知>》(通公资联 发〔2024〕4 号)要求,本项目技术标暗标制评审采用智能清标。技术暗标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暗标清标软件辅助格式功能检测的,评 标委员会必须对检测结果进行人工复核,最终结论以评标委员会复 核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 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 9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 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 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 10 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1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 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 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 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 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2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施工、服务)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 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 .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获 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 13 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 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 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 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 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14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 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 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公告、评标办法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 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 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15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 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 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 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 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 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 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 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 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 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 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 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7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 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 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 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18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 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 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 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 19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 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 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 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 20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 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标段一:设备及材料采购标段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 标 方 法中标候选人排序 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 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 也相等,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形 式 评 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数字证书电子 印章并加盖单位数字证书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资 格 评 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组织机 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 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付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投标材料及相关 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商务部分:10 分 技术部分:37 分 其他因素:23 分 投标报价:30 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70%+所有有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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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30% 计算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时:有效投标 人数量大于五家时,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 个最低值,有效投标人数大于十家时,计算评标 基准价时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两个最低值,以此类 推每增加五家,再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当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五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 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商务评 分标准 (10 分)同类业绩(4 分)投标人提供的所投同类产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 完成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满分 4 分。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不 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承诺及 其它服务承诺(6 分)提供并网逆变器、数据采集器、球机厂家开具的 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和项目授权函,并且有 厂家授权证书;提供每项产品得 2 分,最高 6 分。
2.2.4(2)技术评 分标准 (37 分)实施方案(16 分)投标人根据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①产品备货与供货进度计划;②岗位 配置及岗位职责;③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措施;④突 发事件应急处置与保障方案等内容。 以上每项内容完整,逻辑清晰,符合本项目要求 得 2-4 分;内容描述简单粗糙,不够详实得 1-2 分;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 0-1 分;未提供不得分。
质量保障措施(15 分)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①质量管控体系建设;②备品备件供应保障方 案;③包装与运输环节质量保障措施;④质量自检 与监督管理机制;⑤退换货服务质量保障机制等 内容。 以上每项内容完整,逻辑清晰,符合本项目要求 得 2-3 分;内容描述简单粗糙,不够详实得 1-2 分;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 0-1 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培训方案(6 分)投标人提供技术培训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 培训主要内容;②培训组织计划等内容。 以上每项内容完整,逻辑清晰,符合本项目要求 得 2-3 分;内容描述简单粗糙,不够详实得 1-2 分;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 0-1 分;未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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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其他因 素(23分)逆变器技术指标(10 分)①逆变器最大转换效率:最高效率≥98.50%得 2 分;最高效率(98.50%~98.30%)得 1 分;最高 效率≤98.30%得 0 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②逆变器中国效率:中国效率≥98.00%得 2 分;中国效率(97.90%~98.00%)得 1 分;中国效率≤97.90%得 0 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 ③逆变器 MPPT静态跟踪效率:最高效率≥99.970% 得 2 分;最高效率(99.965%~99.970%)得 1 分;最高效率≤99.965%得 0 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 准。 ④逆变器 MPPT 动态跟踪效率(辐照 100~500W/㎡):动态 MPPT 跟踪效率≥99.70%得 2 分;动态 MPPT 跟踪效率(99.65%~99.70%得 1 分;动态 MPPT 跟踪效率≤99.65%得 0 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 准。 ⑤逆变器 MPPT 动态跟踪效率(辐照 300~1000W/㎡):动态 MPPT 跟踪效率≥99.92%得 2 分;动态 MPP T 跟踪效率(99.91%~99.92%)得 1 分;动态 MPPT 跟踪效率≤99.91%得 0 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 准。
逆变器认证证书 或报告(4 分)①提供高、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得 1 分。②提供频率适应性测试认证报告得 1 分。 ③提供直流电弧检测及快速关断性能等级认证证 书(AFCI)得 1 分。 ④提供电力线宽带载波通讯性能 L5 等级认证证 书得 1 分。
型式检验报告(1 分)提供数据采集器设备对应型式检验报告的得1分。
球机技术指标(8 分)①全景通道分辨率不小于 2560×1440,细节通道 分辨率不小于 2560×1440,得 2 分。以第三方检 测报告为准。 ②由全景摄像机和细节摄像机组成,可输出全景 和细节两路视频图像,得 2 分。以第三方检测报 告为准。 ③全景通道水平视场角不小于 90°,垂直视场角 不小于 49°,得 2 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④支持镜头前盖玻璃进行加热,去除玻璃上的冰 状和水状附着物,得 2 分。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 准。
2.2.4(4)投标报 价评分投标报价(30 分)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 30 分; 2、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增加 1%减 0.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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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30 分)3、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减少 1%减 0.2 分。
标段二:维修更换标段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 标 方 法中标候选人排序 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 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 也相等,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形 式 评 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数字证书电子 印章并加盖单位数字证书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资 格 评 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组织机 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经理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 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付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供货(施工、服务)要求”中的实 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商务部分:10 分 技术部分:50 分 其他因素:10 分 投标报价:30 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70%+所有有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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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30% 计算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时:有效投标 人数量大于五家时,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 个最低值,有效投标人数大于十家时,计算评标 基准价时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两个最低值,以此类 推每增加五家,再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当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五家时,计算评标基准价 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商务评 分标准 (10 分)同类业绩(4 分)投标人提供的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满分 4 分。(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承诺(6 分)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工 作安排及承诺满足要求,保障有力,措施可靠的 得 3~6 分;提供服务一般的得 1~3 分;不提供 此项内容不得分。
2.2.4(2)技术评 分标准 (50 分)服务方案及技术 措施(14 分)根据服务方案的合理性,技术措施对质量、工期 和安全保障的针对性打分;合理可行得10~14分,基本可行得 5~10 分,有明显不完善内容得 1~5 分,不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 措施(6 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能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组织 架构清晰、实施路径明确,且方案论证逻辑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得 3~6 分;一般的得 1~3 分,不 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 措施(6 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能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组织 架构清晰、实施路径明确,且方案论证逻辑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得 3~6 分;一般的得 1~3 分,不 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 系与措施(6 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能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组织架构清晰、实施路径明确,且方案论证逻辑 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得 3~6 分;一般的得 1~3 分,不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进度计划与措施(6 分)进度计划与措施能结合项目建设方式控制且合理 可行的得 3~6 分;一般的得 1~3 分,不提供此 项内容不得分。
资源配备计划(6 分)资源配备计划有论证且合理可行,能响应技术标 准和要求的得 3~5 分;一般的得 1~3 分,不提 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内容完整及编制能够按项目建设方式及要点响应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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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6 分)编制技术部分,内容完整可行且能结合建设方式 响应技术标准和要求,非常完整得 3~6 分,较完 整的得 1~3 分。
2.2.4(3)其他因 素(10分)项目机构人员(10 分)①拟投入本项目机构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每 一名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的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②拟投入本项目机构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每 一名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电工作业)证书的,得 1 分,最高的 7 分。 人员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 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以上人员 不重复计分。以证书复印件为准。
2.2.4(4)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30 分)投标报价(30 分)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 30 分; 2、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增加 1%减 0.2 分;3、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减少 1%减 0.2 分。
注:如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弄虚作假的行为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评标委员会在该项分值范围内进行评分。如“1-2 分”即大于等于 1,小于等于 2 分 的任意分值,以此类推。 评分标准中“内容完整性与编制水平”评审项,评委需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 设计整体内容和情况作出评价并进行打分,投标人无需将此项评审因素设立章节编制内 容。 27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 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 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 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 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 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28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 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 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为所有分值合计。最终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平均值。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 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4.3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内蒙古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3.4.4 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内蒙古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2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示范文本,供参考)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 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 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 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30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 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 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 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 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 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 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 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 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 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 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 31 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 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 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 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 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 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 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 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32 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 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 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 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 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 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 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 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 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 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 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 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 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 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 义务。 2.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33 3.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 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 审核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3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 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 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和验收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5)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65%。 3.2.3 结清款 交货验收满一年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 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5%(质保金)。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 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 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 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 买方不得拒绝。 34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 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 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 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 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 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 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 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 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 (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 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 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2.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 35 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 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 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 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 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 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 负责。 4.2.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 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 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 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 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 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 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 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 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 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 36 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 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 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 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 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 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 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 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 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 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 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 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 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 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 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 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37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 和地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 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 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 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 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 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 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 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 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 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 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 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 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 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8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 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 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 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 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 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 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 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 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 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 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 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 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 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 39 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 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 核完成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 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 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 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 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 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 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在上述 6 个月 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 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 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 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 保证责任。 7.技术服务 40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 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 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 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 方的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 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 术人员。 8.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 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 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 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 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 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 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 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 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 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 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41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 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 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9.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 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保修期内,卖方须能 够提供 24 小时全天维保,必须在接到买方报修通知后 2 小时内电话反馈,24 小时内维 修工程师到达现场,48 小时内维修配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 务,须免费维护、维修或更换系统故障部件;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可终生提供技术服 务及维修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费,并承诺所收部件费为全国最低价。免费保修服务应包 含“人工费”、“配件费”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买方不负责其他任何费 用。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 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 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 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 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 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 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 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 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 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 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保证 42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 同设备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 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 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 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 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 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 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 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 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 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 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 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 资料, 43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 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 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 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 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 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 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 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 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 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 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 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44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 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 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 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 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15.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 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 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 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 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 约能力 45 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 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 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 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 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 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 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 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 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6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拟定 47 第三节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 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 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 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8 买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卖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49 第五章供货(施工、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科尔沁左翼后旗双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拟采购科左后旗 78 座村级光伏帮扶电站维 修改造项目,采购预算 537.4414 万元。 二、主要商务要求 (一)标段一:设备及材料采购标段 1. 合同履行期限:365 天(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 交付地点:科左后旗境内。 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第一年度支付合同金额的 40%;第二年度支付合同金 额的 40%;第三年度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三、采购明细,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
序 号材料/设 备名称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单 位数 量备 注
1并 网 逆 变器1、技术要求 (1)并网逆变器的最大输出功率≥55kW,额定输出功率≥50kW,输入 路数≥8 路。 (2)并网逆变器具有极性反接保护、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恢复并网 保护、孤岛效应保护、过温保护、交流过流保护、直流母线过电压保 护、电网过欠压、电网过欠频、低(零)电压穿越、光伏阵列及并网 逆变器本身的绝缘检测、残余电流检测及保护功能、AFCI 智能电弧防 护、组件 PID 修复功能等。 (3)并网逆变器的每路直流输入电缆线径为 4mm²或 6mm²的光伏专用电 缆,对于不跨排直接从桥架接到对应电池板,逆变器直流接线预留滴 水弯形状,对于跨排直流线缆需从支架上穿管埋地进行跨排;并网逆 变器交流总输出推荐 ZC-YJV22-0.6/1kV-3×25+1x16mm2 多股硬线,交 流电缆对地额定工作电压不低于 600V,交流线缆带铠在逆变器外部进 行折弯后穿管埋地,折弯预留 20cm 以上。 (4)并网逆变器通讯支持 dongle 通讯。 (5)并网逆变器通讯支持 PLC 通讯,或 RS485 通讯。 (6)并网逆变器采用太阳电池组件最大功率跟踪技术(MPPT),每台 逆变器具有 6 路 MPPT。 (7)并网逆变器具有有功功率输出控制功能,并能远程控制。(8)并网逆变器具有故障数据自动记录存储功能。 (9)并网逆变器统计及上报数据:输入各路组串电压,电流,各路 MPPT426
50
总功率,输出电压,电流,电 率,逆变器温度,当天发电量 氧化碳减排量。 (10)并网逆变器远程控制支 率设置、无功功率设置。 (11)并网逆变器必须满足 NB 术规范》标准及GB/T 19964-20 第 8 节中关于低电压穿越的要求。 (12)并网逆变器提供 PID 时 ①内部线缆:箱变内部线缆(的所有电缆)对地额定工作电 线缆; ②防雷器:箱变低压侧防雷器 使用压敏电阻,禁止使用气 385Vac。 2、技术参数网频率,功率因数,有功功率,无功功,总发电量,开机时间,关机时间,二 持:开机/关机、功率因数设置、有功功 /T 32004-2013《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 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求。 对箱变要求如下: 指与箱变低压母排直接相连和间接相连 压≥600Vac,可使用满足 UL1015 标准的 采用 3+1 接线方式,所有防雷器模块需 体放电管,单个防雷模块 Uc 值不小于
效率参数
最高效率98.30%
中国效率97.90%
输入参数
最大输入电压1100V
最大输入电流(每路 MPPT) 30A
最大短路电流40A
最低启动电压200V
MPPT 电压范围200V~1000V
最大输入路数8
MPPT 数量4
输出参数
额定输出功率50kW
最大输出视在功率55kVA
额定输出电压380Vac,3W/(N)+PE;480Vac,3W+PE
输出电压频率50Hz
最大输出电流84.0A/380Vac;60.1A/480Vac
功率因数0.8 超前~0.8 滞后
最大总谐波失真<3%
保护功能
AFCI 智能电弧防护支持
51
2原 有 逆 变 器 延 保险SUN2000-125-KYLM3 基础维保服务: (1)远程技术支持:提供热线/邮箱等渠道的远程支持,在全业务受 理平台上提供 7*24 全天候支持服务,为 VIP 客户提供专席,协助客户 解决技术问题,排除一般性故障。 (2)远程故障处理:当接到客户问题单时,技术人员将首先在客户授 权前提下远程接入电站进行操作,快速为客户发现问题所在,并及时 解决问题,并跟进处理情况和进度。 (3)备件服务:当客户需要进行坏损件返修时,保证备件 2 天发出,到达时间无 SLA。31
52
(4)升级支持:免费提供逆变器的常规适配性升级服务,远程指导升 级操作,持续优化设备性能。
SUN2000-70KYLM3 基础维保服务: (1)远程技术支持:提供热线/邮箱等渠道的远程支持,在全业务受 理平台上提供 7*24 全天候支持服务,为 VIP 客户提供专席,协助客户 解决技术问题,排除一般性故障。 (2)远程故障处理:当接到客户问题单时,技术人员将首先在客户授 权前提下远程接入电站进行操作,快速为客户发现问题所在,并及时 解决问题,并跟进处理情况和进度。 (3)备件服务:当客户需要进行坏损件返修时,保证备件 2 天发出,到达时间无 SLA。 (4)升级支持:免费提供逆变器的常规适配性升级服务,远程指导升 级操作,持续优化设备性能。53
SUN2000-50KYLM3 基础维保服务: (1)远程技术支持:提供热线/邮箱等渠道的远程支持,在全业务受 理平台上提供 7*24 全天候支持服务,为 VIP 客户提供专席,协助客户 解决技术问题,排除一般性故障。 (2)远程故障处理:当接到客户问题单时,技术人员将首先在客户授 权前提下远程接入电站进行操作,快速为客户发现问题所在,并及时 解决问题,并跟进处理情况和进度。 (3)备件服务:当客户需要进行坏损件返修时,保证备件 2 天发出,到达时间无 SLA。 (4)升级支持:免费提供逆变器的常规适配性升级服务,远程指导升 级操作,持续优化设备性能。7
3Y 端子MC4 端子(Y 端子)。 更换逆变器用 Y 端子。140 0
4直 流 电 缆PV1-F 1*4mm²,耐候,阻燃。130 00
5MC4 连接 器公母头,防水等级 IP68。280
6网 围 栏 更换1.5*2*0.2/片。 工艺:焊接+浸塑;产品材质:低碳钢丝。40
7数 据 采 集器(1)参数要求78
参数名称设备参数
管理设备数量20台
运行温度范围-40℃~70℃
运行湿度范围5%~95%
工作海拔<4000米
防护等级IP54
安装方式导轨/平置
硬件接口RS485×8,1000m
53
8辅材包扎带、线槽、螺丝、垫片、接地线等。符合电力生产安全要求。1
9视 频 监 控(1)球机参数78
基础参数
传感器类型【【【全景】1/2.8" Progressive Scan CMOS【细节】1/2.8" Progressive Scan CMOS
镜头
焦距【全景】4mm;【细节】4.9mm~58.8mm
光学变倍速度【细节】大约 2.8s
最大光圈数【全景】F1.6;【细节】F1.6
补光
红外照射距离【【【全景】:红外 30 m,白光 30 m【细节】:红外 100 m,白光 30 m
云台
水平范围36360°连续旋转
垂直范围-1-15°~90°(自动翻转)
智能
普通事件遮 (硬 测挡报警,音频异常侦测,音频陡升/陡降侦测,报警输入,异常 盘满,硬盘错误,网线断开,IP 地址冲突,非法访问),移动侦
报警联动预 中置点,巡航扫描,花样扫描,SD 卡录像,报警输出,邮件,上传 中心,上传 FTP,NAS 录像
网络
网络存储NANAS (NFS, SMB/ CI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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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 全 防 护设施安全警示牌 消防器材柜(1.8 米×0.4 米×1.8 米,含 5 把铁锹,4 把破拆斧,4 个 沙桶,4 个灭火器)78
11专 用 器 具安全套装(手套、靴、帽等)+万用表+钳形表+力矩扳手+基础手工具。1
(二)标段二:维修更换标段 1.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施工周期 365 天。 2. 交付地点:科左后旗境内。 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第一年度支付合同金额的 40%;第二年度支付合同金 额的 40%;第三年度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三、采购明细,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
序 号维修更换 内容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单 位数 量备 注
1高效光伏 组件(1)需从莲花吐停运电站拆转运至指定地点安装。转运距离预计约 1.17 万公里。280
55
(2)标准化作业流程 ①停机与挂牌:断开逆变器、汇流箱及直流侧断路器,悬挂“禁止 合闸”警示牌。 ②组件检测:使用红外热成像仪或 IV 测试仪,确认故障组件的范围 与数量。 ③安全拆解:拆除组件边框处的压块或螺栓。轻轻推取组件,断开 组件间的 MC4 光伏连接器(注意防止打火)。 ④搬运与清运:小心将故障组件运至指定废料区,严禁随意丢弃(需 按光伏废料环保处理)。 ⑤组件安装:核对组件型号、功率与原系统一致。复位压块,确保 组件安装平整、紧固。规范连接光伏线缆,做好防水绝缘处理。⑥系统复位与验收:恢复直流供电,检查电压、电流是否正常。开 启逆变器,观察并网信号及发电数据。填写《设备维修单》及《组 件更换验收单
2支架变形(1)针对光伏电站内出现下沉波浪变形,支架变形、倾斜、连接件 松动、基础沉降、杆件弯曲等问题的光伏组件支架,开展专项整改 修复工作。整改范围涵盖电站内指定区域的光伏支架,涉及支架校 正、部件更换、基础加固、结构紧固等施工内容,旨在消除支架结 构安全隐患,保障光伏组件安装平整度、受力稳定性,确保光伏电 站长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避免因支架变形引发组件破损、阵 列坍塌、发电效率下降等次生问题。 针对支架杆件轻微弯曲、倾斜,无断裂、无严重锈蚀的情况:(2)标准化作业流程 ①采用千斤顶、手动校正工具等专业设备,对弯曲、倾斜的支架立 柱、横梁进行缓慢校正,严格控制校正力度,避免杆件二次损伤;②校正完成后,使用水平仪、垂直度检测仪检测,确保支架水平度、垂直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③全面紧固支架所有连接螺栓,采用扭矩扳手按设计扭矩值复核,确保连接件受力均匀、无松动。 ④中度变形支架加固修复:针对支架杆件变形较严重、局部锈蚀、连接件失效的情况:拆除变形部位破损连接件、锈蚀螺栓,更换为 全新同规格高强度镀锌连接件,做好防腐处理;对变形杆件进行校 正后,在受力薄弱位置加装斜撑、加固角钢,提升支架结构强度,防止再次变形;打磨支架锈蚀部位,清除锈迹、污垢,涂刷防锈底 漆和面漆,恢复防腐层,避免锈蚀进一步扩散。 ⑤基础沉降整改:针对基础沉降、位移引发的支架变形:对沉降基 础进行注浆加固,采用高强度混凝土浆料填充基础空隙,提升基础 承载力与稳定性;基础加固完成且达到强度要求后,对支架进行整 体调平、校正,固定基础与支架连接部位;做好基础排水处理,防 止雨水冲刷、积水浸泡导致基础再次沉降。 ⑥整体阵列调整:单组支架整改完成后,对整片光伏支架阵列进行13
56
整体调试,确保所有支架间距、高度、倾角与原设计一致,受力均 匀;检查光伏组件安装状态,对因支架变形导致的组件偏移、松动 进行复位紧固,避免组件受力不均出现隐裂、破损。
5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顺序及格式与下列顺序及格式不一致时,请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制作 顺序及格式为准。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内未提供格式的,以下列格式为 准。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内未罗列单独上传及编写的选项,可将其上传 至投标文件“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58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59 目录 (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生成为准) 60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产品,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技术部分资料; (10)商务部分资料; (11)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6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62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 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 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 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6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 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 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 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64 投标保证金(如有)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参考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 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 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 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 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 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6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差说明
1
2
3
4
5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66 分项报价表 标段一:设备及材料采购标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
合计报价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67 分项报价表 标段二:维修更换标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维修更换内容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1
2
3
4
5
…………
合计报价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68 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高级职称
注册资金万元中级职称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
账号技工
投标人关联企业 情况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企业基本信息相关资料。 6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文件,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年资信证明。 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 70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经理
备注
71 (四)正在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负责人
备注
72 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注:后附相关证书扫描件 73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年龄学历
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 1:后附相关证书扫描件 74 技术部分 (一)根据《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 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通辽市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标暗标制评审办法〉的通知》(通发改法规字〔2024〕24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暗标评审方式进行技术标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 1. 技术标封皮:使用黑体一号字体(黑色),顶行居中对齐,不得出现目录、日期和空白页, 无需标注页码。 2. 字体:一级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字(黑色);二级及以下标题及技术标正文所用 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表内部的字体内容统一使用小 4 号宋体字(黑 色),图表外部的字体与技术标全文字体保持一致。 3. 正文标题序号以阿拉伯数字编排,一级为 1、2、3……;二级为 1.1、1.2、……2.1、2.2……;三级为 1.1.1、1.1.2……1.2.1、1.2.2……,以此类推。正文标题阿拉伯数字后应加入顿 号,例如“1、”。 4. 页码:全文所有版面均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全文内容不允许使用页码。 5. 版面:全部内容版面应为 A4 大小,页边距要求左边距为 3.17 厘米,右边距及上下边距为 2. 54 厘米(误差不超过 10%);正文行距采用固定值 30 磅,字符间距为标准,标题及文字一律两端对 齐、首行缩进 2 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勾选其他任何未要求选项;技术标全 文的文字及图表连续编排。 6. 其他: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暗标评审的格式等相关 要求进行编制,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所有文字不得做加粗、倾 斜处理,所有线条、边框不得做加粗处理;不得出现任何标识或暗示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信息 的徽标、文字、语句及其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做法,不得出现涂改、行间插字或 删除痕迹。 采用暗标评审的项目,在评审技术标部分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 规定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平、公正评审。评标委员会应注意把握审慎原则,避免武断、简 75 单化、机械化地处理问题,避免不适当地排除具有竞争潜力的投标人。凡招标文件及暗标制评审规定 中未明确标明否决投标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否决投标的依据。 (二)技术标部分以“技术部分”为封皮,自一级标题开始逐级编制。 (三)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按下述顺序制作),格式执行《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通辽市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标暗 标制评审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 标段一:设备及材料采购标段 技术部分 1、实施方案 1.1、产品备货与供货进度计划 1.2、岗位配置及岗位职责 1.3、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措施 1.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保障方案 2、质量保障措施 2.1、质量管控体系建设 2.2、备品备件供应保障方案 2.3、包装与运输环节质量保障措施 2.4、质量自检与监督管理机制 2.5、退换货服务质量保障机制 3、技术培训方案 3.1、培训主要内容 3.2、培训组织计划 76 标段二:维修更换标段 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及技术措施 2、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进度计划与措施 6、资源配备计划 77 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其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评标办法相关承诺等,格式自拟,如有缺失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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