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K1508222026051301001004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发布日期: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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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采购单位 磴口县防沙治沙局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6年度造价咨询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 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6 年度造价咨询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K1508222026051301001 招标人:磴 口 县 防 沙 治 沙 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 蒙 古 九 华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0 二六年五月 温馨提示 招投标期间请您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 在阅读招标文件时,如发现招标文件出现问题或有不足之处时,请及时提出。在此我单 位表示感谢。 2. 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涂黑加粗的文字,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做出响应,以免出现不必 要的错误。 3. 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 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 时 30 分。您的配合既给我们的 工作带来方便,也不会因为时间的问题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5. 建议各投标单位将自己的评审所需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谢谢配合。6.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版招投标,中标前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 7. 重要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 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 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0512-58188511;CA 锁咨询电话:0478-8926704、18548114093。 (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以及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5)开标地点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 (6)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60 分钟。开标过程中如 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各投标人严格按系统要求时间解密投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发 生问题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或后台技术人员(技术支持:0512-58188511),如超规定时间无法 解密,导致无法唱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1.总则...............................................................................................................................................................15 2.招标文件.......................................................................................................................................................18 3.投标文件.......................................................................................................................................................19 4.投标...............................................................................................................................................................22 5.开标(以电子系统为准)...........................................................................................................................23 6.评标...............................................................................................................................................................24 7.合同授予.......................................................................................................................................................24 8.纪律和监督...................................................................................................................................................26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7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 第三章评标办法....................................................................................................................................................34 评标办法前附表..............................................................................................................................................34 1.评标方法.......................................................................................................................................................37 2.评审标准.......................................................................................................................................................37 3.评标程序.......................................................................................................................................................3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6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0 第一章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 目 2026 年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6年度 已由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磴口县防沙治沙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6 年度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奈伦湖国家湿地公园和内蒙古纳林国家湿地公园 2.3 招标规模:退化湿地修复 0.5 万亩,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项目计划投资:4974.25 万元 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K15082220260513010 01001标段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 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 目 2026 年度施工第一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其他工程-环境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2144.47工期(日历天)251
标段编号K15082220260513010 01002标段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 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
2
目 2026 年度施工第二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其他工程-环境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2729.3工期(日历天)251
标段编号K15082220260513010 01003标段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 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 目 2026 年度施工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水利工程-水利环保;工程-其他工程-环境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工 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20.26工期(日历天)251
标段编号K15082220260513010 01004标段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 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 目 2026 年度造价咨询
招标范围工程-工程造价-土建工程-水利
合同估算价(万元)15.2工期(日历天)251
标段编号K15082220260513010 01005标段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 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 目 2026 年度监测设备
招标范围货物-机械、设备类-环保设备-环境污染监测仪器设备
合同估算价65.02工期(日历天)251
3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施工第一标段至施工第二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综合 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 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根据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 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 供 2025 年 5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有其他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 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或者相关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要求 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 (3)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 1 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职称,施工 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以上人员要求配备齐全且不允许 兼职,并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项目组人员提供岗位证书 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资格证书。本项目所配备 的 人 员 须 为 本 单 位 人 员 , 不 得 挂 靠 证 件 , 人 员 信 息 须 在 全 国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监 管 平 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 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公司人员并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 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有其他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4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或者相关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 的社保证明) 施工监理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 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 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 工监理专业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公司注册,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 2025 年 5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有其他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 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或者相关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要求提 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 (3)其他人员要求:至少配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必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国家注册监理 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员 1 人,须提供 2025 年 5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 有其他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或者相关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 造价咨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投标人,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水利工程专业)。须提供 2025 年 5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有其他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 关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或者相关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 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 监测设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投标人,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其他要求(适用于本项目所有标段): 5 (1)因系统录入问题,关于本项目各个标段的服务期限(供货期)作如下说明:监理标段服务 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结束竣工验收止”为准;造价咨询标段服务期限以“合同签 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编制完成”为准;监测设备标段供货期以“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 供货开始后 30 个⽇历⽇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为准。 (2)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无 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 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15 00:00 至 2026-05-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1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 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其他工程 6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 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磴口县防沙治沙局 地址: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 A 座 8 楼 808 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044870901 行业监管:磴口县防沙治沙局 地址: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联系人:李志敏 联系电话:15049825588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 、 领 取 招 标 文 件 登 录 地 址 :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 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磴口县防沙治沙局 地址: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 A 座 808 室 邮编:0150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nmgjhxmglyxgs@163.com
1.1.4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6 年 度
标段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6 年 度造价咨询
1.1.5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1.1.6建设规模退化湿地修复 0.5 万亩,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1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和自治区配套投资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6 年 度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实施阶段的跟踪审计服务与 竣工结算服务。
1.3.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编制完成。
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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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 誉1.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完 成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 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2 ) 未 被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查 询 网 站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 查询结果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水利工程专业)。须提供 2025 年 5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有其他情况不 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 同或者相关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是否接受 联合体■不接受 □接受
1.4.3投标人不得存 在的其他情形/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
1.10.2投标人对招标 文件提出异议 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
1.12.3偏离■不允许 □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针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如果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 15 天(指日历天,下同)前
2.2.2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①若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天前进行 澄清;(在“变更公告”---栏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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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若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进行澄 清;(特定情形除外)
2.2.3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以带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当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网站上发出 的文件为准。不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网站获取。无需确认
2.3.1招标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①若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天前进行 澄清;(在“变更公告”---栏中发布) ②若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进行澄 清;(特定情形除外)
2.3.2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以带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当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网站上发出 的文件为准。不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网站获取。无需确认
3.2.3报价方式基本收费执行固定总价报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20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1、缴纳形式:从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投标保函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缴纳方式。 2、保证金金额:3000 元; 3、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本单位基本 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个人名义及其他方式缴纳,投标单位以现金、个人名义 及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1)保证金账号:投标企业需到交易中心平台会员端获取保证金账号。注:附言请注明工程名称及标段号(若内容较多,可以简写);递交保证金时一 定要核对保证金账号,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请登录系统后获取专属于本单位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并按照要求缴 纳 , 缴 纳 成 功 后 请 即 时 登 录 系 统 查 询 缴 纳 状 态 , 若 有 疑 问 请 联 系 0512-58188511。 5、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选择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专业 担保公司保函中的任意一种: (1)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平台-金融服务(电子保函)系统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并将保函原件扫描件 附于投标文件中。 (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的,必须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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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并将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 中。 (3)采用保险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必须是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 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并将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6.按照《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巴交易发〔2025〕13 号文件(详见附件)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 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后,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附 件。 注: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4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的特殊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 似项目的年份 要求2023 年 5 月至今
3.5.5近年发生的诉 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2023 年 5 月至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
3.6.1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3签字或盖章要 求纸质投标文件:指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 (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2)按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一律使用碳素 墨水亲笔签字)。
3.7.4投标文件份数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具体份数以招标人要 求为准。
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11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
4.2.2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以及招标文件领取地址为:。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 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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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否 □是
5.1开标时间和地 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1.1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五人及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占三 分之二以上。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注:若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则根据项目副场安排情况在副场所在地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
6.3.2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按照择优原则推荐前 3 名中标候选人
7.1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媒介
7.4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是 ■否,按照择优原则推荐前 3 名中标候选人
7.6.1履约担保不收取
9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否 ■是,具体要求:电子招标投标: (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 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 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 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 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 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 软件公司联系。 技术支持:0512-58188511;CA 锁咨询电话:0478-8926704、18548114093。(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 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以及 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 (6)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60 分钟。开 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各投标人严格按系统要求时间解密 投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发生问题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或后台技术人员,如 超规定时间无法解密,导致无法唱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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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代理服务 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以本项目中标金额 为计费基数,计价方法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类型工程货物服务
500以下(含500)1.2%1.5%1.5%
500-1000(含1000)0.8%0.8%0.5%
1000-5000(含5000)0.5%0.5%0.3%
5000-10000(含10000)0.3%0.25%0.1%
10000-50000(含50000)0.1%0.1%0.05%
50000-100000(含100000)0.05%0.05%
100000以上0.01%0.01%
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以每个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10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 务收费额如下: 500 万元×1.2%=6 万元 (1000-500)×0.8%=4 万元 (5000-1000)×0.5%=20 万元 (10000-5000)×0.3%=15 万元 合计收费=6+4+20+15=45 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低于 1 万元的按 1 万元收取,超出 1 万元的按标准收取。
10.2投标文件的真 实性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及公示期间经查实 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公示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人员在工程建设期间不得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要按照相关规 定办理更换手续。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3
10.4资格审查资料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 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 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水利工程专业)。须提供 2025 年 5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有其他情况不 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 同或者相关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3.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2 ) 未 被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查 询 网 站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者按无效标处理。
10.5其他说明同一投标人可以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 护修复项目 2026 年度发布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本次 招标按照招标公告序号顺序进行评标,当投标人在评标顺序靠前的标段被推荐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可以继续参评,但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14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造价咨询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审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 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决其投标的处理: 16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决其投标的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 17 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 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 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 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实施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 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18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 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 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 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 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 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19 (3)投标保证金; (4)技术部分; (5)联合体协议书; (6)资格审查资料; (7)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 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一览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一览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 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 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 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 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0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 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 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审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造价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 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 原件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要求);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 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 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21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 上造价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以电子系统为准)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 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 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以电子系统为准) 4.1.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印章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2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 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 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以电子系统为准)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 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后 30 分钟将异议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制作记录。 23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 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 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 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24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 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 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 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 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 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5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 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 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 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26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 日 28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9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0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 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工期(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日历天。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造价合同,并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31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 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2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 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3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 序方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实施方案指标优劣 顺序排列。得分且实施方案指标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 函附录签字盖 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 承诺书,格式自拟);
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站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 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均需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项目负责人资 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水利工程 专业)。须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有其他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退 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或者相关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要求 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
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2.1.3响应性评审标 准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34
其他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资信业绩:21分 实施方案:46分 投标报价:30分 其他因素:3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 1、若“有效投标≤7家”时,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若“7家<有效投标≤14家”时,为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中,去掉 1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3、若“14家<有效投标≤21家”时,为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中,去 掉2个最高报价和3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4、若“21家<有效投标≤28家”时,为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中,去 掉3个最高报价和4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以此类推。 按无效标处理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和 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注: 保留两位小数。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
2.2.4 (1)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21分)项目业绩(9分)2023年5月至今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水利工程跟踪审计 项目或结算审核项目),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说明:同 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未提供不得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 为准。
项目负责 人业绩 (6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同类项目的(同类项目指水利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或结算审核项目),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协议书 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未体现项 目负责人的,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其他主要 人员资历(6分)1.除项目负责人每增加一名本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加2分,二 级注册造价师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备注: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连 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有其他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或 者相关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 证明) 2.除上述人员外,每提供一名造价人员加0.5分,本项最多加2分。备注: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2025年5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有其他情况不能提 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和聘用合同,或者相关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 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 备注说明:如同一人持有此多证,按一个证计分,不可重复加分。
2.2.4 (2)实施方案 评分标准(46分)总体服务方案 水平(3 分)根据服务方案,进行比较,完善得2-3分,一般得0-2(不含);无相关 内容不得分。
服务方案编 制(9分)视造价咨询服务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服务组织计划、业务流程规 范合理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得5-9分,一般得0-5(不含);无相关内容 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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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与 工程款审核(9分)能够在运用过程中控制方法建立采购项目量、采购项目价款控制体系;能够详实阐述依据采购项目进度对采购项目款进行管理和控制,完善 得好5-9分;基本能够运用过程控制方法建立采购项目量、采购项目 价款控制体系0-5(不含);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服务进度控 制措施(5分)有具体的服务进度控制措施,进度安排合理,控制措施可靠、有效情 况内容完整得2-5分,一般得0-2(不含);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廉政管理制度 及措施 (5分)对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和各主要专业的造价人员廉政管理办法及措施,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强,视编写情况综合评分内容完整 得2-5分,一般得0-2(不含);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技术服务及 措施(5分)造价咨询技术服务及措施明确且内容详实、合理,能够满足造价咨询 审查的需要内容完整得2-5分,一般得0-2(不含);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质量保障体 系及措施(5 分)具有合理、完善的服务质量风险预控方案和审核控制方案,复核、审 核流程明晰,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目标分解、规划合理,具体的 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可靠,控制手段科学完善内容完整得2-5分,一般 得0-2(不含);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服务承诺(5分)服务承诺编制内容详尽、全面、服务体系科学合理内容完整得2-5分,一般得0-2(不含);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2.2.4 (3)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30分)报价得分(30分)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30分,比评标 基准价每低1%以30分为基数扣减0.3分,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以30 分为基数扣减0.5分,扣完为止。以上计算评分时,如不足一个百分 点时,直接插入计算,所有计算过程保留二位小数。
2.2.4 (4)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3分)财务状况(3 分)近三年度(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或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每有一个年度得 1 分,最多得 3 分;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齐全的即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注:凡涉及资质原始文件、相关资格证书、业绩、荣誉、资信等证明材料方面的内容均需将原件扫描件(或 截图)装订于投标文件内,否则不予认可或计分。凡提供虚假证书、证件、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投 标资格,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6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 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实施方 案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且实施方案指标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果实施方案 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7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 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2.5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各自对有效标的各项评 标因素进行打分,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 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8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合同为示范文本,格式仅供参考,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40 GF—2015—021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41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 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 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 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 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 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 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 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 项: 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 修改通用条件; 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42 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 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 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43 目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三、工期(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四、质量标准..............................................................................................................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七、词语定义.............................................................................................................. 八、合同订立.............................................................................................................. 九、合同生效.............................................................................................................. 十、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 词语定义............................................................................................................. 1.2 语言.....................................................................................................................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4 适用法律.............................................................................................................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2.2 提供工作条件..................................................................................................... 2.3 合理工作时限..................................................................................................... 2.4 委托人代表......................................................................................................... 2.5 答复..................................................................................................................... 2.6 支付.....................................................................................................................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44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4.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5.2 支付申请............................................................................................................. 5.3 支付酬金............................................................................................................. 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2 合同解除............................................................................................................. 6.3 合同终止 ........................................................................................................... 7.争议解决 ................................................................................................................. 7.1 协商 ................................................................................................................... 7.2 调解 ................................................................................................................... 7.3 仲裁或诉讼 ....................................................................................................... 8.其他 .........................................................................................................................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 8.2 奖励 ................................................................................................................... 8.3 保密 ................................................................................................................... 8.4 联络 ................................................................................................................... 8.5 知识产权 ...........................................................................................................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 1.2 语言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1.4 适用法律 ........................................................................................................... 2.委托人的义务 ......................................................................................................... 45 2.1 提供资料 ........................................................................................................... 2.2 提供工作条件 ................................................................................................... 2.4 委托人代表 ....................................................................................................... 2.5 答复 ................................................................................................................... 3.咨询人的义务 .........................................................................................................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 4.违约责任 .................................................................................................................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 5.支付 ......................................................................................................................... 5.1 支付货币 ........................................................................................................... 5.2 支付申请 ........................................................................................................... 5.3 支付酬金 ...........................................................................................................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 6.1 合同变更 ........................................................................................................... 6.2 合同解除 ........................................................................................................... 7.争议解决 ................................................................................................................. 7.2 调解 ................................................................................................................... 7.3 仲裁或诉讼 ....................................................................................................... 8.其他 .........................................................................................................................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 8.2 奖励 ................................................................................................................... 8.3 保密 ................................................................................................................... 8.4 联络 ................................................................................................................... 8.5 知识产权 ........................................................................................................... 9.补充条款 ................................................................................................................. 附录 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 附录 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 46 附录 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 附录 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 47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磴口县防沙治沙局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 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投资金额:。 5.资金来源:。 6.建设工期或周期:。 7.其他:/。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 A。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 月 日终结。年 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 。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酬金:。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 48 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 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年月 日。 2.订立地点:磴口县防沙治沙局。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 生效。 起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份,咨询人执 份。 委托人: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 住 所:住 所: 账 号:账 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49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 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 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 人或受让人。 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 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 作。 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 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 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 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 委托人权利的人。 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 人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 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 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 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 50 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1.2 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 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 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 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 部分。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 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 C 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 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 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2.2 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2.2.1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 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2.2.2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 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51 2.3 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2.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 订本合同 7 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 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咨询人。 2.5 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 求作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 托人承担。 2.6 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 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 3.1.2 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 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 件载明的一致。 3.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 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 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 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 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 3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3.1.4 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 换: (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 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 52 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 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 3.2.2 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 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 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 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 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 3.2.3 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 章。 3.2.4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 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 3.2.5 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 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2.6 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 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 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 C 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 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 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 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 4.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 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 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1.2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4.1.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14 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 53 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 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 计算及支付方法。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 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 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2 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 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 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 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 额及费用。 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 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 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1 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 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 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 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1.3 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 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 54 商确定。 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 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 合同解除 6.2.1 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 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 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 28 天内仍未支 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 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 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 6.2.3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6.2.4 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 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 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 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6.2.5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 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 (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 7.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 55 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 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 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2 奖励 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 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 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3 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 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 中约定。 8.4 联络 8.4.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 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 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 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8.4.3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 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 内容。 8.5 知识产权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 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 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 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 56 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 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 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 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 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 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57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 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协议书 2.专用条件及附录 3.通用条件 4.其他合同文件 1.3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有 关法律法规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委托人按照附录 C 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3 日内提供完整。 2.2 提供工作条件 2.2.1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 为: / 。 2.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 2.5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3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 人。 3.1.2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 58 3.1.3 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 / 。 3.1.4 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 / 。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 /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 资料还包括: / 。 3.2.2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 详见附录 B。 3.2.4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 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造价文件。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 的方式为 / 。 4. 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 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 。 4.1.2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 。 4.1.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 。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 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 。 4.2.2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 。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 / ,其他约定: / 。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 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5.3 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
59
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 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 金的调整方法:。 6.2 合同解除 6.2.2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 。 6.2.4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 。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 。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 / 。进行 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委托人。 8.2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 8.3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4 联络 60 8.4.1 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 3 日内送达对方 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 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 ,电子。邮箱:/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 ,电子邮箱:/ 。8.5 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 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 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双方将履行本 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 遵守以下约定:/ 。 9.补充条款 61 附录 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服务阶段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备注
服务范围工作内容收费基数收费标准(比例)酬金数额(单位:万元)
决策阶段投资估算□编制□审核□调整
经济评价□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设计阶段设计概算□编制□审核□调整
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调整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调整
投标报价分析□编制□审核□调整
清标报告□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62
实施阶段资金使用计划□编制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编制□审核□调整
合同价款调整□编制□审核□调整
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其他:
竣工阶段竣工结算□编制□审核□调整
竣工决算□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其他服务工程造价鉴定
注:1.附录 A 中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中列明。 2.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程,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上表,酬金及计取方 式为:/。 63 附录 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服务阶段成果文件名称成果文件组成提交时间份数质量标准
决策阶段
设计阶段
发承包阶段
实施阶段
竣工阶段
其他服务
64 附录 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65 附录 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名称数量面积、型号及规格提供时间
66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一、造价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造价咨询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6 年度 建设单位:磴口县防沙治沙局 2.建设规模:本项目 2025 年度建设任务 24500 亩,其中退化草原修复 20000 亩,退化湿地 修复 4500 亩,保护修复模式推广 2 项。(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项目地理位置: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编制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招标范围及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2026 年度全过程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包含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实施阶段的跟踪审计服务与竣工结算服务。 4.造价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2)有关技术标准,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确认采用的 推荐性标准等; (3)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既是施工的依据,也是造价单位对施工活动进行监 督管理的依据; (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造价单位据此监督施工单位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5)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6)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二、适用规范标准 执行现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成果文件要求 1. 成果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造价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2)、造价规划、造价实施细则; 67 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 6)、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文件资料; 7)、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 8)、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每月 25 日前递交月进度支付审核; 9)、造价通知、工作联系单与造价报告; 10)、第一次工地会议、造价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 11)、造价月报、造价日志; 12)、竣工验收造价文件资料; 13)、造价工作总结。 2. 成果文件的深度:符合国家、行业关于造价成果文件的深度的要求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无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无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无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 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 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 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 技术标准、规范 6.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8.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施工进度计划文件资料;9.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 10.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 68 11.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造价文件资料; 12.招投标文件。 五、造价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造价人自备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 造价人自备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造价人自备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 造价人自备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 造价人自备安全设施:如安全帽等。 六、人员要求 本项目人员配置合理。 6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 复项目 2026 年度造价咨询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K1508222026051301001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70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 四、技术部分……………………………………………………………………………()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正在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七、其他资料…………………………………………………………………………()(一)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二)各类信用信息网查询截图………………………………………………()(三)承诺书…………………………………………………………………()(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六)投标文件中填报企业信息汇总表………………………………………() 7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 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其 中,增值税税率为),服务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 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72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
1项目负责人1.1.2.4姓名: 专业: 造价师等级: 注册证编号: 资格证编号:
2服务期限1.1.4.3时间:
3缺陷责任期1.1.4.5时间:
4分包4.3.4不允许
5投标有效期时间:
……………………
7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74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75 三、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我方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已于年月日采用方式递交了金额为人 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请你方予以核实。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
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76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如 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 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77 四、技术部分 目录 (一)服务方案编制 (二)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 (三)服务进度控制措施 (四)廉政管理制度及措施 (五)技术服务及措施 (六)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 (七)服务承诺 78 五、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9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其 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格式自拟 81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负责人
备注
82 (四)正在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负责人
备注
83 (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年龄学历
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84 (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注:后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5 七、其他资料 (一)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 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86 (二)各类信用信息网查询截图 87 (三)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方在此声明 1、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 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 2、我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 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超过投 标保证金金额的损失部分、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③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⑤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⑥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⑦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我方保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因资金拨款情况出现延误工期或停工等情况,由此造成的 费用及结果由我方全权承担。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88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89 (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0 (六)投标文件中填报企业信息汇总表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及纳税人 识别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 填报的单位业绩1、……; 2、……;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 身份证号)证书名称及编号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 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如要求)1、……; 2、……; …………
项目管理机构(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
注:1、本表所填写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一致(与投标文件无关的内容无须填写),且所 填(单位、人员)业绩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所有业绩。 2、本表只需填写文字内容,无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91 说明: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将完整的投标文件上传到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上传完整投标文件”部分。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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