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回民区乌素图沟东、西乌素图村段水毁修复工程(委托)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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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水旱灾害防御及河湖保护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中领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回民区乌素图沟东、西乌素图村段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回民区乌素图沟东、西乌素图村段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本次工程任务是通过对东、西乌素图村段水毁护岸、护底的修复,保证河道汛期行洪畅通,恢复该河段防洪体系的完整性,保障东、西乌素图村沿河两岸居民生命财产以及公共设施的防洪安全。
(二)基本同意水毁修复建设内容和规模。水毁修复段为东乌素图老园子村至 110 国道跨乌素图大桥段,相应河道桩号为 33+900~40+200。修复水毁格宾石笼护岸工程 6 处,共计 915 米,其中,右岸 4 处长度 458 米,即 1#、2#、3#、4# 长度分别为 225 米、67 米、106 米和 60 米,相应河道桩号为 34+500~34+700 、 37+900~37+982 、 38+000~38+100 和 40+100~40+160;左岸 2 处长度 457 米,即 1#、2# 长度分别为 360 米和 97 米、相应河道桩号为 37+600~37+982 和 38+000~38+100;修复水毁 110 国道大桥下供水管道护底 1 处,相应河道桩号为 40+200 处;修复左岸老园子村段浆砌石防洪墙护脚长度 120 米,相应河道桩号为33+900~34+000。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呼和浩特市城区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管网改扩建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nmgzltqy@yeah.net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楼D座102B室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04月20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水旱灾害防御及河湖保护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东乌素图村口西500米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名称:内蒙古中领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楼D座102B室
联系人:***
电话:***
附件:
东、西乌素图-施工标段.pdf
东、西乌素图-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本次工程任务是通过对东、西乌素图村段水毁护岸、护底的修复,保证河道汛期行洪畅通,恢复该河段防洪体系的完整性,保障东、西乌素图村沿河两岸居民生命财产以及公共设施的防洪安全。
(二)基本同意水毁修复建设内容和规模。水毁修复段为东乌素图老园子村至 110 国道跨乌素图大桥段,相应河道桩号为 33+900~40+200。修复水毁格宾石笼护岸工程 6 处,共计 915 米,其中,右岸 4 处长度 458 米,即 1#、2#、3#、4# 长度分别为 225 米、67 米、106 米和 60 米,相应河道桩号为 34+500~34+700 、 37+900~37+982 、 38+000~38+100 和 40+100~40+160;左岸 2 处长度 457 米,即 1#、2# 长度分别为 360 米和 97 米、相应河道桩号为 37+600~37+982 和 38+000~38+100;修复水毁 110 国道大桥下供水管道护底 1 处,相应河道桩号为 40+200 处;修复左岸老园子村段浆砌石防洪墙护脚长度 120 米,相应河道桩号为33+900~34+000。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呼和浩特市城区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管网改扩建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nmgzltqy@yeah.net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楼D座102B室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04月20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水旱灾害防御及河湖保护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东乌素图村口西500米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名称:内蒙古中领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楼D座102B室
联系人:***
电话:***
附件:
东、西乌素图-施工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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