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包钢庆华2026年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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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包钢庆华2026年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包钢庆华2026年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 | 包钢庆华2026年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B202604280004 |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 2.1项目概况 包钢庆华公司地处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 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包括4座55孔侧装捣固焦炉及储配煤、运焦装置,处理能力为10万立/小时的煤气净化装置、焦化废水处理与回用装置、焦炉煤气制甲醇装置、锅炉装置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等规定,现组织开展公司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包钢庆华公司搜集原始资料,开展现场勘查和隐患排查,结合公司自行监测报告,完成包钢庆华2026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在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协助包钢庆华公司搜集原始资料,开展现场勘查和隐患排查,结合公司自行监测报告,完成包钢庆华2026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在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604280004-0001 标段名称:包钢庆华2026年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1月30日 付款方式:按时取得隐患排查报告经专家评审后报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备案通过后,次月乙方开具6%全额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3个月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0000 投标保证金(元):不需要缴纳 备注:/ 其他相关要求:无 2.4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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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至今土壤隐患排查类项目业绩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开具发票日期须早于招标公告当月前为有效。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4-29 00:00至 2026-05-04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 5.平台技术服务费 | | |||||||||||||||
| |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 | ||||||||||||||
| 6.投标保证金 | | |||||||||||||||
| |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 |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05-06 09:00(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不接收。 |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
|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 10.澄清或异议 | | |||||||||||||||
| | 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11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2661993 | | ||||||||||||||
| 11.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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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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