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K1522002026052201001001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内蒙古兴安盟 发布日期:202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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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兴安盟 采购单位 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兴安盟腾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阿尔山温泉街综合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阿尔山温泉街综合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 标段(包)编号:K1522002026052201001 招标单位: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兴安盟腾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 年 05 月 22 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评审办法 ...............................................................2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5 第五章工程设计技术要求 .......................................................4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2 第一章 阿尔山温泉街综合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尔山温泉街综合管网改造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已 由阿发改投字<2025>80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招标代理公司为兴安盟腾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 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阿尔山温泉街综合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2、规模:阿尔山市温泉街卧龙城小区、丰华小区等 38 个小区内的市 政道路雨、污水、给水及供热管网进行更新改造设计,改造设计长度共计 35163m。 3、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4、本项目预算:112 万元。 5、建设地点: 阿尔山市。 6、招标范围:阿尔山温泉街综合管网改造工程的设计招标。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 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 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 道设计 GB2)。 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动力)证书;负责人 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 2026 年至今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新入职人 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 1 用劳动合同)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 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 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 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内容截图查询 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时选择首页“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输入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 代表人姓名,“案由”选择“刑事案由”中的“贪污贿赂-行贿罪”)。 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 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 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 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 40%。(2)由同一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由联 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 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 CA 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 2、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 即可。(注:已办理 CA 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 CA 锁的 企业需办理企业 CA 锁后方可投标) 3、企业信息注册及 CA 锁办理 1)实体 CA 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 3 家 CA 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任意一家企业办理 CA 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内蒙古 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办事指南,办理 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 83 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 局办公楼)一楼 103,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8315782(江苏翔晟)、0482-8370125(内蒙古一证通)、0482-8370079(内蒙 CA)。 2)移动端 CA 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 CA 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 点标证通”APP 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新点标证通)。 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上公布,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 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6、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 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 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0482-8370588/0482-8370096。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 3 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 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 0512-58188511 咨询)。 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 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 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同时,投标人须在指 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30 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512-5818851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2 日上午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 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六、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阿尔山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腾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郊街道心悦城 B 区 27-28 号商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XAMTY0123@163.com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1招标人名称: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电话:***
1.1.2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腾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3招标项目名称阿尔山温泉街综合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1.1.4项目建设地点阿尔山市
1.2.1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
1.3.1招标范围完成阿尔山温泉街综合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1.3.2设计服务期限服务周期:10 日历天 计划开始时间:2026 年 6 月 18 日 计划结束时间:2026 年 6 月 27 日 上述计划服务周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 周期按合同执行。
1.3.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 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 目:压力管道设计 GB2)。 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动力)证 书;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 2026 年至今为其 连续缴纳 3 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 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的社 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 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 退休证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5、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不得 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 页>>案由: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 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 冻结的;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 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 处罚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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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 查标准;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1.5.1踏勘现场不踏勘
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7.1分包不允许
1.8.1偏差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及答疑文件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
2.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无 需 确 认 , 以 招 标 人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bgg.nmgztb.com.cn)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 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 人承担。
2.3.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无 需 确 认 , 以 招 标 人 在 兴 安 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http://www.xamggzyjyzx.org.cn)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 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 人承担。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评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
3.2.1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00 元(壹佰壹拾贰万元整)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 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80%(含 80%),投标人 应作出此报价未低于自身成本的澄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投 标报价合理性、人工费用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 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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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投标有效期90 天
3.4.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财务要求: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3 年至 2025 年财务状况良 好。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 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 立不足 1 年的投标企业无须提供财务报告,需提供相关财务报 表)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 间要求近三年 业绩起止计算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时间要求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终止日期向前推算
3.5.4A投标文件份数中标单位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两份,提供非加密电子版投标 文件 word 格式可编辑版本一份(U 盘),单独密封并加盖单位 公章。(以上资料由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供即可)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文件
4.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4.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建 设 工 程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登 录 地 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 面 开 标 大 厅(登 录 地 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同时, 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30 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512-58188511) 时间:2026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00 时
5.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7 人,其中招标人 2 人,技术、经济方面 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实行评标委员会专家负责制。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 部分分别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 责任。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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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抽取系统中随机抽取。
5.1.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 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5.1.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 人
6.1 合同的签订
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若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 按要求按时到场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7.1 特别说明
1.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家,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所报标段招标控制价,有意扰乱市场的,经查后严肃处理。 3.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视为串通投标,其 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标处理。
8.1 开启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 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 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
9.1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3 “暗标”评审
设计工作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 式☑采用 设计工作方案(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 附表:设计工作方案(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 (一)纸张大小一律为 A4 型纸(210mm×297mm),标书不许留 有记号,如有记号,标书 无效; (二)正文结构层次序数分级应当为:第一层“一”,第二层“(一) ”, 第三层 “1”,第四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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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书标题用 2 号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 行时,尽量做到词意完整, 排列对称,间距恰当。正文用 3 号仿宋体字(仿宋_GB2312),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 3 号 黑体字。每页排到 22 行,每行 28 个字;(图表和部分行因标 点符号、字母、数字导致字数 不符合 28 个字的除外) (三)暗标无目录、无页码、无页眉页脚、无落款,否则按做 标记,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 或删除痕迹,不允许有任 何彩页及彩色文字,否则按废标处理; (无)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标 文件所要求的项目部组成 人员证书复印件附商务部分后。 (六)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 ”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 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 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备注:“暗标 ”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可能 简化编制要求。
10.4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具体要求: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 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 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 0512-58188511 咨询)。 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 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 治 区 建 设 工 程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登 录 地 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同时,签到的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 文 件 解 密 时 限 为 30 分 钟 。 (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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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8188511)。 同时,签到的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 文件解密时限为 30 分钟,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按照放弃本次投标处理。(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 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 0512-58188511。)
10.5 中标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特别提醒: 为保证评审专家有充⾜的时间进⾏详细评审,技术评审内容总页数不超过 500 页。
11.1 找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内工建协【2022】34 号、35 号 文件的规定收取。 支付方式:汇票或转账或电汇。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在中标结果公示截止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 支付。
1、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否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补遗书是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 作的澄清、修改书及补遗书。 3、中标单位的监理人员配备按照当地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11 附录(一):内蒙古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类型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工程货物服务
500 以下(含500)1.2%1.5%1.5%
500-1000(含1000)0.8%0.8%0.5%
1000-5000(含5000)0.5%0.5%0.3%
5000-10000(含10000)0.3%0.25%0.1%
10000-50000(含50000)0.1%0.1%0.05 %
50000-100000(含10000)0.05 %0.05%
100000 以上0.01 %0.01%
注: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 列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10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500 万元×1.2%=6 万元 (1000-500)×0.8%=4 万元 (5000-1000)×0.5%=20 万元 (10000-5000)×0.3%=15 万元 合计收费=6+4+20+15=45 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低于 1 万元的按 1 万元收取,超出 1 万元的按标准收取。 12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参加投标的单位(以下称“投标人”)至少须满足前附表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为准备和参加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 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 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 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 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以匿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答。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网站指定版块 澄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网站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以答疑澄清文 件为最终版本制作投标文件,否则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清单 六、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设计工作方案 十、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中 3.2 执行。 3.2.2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各种 税金、投标人期望的利润、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等。一旦中标,投标人除合同条款规定的调整要求。投标报价中所发生的费用缺漏项,以及由此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且不免除以缺漏项费用为理由的 15 违约责任。 3.2.3 投标人应该自已获取有关履行合同所需成本费用资料及影响或风险因素,并承担其相应风险,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以提供这些资料。 3.2.4 投标报价的价格固定不变,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取费比率)在合同 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该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存入 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 2.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限进入工程现场的; 3.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或工期竣工的; 4.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履行的;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围标、串标和出租出借资质等非法行为并经核实的;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 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 16 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 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确认。签字并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被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7 (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或 转出的;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电子版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予以密封的; (7)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包括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 认的; (8)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上限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 或多个报价,且在开标前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或授权委托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 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13)满足不了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标准要求的; (1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5)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6)投标文件中未清晰标明投标人全称、账户、账号的。 (17)项目经理未在投标人注册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职称证书的除外);(18)投标文件中有调价函的。 (19) 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部分单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 (20)投标人被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的,其中认定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在本次活动中不同公司使用同 一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编制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18 (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上传; (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25)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 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 印加密或者上传。 (26)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或者记录 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 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27)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 IP 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委 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8)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录的软 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9)投标文件存在以上禁止情形或被认定为属于禁止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否决该投标。 (30)其他法律法规等阐明的。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及要求递交投标(开标时间)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投标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2、一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投标。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19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采用网上招标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在评标系统内进行电子化初审、详细评审(打分,包括投标报价得 分自动计算)。评标(评审)委员会必须核对评标系统内自动核算、汇总结果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 与电子监察室人员联系,由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核实处理是否为系统问题。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 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 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 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 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20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 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 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标段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年月日 22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3 附表三: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 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24 附表四: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25 附表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26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签字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及投标文件格式中关于签字盖章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有效的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基 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项目负责人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授权委托书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信用记录查询情 况投 标 人 在 国 家 信 息 中 心 主 办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 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其他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1.3响应性 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服务周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工程设计技术要求”规定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投标报价:30 分 技术方案:60 分 商务部分:10 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2投标报价评 标 基 准 价 计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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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30 分)算方法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函文字报价,投标报价或调整函中的 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经过计算无误 的评标基准价,在后续的评标过程中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 评审和详细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发生变化而变化。 2、投标报价平均值的确定 (1)有效投标报价企业少于 5 家的,按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计算; (2)有效投标报价企业多于 5 家少于 8 家的,去掉一个最高 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3)有效投标报价企业多于 8 家的,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两个 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以上数字少于的含本数,大于的不含本数。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70%+投标报价平均值*30%
投标报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 价
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总分 30 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不足 1% 的按线性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该投标人得分 =30-偏差率×100×0.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该投标人得分 =30-偏差率× 100×0.1。
2.2.2 (2)技术方案 评分标准(60 分)设计范围、设计内 容 5 分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符合现状情况及建设条件 要求,最多得 5 分。
设计依据、设计工 作目标 5 分设计依据科学充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及规范,设计工作 目标明确,最多得 5 分。
设计机构设置和 岗位职责 5 分投标人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是否完善、具体且 合理,本项最高得 5 分。
设计方案合理性 和技术创新 25 分一、总体设计思路及设计方案得 0-25 分。 1)总体设计思路能切合工程实际,设计方案合理、经济,充 分考虑了本项目特点、关键技术等问题的得 16-25 分: 2)总体设计思路较切合工程实际,设计方案较合理、经济,基本考虑了本项目特点、关键技术等问题的得 8-16 分: 3)总体设计思路不切合工程实际,设计方案一般,未充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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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本项目特点、关键技术等问题的得 0-8 分;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5 分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本项最高得 5 分。
设计安全保证措 施 5 分设计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靠,本项最高得 5 分。
设计工作重点、难 点分析 5 分有针对本项目工作的重点、难点的分析和相应的实施措施方案,本项最多得 5 分
合理化建议 5 分合理化建议切合实际,本项最高得 5 分。
2.2.2 (3)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10 分)投标企业近三年 类似项目业绩(7 分)近三年(2023 年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每项业绩 3.5 分,最高 7 分。 注: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财务状况(3 分)近三年(2022-2024 年度或 2023-2025 年度)财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齐全的 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 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
条款号编列内容
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 A:废标条件
注:类似业绩:与市政相关的业绩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 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评标 委员会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并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网站内 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0 3.2.1 评标委员会按评分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 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 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 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 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1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 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 3 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 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 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 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 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 和商务组。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 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 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 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 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 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 32 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 暗标编号(如有) 评审方式中对设计工作方案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 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作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 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 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A2.5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5.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 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 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 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 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5.2 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 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 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 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A2.5.3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 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 评标委员会开启。 A3.初步评审 A3.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33 行形式评审。 A3.2 资格评审 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进行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 3.1.2 项中规定的条 件),在本章附件 B 中集中列示。 A3.4.2 本章附件 B 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 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 为准。 A3.4.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 B 中规定的废 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A3.5 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 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 章第 3.3 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 详细评审的程序 34 A4.1.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2 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A4.2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本章规定,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 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4.3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 章第 3.3 款的规定执行。 A4.4 汇总评分结果 A4.4.1 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A4.4.2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 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 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 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 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2.2 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2 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 35 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A5.3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 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如有时)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 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 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 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如有) 对设计工作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对设计工作方案的编制有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 对设计工作方案进行暗标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设计工作方案(暗标)评审提前到初步评 审之前进行。设计工作方案(暗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 A6.2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2.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 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6 A6.3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3.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4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37 附件 B: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 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B1.6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7 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4 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废标情况的, 应增加“废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废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以及投标 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3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阿尔山温泉街综合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 阿尔山市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勘测)设计证书等级: ___________ 发包人: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勘测)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40 发包人: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勘测)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勘测)设计人承担阿尔山温泉街综合管网改造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阿尔山市,经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勘测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勘测设计中标通知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 2.4 勘测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 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通知书(文件) 3.3 发包人要求 3.4 投标书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量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勘测设计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合同书第十一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范围、阶段、投资及勘测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 写): 第五条发包人向(勘测)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勘测)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勘测设计文件时间及份数:。 第七条费用 7.1 本合同的勘测费为批复相应阶段勘测设计费的 %或万元;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 合同签定后的天内,发包人支付元作为预付款(合同结算时,预付款抵作勘测设计 费)。 8.2 初步设计批复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勘测设计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剩余勘 41 测设计费,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勘测设计费的 %,其余尾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七天内支付。8.3 履约担保:本合同履约担保形式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 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测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 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之至的交付勘测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 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测设计文件的时间。9.1.2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如有),收到预付款作为设计人勘测设计开工的标志。未 收到预付款,设计人有权推迟勘测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3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勘测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的 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勘测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 30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 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9.1.4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测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 离合理勘测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就支付赶工费,标准为:。 9.1.5 发包人应为设计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勘测设计,按本合同第六 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 9.1.1、 9.1.2、 9.1.3、规定有关交付勘 测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勘测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勘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要求。 9.2.3 设计人对勘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由于设计人勘测设计错误造成工程 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就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测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 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最高为勘测设计费的 %。 9.2.4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交付时间(合同约定),每延误一天,扣除相应阶段设计费的。 9.2.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预付款。 9.2.6 设计人交付勘测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测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调整 补充,直至审批通过为止。工程开始实施后,设计人除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图纸外,还应负责向发包 人及施工单位进行勘测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测设计问题和参加工程验收。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 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 担赔偿责任。 42 第十一条仲裁 本工程勘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 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由仲裁机构仲裁。双主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 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索赔 设计人可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索赔的报告; (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21 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设计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 超过 21 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发包人可按以下规定向设计人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设计人发出要求索赔通知; (3)设计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21 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设计人 在 21 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3.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13.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 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3.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3.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6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_份。 13.7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8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另有要求 需设计人技术咨询服务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3.9 合同终止:在工程建成通过完工验收,勘测设计费结清后自行失效。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43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账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五章工程设计技术要求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对温泉街卧龙城小区、丰华小区等 38 个小区内及市政道路雨、污水、给水及供热管 44 网进行更新改造,改造长度共计 35163m。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两个阶段。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施工图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排水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 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 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施工招标答疑。 2.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 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提出相关建议,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4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6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包)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47 目录 一、投标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清单 六、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设计工作方案 十、其他材料 48 一、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招标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文件的投标须知、技术条件和其他要求后,我方愿 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总价完成本次招标内容;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组建项目组,保证在规定的服务周期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 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 分。 6.我方的金额为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7、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名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年月日 49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
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
1项目经理姓名:
2工期天数 :日历天
3投标有效期天数 :日历天
4缺陷责任期在合同中约定
5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在合同中约定
6分包不允许
7逾期竣工违约金在合同中约定
8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在合同中约定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级行业现行的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达到验收合格 要求。
10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在合同中约定
11预付款额度在合同中约定
12预付款保险金额在合同中约定
13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在合同中约定
14质量保证金额度在合同中约定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5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51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 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 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名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52 四、投标保证金 (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以及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或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 信用承诺函)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款。 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 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53 五、投标报价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服务周期日历天
备注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名章) 单位地址: 电话: 日期:年月日 54 六、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 同 参 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取该项目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 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 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 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方只能承担本单位资质标准承包范围的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55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设计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其 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 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5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57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58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 序号。 59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 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 讼。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2.在施工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3.其他 备注: 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 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职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应 当介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义的范围填写。 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 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 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60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 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 称专 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61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 岗证书)名称
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62 九、设计工作方案 一、设计工程概况; 二、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三、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 四、设计机构设置、岗位职责; 五、设计方案; 六、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七、设计安全保证措施; 八、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九、对本工程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工作内容。) 注:若投标人须知规定设计工作方案采用技术“暗标”方式评审,则设计工作方案的编制 应按附表“设计工作方案(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编制设计工作方案。 63 附表:设计工作方案(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 (一)纸张大小一律为 A4 型纸(210mm×297mm),标书不许留有记号,如有记号,标书 无效; (二)正文结构层次序数分级应当为:第一层“一”,第二层“(一) ”, 第三层“1”,第四层“(1) ”; (二)标书标题用 2 号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尽量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正文用 3 号仿宋体字(仿宋_GB2312),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 3 号 黑体字。每页排到 22 行,每行 28 个字;(图表和部分行因标点符号、字母、数字导致字 数 不符合 28 个字的除外) (三)暗标无目录、无页码、无页眉页脚、无落款,否则按做标记,按否决投标处理;(四)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不允许有任 何彩页及彩色文字,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标文件所要求的项目部组成 人员证书复印件附商务部分后。 (六)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 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备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要求。 64 十、其他材料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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