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关于计划工期延期的补充协议结果公示
所属地区:内蒙古赤峰市
发布日期: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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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赤峰市 |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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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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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江苏苏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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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关于计划工期延期的补充协议(二次) | 项目编号 | YG26ZD0035452 |
标段信息
| 标段名称 | 《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关于计划工期延期的补充协议 | 标段编号 | YG26ZD0035452-01 |
成交内容
| 公示时间 | 2026-06-15 17:30:00 |
| 成交内容 | 原合同约定的监理计划工期暂定为20个月,经甲乙双方确认,监理服务计划工期为39.5个月,且工期延误属于非监理人原因。根据原合同补充条款第9.8条“非监理人(投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监理费不予调整;非监理人(投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三个月以上时,监理费可以调整超出三个月以上的部分(不含三个月),调整办法:委托人按约定的人月单价(即总监理工程师:¥15000元/人·月,专业监理工程师:¥12500元/人·月,监理员:¥9000元/人·月,一般工作人员:¥7000元/人·月)及实际发生并经委托人认可的工日数量支付附加工作酬金,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每月需满22天工作日”约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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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事项说明 | 无 |
成交结果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成交价(元) | 金额大写 |
| 913201183023341889 | 江苏苏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46 | 柒拾壹万玖仟伍佰肆拾伍元肆角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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