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A1502002026042701001002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内蒙古包头市 发布日期:2026-05-01

【招标公告】A1502002026042701001002的招标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包头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内蒙古科技大学产教融合实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内蒙古科技大学产教融合实习实训 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A1502002026042701001002 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公司: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加盖电子印章)2026年04月 1 目 录 第一卷...........................................................................1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2 1. 招标条件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3 7. 联系方式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1. 总则......................................................................13 1.1 招标项目概况 ........................................................13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3 1.5 费用承担 ............................................................15 1.6 保密..................................................................15 1.7 语言文字 ............................................................15 1.8 计量单位.............................................................15 1.9 踏勘现场 ............................................................15 1.10 投标预备会..........................................................15 1.11 分包 ..............................................................16 1.12 响应和偏差.........................................................16 2. 招标文件 .................................................................16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6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6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7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7 3. 投标文件 .................................................................17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7 3.2 投标报价 ............................................................18 3.3 投标有效期 ..........................................................18 3.4 投标保证金 ..........................................................18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9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9 3.6 备选投标方案 ........................................................20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4. 投标......................................................................21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 5. 开标......................................................................2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22 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22 5.2 开标程序 ............................................................22 5.3 开标异议 ............................................................23 6. 评标......................................................................23 6.1 评标委员会 ..........................................................23 6.2 评标原则 ............................................................23 6.3 评标.................................................................24 7. 合同授予 .................................................................24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4 7.2 评标结果异议 ........................................................24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4 7.4 定标.................................................................24 7.5 中标通知 ............................................................24 7.6 履约保证金 ..........................................................24 7.7 签订合同 ............................................................25 8.纪律和监督 ................................................................25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5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5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6 8.5 投诉.................................................................26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6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7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8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9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30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31 附件六:确认通知 ........................................................3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3 评标办法前附表..............................................................33 1. 评标方法 .................................................................36 2. 评审标准 .................................................................36 2.1 初步评审标准 ........................................................36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6 3. 评标程序 .................................................................37 3.1 初步评审 ............................................................37 3.2 详细评审 ............................................................37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7 3.4 评标结果 ............................................................3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二卷..........................................................................61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62 第三卷..........................................................................6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7 目录........................................................................69 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0(一)投标函............................................................70(二)投标函附录 ........................................................7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3 二、授权委托书..............................................................74 三、联合体协议书 ............................................................75 四、投标保证金..............................................................76 五、监理报酬清单 ............................................................77 六、资格审查资料 ............................................................78(一)基本情况表 ........................................................78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79(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0(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1(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2(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83(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84(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85 七、监理大纲................................................................86 八、其他资料................................................................87 4 第一卷 5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科技大学产教融合实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0-150203-04-0 1-473712 已经由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是内蒙古科技大 学,招标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核准、备案,批文名 称、文号为内发改社字【2025】 1134号,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学 校自筹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 请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编号:A1502002026042701001002 2、标段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产教融合实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3、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科技大学东校区(包头市昆都仑区 校园路以南、稀土大街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 4、立项批文: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内蒙古科技大学产教融合实 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25】1134号) 3、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范围、规模:总建筑面积19682.56平方米,新建产教融合 实习实训中心1栋,其地上建筑面积19142.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9.85平方米。地上 6层,地下局部1层,结构类型采用框架结构形式,高度24.48米(女儿墙高度),整体呈 L型布局。L形西侧裙楼1F为结构实验室,高度21.97(女儿墙高度),最大跨度29.6m。同 时建设项目所需的给排水、热力、电力、绿化、硬化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 清单及图纸。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和 工程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4、计划建设周期: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 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5、计划投资:106.2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6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具备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 月25日 09:30,若有澄清、答疑文件,按澄清答疑后的 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 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 2026年5月11日 2.领取网站: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 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0 元每标段 六、监督部门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其他说明 开标时间最终已网上预约时间为准,不另行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nmg.gov.cn )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包 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7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内 蒙 古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 7 号 邮编:014010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 座 1101 邮编:014030 联系人:*** 电话:*** 邮箱:nmghtxmgl@163.com 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招标人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 7 号 邮编:014010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友谊大街金地大厦 A 座 1101 室 联系人:*** 电话:***
1.1.4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产教融合实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1.1.5项目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科技大学东校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校园 路以南、稀土大街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
1.1.6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682.56平方米,新建产教融合实习实训中心1栋,其地上建筑面积19142.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9.85平方 米。地上6层,地下局部1层,结构类型采用框架结构形式,高 度24.48米(女儿墙高度),整体呈L型布局。L形西侧裙楼1F为 结构实验室,高度21.97(女儿墙高度),最大跨度29.6m。同时 建设项目所需的给排水、热力、电力、绿化、硬化等配套设 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 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6 月1日;计 划竣工日期: 2027年 5月31 日。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概算约8500万元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学校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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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 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1.3.2监理服务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 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服务期限配合施工进度,直至工 程保修期结束。
1.3.3质量标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安全达标。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 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1、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显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 记录;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中未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必须加盖公章【查询时 间符合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要求(查询时间为开标日前 5 个 工作日内),有不良记录、失信记录须展开后打印】;如有不 得参加投标。2、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1)提供投标人提交首次投标时间截止前六个月中任意 一个月纳税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2)提供投标人提交首次 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缴纳六个月的为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 纳的证明;查询记录必须加盖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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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并不得担任超过 3 个项目的监理 工作。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按国家相关要求 其他要求:无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时间:年月日
形式:网上系统提问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网上答疑澄清文件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偏差☑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时间:年月日
形式:不适用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网上答疑澄清文件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时间:年月日
形式:无需确认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网上答疑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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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时间:年月日
形式:无需确认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电子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文件 1 份
3.2.1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按国家相关规定
3.2.3报价方式本次报价方式为人民币总报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00元,投标单位报价超出最高 限价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00元。超出本最高投标 限价的投标报价,做否决投标处理。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3.4.1投标保证金符合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形: 1.属于政府投资的工程技术服务类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咨询),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2.属于政府投资的非工程技术服务类项目(施工),且单项合 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及以下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工程 总承包(EPC)项目参照本条执行) 3.对于政府投资以外的国有企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参照上述 第1、2条规定执行。 网上不见面开标: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采用 银行转账、电汇或保险公司、银行、专业担保公司的电子保函 等形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否则做否决 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 账户转账或者电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做否决 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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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0万元; 3.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在诚信信息库中登 记的基本账户转出; 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 入本标段专用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中保证金账户;5.缴纳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确认本企业已在诚信库“基本信息”栏目中上传本单位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完成其原件比对工作。 (2)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基本信息中登记的基本户开户银行和 账号须与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内容一致。 (3)严格按照本标段“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内的要求足额缴 纳投标保证金。 (4)因银行跨行转账可能会出现延时到账的情况,请投标单 位尽早办理保证金的银行汇款、转账事宜。 注: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场开标: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采用 银行转账、电汇、电子保函、或者专业担保公司的电子保函等 形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否则做否决投 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 户转账或者电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做否决投 标处理。提交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开标时交招标人;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 3.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在诚信信息库中登 记的基本账户转出; 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 入本标段专用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保证金账户;5.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粘贴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凭证(复印件)的本标段专用《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不得密 封在投标文件内),开标时通过招投标系统进行现场比对。 6.缴纳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确认本企业已在诚信库“基本信息”栏目中上传本单位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完成其原件比对工作。 (2)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基本信息中登记的基本户开户银行和 账号须与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内容一致。 (3)严格按照本标段“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内的要求足额缴 纳投标保证金。 (4)因银行跨行转账可能会出现延时到账的情况,请投标单 位尽早办理保证金的银行汇款、转账事宜。 注: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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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按相关法律规定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无 □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2022年、2023年、 2024年或2023年、 2024年、2025年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2023年4月-至今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时间要求2023年4月-至今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3A (2)其他要求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文件1份,
3.7.3A (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 订☑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 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 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
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5月25日09:30,最终以网上开标时间审核确认为准。
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网上系统递交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 □是,退还时间:
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最终以网上开标时间审核确认为 准。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CA 秘钥在规定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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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内完成解密,规定的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开标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线上开标。
5.2(4)(A)开标程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电子文件解密,招标人解密,公开唱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限招标人 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社 会专家5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评标专家库中采用电脑随 机抽签方式确定。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1-3人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公示媒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 发布。 公示期限: 3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是 ☑否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合同中约定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不要求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 ☑是,具体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对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的修改(按本条执行):自2020 年8月1日起“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正式开始运行。开标现场 按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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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红头文件 执行。2、特别提示:投标文件中涉及到项目管理机构和其他 评分因素中各类参评证书及资料(包括人员证书、中标通知 书、监理合同、获奖质量安全业绩证书、财务审计报告、其他 奖励、信用、惩罚等情况),评标时评委点击查看链接内容,无链接内容的不计分。
11监理大纲制作要求与评 审暗标评审说明:大中型公建项目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的项目,商务标和技术标准分离评审,技术标部分的监理大纲 采用暗标的形式,由评标委员会技术评标小组对其进行评审打 分。 监理大纲制作要求与评审:具体内容为技术标(监理大纲)暗 标制作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投标人的名称等 相关内容,不得有特殊设置、明显标志、标示。如有,视为泄 露投标人信息,投标无效。(在电子评审时,暗标部分记分为 0 分。)(2)、项目管理班子涉及人员名字的内容和表格放在 商务标中,不允许在监理大纲中出现。(3)、暗标制作具体 要求:技术标(监理大纲)部分,页面设置上下左右边距均设 为普通边距,上下为 2.54 厘米,左右为 3.18 厘米;字间距 为标准间距,行间距为单倍行距,段落间无间距;章节之间不 分页;页码为五号宋体,全文均为黑白(包括图片、图形),不得有彩色出现。目录统一用宋体三号字;章节标题统一用宋 体小二号;内容字体为五号宋体;页码统一编在左下角,从目 录开始编码(1);页数控制在50 页,不足时空白补齐。
16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 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 17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 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 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8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 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19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 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委托人要求; (6) 投标文件格式;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 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 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1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 (4) 投标保证金; (5) 监理报酬清单; (6) 资格审查资料; (7) 监理大纲;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 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 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 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22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 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 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 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 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 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 23 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 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 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 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 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 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 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 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 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 将被否决。 24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 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 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 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 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 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5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 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网上不见面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网上不见面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主持人自我介绍并宣布开标会开始;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签到,签到后等候开标; (3)至投标截止时间,宣布投标单位家数,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家数;(4)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 (5)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解 密; 26 (6)解密完成后,公布唱标内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7)投标人确认后,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签章; (8)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 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 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 27 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 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 28 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 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1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 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 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 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9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 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 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 金投标报价 (万元)总监理 工程师监理服务 期限备注投标人代 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 日 31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 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2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3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 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 理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34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 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5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关于招标文 件 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36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 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 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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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 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监理大纲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监理大纲:45.0分 监理人员组织机构:15.0分 投标报价:30.0分 资信业绩:10.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A×70%+B×30%,其中,A 为最高 投标限价,B 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即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的 70%与投标人 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的30%之和。投标人 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B 值)的计算方法 为:当 N(投标人个数,下同) ﹤5 时,所有投 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 5≤N﹤9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 高、1 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9≤N﹤13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2 个最 高、1 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13≤N﹤17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3 个最高、2 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17≤N﹤21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4 个最高、3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此 类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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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
2.2.4(1)监理人员 组织机构 评分标准(15分)监理专业人员配套(10分)拟派本项目专业人员组成最低要求 10 人(含 总监),其中,在本单位注册的全国注册监理 工程师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得少于9人(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1人,市政公用 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电力专业全 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房屋建筑工程全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满足以上要求得 9分。在此基础上增加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相 关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每增加一名人员 得0.5分,最多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若总 人数满足最低要求 10人(含总监),但无一级 注册造价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全国注册监理 工程师、电力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 建筑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本项不得分。 注:需提供人员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 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 退休证、劳动合同)等扫描件,内容清晰无法 识别或未提供不得分。
总监理工程师职称(1分)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 业高级职称的得1分,中级职称的得0.5,本项 最多得1分,否则不得分;注:1、需提供职称 证书,否则不予计分;2、评审时评委查看投标 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 未提供不予计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1分)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3年4月—至今)承揽过建筑面积 10000 平米以上的公共 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注:1.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且 需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否则不予计分。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评审时评委查看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 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未提供不予计分。
监理组织机构及其他(3 分)视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监理人员专业 配套、监理人员业绩情况能够满足现场工作需 要,进行综合评定,得 1-3分。
2.2.4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监理大纲内容 (5分)视监理大纲内容具体,完整合理可行,有针对 性,得0-5分。
监理方法 (5分)针对本项目的关键点和难点提出的监理方法得 力可行,有合理化建议,得0-5分。
质量控制措施 (5分)质量目标分解、规划合理,质量体系健全,具 体的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可靠,控制手段科学完 善,对承包单位有具体的管理、监督办法、事 前控制方法及问题整改机制,得0-5分。
进度控制措施 (5分)对进度控制采取动态管理,有具体的控制措 施,工期控制点设置合理,控制措施与手段可 靠、有效,得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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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分)造价控制措施 (5分)有具体的投资控制方法,对风险预测与防范对 策有效可行,投资重点明确,对工期与质量目 标同时兼顾,合理确定资金流量,能提出有效 的合理化建议等,得0-5分。
安全控制措施 (5分)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及得当的措施,内容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且针对性强,得0-5分。
旁站监理措施 (5分)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工作内容、程序和监理 人员职责,得0-5分。
组织协调措施 (5分)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措施全面、科学合 理,管理系统有效、措施得力得0-5分。
监理设施及设备(5分)视自备监理及办公设施(实验、测量、交通、通讯、照相器材、办公软硬件等)齐全程度,以较高为优势,得0-5分。
2.2.4(3)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30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1分,本项最多扣5分,基础分30 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2.2.4(4)资信业绩部分 评分标准 (10分)监理企业业绩 (10分)企业近三年承揽过建筑面积 10000 平米以上的 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 多得10分。 注:1.近三年指2023年4月—至今(类似业绩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2.投标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 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内容不清晰 无法识别或未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评标时评委点击查看链接内容或上 传的原件扫描件,无链接内容或原件扫描件的 不计分。)
备注:(1)投标文件中涉及到项目管理机构和其他评分因素中各类参评证书及资料(包括人 员证书、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获奖质量安全业绩证书、财务审计报告、其他奖励、信用、 惩罚等情况),评标时评委点击查看链接内容,无链接内容的不计分,列为计分内容的相关证 件和资料评委要详细登记并记录打分情况,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相关内容的依据。 (2)项目业绩必须是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工程类型、结构、规模、投资类似的项 目。可链接到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获奖的还应链接到获奖证书或有效文件,否则不得分。 40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 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 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41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 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 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 合评估得分。 (1) 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 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 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 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 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 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 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 42 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 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单。 4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 本)》(GF-2012-0202)。 44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本)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45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 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产教融合实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监理;2. 工程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科技大学东校区(包头市昆都仑区 校园路以南、稀土大街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 19682.56 平方米,新建产教融合实习实训 中心 1 栋,其地上建筑面积 19142.7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39.85 平方米。地上 6 层,地下局部 1 层,结构类型采用框架结构形式,高度 24.48 米(女儿 墙高度),整体呈 L 型布局。L 形西侧裙楼 1F 为结构实验室,高度 21.97(女 儿墙高度),最大跨度 29.6m。同时建设项目所需的给排水、热力、电力、绿 化、硬化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 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46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元)。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 日。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47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 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监理人:(盖章)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48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 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 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 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 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 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 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 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 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49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 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 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 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 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 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 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 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 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 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 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50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 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 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 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 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 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 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 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 51 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 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 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 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 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 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 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52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 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 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 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 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 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53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 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 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 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 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 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 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 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 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 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 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 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 54 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 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 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 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 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 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 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 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 55 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 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 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 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 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 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56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 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 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 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 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 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 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 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 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 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 57 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 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 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 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 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 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 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 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 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 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 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 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 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 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 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 58 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 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 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 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 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 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 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 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 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 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 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 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 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 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 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 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59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 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 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 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 60 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 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 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 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 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 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61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专用 条件、通用条件、投标文件。 2.监理人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全过程监理。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对工程项目实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 控制、信息、合同管理及协调工作。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①适用的法律、行为法规及部门规章;②与工程 有关的标准;③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④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 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 2.4履行职责 2.4.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 造价的控制。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 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 告)、时间和份数:。 2.6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和所有权属于: /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 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 3、委托人义务 3.1委托人代表为:。 3.2答复 62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 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工程安 装费)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1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 5.2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 元)
首付款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最后付款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时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 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2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63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 ÷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作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4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 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争议解决 7.1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 进行调解。 7.2仲裁和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2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3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金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4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8.5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 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补充条款 / 64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 A-2 设计阶段: / 。 A-3 保修阶段: /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 65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工程技术人员//
2.辅助工作人员//
3.其他人员//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 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66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注:本合同为参考模板,具体条款签约时另行约定。 67 第二卷 68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 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 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 明确规定。 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产教融合实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科技大学东校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校园 路以南、稀土大街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9682.56平方米,新建产教融合实习实训中心1栋,其地上建筑面 积19142.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9.85平方米。地上6层,地下局部1层,结构类型采用 框架结构形式,高度24.48米(女儿墙高度),整体呈L型布局。L形西侧裙楼1F为结构实验 室,高度21.97(女儿墙高度),最大跨度29.6m。同时建设项目所需的给排水、热力、电 力、绿化、硬化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和工程 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5.工程计划工期: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 面通知为准。)具体服务期限配合施工进度,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二、适用规范标准 1.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2.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 3.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 三、成果文件要求 1. 成果文件的组成 69 2. 成果文件的深度 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4.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5.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 (3)其他要求。 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 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2.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 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 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 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 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 技术标准、规范 6.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 其他资料 ……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 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 2. 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 70 ……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 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 2. 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 3. 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 4. 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 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 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 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 71 第三卷 7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3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74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报酬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监理大纲 八、其他资料 7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 值税税率为),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监 理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 投标保证金(如有); (5) 监理报酬清单; (6) 资格审查资料; (7) 监理大纲;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76 (2) 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77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 号约定内容备注
1总监理工程师1.1.2.5姓名:
2监理服务期限1.1.4.3日历天
3合同价款确定方 式9.1.1……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7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79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 认、递 交、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80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参加(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 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 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 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 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 月 日 81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 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 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 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 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 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 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82 五、监理报酬清单 1. 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 监理报酬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监理报酬分项 名称计算依据、过程和 公式金额 (元)备注
1
2
3
4
5
…………
合计 报价
83 六、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 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其 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 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4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5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6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7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88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本项目任 职姓名职 称专 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89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 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90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仪器设备 名称型号 规格数量国别 产地制造 年份用途备注
91 七、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十、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一、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二、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92 八、其他资料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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