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
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
运营评价咨询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E1508002026060401)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中交北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06 月 12 日
目 录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6
第 二 卷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66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 69
第 三 卷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1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运营评价咨询服
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监督管理 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运营评价咨询 服务
2.2 建设地点:五原县境内、乌拉特中旗境内、乌拉特前旗、金泉工业园区 2.3 招标规模:按照《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 54 条:“运营评价分为建设期、运营期和移交期三个阶段,建设期每年开展一次,项目运营期(包括试运营期)每一完整年度应开展 1 次评价。移交期评价在移交完 成后开展 1 次。运营评价频次和时间,项目实施机构按照政策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 定方案对项目进行评价,项目公司应积极配合”。目前,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 速公路项目已开工建设,需开展建设期运营评价工作。
2.4 项目计划投资:180 万元
2.5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E1508002026060401001001 | 标段名称 | 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 目建设期运营评价咨询服务 YYPJ 标 段 |
| 招标范围 | 工程-项目管理(含代建)-建设项目管理-建设合同管理 |
| 合 同 估 算 价(万元) | 180 | 工期(日历 天) | 1097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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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 必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 程咨询专业至少包括“公路”专业);3、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 路工程 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 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 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 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 否参加投标。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12 23:59 至 2026-06-24 23:59(北京时间,下 同 ) , 通 过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7-3 09:00,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4
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交通运输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发展大厦 512 室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中交北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与丝绸之路大道十字路口 东南角东 200 米路南曙光国际培训中心 2#楼 909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行业监管: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 系人:孙向宏
联系电话:0478-8788501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 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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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 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 年 06 月 12 日 投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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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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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 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发展大厦 512 室 联系人:*** 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中交北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 与丝绸之路大道十字路口东南角东 200 米路南曙光 国际培训中心 2#楼 909 联系人:*** 电话:***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建设期运营评 价咨询服务 |
| 1.1.5 | 标段建设地点 | 五原县境内、乌拉特中旗境内、乌拉特前旗、金泉 工业园区 |
| 1.1.6 | 标段建设规模 | 按照《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第 54 条:“运营评价分为建设期、运营期和移交期三个阶段,建设期每年开展一次,项目运营期(包括试运营期)每一完整年度应开展 1 次评价。移交期评价在移交完成后开展 1 次。运营 评价频次和时间,项目实施机构按照政策要求结合 项目实际制定方案对项目进行评价,项目公司应积 极配合”。目前,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 路项目已开工建设,需开展建设期运营评价工作。 |
| 1.1.7 | 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和建设周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本项目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下同)及项目公司 自筹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建设期运营评价咨询服务,建设期每年开展一次 |
| 1.3.2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完成,共计约 1097 日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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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 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见附录 1 业绩要求:见附录 2 信誉要求:见附录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 4 其他要求:无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资质; ……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 情形 | 修改为: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 程质量问题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 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 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 任职或工作的。 |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 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修改为: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 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 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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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 ( 4 )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 名 单;在“信 用 中 国”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 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书等(如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2026 年 6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
| 形式:电子交易平台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 | 投标人无需确认。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 | 投标人无需确认。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 □单价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还应综合考虑和包括以下 费用,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1)投标人拟派驻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及 自备设备等财产的有关保险费;投标人必须为其雇 用的全部人员办理工伤事故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 (2)投标人因完成本项目服务必须缴纳的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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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税费,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中标人按照国家相关税 收法律、法规向招标人出具各支付款项的增值税发 票;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按本项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 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 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 长。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金 额 : 人 民 币 叁 万 伍 仟 万 元 整 (¥35000.00)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保 函或电子保函。 (1)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 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 证金转入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虚拟子账 户,虚拟子账户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看,缴纳情况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为准。 (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 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 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即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全称必 须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全称完全一致),如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 的资格,银行保函可由其上级银行开具,但应按格 式要求提供说明材料,银行保函采用招标文件提供 的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投 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出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 之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之前,投标文件中 编列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即可。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存在纸质银行保函的,需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与投标文件中所附保函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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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件一致的保函原件邮寄给招标人,如保函有弄虚作 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电子投标保函应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开具,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 开具,开具情况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为准。未按以 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 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 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 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 | (1)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 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2)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 标,贿赂评标专家或招标工作人员, 以及其他违反 国家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 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 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影印件,以证明其资 格的继承性。 |
| 3.5.1 | 资格审查资料 | 本项修改为: (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 一 ”或“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的彩色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的复印 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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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营业执照副本应上传至主体信息库,其中营业执照 应上传至主体信息库基本信息板块-“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节点,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中通过选择相应内容,编制进投标文件。制 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将资 料粘贴在 word 文档相应位置,再将 word 文档导 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相应节点即可。上述要求上传 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必须通过主体信息库编制 进投标文件相应节点,如某项相关内容未通过主体 信息库编制进投标文件,则该项内容评标时不予认 定。 上述要求上传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必须通过主 体信息库编制进投标文件相应节点,如某项相关内 容未通过主体信息库编制进投标文件,则该项内容 评标时不予认定,对直接粘贴在投标文件中,无法 通过链接进入主体信息库查看的资料不予认定。 (2)投标人还应在“其他材料”后提供: ①投标人在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专业至少包括“公路”专业)的网页截 图;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事业单 位无需提供); 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彩 色扫描件。 以上材料资料无需上传至主体信息库,制作电 子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将资料粘 贴在 word 文档相应位置,再将 word 文档导入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相应节点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 3.5.2 | 资格审查资料 | 本项修改为: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提供“合同 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审查或加分指标 的,可补充提供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提供的合同协议 书及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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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 标办法评分标准,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合同协议书、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如有)、业 绩的继承性证明材料(如有)上传至主体信息库-投 标业绩板块中的“业绩合同协议书”节点,制作电 子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通过选择相 应内容,编制进投标文件。 上述要求上传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必须通 过主体信息库编制进投标文件相应节点,如某项相 关内容未通过主体信息库编制进投标文件,则该项 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 |
| 3.5.3 | 资格审查资料 | 本项修改为: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 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格式自拟)。 上述资料无需上传至主体信息库,制作电子投 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将资料粘贴在 word 文档相应位置,再将 word 文档导入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节点即可。 |
| 3.5.4 | 资格审查资料 | 本项修改为: (1)“主要人员简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 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 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 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 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复印件(2025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 料)。 项目负责人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材料上 传至主体信息库-职业人员板块中相应节点,制作电 子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通过选择相 应内容,编制进主要人员简历表。 上述要求上传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必须通 过主体信息库编制进投标文件相应节点,如某项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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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关内容未通过主体信息库编制进投标文件,则该项 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3 | 投标文件编制 | 本项修改为: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在电子交易系统 网站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人通过 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板块中填写相应内容、导入相应内容、或者选择主体信息库相应内容编制 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 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上传至 主体信息库的证明资料,应上传至主体信息库,并 按照平台要求比对生效,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通 过选择相应内容,编制进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未要求上传至主体信息库的证明资料,在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中,将资料粘贴在 word 文档相应位 置,再将 word 文档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相应节 点即可。 (4)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名)之处,若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若由委托代理人 签字,应将代理人签名制作成电子图片,在 word 中将签名图片粘贴在代理人签字的位置。明确要求 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之处,应在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中,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 印章。 (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具体方法详见操作 手册或教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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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6)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还应通过“浏览 招标文件”板块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中未写明具体要求,但“招标文件”对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明确要求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 各潜在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如有疑 问,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5 12-58188511。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 求 | (1)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再提供与投标时所提供 的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六份。 |
| 3.7.5 | 编制的要求 | 不适用 |
| 4.1.1 4.1.2 | 投标文件的加密 | 本项修改为: 投标文件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用软件加密,具体 要求如下: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开评 标活动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请投标 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网上电 子版加密文件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退还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网址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不见 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另行 通知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不见 面开标大厅 |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程序按照电子交易系统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 下: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按照内 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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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第二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按照内 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不参加评标基准价 计算的情形:(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注:如电子开标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 投标函中报价不一致,则以投标函中报价金额为准。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相应评标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 5 名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 不超过 3 个并标明顺序。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 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 □是 ☑否 |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 发出的形式 |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网站公示 |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 3 日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10 %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履约担保采用 银行保函的形式,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或招 标人事先同意的格式, 由中标人从国有或股份制商 业银行开具(地市级支行及其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 业银行),并保证其有效。 履约担保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履约 保证金利息,计息原则如下:(1)计算利息的起始 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终止日期为投标人提交缺陷 责任期保函的当日;(2)履约保证金利息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计息期间,以招标人收到履约保证金 款项时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并相应扣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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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不要求 |
| 8.5.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电 话:0478-8788501 传 真:/ |
| 9 | 电子招标投标其他要求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 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采用 不见面开标方式),需投标人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 宜详见操作手册。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下载“投标工具 制作软件”并安装,在软件中新建项目之后,就可 以看到相应板块。需要上传主体信息库的资料,通 过选择方式编制进投标文件的内容,按照投标人须 知正文 3.5 款等规定执行。编制完成后将 word 版 或pdf版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导入至上述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投标文件格式第二信封菜 单,并在投标文件格式第二信封菜单下,点击“开 标一览表”菜单,填写相关信息,最后点击生成投 标文件菜单,按照提示转换、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 盖章,最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 份(包括投标 文件第一个信封 1 份、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1 份)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 份(包括投标文件第一个 信封 1 份、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1 份)。之后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 系统”提供的操作手册或教程。 (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 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 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5.2. 1 | 补充: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以交易系统中“开标 一览表”的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宣读其投标报价。若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发现以下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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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一情况,应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①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②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 ③未在开标一览表上填写投标总价; ④开标一览表上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与投标函投标报价不一致的,应以投 标函投标报价金额为准(其中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的或投标函投标报价超出 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投标函投标报价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的,应剔除 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进行评审);存在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而被否决的,应 剔除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进行评审。上述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8.5.1 | 补充: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5)相关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可以不予受理。 |
| 10.1 | 开标补救措施 1.开标过程中因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第二项的规定采取补 救措施: (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的投标文件。(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 安排时间开标或启用纸质文件继续开展开标及评标工作: ①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③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④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⑤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2.发生本条款第一项所列的情况,应采取补救措施,现场经监督同意,可以暂 停开标至情况解决继续开展开标及评标工作。 3.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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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0.2 | 若第一信封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应按下列要求编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以下内容供参考) 1.字体、字号:除封面全部文字内容(包括标题、正文、图表及图表内文字页码) 采用黑色小四号宋体字体,不允许采用加粗、倾斜、下划线、删除线、字符底纹、 轮廓、阴影、映像、发光、艺术字等文字效果。 2.目录:必须制作目录,格式不作要求。 3.页码要求:页码从目录开始编起,全文页码连续,不得分章或节单独编页码,不得出现空页、跳页和错版。页码采用“宋体、五号”的阿拉伯数字标明在页脚的右 下角处。 4.页眉、页脚要求:不得设置页眉、页脚。 5.页面要求:不允许采用水印、页面颜色、页面边框等页面背景效果。 6.图表要求:图表的位置在相关文字说明之后(如有),随文排。图表只能使 用 MicrosoftWord 自带的表格、形状、图表、SmartArt、文本框工具制作,颜色为黑 白,图表大小不限。 7.缩进字符、对齐方式、页边距、标题等其他排版格式不作要求,可自行设置,正文及图表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8.所有文字不得出现手写,文本内不得体现任何与投标人单位名称有关的字样 和图标 月进场进行编制。9.本次招标服务方案按 年 10.封面日期填写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1.其他要求: 无。 |
| 10.3 | 招标代理费的约定: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中标 人应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通知向本须知第 1.1.3 项指明的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 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该项费用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合 同价为基数,按《内蒙古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及招标代理合同 约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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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必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专业至少包括“公路”专业); |
①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① 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
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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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要 求 |
| 满足“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人 |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高 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所属社保机 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社保 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 料复印件(2025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 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 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 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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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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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 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 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 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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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 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 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 2.2 款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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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 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 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 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 术性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 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 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1.12.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 响应。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图纸和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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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 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 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 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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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技术建议书;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服务费用清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 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服务费用清单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服务费用。投标报价应涵盖投标人 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服务费用清单”的要求填报服务费。投标人 未填报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委托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 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服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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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 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 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 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 他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 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 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 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 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 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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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 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①,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 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 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 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 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 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 定。
3.5.3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 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 件。
3.5.4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 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 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 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项目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 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3.5.5 “拟委任的其他主要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①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 件或黑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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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5 规定的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主要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 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 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 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不 允许更换。
3.5.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9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 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 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 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 为不良记录纳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 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 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 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委托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 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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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 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 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 质正本文件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编制目录并逐页标 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 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 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以及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应统 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及 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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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 标人少于 3 个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 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 果。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 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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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
5.2.2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由招标人密封保存。
5.2.3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 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 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 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①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7)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
5.2.4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 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 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 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 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
① 若投标函中的投标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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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 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 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 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 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 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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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部分予以赔偿。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 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 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质量要求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 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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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 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 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 偿损失。
7.8.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 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 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8.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7.8.5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 任。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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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 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 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 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 照本章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 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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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开标记录表(以不见面开标系统为准)
(项目名称)标段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
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递交情况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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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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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标段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是否超过最 高投标限价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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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
招标人代表:
40
附件二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
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递交至(详
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
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将原件递交至(详
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41
附件三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① 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42
附件四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
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服务期限:日历天。
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指定地点)
与我方签订咨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7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
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43
附件五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
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44
附件六 确认通知
确 认 通 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
段招标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通知(第 号补遗书,正文共 页),我方已
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4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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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最终上传文件时间较早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 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电子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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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字盖章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解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 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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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解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基本存款 账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续上表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 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 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 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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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 建议 书 | 35 分 | 对本项目 的理解和 总体实施 思路 | 10 分 | (1)服务方案中对本项目建设期运营评 价的内容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得 3.6-6 分; (2)服务方案中对本项目建设期运营成 本核算内涵、目标和特点的理解到位程 度进行综合评价,得 1.2-2 分; (3)服务方案中对本项目建设期运营评 价工作计划的周密性、程序的规范科学 性、工作预期效果等内容进行综合完整 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得 1.2-2 分。 |
| 质量保证 措施、进 度保证措 施 | 10 分 | 对建设期运营评价服务方案中运营评价 工作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 证措施、时间保证措施、工作机制的完 善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价,得 6-10 分。 |
| 实施重 点、难点 问题及对 策措施 | 10 分 | (1)在全面掌握项目需求的基础上,对 提炼出本次项目准备及实施过程中的重 点、难点及关键点进行综合评价,得 6-10 分; (2)根据本次项目准备及实施过程中的 重点、难点及关键点相应的制定解决、对策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得 3-5 分。 |
| 合理化建 议 | 5 分 | 对本次运营评价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建议可实施性、针对性进行综合评价,得 3-5 分 |
| 2.2.4(2) | 主要 人员 | 25 分 | 主要人员 | 25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15 分。 (2)满足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位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要人员得 2.5 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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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分值 |
| | | | | 注:以上要求的项目配备人员,如果有 多个证书,只能获得一次加分; |
| 2.2.4(3) | 评标 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 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 率× 100× 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 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 百分点的扣分值; 其中:E1=0.2;E2=0.1 |
| 2.2.4(4) | 其他 因素 | 30 分 | 业绩 | 25 分 | 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15 分;(b)投标人近五年(2021 年 1 月至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有一项得 5 分,最高得 10 分。注:1、类似项目:指公路项目绩效考核 服务业绩; 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 不得分。 |
| 履约信誉 | 5 分 | 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 求)得 5 分. |
5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确定中标人。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 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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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 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 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 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 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 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 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 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 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 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 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
53
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 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 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 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 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 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54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 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 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 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 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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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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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咨询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运营评价咨询服务
委托人: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甲方)
受托人:(乙方)
项目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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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二、服务内容 ........................................................ 三、服务期限 ........................................................ 四、服务内容及交付的成果 ............................................ 五、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 ..............................................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七、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 八、争议的解决 ...................................................... 九、附则 ............................................................
58
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托人(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运营评价咨 询服务 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运营评价咨询服 务
1.2 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 600639 万元
二、服务内容
2.1 依据运营评价工作方案对 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开展建设 期运营评价工作,出具运营评价报告,并整理移交运营评价工作过程资料等。
2.2 依据运营维护方案、《特许经营项目合同》等对 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 高速公路项目开展当期运营成本核算工作,出具运营成本核算报告,并整理移交运 营成本核算报告工作过程资料等。
2.3 协助招标人进行信息公开相关填报工作。
2.4 协助解决本次建设期运营评过程中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服务期限
3.1 服务期限:三年,每年开展一次运营评价
3.2 因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绩效考核次数增加或项目服务期间终止实施的,相关 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四、服务内容及交付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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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建设期每年的服务内容 | 交付成果 |
| 1 | 考核前准备 | |
| 1.1 | 项目情况梳理 | 会议纪要、咨询建议 |
| 1.2 | 编制运营评价实施计划书和评价通知 单 | 运营评价实施计划书、评价通知单 |
| 1.3 | 制作考核模型、评价表格 | 评价表格 |
| 2 | 组织考核 | |
| 2.1 | 组织现场考核 | 考核人员意见、打分表 |
| 2.2 | 答辩会议与评价打分 | 打分表、签到表 |
| 2.3 | 编写评价报告 | 运营评价报告 |
| 3 | 考核反馈机制 | |
| 3.1 | 绩效跟踪、持续性沟通 | 洽谈文件 |
| 4 | 考核公示与建档 | |
| 4.1 | 评价结果实时公开、公布 | 公开评价结果 |
| 4.2 | 评价档案 | 整理、移交档案 |
| 5 | 协助进行信息公开相关填报工作 | |
五、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
5.1 咨询服务费用
本合同期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
5.2 支付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包括服务期内专家评审费、差旅费、资料费等所有费用,不 再增加额外费用。
(1)乙方每次提交当期评价报告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万元(大写:)。
(1)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0
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乙方收款信息: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 根据项目进程和乙方要求,及时、全面、客观、合法地提供乙方为实施 本项目所必需的有关文件、资料、信息,并协助乙方开展工作。
6.1.2 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建议和方案,应及时反馈意见和做出决策,并对乙方 为项目实施而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积极配合。
6.1.3 为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6.1.4 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咨询服务,按时组织实施评审、绩效考 核工作,形成书面评价报告,并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分析报告及方案具有合法性、有 效性和可操作性;为支付提供合法、客观、真实的依据。
6.2.2 乙方利用专业经验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对项目 进行评价,最终出具评价报告,并为其提供的绩效评价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3 应甲方要求负责解释评价报告的内容,并对其出具的报告承担永久责任。
61
6.2.5 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及本合同内容承担保密义务。项目结束时,乙方应返还或销毁或妥善保管甲方为本项目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已掌握的上述信息 应予保密,如需公开、援引或向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论本合 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
6.2.6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提供咨询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 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 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服务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 费。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6.2.7 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七、违约的约定
7.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对方的 要求继续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如仍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7.2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提交成果文件时,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价 的 1%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八、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合同自动终止:
8.1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8.2 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
8.3 甲方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超出本合同服务内容需求的;
8.4 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执行项目考核、所提供的书面报告存在虚假、不真实 等情况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
8.5 本合同期限届满。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 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进行裁决。
62
十、附则
10.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所有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0.3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3
委托人(甲方):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受托人(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64
第二卷
65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66
委托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运营评价咨询服务 2、项目概况: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项目路线总长 87.458km,全线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km/h,路基宽度 26m;乌拉特 前旗连接线和金泉工业园区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80km/h,路基宽度 12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满足交通运输 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按照《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 54 条:“运 营评价分为建设期、运营期和移交期三个阶段,建设期每年开展一次,项目运营期(包括试运营期)每一完整年度应开展 1 次评价。移交期评价在移交完成后开展 1 次。运营评价频次和时间,项目实施机构按照政策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方案对项 目进行评价,项目公司应积极配合”。目前,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 目已开工建设,需开展建设期运营评价工作,建设期 3 年。
3、服务内容:
(1)依据运营评价工作方案对 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开展建设 期运营评价工作,出具运营评价报告,并整理移交运营评价工作过程资料等。
(2)依据运营维护方案、《特许经营项目合同》等对 G0616 乌拉山至海流图段 高速公路项目开展当期运营成本核算工作,出具运营成本核算报告,并整理移交运 营成本核算报告工作过程资料等。
(3)协助招标人进行信息公开相关填报工作。
(4)协助解决本次建设期运营评过程中的其他相关问题。
二、运营评价咨询服务机构主要职责
1、提供的项目评价方案合理,评价指标设计需完整、准确,工作底稿设计及数据 采集要规范,评价实施步骤要科学、合理,社会调查内容要详实、及时。
2、根据评价方案和评价项目具体情况,安排足够的专业人员开展具体工作,在评 价工作过程中遵循以下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
67
业规范和程序。
(2)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 法权益。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检查、调查、审核、评价等约定,不得泄露 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不得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材料和信息透 露给任何第三方。
(4)服从委托人统一指挥和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5)所做的工作底稿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 事实准确、结论清楚。
3、运营评价咨询服务机构不得无故推诿招标人委托的评价工作,评价工作需在招 标人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并对其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4、委托合同签定后,评价服务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5、评价初稿完成后,应征求被评价单位的意见,根据反馈的有效意见对评价报告进 行修改。如对评价报告存在意见分歧,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的,评价人员在出具正式 绩效评价报告的同时须交附被评价单位的不同意见。
6、开展评价工作,应在委托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因不可抗力确需推迟完成的,应 及时与委托人沟通报备。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的,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金 额的服务费。
7、协助解决本次评价过程中的其他相关问题。
8、时间约定:自收到通知必须 48 小时内进行响应。
9、现场服务:重大检查必须指派专人到现场提供服务。
10、成果提交:投标人应提交正式的评价成果文件及所有有关本项目绩效评价成果文 件编制的材料及电子版,以供备案存档。
68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
(本项目不涉及)
69
第三卷
7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1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
投 标 文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72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技术建议书
七、其他资料
73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
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__号至第___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
按合同约定完成评价工作。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职称:,
相关证书:。
4. 质量要求:,服务期限:。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
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
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74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①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
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①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7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系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76
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
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
下协议。(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
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
占总工程量的 %;(成员一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
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
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
77
四、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保函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
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
加(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
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
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
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
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78
五、技术建议书 1、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实施思路
2、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实施
3、重点、难点问题及对策措施
4、合理化建议
79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投标人自行同步主体信息库,获取投标人基本信息,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投标制作工 具中通过选择主体信息库相关证明材料将相应内容编制进投标文件,其中无需上传 主体信息库的资料按要求附到“其他材料”中。
8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本部分无需填写,保留空白。
81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投标人自行同步主体信息库,获取业绩信息,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填写“近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中通过选择主体信息库相关证明材料将相应内容编制进投标文件(近年完 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备注不适用)。
82
(四)正在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本部分无需填写,保留空白。
83
(五)企业获奖
1.投标人自行同步主体信息库,获取获奖信息,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填写“企 业获奖”(如需)。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中通过选择主体信息库相关证明材料将相应内容编制进投标文件(如有)。
84
(六)企业各类证书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自行填写本部分,也可以保留空白。
85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投标人自行同步主体信息库,获取项目负责人信息,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填 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中通过选择主体信息库相关证明材料将相应内容编制进投标文件中。
86
(八)管理机构组成表
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87
(九)营业执照 1.投标人应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88
(十)资质证书 1.投标人应上传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或截图。
89
(十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1.无需填写,保留空白。
90
七、其他资料
(一)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项规
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91
(二)投标人评标结果公示信息汇总表格式
| 投标人名称 | |
| 单位业绩 | 1 | |
| 2 | |
| … | |
| 企业资质等级 | |
| 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 个人业绩 | 1 | |
| 2 | |
| … | |
92
(三)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可以中标后撤离承诺(格式自拟)
93
(四)其他资料
1.投标人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在本章节填写内容;
2.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94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95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服务费用清单
96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
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__号至第___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
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
确定的另一金额,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按合同约定完成评价工作。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
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97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