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A1506002026050601001001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发布日期:2026-05-16

【招标公告】A1506002026050601001001的招标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采购单位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康巴什区第九中学(初中部和高中部)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康巴什区第九中学(初中部和高中部)项 目 造价咨询标段 招标编号:A1506002026050601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A1506002026050601001 招标文件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日 期:2026 年 05 月 15 日 1 目录 目录 ...............................................................................................................................................................2 第一卷 ...............................................................................................................................................................4 第一章招标公告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7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28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28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29 1.7 语言文字 .................................................................................................................................29 1.8 计量单位 ..................................................................................................................................29 1.9 踏勘现场 .................................................................................................................................29 1.10 投标预备会 ............................................................................................................................29 1.11 分包 ........................................................................................................................................30 1.12 响应和偏差 ............................................................................................................................30 2. 招标文件 ...........................................................................................................................................30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3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31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31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31 3. 投标文件 ...........................................................................................................................................3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 3.2 投标报价 .................................................................................................................................32 3.3 投标有效期 .............................................................................................................................32 3.4 投标保证金 .............................................................................................................................32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3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3 3.6 备选投标方案..........................................................................................................................34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4 4. 投标 ...................................................................................................................................................35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5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3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5 5. 开标 ...................................................................................................................................................36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36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36 5.2 开标程序 .................................................................................................................................36 5.3 开标异议 .................................................................................................................................36 6. 评标 ...................................................................................................................................................36 6.1 评标委员会 .............................................................................................................................36 6.2 评标原则 .................................................................................................................................37 6.3 评标 .........................................................................................................................................37 2 7. 合同授予 ...........................................................................................................................................37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37 7.2 评标结果异议..........................................................................................................................37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37 7.4 定标 .........................................................................................................................................38 7.5 中标通知 .................................................................................................................................38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38 7.7 履约保证金 .............................................................................................................................38 7.8 签订合同 .................................................................................................................................38 8.纪律和监督 .........................................................................................................................................38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8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9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9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9 8.5 投诉 .........................................................................................................................................39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3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8 第二卷 .............................................................................................................................................................70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71 第三卷 .............................................................................................................................................................7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3 一、投标文件格式 .................................................................................................................................74 一、封面 .........................................................................................................................................75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76(一)投标函 .................................................................................................................................76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9 四、授权委托书 .............................................................................................................................80 五、联合体协议书..........................................................................................................................81 六、投标保证金 .............................................................................................................................82 七、服务费用清单..........................................................................................................................83 八、资格审查资料..........................................................................................................................83 九、服务方案 .................................................................................................................................92 二、其他材料 .........................................................................................................................................92 3 第一卷 4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巴什区第九中学(初中部和高中部)项目已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 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康巴什区第九中学(初中部和高中部)项目 2.2 建设地点:康巴什区金港湾赛车城西片区鄂尔多斯东路以北、研发路以南、开发大 道以东、金港湾大道以西 S05-19 地块内。 2.3 招标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7000 平米(其中初中部建筑面积 26000 平米;高中部 建筑面积 31000 平米),总用地面积约:67805 平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食堂、宿 舍楼、风雨操场、多功能阶梯教室、地下人防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的发承包阶段 (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实施阶段(包括现场跟踪,工程变更、索赔、签证、 产值审核、工程计量、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合同价款调整等)、竣工阶段(包括竣工结 算审核并出具成果文件) 2.4 项目计划投资:32160.0 万元(其中高中部总投资 15000.0 万元;初中部总投资 17160.0 万元) 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A1506002026050601001001标段名称康巴什区第九中学(初中部和 高中部)项目造价咨询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工程造价-土建工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安装工程-建筑
合 同 估 算 价(万元)160.0工期(日历天)92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 5 件须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2、(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以执业 证书及注册证书为准,投标文件需附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扫描件); (2)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 的 2025 年 06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入职不足六个月的人员,要求提供 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合同)的社保缴费证明 (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 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 件) 注:凡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证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3、(1)其他人员:具备土建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造价师 1 名、安装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造价师 1 名(投标文件需附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扫描件); (2)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 的 2025 年 06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入职不足六个月的人员,要求提供 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合同)的社保缴费证明 (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 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 件)。 注:凡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证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3.3 其他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近年(2023 年至今)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且处于处罚期内 (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 标文件格式附件 1)。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 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情形为 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 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 6 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财务要求:近年(2023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 他关、停、并、转状态(2023 年前成立的企业,投标文件须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扫描件,同时提供 2023 年至今的承诺书;2023 年(含 2023 年)后成立的企业,投标 文件须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同时提供成立至今的承诺书,注册时 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只需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6 年 05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通 过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 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 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①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 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 签到,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特别提醒:签到功能在开标前 2 个小时开放,目的是为了获取投标人信息,出现问题时方便 联系。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登录、签到,不影响后续解密等操作。 ②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③本项目实行无纸化招投标,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只对电子 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 7 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④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⑤本项目造价咨询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暗标。 ⑥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 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 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⑦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 间 前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建 设 工 程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 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⑧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 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⑨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的现象,建议投 标人尽早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运行保障科取得 解决。 ⑩★特别说明: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见,如因扫描件 中的内容及印章模糊不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本招标公告内的工期仅用于编制服务大纲,不能作为造价咨询合同期限。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内蒙古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行业监管: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8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0477-8599897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 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10.2、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3、投标操作须知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联系人:*** 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人:*** 电话:***
1.1.4招标项目名称康巴什区第九中学(初中部和高中部)项目
1.1.5项目建设地点康巴什区金港湾赛车城西片区鄂尔多斯东路以北、研发路以 南、开发大道以东、金港湾大道以西 S05-19 地块内。
1.1.6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7000 平米(其中初中部建筑面积 26000 平米;高中部建筑面积 31000 平米),总用地面积约:67805 平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食堂、宿舍楼、风雨操场、 多功能阶梯教室、地下人防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1.1.8标段(包)名称造价咨询标段
1.2.1资金来源及比 例财政-旗区资金;100%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57000 平米(其中初中部建筑面积 26000 平米;高中部建筑面积 31000 平米),总用地面积约:67805 平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食堂、宿舍楼、风雨操场、多功能阶梯教室、地下人防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 的发承包阶段(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实施 阶段(包括现场跟踪,工程变更、索赔、签证、产值审核、工程计量、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合同价款调整等)、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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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工阶段(包括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成果文件)
1.3.2服务期限929 日历天仅用于编制服务大纲,不能作为造价咨询合同期 限,具体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之日 止; 注:投标人填写开标一览表时只填写工期 929 日历天即可.
1.3.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营业执照 扫描件)。 (2)财务要求:近年(2023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 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2023 年前成立的企业,投标文件须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扫描件,同时提供 2023 年至今的承诺书;2023 年(含 2023 年)后成立的企业,投标文件须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同时提供成立至今的承诺 书,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只需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 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1)。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②近年(2023 年至今)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 质量问题的,且处于处罚期内(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 标文件格式附件 1)。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 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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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 可,时间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 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 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以执业证书及 注册证书为准,投标文件需附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扫描件);2、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以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5 年 06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 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入职不足六个月的人员,要求提供 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 有效的聘用合同)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 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 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注:凡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证等同 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其他人员:具备土建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造价师 1 名、安装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造价师 1 名(投标文件需 附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扫描件); 2、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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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5 年 06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 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入职不足六个月的人员,要求提供 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 有效的聘用合同)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 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 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注:凡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证等同 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7)其他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投标人不得存 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
1.10.2投标人在投标 预备会前提出 问题时间://
形式://
1.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
1.12.3偏差☑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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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书。(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内 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澄清和修 改内容将在 上公布。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 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及通知办理投 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1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 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电子申请函的形式,提出澄清及解 答
2.2.2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 项目招标相关澄清和修改内容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上公布。招标人不再 另行通知,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 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及 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3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澄 清时间:收到澄清后
形式: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
2.3.1招标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上公布
2.3.2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修 改时间:无需确认
形式://
3.1.1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1)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附件 (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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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2.3报价方式1、投标人应对上述“1.3.1 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进 行报价。 2、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 元) 1、初中部(最高投标限价 85 万元) 发承包阶段(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1 万元;实施阶段(包括现场跟踪,包括工程变更、索赔、签证现、产值审核、工程计量、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合 同价款调整等)最高投标限价 32 万元;竣工阶段(包括竣 工结算的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最高投标限价 32 万元。 2、高中部(最高投标限价 75 万元) 发承包阶段(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8 万元;实施阶段(包括现场跟踪,包括工程变更、索赔、签证现、产值审核、工程计量、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合 同价款调整等)最高投标限价 28 万元;竣工阶段(包括竣 工结算的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最高投标限价 29 万元。(1)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及分项限价,投标人须同时对 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进行报价。 (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人的报价应 是该项目立项所有涉及内的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 段造价咨询服务的一切费用。 (3)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该项目立项所有涉及内 的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所需的全 部费用、税金及利润。(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分项报价高于分项控制价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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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效报价,属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不进入详细评审,按否决 投标处理。(6)如分项投标报价低于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 80%,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提供投标报价说明材 料(内容不限于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 为该说明材料缺乏说服力将否决其投标。若投标总价低于招 标控制价的 80%且未提供投标报价说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 将视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
3.2.5投标报价的其 他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90 天
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4.4其他可以不予 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 招标人签订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5)要 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要求更 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7)法律法规和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拒签合同将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没有明确表示且不按照招标
3.5.2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2023 年至今
3.5.3近年完成的类 似项目情况的 时间要求2023 年至今
3.5.5近年发生的诉 讼及仲裁情况 的时间要求2023 年至今
3.6.1是否允许递交☑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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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备选投标方案□允许
3.7.3A(2)投标文件副本 份数及其他要 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内 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得到电脑“上 传成功”的确认回复)。注: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前,须向招标人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与开标时上传的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电子版 U 盘 2 份及纸质 版投标文件 3 份
3.7.3A(3)投标文件是否 需分册装订☑不需要 □需要 分册装订要求://
3.7.3(B)投标文件所附 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3.7.3(B)投标文件签字 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 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2)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 表人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 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投标人公章。(3)委托代理人签字 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要求“委托代理人(签 字)”之处,应由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署姓名。电子投标 文件中如果无法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签章,可以先导出,在 纸质版本上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导入至系统中,之后再进 行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字、盖章。
4.1.1(B)投标文件加密 要求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使用 CA 数 字证书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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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4.1.2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4.2.2(B)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并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 回复。
4.2.3投标文件是否 退还☑否 □是 退还时间://
5.1(B)开标时间和地 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开标过 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0471-5332612。
5.2(4)(B)开标程序(1)投标人签到; (2)主持人宣布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停止接 收电子投标文件; (3)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及人员; (4)宣读开标纪律; (5)公布投标人名称; (6)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解密; (7)招标人 CA 数字证书解密; (8)唱标人公布招标控制价 (9)操作员输入招标控制价同时导入投标文件并导出开标 记录表; (10)唱标; (11)签字确认; (12)开标结束。
6.1.1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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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 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否。注:若项目采用远程异 地评标,则根据项目副场安排情况在副场所在地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必须评估剩余有效投 标人是否具有竞争性;若竞争性存在,应继续评标,并推荐 1-2 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 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 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有效投标人 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投标人)。这一处理依据旨在平衡程序合规性与采购效率。
7.1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发布 公示期限:3 日
7.4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是 ☑否
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9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否 ☑是 具体要求:1、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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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并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现 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 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江苏国泰 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2、(适用于电子开标、评标项目)本标段采用电子开标、评标,如在开评标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 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3、定义: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在规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公章)、生 成后,成功上传至“内蒙古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最终版 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的 打印版,在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再次亲笔签 字和(或)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是指存储在光盘(或 U 盘)中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上传至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中标后提供给招 标人的光盘(或 U 盘)形式存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投 标文件内容一致。 5、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生成、刻录、准备:使用新点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 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供投标人刻录使用。 光盘或 U 盘由投标人自行刻录、存储,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 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光盘(或 U 盘)表面、外包装上应 简要载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 息。 6、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时,原件应与投标文件 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提供的原件不 一致的,或未附复印件,但提供了原件,评标时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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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 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开标时,投 标人应当使用 CA 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 在线解密。 8、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1)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 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的; (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3)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技术文件(暗标)编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的技术暗标格式要求与 招标文件技术暗标编制格式及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要 求为准,服务大纲内容总页数不得超过 500 页(小于等于 500 页),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编制符合工作内容实际情况的造价 咨询大纲文件,在造价咨询过程中严格执行。在进行技术部 分评审时若发现投标人编制的服务大纲存在与项目实际工 程类别不符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对服务大纲整体评分做低 分处理。服务大纲内容总页数不得超过 500 页(小于等于 500 页),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纸张要求 2、封面要求:封面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封面,括号内 填入“正本”,不得加入空格。 3、标题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页边 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编制页码、页眉、页脚。暗标文件一 级标题(“一、”“二、”“三、”…)采用三号宋体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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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粗字体,对齐方式为左对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 1 级,其余均为正文部分。二级标题为 1、2、3、...,三级为 1.1、1.2、...2.1、2.2、...,四级标题为 1.1.1、 1.1.2、...2.1.1、2.1.2、...以此类推。 4、正文排版要求: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 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做加粗、倾斜等处理,不允许字符间距 缩放,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正文部分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 2 个中文字符,段落其他各行不作缩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 表间不允许留有空行、各章节间不允许留有空面、空页,不 允许出现空格。 5、图表排版要求: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 WPS Word 文字处理软件黑白绘制,不得手写、手绘。图表居中放置, 所有边框采用 0.5 磅黑色单实直线,图表标题(名称)文字 采用黑色四号宋体,两端对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 端对齐从右向左放在表格右上角。图表内文字采用黑色五号 宋体,进度图横道线使用 2 磅黑实直线。 6、其他排版要求: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使用 WPS 办公软 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得超过 1000 页;除满足上 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 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 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10.2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内蒙古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发布,公示期不少 于 3 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候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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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排序、单位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以及评标情况,投 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 编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和单位以及人员获 得加分的具体业绩、信誉等,投标承诺,所有被否决的投标 以及否决原因,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0.3投诉异议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 要的证明材料。就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 的期限内。 二、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 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 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 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 描件。 对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 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房屋建筑和建筑 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 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 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3)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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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 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应当 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 序的。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 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5、根据《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 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 20 号令)等有关规定,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结果 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10.4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 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 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 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 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 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 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0.5投标文件的真 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 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 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 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有 权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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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不见面开标□否 ☑是,具体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 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 开标会议并签到,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 互环节。登录时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 CA 锁和账号密码。特别提醒:签到功能在开标前 2 个小时 开放,目的为了获取投标人信息,出现问题时方便联系。各 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登录、签到,不影响后续解 密等操作。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均以国家授时 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3、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若出现异 常情况,请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在 线交互中进行实时交互。
11.1电子 招标 投标 基本 规定□否 ☑是 具体要求::1、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NMGTF 格式)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 项目交易系统”并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各投 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 弃投标。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 请在工作时间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保障科联系。联系电 话:0477-8398619(运行保障科)、0512-58188511(国泰 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定义: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 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在规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 字、印鉴、单位公章)、生成后,成功上传至“内蒙古自治 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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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须 知前附表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应 当使用 CA 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 密。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 的;(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 密;(3)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自 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11.2★在线解密时 间在线解密时间本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的 1 个小时内,完成所投全部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远程解密。 非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按本章第 11.1 项第 1 款规定处理;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 件未能解密的,按本章第 11.1 项第 4 款规定处理。
11.3★其他说明1、本招标项目造价咨询标段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 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内 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 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 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 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3、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 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运行保障科取得解决。4、本项目合同签订时,根据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载明初中部、高中部的报价,对初中部和高中部分别签订造价咨询合同。5、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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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无论何种原因导致重新招标或终止招标,投标单位参与 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书制作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 任何费用补偿责任。同时,各投标单位应明确知晓并同意,自愿放弃因招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主张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索赔、诉讼、仲裁等权利。 7、如因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该项目停止实施或取消,则 本次招标结果作废,相应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 责任,投标人及中标人放弃因此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主张的 权利。 8、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 标人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相关约定支付。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标段(包)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 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 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8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 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 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29 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 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 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 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 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 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 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 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 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 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服务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31 (7)服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 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 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 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服务费用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 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服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 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 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 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 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2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 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 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 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完成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 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 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 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 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 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 33 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 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 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 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 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 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 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 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 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 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 35 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 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 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 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 36 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 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 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37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 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 发出后 30 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付款方式等信息合同中另行约定)。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 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 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38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 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技术部分 初步评审 标准技术文件格式、编制格式及要 求(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 条款要求。
2.1.2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须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字、盖章、所 附复印件、扫描件等必须清晰,如因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进 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分 项控制价)如分项投标报价低于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 80%,投标人需 在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提供投标报价说明材料(内容不限于投标报价 的合理性),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该说明材料缺乏说服力将否决其 投标。若投标总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80%且未提供投标报价说明材料 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
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7.3 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1.3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资质等级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财务状况近年(2023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 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2023 年前成立的企业,投标文件须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同时提供 2023 年至今的承诺 书;2023 年(含 2023 年)后成立的企业,投标文件须附 2023 年度 或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同时提供成立至今的承诺书,注 册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只需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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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②近年(2023 年至今)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的,且处于处罚期内(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 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1)。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 大工程质量”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 予认可,时间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 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 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 图)。
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在 本单位注册(以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为准,投标文件需附执业证书及 注册证书扫描件); (3)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以投标人 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5 年 06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 6 个月 及以上(入职不足六个月的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 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合同)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 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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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注:凡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证等同于一级注 册造价工程师证。
投标人资格其 他要求1、其他人员:具备土建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造价师 1 名、安装 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造价师 1 名(投标文件需附执业证书及注册 证书扫描件); 2、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以投标人所 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5 年 06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 6 个月及 以上(入职不足六个月的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 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合同)的社保缴费证明(并 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 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 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注:凡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证等同于一级注 册造价工程师证。
2.1.4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周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 关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 求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相关规定
其他要求(1)不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2)不存在其他违 反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形。(3)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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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 号评审因 素评分标准
2.2.1分 值 构 成1.投标报价:20.0 分 2.项目管理机构:10.0 分 3.其他因素:10.0 分 4.服务方案:60.0 分
2.2.2评 标 基 准 价 计 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70%+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30%。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
2.2.3投 标 报 价 偏 差 率 p 计 算公式偏差率=(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2.4(1)投标报 价得分(20.0 分)当 P=0 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为 20 分;(2)当 P<0 时,偏差率每有-1%减 0.2 分,从 20 分减起,减完为止;(3)当 P>0 时,偏差率每有+1%减 0.4 分,从 20分减起,减完为止。(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2.4(2)项目管 理机构(10.0 分)项目负责人资格(3 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3 分;(以职称 证书为准,投标文件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职称证 书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职称证书发证机关出具的真实有效的证 明材料,官方网站查无结果或未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真实有效 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证件,职称证书官方网站查询截图与职 称证书扫描件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无效证件)
其他人员资格(7 分)1、在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基础上,增加 1 名常驻现场 土建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造价师得 2 分,增加 1 名常驻现 场安装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造价师的 2 分,最高得 4 分(投 标文件需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每有一人具备工程或者工 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 1.5 分,最高得 3 分(以职 称证书为准,投标文件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职称 证书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或职称证书发证机关出具的真实有效的 证明材料,官方网站查无结果或未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真实有 效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证件,职称证书官方网站查询截图与 职称证书扫描件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无效证件)。 注:凡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证等同于一 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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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其他因 素(10.0 分)企业业绩(10 分)2023 年至今每有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金额在 5000 万元(含)以 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得 2.5 分,最高得 10 分;(招标工程量清 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均可)以合同为 准,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还需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的封面或定 案表;投标文件需附上述材料扫描件)。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
服 务 方 案(60.0 分)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完整(12 分)造价咨询服务方案的完整性(9.6-12.0 分)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可行(12 分)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可行(9.6-12.0 分)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先进、科学(11 分)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先进、科学(8.8-11.0 分)
重点、难点分析及解 决措施清晰(11 分) 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清晰。(8.8-11.0 分)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9 分)项目组织机构设置齐全,职责分明,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可行、合理。(7.2-9.0 分)
服务承诺(5 分)服务承诺全面、高效、可行,有利于本项目实施。(4.0-5.0 分)
备注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编制符合工作内容实际情况的造价咨询大纲文件,在造价咨询过程中严格 执行。在进行技术部分评审时若发现投标人编制的服务大纲存在与项目实际工程类别不符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对服务大纲整体评分做低分处理。服务大纲内容总页数不得超过 500 页(小于等于 500 页),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4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标 准以及技术文件编制要求,首先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通过技术部分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及投标文件,评 标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合格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进行商务部分的详细评审。投标人得 分为技术部分得分和商务部分得分之和,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大于等于 7 人时,投标人得分为去掉一个 最高得分和一个最低得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 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有效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优先推荐投标 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报价相同时,则优先推荐资质等级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当资质等级 也相同时,则优先推荐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当以上四者都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现 场投票决定,票数较多者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投标的投标人。)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技术部分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 审的)。 2.1.4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5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 技术部分的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部分的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有一项不符合本章第 2.1.1 款规定的标准; (2)未能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技术文件(暗标)的编制要求。 3.2 技术部分的详细评审 技术部分的详细评审:即服务方案,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计算出 得分 A。 3.3 商务部分的初步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 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至 2.1.4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第 2.1.3 项、第 2.1.4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部 分的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 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3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3.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1.4.5、1.4.6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 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6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 商务部分的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B;(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C;(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 D。 3.4.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 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 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得分计算 3.5.1 评分分值(包括所有计算过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 投标人得分=A+B+C+D。 3.5.3 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大于等于 7 人时,投标人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得分和一个最低得分之后的 算术平均值。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 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 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 评标结果 3.7.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 3.7.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5—021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 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 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 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 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 件; 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 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 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49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康巴什区第九中学(初中部和高中部)项目。 2.工程地点:康巴什区金港湾赛车城西片区鄂尔多斯东路以北、研发路以南、开发 大道以东、金港湾大道以西 S05-19 地块内。。 3.工程规模:。 4.投资金额: / 。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建设工期或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 7.其他: /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57000 平米(其中初中部建筑面 积 26000 平米;高中部建筑面积 31000 平米),总用地面积约:67805 平米。建设内容主 要包括教学楼、食堂、宿舍楼、风雨操场、多功能阶梯教室、地下人防工程及附属配套 设施等建设内容的发承包阶段(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实施阶段(包括 现场跟踪,工程变更、索赔、签证、产值审核、工程计量、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合 同价款调整等)、竣工阶段(包括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成果文件)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出具合格的竣 工结算审核报告日终结。 四、质量标准 50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及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及其他 相关部门和委托人的规定和要求。 五、合同价款或计取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含税)人民币元(¥ )。其中发承包阶段(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为(含税)人民 币元(¥ );实施阶段(包括现场跟踪,包括工程变更、索 赔、签证现、产值审核、工程计量、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合同价款调整等)为(含 税)人民币元(¥ );竣工阶段(包括竣工结算的基本收费 和效益收费)为(含税)人民币元(¥ ) 2.计取方式:无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 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订立地点:康巴什区。 九、合同生效 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六份,咨询人执两份。 委托人: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 住所:住所: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52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 词语定义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或受让人。 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 同的项目咨询人员。 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 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 托人权利的人。 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 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 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3 1.1.15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 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1.2 语言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 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 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 等规范性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 C 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 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 54 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 负责。 2.2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2.2.1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 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2.2.2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 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3 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2.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将 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日 书面通知咨询人。 2.5 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 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2.6 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 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 3.1.2 项目负责人 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 3.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55 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 负责人时,应提前 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 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 3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 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3.1.4 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 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 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 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 询业务。 3.2.2 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 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 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 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2.3 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 给予书面答复。 3.2.5 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 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56 3.2.6 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 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 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 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 供的资料,应在附录 C 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 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 4.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 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1.2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 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4.1.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14 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 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 方法。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 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2 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57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 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 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 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 后 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 部分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1 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 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 条件中约定。 6.1.3 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 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的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 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 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 合同解除 6.2.1 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58 (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 可以解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 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 28 天内仍未支付的, 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 合同的其他条件。 6.2.3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6.2.4 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 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 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6.2.5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 合同终止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 (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 7.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 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59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 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2 奖励 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 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 酬金同期支付。 8.3 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联络 8.4.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 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8.4.3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 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 8.5 知识产权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 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 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 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60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 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 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 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 人承担责任。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 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 部门的检查。 61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 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委托人按照附录 C 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合 同签订后 3 日内,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图纸各一套。委托人每月 20 日向 咨询人提供施工单位报送的项目形象进度产值;其他资料委托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向咨询人提供。 2.2 提供工作条件 2.2.1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 不提供任何房屋及设备。 2.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委托人代表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 和建议;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 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2.5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30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 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62 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二级(含)以上造价师资格条件,团队人员 的数量为同投标文件人(咨询人明细见后附表)。 3.1.2 项目负责人为:同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在咨询 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在咨询过程中,有权 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 勘察的权利。 3.1.3 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约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 造价师资格,负责对咨询人出具的本项目的全部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审核,并签字确认。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调配时,咨询人必须提前 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将支付 1 万元的违约金。 派驻现场跟踪审计人员必须专业对口,且常驻现场。要求施工开工同时进驻现场,跟踪人员按要求进行签到,每月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 22 日历天。咨询人必须保证项目现 场负责人参加每周现场监理例会。无故不参加例会或擅自离岗的,若经检查或他人投诉 的,将处以 1000 元/次/人的处罚。 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更换现场跟踪 审计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调配时,须提前 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书 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未经委托人同意更换人员,委托人可按 1 万元/人•次的标准扣除违 约金;超过 3 次,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咨询人按合同总价 20%承担违约金。 3.1.4 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咨询人员没有工作经验,对工作不负 责任,收受他人贿赂等其他情形。。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每月 25 日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项目形 象进度产值审核报告;变更审核,在收到资料后 7 日完成;项目结算资料提供齐全后 60 日内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结算 审核所需资料以及审核报告。 3.2.2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按 约定时间提供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纸质版 4 套及电子版。详见附录 B。 63 3.2.4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 3 日内给予书面 答复。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 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内蒙 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其他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性文件等。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不涉及相关内容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不涉及相关内容。 4. 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 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鉴于本工程使用财政资金,实际付款时间以 财政资金支付流程为准。因资金拨付迟延,致使委托人迟延支付咨询人价款的,不视为 委托人违约。 4.1.2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不涉及相关内容。 4.1.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无。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 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咨询人应当在委托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造价 审定,并出具相关报告。否则,每迟延一天,委托人有权从总咨询费用中扣除百分之一 的违约金。迟延达 7 日,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咨询人支付总咨询费 20%的违 约金。咨询人未按合同条款、委托人的要求执行,或工作成果质量等达不到委托人的要 求,咨询人须及时进行整改、修正,直至符合委托人要求为止,且最后一次报告修正稿 的提交日为咨询人提交工作成果日,因此造成的逾期交付工作成果,按照本合同约定承 担违约责任。 4.2.2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咨询人必须保证审计质量,咨询人 出具的审计报告,委托人有权聘请其他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查,如咨询人失职或审计结 果误差超过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复审的咨询费用全部由咨询人承担,且由此产生 64 的一切损失均由咨询人负责赔偿;鉴于本工程使用财政资金,若因咨询人的失职从而给 国家资金造成损失的,咨询人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咨询人不履行或未按约定履 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则应退还委托人支付的全部审核工作收费并向委托人支付全部咨 询费 20%的违约金。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无,其他约定:无。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执行通用条款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 申请书。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主体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完成委托人在 30 个工 作日内支付至发承包阶段的 70%、附属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完成委托人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发承包阶段的 95%,;实施阶段(包括现场跟踪,工程变更、索赔、 签证、产值审核、工程计量、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合同价款调整等)支付按实施阶 段完成产值的 60%支付进度款(实施阶段完成产值=施工方完成产值*审计实施阶段中标价 /施工方中标价),待出具竣工结算报告和委托人出具造价咨询费审定单及咨询人开具符 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委托人在 30 个工作日内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核减额加核增额超过报审金额 5%的部分,由承包方承担,咨询费费率按照百分之三 计取;造价咨询单位效益收费的计算方式:|承包方结算报审金额-造价咨询单位审定金 额|×3%; 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 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不存在附加工作酬金。 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 的调整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 65 6.2 合同解除 6.2.2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咨询人存在违法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6.2.4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按约定向咨询人支付 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4 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经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 方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二种方式: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咨询人支付。 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由咨询人支付。 8.2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无。 8.3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 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未经委托人同意,所有资料不要外传。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未经委托人同意,所有资料不要外传。 8.4 联络 8.4.1 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 7 日内送达对方 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 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何颖,送达地点: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460490030@qq.com。 66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 8.5 知识产权 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 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 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 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 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9.补充条款 1、咨询人有对本工程使用材料咨询市场价的义务。并认真做好询价工作,确保询价的真 实、完整及准确性,询价工作地点在鄂尔多斯范围内,询价过程中的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如询价工作地点在鄂尔多斯以外的地区,询价过程中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2、咨询人在实施项目期间,要保持随叫随到,并做好现场跟踪记录,保留完整跟踪资料。3、常驻跟踪人:(按照投标文件写)。 4、现场跟踪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由咨询人全权负责。 5、如在工程造价咨询未完成期间,咨询人自动放弃咨询服务,委托人将不予支付服务费 用。 6、咨询人应将审计误差率:(复审额-咨询人审计额)/咨询人审计额×100%;控制在±3%(含 3%)以内,咨询人可按照委托合同约定计取实施阶段金额和竣工阶段金额;审核 结果误差率在 3%~5%(含 5%)之间,实施阶段金额和竣工阶段金额按照委托合同约定 90%计取;审核结果误差率在 5%-10%(含 10%)之间,实施阶段金额和竣工阶段金额按照 委托合同约定 80%计取%;审核结果误差率在 10%以上,实施阶段金额和竣工阶段金额按 照委托合同约定 60%计取。因咨询人审核质量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该咨询 人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7、在咨询人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前,根据委托人的实际情况,委托人有权随时要求停 止委托服务关系,已完工作根据工作量据实结算。 8、在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咨询人根据项目特点、项目概况、工程造价咨询合 同等完善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 67 9、咨询人从项目批复开始进行跟踪工作,至项目竣工结算结束。在项目实施中分阶 段派驻现场符合要求的专业造价人员,派驻人员必须有相关专业造价师资格证书,在跟 踪工程中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相关整改要求,同时在跟踪过程中编写详细的现场跟踪 记录。咨询人严格执行项目批复投资,控制造价,对设计单位出具的图纸进行预算,若 预算超出投资,设计单位重新出具图纸。同时,咨询人对新图纸进行重新计算,直至造 价在投资范围内。 10、咨询人应遵循“一变更一审计”约定,接到委托人完善变更资料后开始准备结 算,收到委托人发与的施工单位上报的变更结算资料后 14 日内完成对其进行结算的审核,并在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后,以书面的的形式向我委托方汇报结算结果。 11、驻现场完成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并对跟踪过程中发生的涉及工程造价变 更的情况提出书面咨询意见,所有咨询意见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12、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除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委托 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误工费、鉴定费、损失的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 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委托人向第三方的违约或赔偿损失等全部损失。 13、咨询人应对委托人及施工单位提出的清单问题进行仔细核对并做出书面答复;此外,咨询人须与施工单位核对并统一工程量,最终工程量及审定造价须得到施工单位 的签字认同和委托人的书面认可。否则,委托人有权拒付咨询费,同时咨询人向委托人 最高支付咨询费总额 20%的违约金。 14、发承包阶段(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自收到甲方提供图纸之日 起 30 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并出具成果文件; 实施阶段(包括现场跟踪,工程变更、索赔、签证、产值审核、工程计量、工程实 施阶段造价控制、合同价款调整等):自总承包单位入场施工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建设内 容止; 竣工阶段(包括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成果文件):自施工总承包递交竣工结算报告 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成果文件; 68 附录:咨询单位配备人员一览表(需注明驻现场人员)
序号姓名职务或专业联系方式备注
69 第二卷 70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项目名称:康巴什区第九中学(初中部和高中部)项目 2、标段名称:造价咨询标段 3、服务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57000 平米(其中初中部建筑面积 26000 平米;高中部建筑面积 31000 平米),总用地面积约:67805 平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食堂、宿舍楼、风雨操场、多功能 阶梯教室、地下人防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的发承包阶段(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 制)、实施阶段(包括现场跟踪,工程变更、索赔、签证、产值审核、工程计量、工程实施阶段造价 控制、合同价款调整等)、竣工阶段(包括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成果文件) 4、建设地点:康巴什区金港湾赛车城西片区鄂尔多斯东路以北、研发路以南、开发大道以东、金港 湾大道以西 S05-19 地块内。 5、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 71 第三卷 7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投标保证金 七、服务费用清单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服务方案 73 一、投标文件格式 74 一、封面 (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包)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75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包)名称)招标文 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并按合同约定完成造价咨询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服务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方案;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76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 77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
1项目负责人1.1.2.5姓名:
2服务期限1.1.4.3日历天
3合同价款确定方式12.1.1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78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79 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服务招标 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80 五、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包)名称)服务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 议。(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 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 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 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 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 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81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 加(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包)名称)服务招标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 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82 七、服务费用清单 1、服务费用清单说明 1.1 本服务费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2 服务费的说明:。 1.3 其它费用的说明:。 83 2、服务费清单
序号分项名称总建筑面积(㎡)分项最高限价(万元)分项报价(万元)
1初中 部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 单、最高投标限价)26000.0021
2实施阶段(现场跟踪,包括工程变更、索赔、签证现、产值审核、工 程计量、工程实施阶段 造价控制、合同价款调 整等)32
3竣工阶段(包括竣工结 算审核并出具成果文 件)32
6初中部总报价(万元)
1高中 部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 单、最高投标限价)31000.0018
2实施阶段(现场跟踪,包括工程变更、索赔、签证现、产值审核、工 程计量、工程实施阶段 造价控制、合同价款调 整等)28
3竣工阶段(包括竣工结 算审核并出具成果文 件)29
6高中部总报价(万元)
合计总报价(初中部总报价+高中部总报价)
注:1、康巴什区第九中学(初中部和高中部)立项范围内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的编制、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的全部咨询服务内容。2、本报价包括竣工结算中效益收费 中的核减额加核增额 5%范围的费用,核减额加核增额超过 5%的部分由承包方另行承担,咨询费费率按照 3%计取;
84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其 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 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5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6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7 (四)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签约合同价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8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89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 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90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服务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91 九、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结合发包人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编辑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92 技术投标文件 (本) 93 二、其他材料 94 一、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 1 承诺书 致:(招标人): 1、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 假(包括隐瞒)。 2、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3、近年(年-至今)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破 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4、近年(年-至今)内未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新注册 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5、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 果: 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③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⑤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⑥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95 附件 2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截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截图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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