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力资源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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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采购单位 |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力资源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优先战略和健全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自2026年4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二、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重点围绕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非法职业中介活动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活动的“黑中介”,包括线下机构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应用程序、公众号、视频号、图文账号、群组等方式开展非法网络招聘的行为;
2.以人力资源测评、咨询等备案类服务为名,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为;
3.以外包等名义违规开展劳务派遣、“假外包、真派遣”的行为。
(二)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
1.“招转培(贷)”欺诈,即以招聘或职业中介、人力资源培训为名,采取欺诈、诱导等方式诱骗求职者参加付费培训,收取高额费用或诱导办理贷款的行为;
2.以招聘为名诱骗、胁迫求职者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3.以服装费、转正费、风险保证金、车辆租赁费等名义违规收取求职者财物的行为;
4.扣押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原件的行为;
5.以“央国企内推”“保录直签”“保offer”“内推”高薪岗位等话术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侵害求职者财产权益的行为。
(三)发布违法违规招聘信息
1.发布含有民族、性别、年龄、地域、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以及与岗位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招聘信息的行为;
2.介绍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行为;
3.网络招聘服务机构未履行信息审核义务,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行为。
(四)其他侵害求职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1.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
2.泄露、贩卖或以其他方式违法使用求职者个人信息的行为;
3.强迫残疾人劳动、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
4.其他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请通过以下方式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一)举报电话:0477-8586198(劳动监察科)
0477-8582900(劳动维权中心)
(二)电子邮箱:ordosldjc@163.com
(三)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东北角,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邮政编码:017000)
(四)政务热线:12333
(五)来访地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康巴什区)相关科室
四、线索提供要求
为便于核查处置,请提供线索时注意以下事项:
1. 提供明确的基本信息: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说明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包括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过程等;
3.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有):如招聘信息截图、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缴费凭证、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4. 请提供本人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等),以便后续沟通核实。
五、其他事项
1. 对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相关信息,市人社局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者合法权益。
2. 请提供真实、客观、完整的线索信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 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市人社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实处置。
4.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求职者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我市公平、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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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二、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重点围绕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非法职业中介活动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活动的“黑中介”,包括线下机构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应用程序、公众号、视频号、图文账号、群组等方式开展非法网络招聘的行为;
2.以人力资源测评、咨询等备案类服务为名,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为;
3.以外包等名义违规开展劳务派遣、“假外包、真派遣”的行为。
(二)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
1.“招转培(贷)”欺诈,即以招聘或职业中介、人力资源培训为名,采取欺诈、诱导等方式诱骗求职者参加付费培训,收取高额费用或诱导办理贷款的行为;
2.以招聘为名诱骗、胁迫求职者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3.以服装费、转正费、风险保证金、车辆租赁费等名义违规收取求职者财物的行为;
4.扣押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原件的行为;
5.以“央国企内推”“保录直签”“保offer”“内推”高薪岗位等话术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侵害求职者财产权益的行为。
(三)发布违法违规招聘信息
1.发布含有民族、性别、年龄、地域、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以及与岗位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招聘信息的行为;
2.介绍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行为;
3.网络招聘服务机构未履行信息审核义务,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行为。
(四)其他侵害求职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1.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
2.泄露、贩卖或以其他方式违法使用求职者个人信息的行为;
3.强迫残疾人劳动、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
4.其他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请通过以下方式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一)举报电话:0477-8586198(劳动监察科)
0477-8582900(劳动维权中心)
(二)电子邮箱:ordosldjc@163.com
(三)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东北角,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邮政编码:017000)
(四)政务热线:12333
(五)来访地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康巴什区)相关科室
四、线索提供要求
为便于核查处置,请提供线索时注意以下事项:
1. 提供明确的基本信息: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说明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包括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过程等;
3.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有):如招聘信息截图、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缴费凭证、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4. 请提供本人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等),以便后续沟通核实。
五、其他事项
1. 对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相关信息,市人社局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者合法权益。
2. 请提供真实、客观、完整的线索信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 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市人社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实处置。
4.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求职者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我市公平、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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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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