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包头瑞鑫公司1#-5#电解车间排气筒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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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包头市 | 采购单位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瑞鑫公司冶炼炉烟尘深度治理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采购公告(邀请书)
1.采购条件和方式
1.1采购条件
包头瑞鑫公司1#-
5#电解车间排气筒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询比采购活动,邀请符合条 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项目编号为XBCG202606030018
采购方式:询比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积极响应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扎实推进瑞鑫公司冶炼炉烟尘深度治理项目,持续提升环保治理 水平,助力稀土冶炼行业绿色生产与清洁低碳转型,项目具备良好的环保效益与推广应用价值。现计 划开展瑞鑫公司冶炼炉烟尘深度治理项目1#-
5#电解车间排气筒采购,用于满足烟尘收集、处理及达标排放需要,保障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
2.2采购内容及范围
为积极响应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扎实推进瑞鑫公司冶炼炉烟尘深度治理项目,持续提升环保治理 水平,助力稀土冶炼行业绿色生产与清洁低碳转型,项目具备良好的环保效益与推广应用价值。现计 划开展瑞鑫公司冶炼炉烟尘深度治理项目1#-
5#电解车间排气筒采购,用于满足烟尘收集、处理及达标排放需要,保障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本 项目包含排气筒成套设备的设计、订货、运输、安装等项目。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XBCG202606030018-0001
标段名称:包头瑞鑫公司1#-5#电解车间排气筒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计、供货、安装工作,安装完成后30天内完成调试验收,设备到 货且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总设备进度延误的,每延误1天,扣除合同总价的0 .1%作为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关键节点延误且未按要求整改的,每 个节点扣除1万元违约金;因供方原因导致整体设备交期滞后,造成停工损失的,供方需 承担全部损失。
付款方式:供方向瑞鑫公司提交设备到货验收报告及发票。设备到货验收后,支付合同总 价的30%进度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指标达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整体 交付验收合格、竣工资料归档完成支付合同总价30%;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或已完成质量整改,供方提交质保金退还申请,瑞鑫公司审核 后一次性付清。
付款形式:银行承兑
最高限价(元/含税,税率为13%)***.0000 响应担保金(元):6000.00
项目实施地点:瑞鑫公司
备注:是否含税: 含税 税率: 13%
其他相关要求:供应商须填写分项报价表(格式详见技术要求)并制作于响应文件中。分 项报价要求填写完全,不填或填写不全应当否决。分项报价表总合计金额应与平台报价一 致
标段明细资料: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该设备需符合技术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截图。 2.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 记录的查询截图。 3.
提供近三年内无责任性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无模板,须供应商自己拟定承诺书,联合体各方都需要提供。 4.
提供已明确知晓并承诺遵守包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承诺书,主要是指包钢集团相关方安 全管理协议,安全生产15条禁令,无模板,须供应商自己拟定承诺书,联合体各方都需要 提供。 5.
提供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须写明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及技术员,明确其姓名,联系 方式,职责)。并须提供项目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证明及其安全管理资格 证书扫描件(项目主要负责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证))。 6.
须提供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7. 须提供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提供至少一份2020年至今排气筒设备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及对应部分发票截图或 扫描件)。
3.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是。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6-05 00:00至2026-06-11 00:00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通过系 统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5.平台技术服务费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响应供应商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项目 3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 予退还。
6.响应担保金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 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响应担保金应从 供应商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响应担保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 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 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6-06-11 10:00(北京时间)。
7.2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 eel.com),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智慧平台,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
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 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未加密的响应文 件均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媒介 发布。
9.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方式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采购文 件。
10.澄清或异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 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11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 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市场营销部
监督单位电话:18686121836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区 系 人:连慧敏 联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业务部长:曹小艳
客服热线电话:***
联系电话:2669637 联系电话:2669069
| 序号 | 物料名称 | 物料规格 型号 | 物料材质 | 品牌/制 造商 | 最高限价 (单价)(元,人民 币(CNY)/ 含税) | 预估采购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瑞鑫公司 1#- 5#电解车 间排气筒 | 满足《稀 土工业污 染物排放 标准》GB 26451- 2011 修改单 | ***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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