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A1508252026060301001001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发布日期: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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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宸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冷链产业基地项目施工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冷链 产业基地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A1508252026060301001 招标单位: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内蒙古宸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0二六年六月 温馨提示 招投标期间请您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在阅读招标文件时,如发现招标文件出现问题或有不足之处时,请及时提出。在 此我单位表示感谢。 2、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涂黑加粗的文字,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做出响应,以免出 现不必要的错误。 3、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统一在系统中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上午9:00 时。您的配合既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方 便,也不会因为时间的问题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5、建议各投标单位将自己的评审所需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谢 谢配合。 6、本次招标实行电子版招投标,中标前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 7、重要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 的相关指南进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 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 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 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 公司联系。 技术支持:0512-58188511 目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1. 总则 .....................................................................19 2. 招标文件 .................................................................22 3. 投标文件 .................................................................23 4. 投标 .....................................................................27 5. 开标 .....................................................................28 6. 评标 .....................................................................30 7. 合同授予 .................................................................30 8.纪律和监督 ................................................................3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3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7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48 1. 一般约定 .................................................................48 2. 委托人义务 ...............................................................52 3. 委托人管理 ...............................................................53 4. 监理人义务 ...............................................................54 5. 监理要求 .................................................................56 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58 7. 监理责任与保险 ...........................................................60 8. 合同变更 .................................................................60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61 10. 不可抗力 ................................................................62 11. 违约 ....................................................................63 12. 争议的解决 ..............................................................64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65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66 第二卷 ..........................................................................70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71 一、监理要求 ................................................................72 二、适用规范标准 ............................................................72 三、成果文件要求 ............................................................72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73 五、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74 第三卷 ..........................................................................7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6 目录 ........................................................................7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2 三、授权委托书 ..............................................................83 四、联合体协议书 ............................................................83 五、投标保证金 ..............................................................84 六、监理报酬清单 ............................................................85 七、资格审查资料 ............................................................86 八、其他资料 ...............................................................100 九、监理大纲 ...............................................................101 第一卷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冷链产业基地项目施工监理、工程审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082520260603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冷链产业基地项目已由乌拉特后旗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建设(备案文件:项目备案告知书,备案文号:2602-150825-04-01-596044)。 招标人为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工程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门街北国道 335 西,东环路东蒙汉中心村南金门街北国道 335 西,东环路东蒙汉中心村南。 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约 128亩,总建筑面积151041.00 ㎡,拟建 1 栋综合服务中心(涉 及展示交易区、营运中心、信息化办公中心)、1栋食品加工中心、1栋自动化智慧立体库、1栋 综合智慧冷链物流中心、1栋动物蛋白加工中心、1栋多温区智慧冷链仓储中心、1栋中央厨房,配套建设锅炉房及消防水池水泵房、垃圾收集及预留污水处理和连廊,以及1100㎡的临时办公场 所及宿舍的装修。 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4.本公告共划分2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服务期计划投资(万元)
A15082520260 60301001001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 技有限公司智慧冷链产 业基地项目施工监理从本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 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 任期阶段实施过程中工程 质量、进度、造价、安 全、合同、信息、组织协 调的监理。设计建设内容全过 程服务,内外业全 部完成并通过竣工 决算审计与竣工验 收和缺陷责任期满。640
A15082520260 60301001002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 技有限公司智慧冷链产 业基地项目工程审计本项目施工过程跟踪及结算 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编制完成。550
3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监理标段: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承担本工程监理标段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 且在该企业注册和缴纳社保。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②投标人在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 加投标;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通过“中国 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工程审计标段: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承担本工程工程审计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并且在该企业注册 和缴纳社保。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②投标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投标;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 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4年至今)内没 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 CA 证书。 2、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6 月 5 日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报名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 43/tpbidder),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 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逾期将无法下载。 3、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 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4、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 CA 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 CA 锁 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价格:每套 0.00 元每标段。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 年 6 月 25 日 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新系统)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 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 人自行放弃。 3、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请在规定时间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 、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60 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 六、其他说明 1、(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形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澄清、通知、情况说明等 )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 负。(3)坚决杜绝挂靠资质参与项目建设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列入黑名单。 2、(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 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33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 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 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0512-58188511;CA 锁咨询电 话:0478-8926704、18548114093。(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以及 投标文件上传地址:。(5)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3、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资质及人员不得挂靠。签订合同之前,若发现中标人有上述行为的, 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3、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拉特后旗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宸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路名都和景1号公寓楼605 联系人:*** 电话:*** 行业监管:乌拉特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乌拉特后旗 联系人:杨股长 联系电话:0478-4667655 3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乌拉特后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宸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名都和景1号公寓楼605室 联系人:*** 电话:*** 18047139611
1.1.4项目名称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冷链产业基地项目
标段名称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冷链产业基地项目施工监理
1.1.5项目建设地点乌拉特后旗
1.1.6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约 128亩,总建筑面积151041.00 ㎡,拟建 1 栋综合服务中 心(涉及展示交易区、营运中心、信息化办公中心)、1栋食品加工中心、1栋自动化智慧立体库、1栋综合智慧冷链物流中心、1栋动物蛋白加工 中心、1栋多温区智慧冷链仓储中心、1栋中央厨房,配套建设锅炉房及 消防水池水泵房、垃圾收集及预留污水处理和连廊,以及1100㎡的临时 办公场所及宿舍的装修。
1.1.7工程项目施工 预计开工日期 和建设周期计划工期: 916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7 月 8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9年 1 月 8 日
1.1.8计划投资额640万元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1.2.2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从本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实施过程 中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合同、信息、组织协调的监理。
1.3.2工期(监理服 务期限)设计建设内容全过程服务,内外业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决算审计与竣工 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满。
1.3.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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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信 誉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担本工程监理标段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且在该企业注册和缴纳社 保。(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由投标单位出具正式任命文件 )到位率承诺达到 75%及以上。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 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②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 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投标;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 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 (2023 年至今)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注:如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都须提供查询。) 配置人员要求:总监 1 人,专监5人,监理员7人。提供总监理工程师 在本企业注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拟投入 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由投标单位出具正式任命文件、到位率承诺 达到 75%及以上的承诺;专监、监理员的资格证明。监理部所有人员 近 3 个月社保证明(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 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 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 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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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项目监理所需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齐全。
1.4.2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2.2.2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1)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 本招标项目的澄清、修改、补遗文件。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补遗书及 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补遗书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若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天前进行澄清。 (3)若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进行澄清(特定情形除外)。
2.3.1招标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1)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 本招标项目的澄清、修改、补遗文件。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补遗书及 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补遗书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若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天前进行修改。 (3)若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进行修改(特定情形除外)。
3.1.1构成投标文 件的其他资 料/
3.2.1增值税税金 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税率执行现行增值税税率
3.2.3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640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所投标段控制价的为无效标,如果所有投标人所 投标段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控制价,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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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1、投标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业主所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 报价。 2、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 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3 、投标人应认真填报(附件)中的所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 在投标书的相应条款中予以说明。对没有填报的费用,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中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期(不含当日)算起 90 天内(日历天)有效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拒签合同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中包括:(1)没有明示但不按照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 (2)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投标欺诈行为,经 招投标监督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如果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将要求投标人赔偿超 过部分的损失。同时,招标人会向有关监督部门报告,由监督部门进行 相应处罚。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 似项目情况的 时间要求/
3.5.5近年发生的诉 讼及仲裁情况 的时间要求近三年,2023年 1 月至今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A (2)投标文件副本份 数及其他要求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中包含 全套的投标文件),具体份数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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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A(3)投标文件装 订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订: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顺序牢固装订成册(A4 纸幅,建议双面 打印,图表除外),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页码。 2、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凡活页装订均被视为不牢固装订。没有牢固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牢固装订成册是指投标人用线或金属丝等牢固紧密扎紧或书脊涂抹 粘合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致于散开或用简单方法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 何损坏的情况下去除或插入。(注意投标文件必须连续装订,不得只用 订书钉简单装订,不得出现替换页,如用双面胶、固体胶水等方法粘结 的均为无效投标文件。)
4.1.1投标文件的 加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 :9443/tpbidder)(新系统)递 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逾期提交或 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 弃。
4.1.2封套上应载 明的信息/
4.2.1投标截止时 间2026 年 6 月 25 日 09:00(北京时间)
4.2.2(A)递交投标文 件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新系统)递 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逾期提交或者未 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4.2.3投标文件是 否退还
5.1(A)开标时间和 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6 月 25 日 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乌拉特后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4)(A)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的先后时间
6.1.1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3 人,专家 6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的经济、技 术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
6.3.2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按照择优原则推荐不超过 3 名中标候选人
7.1中标候选人公示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3.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7.4是否授权评 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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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10%
9是否采用电 子招标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新系统) 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逾期提交或 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 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 2、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3、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使用CA 锁或标证通中的法定 代表人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处,应使用CA 锁或标证通中的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之处,应使用CA 锁或标证通中的投标人公章。 (3)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由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署姓名。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 无法使用CA 锁或标证通进行电子签章,可以先导出,在纸质版本上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导入至系统中,之后再进行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的电子签字、盖章。 (4)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可只由牵头人盖章签字。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开标时提供的 资料(1)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格审查和评标标准所涉及的赋分证件均须提供 原件扫描件,(投标单位要对所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证照及材料的真实 性进行负责,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进行核 查。)否则投标无效或不予赋分。 (2)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本次招标代理活动,本次招标 代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由招标代理机构代招标人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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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特别提示开标注意事宜如下: (1)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请在规定时间在线 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 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60分钟。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 (2)投标文件非加密文件无需上交,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需 要确保CA数字证书至开标后都在有效期内,且确保电脑环境可以完成 解密工作,如遇CA锁或标证通过期或者锁故障无法解密的,所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解密过程中如发生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开标现场代理公司,由 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4)开标过程中,如系统发生故障,或者其他问题,影响正常开标解 密的,经相关监管部门等确认后,适情形考虑延长解密时间(原则上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90分钟之内,必须完成对相应的项目投标文件的解 密)。 (5)唱标结束后,可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记录。 ※若招标文件中有要求与以上注意事宜有冲突,以此注意事宜为准。投标人若有违背,后果自负。※
10.4解释权本文件中对同一事项描述如出现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效力优 先。 本文件的解释权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释。 投标人对本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前提出。之后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异议、投诉将不再具有效 力,相关机关可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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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人员配置最低 要求配备总监1名(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由投标单位出具正式 任命文件),专监 5人,监理员 7 人,配备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人 数不得少于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人数。其他监理人员配置根据工程实 际情况而定。
10.6其他说明一注:招标文件中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是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近 3 个 月社保证明(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 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 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10.7其他说明二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并得到相应加分,但在实施过程中未履约的,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处以1万元罚款;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中标 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0.8其他说明三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确需更换的不得超过管理人员数量的 50%且在资格、业绩、信誉等方面与变更前管理人员一致。
10.9“暗标”评审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中“监理大纲编制要求”编制监理大纲。
10.10评标报告的具 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名称以及排序,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其相关证书 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获得加分的具体业绩、信誉等,投标承诺,所有被否决的投标以及否决原因,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事项纪要。 要求评标专家针对每一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以及打分情况做出 详细书面说明,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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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中标候选人公 示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单位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 期(服务期)以及评标情况,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 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和单位以及 人员获得加分的具体业绩、信誉等,投标承诺,所有被否决的投标以及 否决原因,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 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3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33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 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33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 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3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 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 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33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 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 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 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 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 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 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 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 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 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 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 件(按照“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 件扫描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等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 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原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时间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 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 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管理 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 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3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 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 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 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 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 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 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 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 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3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 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 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4 (B)投标 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 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33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 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地点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以电子开评标系统中的程序为准)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3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 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 理服务期限、质量目标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 期限、质量目标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 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 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 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3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 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 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 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 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3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 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 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 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联合体中标的,其 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 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 应当赔偿损失。 33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 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 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 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3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 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总监理工程 师监理服务 期限质量控制目 标投标人代 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34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 2 .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5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36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监理招 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 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 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37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 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38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格式仅供参考) 3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前 3的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人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或对投标无 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中内容、签字、盖章、所 附扫描件等必须清晰,如因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 员会无法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 标。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2 项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2 项规定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4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款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款规定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款规定
47
2.1.3响应性评审 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款规定
其他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规定属于投 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综合部分:18 分 监理大纲部分:47分 投标报价:35 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70%+投标人有效报价 的平均×30%。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 值计算方法:若有效投标在 5家及 5家以上时,以各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 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在 5 家以内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 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
2.2.4 (1)综合 合部 (满分18 分)体系认证(3 分)企业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每个得 1 分,共 3分。
类似项目业绩(9分)投标人 2023 年 1 月至今承建的类似建筑工程施 工监理业绩,每项得3分,最多得 9分。 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计分依据,二者缺一不可, 日期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
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人员(6分)根据本项目分项专业需要的合理性,驻场监理 人员中,专业配备(如土建、造价、给排水、强弱 电、暖通、机械设备安装等)有一项得 0.5 分(满 分为3 分)。兼职者不重复加分。2.监理组织中(除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人员配置外)每增加一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师)得 1分;(满分 3分)(需提供以上驻场监理人 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及近 3 个月社保证明(新入 职人员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 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 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 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备注:以上企业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统一按实计 分。投标企业提供的人员资格证书、证明等必须将原件的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内,且真实可靠,否则不予计分。投标截止后提供的材料无效。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4分)监理范围、监理内容是否明确,工程的各项参数以 及现场状况表述清楚。(1-4分)
47
2.2.4 (2)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满分 47 分 , 评分 时 保 留一 位 小 数 技术标未 按招标文 件要求编 制 得 0 分 。 ) (暗标)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 标(4 分)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是否明确(1-4 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 责(4 分)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是否合理、明确(1-4 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 制度(4 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是否可行(1-4 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实施 (16分)1、质量控制(1-5分) 质量有总目标,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 到项目的保修阶段的每一道工序,监理所采取的质 量预控措施、方法及手段的可行和效果上进行分 析、评分。 2、进度控制(1-3分) 进度控制的原则,任务和工作制度明确,对总进度 目标分解合理,能体现预控水平和全面控制水平,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有进度控制要点,有减 少工程延期发生的预控措施。 3、投资控制(1-3分) 针对工程实际,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及分解目标合 理,投资控制有具体措施,有工程造价目标分析 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是否全面(1-5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3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是否到位(1-3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 措施(4分)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是否可行(1-4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4分)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是否清晰(1-4分)
合理化建议 (4分)合理化建议是否可行(1-4分)
2.2.4 (3)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满 分 35 分)偏差率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报价得分 (0-35 分)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 致得 35 分,比评标基准价每低 1%以35分为基数 扣减 0.1 分,比评标基准价每高 1%以35分为基 数扣减 0.2 分,扣完为止。以上计算评分时,如 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 二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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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凡涉及资质原始文件、相关资格证书、业绩、资信等证明材料方面的内容均需将原件扫描件(或 截图)装订于投标文件内,否则不予认可或计分。凡提供虚假证书、证件、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取 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 2.技术标为暗标,如不符合暗标格式,技术标按0分处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规定的评标细则进行打分后,将各部分分值相加得到最终评分,各评标委员会 成员评定的最终评分的平均分即为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 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 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47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 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4(2)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 2.2.4(3)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4)按本章第 2.2.4(4)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0%,且可能低于该投标人个别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合理性、主要材料设备价 格和人工费用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 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 47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 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 ,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 附录”的函件。 1.1.1.6 委托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委托人要求”的文件。 1.1.1.7监理大纲:指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 1.1.1.8 监理报酬清单:指监理人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报酬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 1.1.2.2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 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 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 权负责人。 1.1.2.6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 同的当事人。 1.1.3 工程和监理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48 1.1.3.2 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 同等,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 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的服务活动。 1.1.3.3 监理资料: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的,用于完成监理范围 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 1.1.3.4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事故处理文件、监理工作 总结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 式和载体。 1.1.4日期 1.1.4.1 开始监理通知: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的函件。 1.1.4.2开始监理日期:指委托人按第 6.1款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的开 始监理日期。 1.1.4.3 监理服务期限:指监理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监理服务所需的期 限,包括按第6.2 款和第 6.3.2 项约定所作的调整。 1.1.4.4完成监理日期:指第1.1.4.3约定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 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 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 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64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 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委托人要求; (7)监理报酬清单; (8)监理大纲; (9)其他合同文件。 1.5合同协议书 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 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 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监理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 委托人提供监理文件。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 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6.2 委托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 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监 64 理人。由于委托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 6.2 款约定执 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 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6.4 文件的照管 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文件、监理文件、委托人要求中的所列文件、以 及其他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以备委托人和行政管理部门查阅使用。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 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 办理签收手续。 1.8转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 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 因贿赂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完成的监理工作成果,除署名权 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委托人享有。 1.10.2监理人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 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监理资料导致侵权的, 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1.10.3 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 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64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 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 委托人要求 1.12.1 监理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委托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委 托人。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委托人均有权修改委托人要求,并在修改后3日内通知监 理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周期。 1.12.2 如果委托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要求其改正。委托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监理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监理人的全部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1.12.3委托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时,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 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约定。 2.委托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监理人免于承担因委托人违反法 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委托人应按第 6.1 款的约定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为监理人的现场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 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 他便利条件。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委托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 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委托人应当按时办理,监理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监理人负责办理的监理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委托 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 64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提供监理资料 委托人应按第 1.6.2项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监理资料。2.6其他义务 委托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委托人管理 3.1 委托人代表 3.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将委托 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人 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 中的具体事宜。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 委托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 责及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监理人有权通知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理人。 3.1.3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 14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 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委托人代表超过2天不能履行职责的, 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监理人。 3.2委托人的指示 3.2.1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 位章,并由委托人代表签字确认。 3.2.2监理人收到委托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8 条执行。 3.2.3 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 监理人应遵照执行。委托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 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 3.2.4 由于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监理 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3决定或答复 64 3.3.1 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和/或监理文件作出 处理决定,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决定执行,涉及监理服务期限或监理报酬等问题 按第 8 条的约定处理。 3.3.2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 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 4.监理人义务 4.1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1.1遵守法律 监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因监理人违反法 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4.1.2 依法纳税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4.1.3 完成全部监理工作 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 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4.1.4 其他义务 监理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委托人签发 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 符合合同的约定,委托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3联合体 4.3.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 责任。 4.3.2 联合体协议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委 托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3.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 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4 总监理工程师 64 4.4.1 监理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 职。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 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 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4.2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 4.4.3 监理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监理人单位章或由监理人授 权的项目机构章,并由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4.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 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5.1监理人应在接到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起 7 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 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监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监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人 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 4.4.1 项规定执行。 4.5.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 理工程师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监理员、资料员等。 4.5.3 监理人应保证其主要监理人员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 委托人组织的工作会议。 4.5.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委托人有 权随时检查。委托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 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监理人应对其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胜 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的,监理人应予以撤 换。 4.7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7.1 监理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64 4.7.2 监理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 假的权利。因监理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4.7.3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4.8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监理工作。5. 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1.1本合同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监理范围 应当根据三者之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 5.1.2 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3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 任期及保修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4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 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2 监理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6)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7)其他监理依据。 5.3 监理内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 天前报委 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64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 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 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 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 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 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 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 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64 5.4 监理文件要求 5.4.1监理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委托人要求,相 关的监理依据应当完整准确,文件内容和相应数据应当真实可靠。 5.4.2监理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阶段相应监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满足委托人的下 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5.4.3本工程监理文件的具体类别、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6.1 开始监理 6.1.1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监理条件的,委托人应提前 7 天向监理 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 。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 天 内未能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的,监理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委托 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6.2监理周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委托人应当延长 监理服务期限并增加监理报酬,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合同变更; (2)因委托人原因导致的监理工作暂停; (3)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报酬; (4)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5)由于承包人延误、行政管理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误; (6)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其他原因。 6.3 完成监理 6.3.1监理人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委托人要求实施和完成监 理,并编制和移交监理文件。 6.3.2根据委托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监理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监理 的,可向委托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监理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监理报 酬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委托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 成监理而减少监理报酬;增加监理报酬的,所增费用由委托人承担。64 6.3.3缺陷修复监理指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对承包人修复质量缺陷进行的监 理。缺陷修复监理的责任由监理人负责。 6.3.4委托人应当及时接收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 为委托人已经接收监理文件。接收监理文件时,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 凭证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件内容、文件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 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6.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 式,两者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应当加盖单位章和总监理工 程师的注册执业印章,具体份数、纸幅、装订格式等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电子文件应使用光盘和 U 盘分别贮存。 7. 监理责任与保险 7.1 监理责任主体 7.1.1监理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 德准则和行业公认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 的责任和义务。 7.1.2 监理责任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7.1.3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 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7.2 监理责任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建议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对监理责任进行保险, 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 8.合同变更 8.1 变更情形 8.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 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监理服务期限和监理报酬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 (1)监理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3)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监理;64 (4)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监理及恢复监理。 8.1.2 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 变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 8.2 合理化建议 8.2.1合同履行中,监理人可对委托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 书面形式提交委托人,被委托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 8.1 款约定。8.2.2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 工程经济效益的,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9.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 9.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 制订纲要、实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9.1.3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 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9.2 预付款 9.2.1 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理。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9.2.2 委托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天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监 理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9.3 中期支付 9.3.1 监理人应按委托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委托人提 交中期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9.3.2 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 的,视为委托人同意中期支付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64 9.3.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9.4 费用结算 9.4.1 合同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委托 人提交监理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4.2 委托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 逾期付款违约金。 9.4.3 委托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修正和提供 补充资料,由监理人重新提交。监理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 12 条的约定执行。9.4.4 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9.3.3 项的约定执行。 10.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不可抗力是指监理人和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0.1.2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人和监理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 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 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 的证明。 10.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 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 天内 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0.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监理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64 10.3.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10.3.3 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 ,应由该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 11. 违约 11.1 监理人违约 11.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 (3)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4)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1.2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 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监理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 12.2 委托人违约 12.2.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委托人违约:(1)委托人未按合 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 (2)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停止; (3)委托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2.2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监理通知,要求其 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 同通知。委托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监理人损失等。 11.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 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 决。 12. 争议的解决 64 委托人和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 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业主单位将依据本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等有关文件,结合 本工程实际情况与中标单位具体协商确定。) 64 1. 不得随意更换监理人员,确需更换的不得超过监理人员数量的 50%且在资格、业绩、信誉等方面与变更前监理人员一致;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时间不得低于 23 天/月,其 他监理人员在岗履职时间不得低于 26 天/月。 65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66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监理投 标。 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委托人要求; (6)监理报酬清单; (7)监理大纲;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 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4. 总监理工程师:。 5. 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6. 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 7. 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 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 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为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委托人:(盖单位章)监理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68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委托人名称): 鉴于(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年 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监 理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 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 委托人和监理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 变。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年月日 69 第二卷 70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71 委托人要求 一、监理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概况 标段名称: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冷链产业基地项目施工监理 建设单位: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约 128亩,总建筑面积151041.00 ㎡,拟建 1 栋综合服务中心(涉及 展示交易区、营运中心、信息化办公中心)、1栋食品加工中心、1栋自动化智慧立体库、1栋综合 智慧冷链物流中心、1栋动物蛋白加工中心、1栋多温区智慧冷链仓储中心、1栋中央厨房,配套建 设锅炉房及消防水池水泵房、垃圾收集及预留污水处理和连廊,以及1100㎡的临时办公场所及宿 舍的装修。 施工计划工期:916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设计建设内容全过程服务,内外业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决算审计与竣工验收 和缺陷责任期满。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监理范围及内容:从本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实施过程 中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合同、信息、组织协调的监理。 2. 监理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2)有关技术标准,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确认采用的 推荐性标准等; (3)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既是施工的依据,也是监理单位对施工活动进行监 督管理的依据; (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单位据此监督施工单位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二、适用规范标准 执行现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成果文件要求 1. 成果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72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 6)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 7)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复工令、开工/复工报审文件资料; 8)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文件资料; 9)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 10)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 11)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 12)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 13)监理通知、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 1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 15)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 16)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 1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 18)监理工作总结。 2、成果文件的深度:符合国家、行业关于监理成果文件的深度的要求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无 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无 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无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 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 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75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技术标准、规范 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五、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监理人自备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监理人自备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监理人自备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监理人自备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监理人自备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监理人自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监理人自备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75 第三卷 7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6 内蒙古中泽立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冷链 产业基地项目施工监理 投标文件 标段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77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监理报酬清单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资料 九、监理大纲 注:为方便评审,除“九、监理大纲”外需完善目录,并编制页码。 7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标段编号为:的(招标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 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 、委托人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监理投 标的全部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监理投标总价人民币小写元,大 写元。负责本工程的总监、监理人数为人、监理服务期为、施工质量控制 目标为。并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完成项目监理工作。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监理内容。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 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 组成部分。 6、投标担保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 7、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8.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如有); (4)监理报酬清单; (5)资格审查资料; (6)监理大纲;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79 9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10.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1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80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企业性质企业等级
监理范围
投标报价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控制目标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人数
投标有效期
注:1、本表报价如与投标函不一致时应以投标函为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8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82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监 理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83 四、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 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 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 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 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84 五、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84 六、监理报酬清单 1. 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 监理报酬清单 单位:元
序号监理报酬分项名称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费用备注
1
2
3
4
5
…………
合计报价
85 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其 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备注
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需时) 87 (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兹任命(姓名)(年龄)职称为 (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为(工程名称)的总监理工程师。 特此任命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被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年月日 88 (四)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报名参加 (标段名称)投标活动,保证以下事 项: 一、我单位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 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 监理工程师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3 年至今)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二、如我单位中标,我公司将派具有类似监理经验的(填写 项目总监名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为本工程项目总监,并保证项目总监的到位率在%以 上,即每月不少于日历天。如违反此承诺,愿按合同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三、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是我单位自身行为,不出借资质与他人,也不借用或挂靠其他企 业资质,同时不与其他公司串标、围标。如有出借、借用、挂靠资质或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 我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规定的和招标人招标文 件上约定的处罚,同时由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投标保证金没收上缴国库,并自认取消一年内参加 巴彦淖尔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四、我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能力,项目监理所需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齐全,如不能如期保质量履约,愿接受招标单位和监管部门的相关处罚。 五、我单位保证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证件、业绩、信誉证书、印鉴、资料等均为真实 有效的,如有不实,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一切处罚。我单位保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我单位保证拟派项目总监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正在承担项目 明细表 89 七、我单位保证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注:附网上信用查询截图。) 90 (五)企业近年同类工程参评明细表
建设 单位项目 名称结构 类型建设 规模开、竣 工日期合同 价格评定 等级发证 日期
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日期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 91 (六)企业各类认证情况汇总表
证书名称发证单位发证时间备注
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93 (七)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监理年限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总监理工程师 简介
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
说明:1、所填内容应配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订立的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 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如表格不够可以自行扩展。 95 (八)参加本工程监理服务监理人员一览表
总人数总监理工程师人数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
监理员人 数现场监理人员人数现场其他人员人数
计划参加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
姓名监理岗位或专业年龄职称从事监理工作年限安排上岗起止时间
说明:1、所填内容应配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订立的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缴费 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如表格不够可以自行扩展。 95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用途备注
96 (十)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 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 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97 八、其他资料 100 九、监理大纲 101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监理大纲)格式 编制要求 1.纸张要求:纸张大小-A4。 2.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使用黑色。 3.封面设置及盖章要求: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封面,不得加入空格。不能出现签章或签字。 不得编制目录,封面后直接编制正文。 4.标题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28磅,页边距四边均为2厘米。不编制页码、页 眉、页脚。暗标文件一级标题(“一、”“二、”“三、”…)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字体,对齐方 式为左对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1级,其余均为正文部分。二级标题为 1、2、3、...,三级 为 1.1、1.2、...2.1、2.2、...,四级标题为1.1.1、1.1.2、...2.1.1、2.1.2、...以此类推。 (注:一级标题数字后面带“、”其他级别标题数字后面不带“、”) 5. 正文排版要求: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做加粗、倾斜 等处理,不允许字符间距缩放,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正文部分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 段落其他各行不作缩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有空行、各章节间不允许留有空面、 空页,不允许出现空格。 6.图表排版要求: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WPS Word文字处理软件黑白绘制,不得手 写、手绘。图表居中放置,所有边框采用0.5磅黑色单实直线,图表标题(名称)文字采用黑色四 号宋体,两端对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端对齐从右向左放在表格右上角。图表内文字采用 黑色五号宋体,进度图横道线使用2磅黑实直线。 7.其他排版要求: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使用WPS办公软件编制;监理大纲页数:不得超过 500页;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 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注:1.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在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的规定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平、公正评审。评标委员会应注意把握审慎原则,避免武断、 简单化、机械化地处理问题,避免不适当地排除具有竞争潜力的投标人。凡招标文件及暗标评审规 定中未明确标明否决投标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否决投标的依据。 2.评标时,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暗标格式检测功能,检测发现不符合技术标暗标格式问题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人工复核,最终结论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104 (一号黑体上空四行 1.5 倍行间距,左 右居中,投标文件中去掉本项说明) 监理大纲 (正本)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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