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化财务软件系统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化财务软件系统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包头市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包头市市政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化财务软件系统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化财务软件系统采购项目
直接采购公告
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化财务软件系统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
1、项目范围和条件说明
1.1项目名称: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化财务软件系统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CT2026FW001;
1.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具体阶段性时间节点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总服务期及阶段性服务期要求为暂定时间,具体可根据实际项目实施情况予以合理调整;
1.5服务地点: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6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服务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1.7最高投标限价:88万元;
1.8招标范围:本次项目要求从长远规划的角度出发,建设一套能够支撑集团未来发展战略,紧跟政策趋势、信创安全要求、贴近技术前沿以满足信息安全管控要求,最终通过数智化手段为集团高质量发展赋能,实现管理提效、员工减负、经营赋能,同时助力管理层及时掌握企业核心经营数据,为战略决策提供科学支撑。功能需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核算及报表管理、费用报账、费用预算、资金预算和供应链管理、企业司库、合同管理等功能模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2、直接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2.1直接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城投集团及所属各子公司目前所使用的财务信息化工具均为用友不同版本且相对落后的产品,难以满足集团化管控的要求。经专家组论证,一是保证数据的一致性与完整性,若更换供应商,需进行复杂的数据清洗与转换,极易导致历史凭证、账簿、报表数据丢失或错误;二是确保系统架构与技术一致性,避免重复建设,若引入新供应商,可能需要重构整个系统,不仅成本高昂,还可能导致系统稳定性下降;三是,从数据完整性与业务连续性方面,用友软件厂商最熟悉数据迁移路径与版本规则,能保证数据完整无损;四是,从技术标准与功能兼容性方面,系统升级可以保证与原系统数据格式、接口协议一致。
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国有企业阳光采购规范》关于采购方式适用条件6.5直接采购中“应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功能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向原供应商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条款,符合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条件。
2.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包头市拓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3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富林路2号总部经济园区.CEO福邸29-805
3、公示期: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0日
4、提出异议渠道及方式:公示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5、场所服务费收取
(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单价、费率类项目,按照项目成交单价、费率的降幅比计算成交总价,按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3)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入围、框架类项目,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为2家及以上的,由成交供应商平均分摊或按照标段分配比例承担场所服务费,每标段每家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4)无采购限价的入围、框架、单价、费率类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2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2951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招标编号
6、发布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3)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4)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nmgygcg.com/)。
7、其他
7.1直接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0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期间到包头市市政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园路1号三楼3303室)领取;
7.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09时30分;
7.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F开标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九原区稀土路街道校园路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btcthy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市政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园路1号三楼3303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btszsjxmgl@163.com
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化财务软件系统采购项目
直接采购邀请书回函
致: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市政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单位所发出的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化财务软件系统采购项目直接采购邀请书,并已知悉邀请书全部内容,我单位 (同意/不同意)参加本项目谈判会议。
特此回函。
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直接采购公告
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化财务软件系统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
1、项目范围和条件说明
1.1项目名称: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化财务软件系统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CT2026FW001;
1.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具体阶段性时间节点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总服务期及阶段性服务期要求为暂定时间,具体可根据实际项目实施情况予以合理调整;
1.5服务地点: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6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服务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1.7最高投标限价:88万元;
1.8招标范围:本次项目要求从长远规划的角度出发,建设一套能够支撑集团未来发展战略,紧跟政策趋势、信创安全要求、贴近技术前沿以满足信息安全管控要求,最终通过数智化手段为集团高质量发展赋能,实现管理提效、员工减负、经营赋能,同时助力管理层及时掌握企业核心经营数据,为战略决策提供科学支撑。功能需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核算及报表管理、费用报账、费用预算、资金预算和供应链管理、企业司库、合同管理等功能模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2、直接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2.1直接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城投集团及所属各子公司目前所使用的财务信息化工具均为用友不同版本且相对落后的产品,难以满足集团化管控的要求。经专家组论证,一是保证数据的一致性与完整性,若更换供应商,需进行复杂的数据清洗与转换,极易导致历史凭证、账簿、报表数据丢失或错误;二是确保系统架构与技术一致性,避免重复建设,若引入新供应商,可能需要重构整个系统,不仅成本高昂,还可能导致系统稳定性下降;三是,从数据完整性与业务连续性方面,用友软件厂商最熟悉数据迁移路径与版本规则,能保证数据完整无损;四是,从技术标准与功能兼容性方面,系统升级可以保证与原系统数据格式、接口协议一致。
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国有企业阳光采购规范》关于采购方式适用条件6.5直接采购中“应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功能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向原供应商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条款,符合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条件。
2.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包头市拓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3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富林路2号总部经济园区.CEO福邸29-805
3、公示期: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0日
4、提出异议渠道及方式:公示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5、场所服务费收取
(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单价、费率类项目,按照项目成交单价、费率的降幅比计算成交总价,按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3)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入围、框架类项目,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为2家及以上的,由成交供应商平均分摊或按照标段分配比例承担场所服务费,每标段每家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4)无采购限价的入围、框架、单价、费率类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2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2951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招标编号
6、发布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3)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4)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nmgygcg.com/)。
7、其他
7.1直接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0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期间到包头市市政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园路1号三楼3303室)领取;
7.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09时30分;
7.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F开标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九原区稀土路街道校园路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btcthy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市政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园路1号三楼3303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btszsjxmgl@163.com
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化财务软件系统采购项目
直接采购邀请书回函
致: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市政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单位所发出的包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化财务软件系统采购项目直接采购邀请书,并已知悉邀请书全部内容,我单位 (同意/不同意)参加本项目谈判会议。
特此回函。
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