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薛家湾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二批预计划技改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次公示
【招标结果】薛家湾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二批预计划技改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次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二批预计划技改工程一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二批预计划技改工程(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D1506002026031901D01)
以下内容禁止转载或擅自修改编辑后发布,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法律责任。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二批预计划技改工程(二次)(项目编号:D1506002026031901D01)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投标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单位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jzwj2023@163.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554715043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投标单位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市政东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B座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bjzwj2023@163.com
行业监督
准格尔旗能源局
联系人:杨瑞波
联系电话:0477-4705623
2026年05月18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D1506002026031901D01)
以下内容禁止转载或擅自修改编辑后发布,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法律责任。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二批预计划技改工程(二次)(项目编号:D1506002026031901D01)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项目 负责人 | 证书 编号 | 质量 标准 | 工期 (服务期)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
| 1 |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二批预计划技改工程一标段 | 第一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 33.1352 | 陈志伟 | 京1112017201746502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2 | 第二 | 中朵云建设有限公司 | 34.368801 | 冯丽华 | 蒙115201520160483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 3 | 第三 | 海纳实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 34.357 | 卫彦俊 | 晋1432021202201482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投标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单位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jzwj2023@163.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554715043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投标单位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市政东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B座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bjzwj2023@163.com
行业监督
准格尔旗能源局
联系人:杨瑞波
联系电话:0477-4705623
2026年05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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