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供热管网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B1507842026060101001001)
招标文件
招标人: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凯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6月24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1.总则 ........................................................................................................13 1.1 招标项目概况 ..............................................................................................13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 1.5 费用承担 ..................................................................................................14 1.6 保密 ......................................................................................................14 1.7 语言文字 ..................................................................................................14 1.8 计量单位 ..................................................................................................14 1.9 投标预备会 ................................................................................................14 1.10 分包 .....................................................................................................14 1.11 响应和偏差 ...............................................................................................14 2.招标文件 ....................................................................................................15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5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5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5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5 3.投标文件 ....................................................................................................16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 3.2 投标报价 ..................................................................................................16 3.3 投标有效期 ................................................................................................16 3.4 投标保证金 ................................................................................................1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7 3.6 备选投标人案 ..............................................................................................1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7 4.投标 ........................................................................................................1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 5.开标 ........................................................................................................1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8 5.2 开标程序 ..................................................................................................18 5.3 开标异议 ..................................................................................................19 6.评标 ........................................................................................................19 6.1 评标委员会 ................................................................................................19 6.2 评标原则 ..................................................................................................19 6.3 评标 ......................................................................................................19 7.合同授予 ....................................................................................................19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19 7.2 评标结果异议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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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19 7.4 定标 ......................................................................................................19 7.5 中标通知 ..................................................................................................20 7.6 履约保证金 ................................................................................................20 7.7 签订合同 ..................................................................................................20 8.纪律和监督 ..................................................................................................20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0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0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0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0 8.5 投诉 ......................................................................................................20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1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2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3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4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25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26 附件六:确认通知 ..............................................................................................2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 1.评标方法 ....................................................................................................32 2.评审标准 ....................................................................................................32 2.1 初步评审标准 ..............................................................................................32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2 3.评标程序 ....................................................................................................32 3.1 初步评审 ..................................................................................................32 3.2 详细评审 ..................................................................................................3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 3.4 评标结果 ..................................................................................................33 3.5.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 第二卷 ........................................................................................................51 第五章技术规范..............................................................................................52 第三卷 ........................................................................................................6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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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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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上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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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人民政府 地址:额尔古纳市 联系人:*** 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内蒙古凯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拉尔区腾阳华瑞园西区 11 号 121 门市 电话:***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供热管网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供热管网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申请上级资金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7 台换热机组采购 |
| 1.3.2 | 交货期 |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0 日内完成供货。计划开始交货日期:合同中另行约定。 |
| 1.3.3 | 交货地点 | 额尔古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 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 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 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 国 家 信 息 中 心 主 办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资料 (3)投标人业绩: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的经验和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其他要求:财务、业绩、信誉证明文件只作为评分 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 他情形 | 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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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 | 投标预备会 |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 前提出问题 | 无 |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 在发布招标公告同一媒介发布 |
| 1.10.1 | 分包 |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 术支持资料 | 无 |
| 1.11.4 | 偏差 |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 针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 | 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 日前提出 |
| 形式: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 在发布招标公告同一媒介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 | 时间:无需确认,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 准。 |
| 形式: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 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 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 形式 | 在发布招标公告同一媒介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 | 时间:无需确认,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 准。 |
| 形式: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 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 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 在投标截至时间前,针对投标文件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文件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 法 | 按国家现行计税方法计算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 有,最高投标限价:***.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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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 不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情形 |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 | □√ 无 □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 3 年,财务审计报告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或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的时间要求 | 3 年,指 2023 年 06 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3 年,指 2023 年 06 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人案 | □√ 不允许 □允许 |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 其他要求 | 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所有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两日内将纸质版投 标文件三份(双面打印),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纸质 版投标文件可直接选择加盖公章后的加密电子版文件打 印,必须与上传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加密电子版文件 一致,因文件不一致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 装订 | □√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技术人员证书。 2. 财务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ISO9000 质量体系、职 业健康安全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体系的认证证书等;专 利品牌荣誉证书;(财务、业绩、信誉证明文件只作为评 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 件要求 |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 要求 | (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 的位置,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 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按规定在指定签字位置亲笔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 签字部分可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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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内蒙古)”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在内 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系统内上 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 投标文件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 时间前,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生成的 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 投标文件,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 否 □是,退还时间: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额尔古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
| 5.2(4)(A) | 开标程序 | 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以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程序为准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通过评标专家管理系统,按 专业从“自治区综合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 人及招 标人自行委派 2 人。 注: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九条和第 十条规定。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1-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及期限 | 公示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 □√ 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标 | □否 □√ 是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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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词语定义 |
| 10.1.1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以往招标投标和生产建设过程中存 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处罚、处分的情形。 |
| 10.2“暗标”评审 |
| 技 术 部 分 是 否 采 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
| | 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施工 组织设计)内容不超过1000页。 注意事项: 1、制作技术服务方案(技术暗标部分)时,须按照本招 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服务方案编制要求 给定的内容及顺序制作; 2、技术服务方案(技术暗标部分)暗标封面内容为:技 术服务方案封面; 3、技术服务方案评分标准中“整体供货服务方案的完整 性和合理性”评审项,为评委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服务 方案整体内容和情况做出评价并进行打分,投标人无需将 此项评审因素设立章节编制内容。 |
| 10.3计算机辅助评标 |
|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 评标 | □否 □√ 是 |
| 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及系统提示完成开标 前签到。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解密投标人的加密投标文件。所有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成功或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时间为各标段开标后30分钟内。因投 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解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截止后由招标人批量解密。注:根据《电子招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 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 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系统前期准 备,以免影响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10.5合同的签订 |
| 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若法人或委 托代理人不按要求按时到场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
| 10.6特别说明 |
| 1.中标单位必须完成招标文件采购明细中所列的全部内容,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标段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家,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3.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所报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有意扰乱市场的,经查后严肃处理。4.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视为串 通投标,其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标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混盖公章 的或不同投标人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提交上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 的且又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均视同为相互混装。电子交易平台评审系统内记录并显示各 投标人提交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电子设备的MAC地址(机器码)。MAC地址(机 器码)相同且投标人又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即视同为用同一台电子设备提交上传) |
| 10.7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 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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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10.9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 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10监督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10.11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 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 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 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 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否决条款: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上传;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5、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 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6、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或者记 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 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7、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IP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委 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录的软 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存在以上禁止情形或被认定属于禁止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否决该投标。 9.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视为串 通投标,其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标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混盖公章 的或不同投标人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提交上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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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且又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均视同为相互混装。电子交易平台评审系统内记录并显示各 投标人提交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电子设备的MAC地址(机器码)。MAC地址(机 器码)相同且投标人又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即视同为用同一台电子设备提交上传) |
注:根据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要求,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
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原则上不超过
1000页,严禁投标文件中不加区分提交大量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奖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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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3.5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
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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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 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 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 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
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 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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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 技术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 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
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 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 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出的问题,要求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 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 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 项规定 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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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技术支持资料;
(9)技术服务方案;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
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
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 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
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
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
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
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
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
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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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 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
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 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 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人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人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人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人案方可予以考虑。评 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人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人案的,招标人可以
接受该备选投标人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 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 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承诺。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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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 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 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 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 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 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 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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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 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 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 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 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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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 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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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 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
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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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万元) | 交货期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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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22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 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 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3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4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 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 备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25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
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31
26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 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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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投标单位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 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 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 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人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人案外,投标人 不得提交备选投标人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银行开户证明 | 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 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
|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 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 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 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 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技术规范”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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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商务部分:15分 技术部分:55分 投标报价:30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15分 | 投标企业业绩6分 | 投标人近三年承揽过类似项目业绩每一份独立合同 加2分,最多6分。(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及采购合同,非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采购合同)合同至少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 章页、合同标的(体现采购内容)页。 近三年期限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 企业信誉6分 | A.ISO9000质量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每一个加1分,最多加3分 B.专利证书(与本项目有关的证书)每提供一份加1 分,最多加3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企业财务状况3分 |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年份三表齐 全即得得3分,每缺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扣1分;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所有 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年份三表均齐 全即得3分,每缺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扣1.5分;如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验资报告即得3分,未提供不得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近三年期限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55分 | 整体供货服务方案的完整 性和合理性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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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性能、技术资料交付15 分 | 根据技术性能、技术资料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 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设备技术说明、②设备 生产许可及介绍、③产品合格相关资料、④技术资 料交付进度、⑤技术资料交付保障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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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计算公式B(评标基准价)=(B1+B2+…Bn)/n(n 为 有效个数,Bn为某有效投标报价 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直接计 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10家且大于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和1 个最低 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c、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15家且大于 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2 个最 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d、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20家且大于 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和3 个最 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e、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25家且大于 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4个最高和4 个最 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f、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30家且大 31 于2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5个最高和5 个 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以此类推…… 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 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满分30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30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投 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减少1%扣1分(不足1%的 按比例计算),最多扣5分。 |
注:
1.根据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要求,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 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原则上不超过1000 页,严禁投标文件中不加区分提交大量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奖项证明。
2.采用暗标评审的项目,在评审技术标部分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的规定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平、公正评审。评标委员会应注意把握审慎原则,避免武断、
简单化、机械化地处理问题,避免不适当地排除具有竞争潜力的投标人。
31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
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
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
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
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
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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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
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
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5.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5.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技术服务方案进行暗标评审的)
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要求对技术服务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技术服务方案的编制有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对技术服务方案进行 暗标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技术服务方案(暗标)评审提前到初步评审之前进行。技术服务
方案评审结果封存后再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项目管理
机构评审完成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
3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合同编号:CYMZ-
设备采购合同
买方:
卖方:
签订地点:额尔古纳市
合同履行地:额尔古纳市
签订时间: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一般约定 .................................................3 第二章供货范围及付款 ...........................................4 第三章交货期及交货地 ...........................................5 第四章质保期及售后保修服务 .....................................6 第五章设备发货、包装及开箱检验 .................................6 第六章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8 第七章知识产权和安全条款 ......................................10 第八章标准及检验 ..............................................10 第九章发票 ....................................................11 第十章违约责任 ................................................12 第十一章合同的争议解决 ........................................13 第十二章其他 ..................................................13
36
设备采购合同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量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所需设 备的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一般约定
1.1 合同标的:
1.2 质量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及现行国家与地方规范标准、行业规范标准、招 标文件的要求执行,所涉及到标准、规范、规程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按较为严格标
准或要求执行。且符合国家行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3 技术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合同履行地:
1.5 转让:未征得买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向第三方办理债权转移、合同权利 义务的转让、质押、保理、担保及各类融资业务,否则,应承担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1.6 本合同总价最终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因素影响。
1.7 联络
1.7.1 买方接收文件的电子邮箱:;买方指定的联络人为:;联络电话:。
1.7.2 卖方接收文件的电子邮箱:;卖方指定的联络人为:;联络电话:。
1.7.3 卖方承诺上述方式为有效送达方式。卖方同意买方通过上述方式送达本项目相关 文件。电子邮件递送至卖方电子邮箱起三日内,卖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回复买方,逾期未
能书面回复的,视为对买方送达文件的认可。
1.8 授权管理
1.8.1 买方授权管理:买方项目部公章的使用范围为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洽商变更履 约过程中的文件及本合同附件的确认,不得用于签署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1.8.2 卖方授权人员:卖方人员签署与本合同采购事项相关文件时,应开具授权委托书 并注明授权事项后交予买方。
1.9 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合同补充协议(若有);本合同及附件;
3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录;图纸及技术方案;履约过程中,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治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附件、备件、消耗品和工具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详细参数 用途 制造厂及产地 备注
1
2
3
4
5
第二章供货范围及付款
2.1 供货范围:名称、型号、数量
备注:如有技术协议,供货范围及详细参数详见技术协议
2.2 附件、备件、消耗品和工具:本合同中要求提供或根据该种产品供货或使用的通常
惯例而需同时提供的附件、备件、工具、消耗品等,其价格含在总价中。
2.3 合同总价:本采购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包
含 13%增值税)。
2.4 结算方式及结算要求
2.4.1 预付款:合同金额的 30%,即人民币元(大写: )。买方应于本
合同生效后 20 日内,向卖方支付。并在收到预付款 7 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合同预付款金
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增值税)。并送达至买方。
2.4.2 发货款:合同金额的 3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买方应
在卖方发货前向卖方支付,卖方收到该发货款后,按买方发货通知单(电子扫描件及电
设备(产品)名称
单价 总价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详细参数 备注
(万元)(万元)
1
2
3
4
5
合计人民币金额:
子邮件同样有效)的发货日期进行发货。并在收到发货款 7 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合同全
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增值税)。并送达至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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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验收款:合同金额的 3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买方应 于全厂整套机组满负荷联合试运行 96 小时验收合格之日(以买方出具的《设备安装调试 验收单》买方签字合格为准)60 日内向卖方支付该验收款。
2.4.4 质保金:合同金额的 1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买方 应在质保期届满(以买方出具设备《质保到期确认单》为准)30 日内,向卖方支付。
第三章交货期及交货地
3.1 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卖方所供全部设备生产完成具备发货条件。并 在收到买方发货书面通知(电子扫描件及电子邮件同样有效)后开始发货。卖方应于 10 日内将合同内全部设备发货到买方施工现场,完成交货(日期以《设备发货交接清单》买方签字为准)。
3.2 交货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
卖方负责运输,包装费、运费由卖方承担,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全部责任。
3.3 若买方延期支付发货款,交货期则相应顺延。
第四章质保期及售后保修服务
4.1 质保期
4.1.1 质保期为买方全厂整套机组满负荷联合试运行 96 小时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在质 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卖方承担。
4.2 售后保修服务
4.2.1 卖方负责处理所供设备的所有保修服务,该服务必须是 24 小时全天候提供的,质 保期内在接到买方的保修通知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予以答复,3 日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 免费对所供设备进行连续检修及更换,7 日内完全修理好。如相同问题连续 3 次维修还 不能修好应免费更换新品。
4.2.2 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所供设备的常规检查等内容。当由于设备本 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卖方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卖方须备有足够的备 件产品,以满足本工程的维修需要。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 重新计算。
4.2.3 在质保期结束时,须由卖方会同买方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卖 方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如设备正常,买方出具《设备质保到期确认单》。按照本合同 2.4.4 条款向卖方支付质保金。
第五章设备发货、包装及开箱检验
5.1 设备发货:卖方在交货前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件数、发货时间等以函件通 知买方。卖方人员需在设备到货之前到达买方现场,对发运货物与买方人员共同进行清 点及包装箱外观验收。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经双方清点及包装箱外观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共同在《设备发货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货到施工现场后卖方人员仍未到买方现 场清点,买方将自行组织现场清点,并视为卖方认同清点结果。如卖方未能在规定日期 内足额交货给买方,按照违约条款处理。
5.2 包装
5.2.1 卖方交付的所有设备应采用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 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防变形等要求进行必 要保护措施,以保证设备安全无损的运抵本工程项目现场。包装物归买方所有:包装材 料不回收。如卖方确需回收包装材料,买方不保证包装材料的完好无损,卖方自行负责 回收并承担回收包装材料所需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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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敞装、裸装、捆扎的各件均系标签,标签上注明合同号、装箱 单序号、设备名称、部件名称。
5.2.3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中文明显地印刷“轻 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还应在包装箱 的侧面注明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对于 M30*300 及其以下的螺栓和所有小规 格的螺母、垫圈、卡环、弹簧、垫片、密封圈、管件等,除应逐类拴牢标签,还要按类
分别用小包装箱包装,然后再装入大包装箱内。小包装同样要栓上标签或涂上标记。
5.2.4 若发生由于卖方包装不善或标记不清所造成的设备丢失、缺损、发霉、锈蚀、受 潮和错发到站等情况,卖方负责更换及补齐,其费用由卖方承担。
5.3 开箱检验
5.3.1 合同设备交付时(如有包装箱),买方暂不进行开箱检验,为确保卖方所供设备 得到优质的保护,箱内设备应在安装时进行开箱检验。
5.3.2 设备开箱检验为设备最终交货的依据(以《设备开箱检验单》买方签字为准)。5.3.3 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5.3.4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技术服务人员到场参加开箱 检验。
5.3.5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设备开箱检验单》,检验单应列明检验 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在检验时 如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产品外观)或发现所供产品数量不足,卖方应在 10 日历天内更 换合格产品或把缺少的产品补齐。如因卖方补货不及时造成本建设工程工期延误,延误
的工期内所产生的或需要买方支付给第三方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5.3.6 如果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 方技术服务人员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
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
5.3.7 若发生包装箱内设备丢失、缺损、发霉、锈蚀、受潮和错发到站等情况,卖方负 责补齐、更换,其费用由卖方承担。
5.3.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 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
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六章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6.1 技术资料:
6.1.1 卖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所有技术资料,并统一封装交给额尔古纳市城市 基础设施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资料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卖方不另行收取。6.1.2 货物进场时,卖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出厂证明、出厂检 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主要部件试验报告等出厂前的各种检验和试验纪录等。质量证
明文件必须字迹清楚并具有质量保证书编号、生产企业名称、检验指标等内容,清楚反
映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货物相符。质量证明文件形式和其载
明的各项检测指标类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进口产品还需提供报关
单、商检证明、原产地证明。上述所证明性文件均需在有效期内。同时提供货物清单及
附件、备件明细表。
6.1.3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加盖生产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要求是原件。
40
6.1.4 进场货物属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内的产品时,卖方必须提供至少盖有经 销单位公章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保证产品包装、质量证明文件中
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相符。
6.1.5 进场货物属于 3C 认证产品时,卖方必须提供至少盖有经销单位公章的《中国国家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工厂代码。
6.1.6 特种设备进场前必须提供特种设备登记及检验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 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卖方必须在买方进行特种设备登记、
监检、办理使用证时提供所需要的各项技术资料及资质文件。
6.2 技术服务
6.2.1 卖方需要对买方的购买设备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所供设备的设备清点、开箱检验、安装指导、设备调试、全厂整套机组试运行、用户的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费包含在合
同总价中,卖方不另行收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6.2.2 如果卖方派遣到买方现场的任何技术人员技术及服务水平达不到买方要求,买方 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技术服务人员在买方施工现场 服务期累计不得低于 20 天,如累计天数 20 天内未完成现场技术服务则需要延长服务期,直至全厂整套机组 96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合格结束。(以《技术服务人员服务记录表》买 方签字合格为准)。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到达施工现场参加买方全厂整套机组 96 小时 满负荷试运行(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单》买方签字合格为准)。依据本条内容,若《技
术服务人员服务记录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单》买方签字为不合格,买方有权拒绝支
付验收款。
6.2.3 若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由于卖方设备及人员的原因造成建筑结构或其 他产品的损坏,卖方须负责修理或赔偿损失。
6.3 培训
6.3.1 卖方应对买方的维修、操作人员提供设备的操作及维修的培训,直至熟练为止。6.3.2 技术培训所需费用,包括交通食宿和其他杂支由卖方负担,包括在合同总价中。6.3.3 卖方应在培训开始前 10 日内提出培训计划并取得买方同意。
6.3.4 卖方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在所提供的同类型产品上至少具有三年经验,买方认为 不适合的可要求更换。
6.3.5 在买方书面通知及培训期开始前,卖方应提供四份中文版该设备的操作说明及维 修手册。
6.3.6 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须包括设备运行之操作程序、调校程序、日常之保养维护 及损害之修补技术、操作和安全保护措施等。
6.3.7 卖方应安排技术人员给予指导和演示,必要时,应对零件的拆装,排除故障等进 行指导和演示。
第七章知识产权和安全条款
7.1 知识产权: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 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其它索赔。任何第三方提起该类侵权
诉讼时,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买方有权将卖
方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本合同有关的各方使用而不构成任何侵权。7.2 安全条款:卖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安全规定进行生产、运输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卖方对其派遣或雇佣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买方不负任何责任。卖方
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卖方承担,买方不负任何责任。卖方
履行本合同给买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全部由卖方负责赔偿。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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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工程事故,导致人员或财产损失的,卖方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 任和经济责任,因此所导致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2
第八章标准及检验
8.1 质量标准:本合同中卖方所提供设备的制造质量和性能应符合本合同 1.2 款的要求。
卖方对所提供的设备的可靠性、成套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其所配套的设备及标准件的
质量负责。在安装期、调试期、质保期内发现属于卖方责任的质量缺陷(如设备性能达
不到技术协议的要求等)卖方需无条件更换新设备,所产生的拆卸、安装费用由卖方承
担。如卖方拒绝对其设备进行更换,买方有权自行进行新设备的采购,设备采购费、拆
卸安装费将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8.2 生产过程监造及检验
8.2.1 生产过程监造:在本合同产品生产过程中,买方有权到本合同产品的卖方原工厂()对本合同产品进行现场监督生产。
8.2.2 生产过程检验:包括对所有产品的检验。全部检验应严格按买方、设计方认可的 步骤进行。如有关检验工作供货厂商不能直接完成,则由卖方委托经买方书面认可的具
备相关资格的第三方进行,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测试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技术标 准及质量要求执行。并在检验工作完成后 2 周内,向买方递交所有检验的报告、证书的原件。如若检验不合格,买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所有责任由卖方承担。
8.2.3 卖方执行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不因买方进行了产品监造或通过了买方或设计 方的工厂检验而解除或减弱。
第九章发票
9.1 卖方未能按买方要求提供相应发票,视为卖方重大违约,卖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之外,应承担未开票金额 45%的违约金,买方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违约金且不 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无权要求买方支付利息、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本款所称卖方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或拒绝开具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
(2)卖方拒绝配合买方在税务局进行发票认证工作;
(3)卖方提供的发票出现填写有误、遗失、破损等不能抵扣的情况;
(4)因卖方未按时完成纳税义务、或被税务机关列为走逃等,造成买方无法抵扣税款、接受税务机关调查等情形;
(5)卖方擅自作废或冲红已提交给买方的发票;
(6)卖方发生注销或强制注销未能及时向买方开具发票;
本款特别注明: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不视为对卖方开具发票义务的免除。卖方仍然负有义
务向买方重新开具合法发票、提供已缴税证明、办理发票认证工作。
9.2 发票联次发生丢失的,卖方应按照税法规定提供相应补充资料或红冲,确保买方能 够全额进行抵扣。
9.3 如卖方进行资产重组等事宜,应在资产重组发生之前完成欠税发票开具,未及时开 具的参考上述 9.1 条进行处理。
9.4 若卖方的纳税主体身份发生变更,卖方应在变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买方,并在完成 变更之日起 15 日内将相关变更资料交付买方。
9.5 如卖方纳税主体身份发生变更,在卖方纳税主体身份变更前 15 日内,需要开具合 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至买方。
9.6 卖方有义务配合提供缴税证明等相关完税资料。
43
第十章违约责任
10.1 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最终裁决卖方 承担责任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以及买方为此支出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鉴定费
等)。
10.2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未按买方书面通知(电子扫描件及电子邮件同样有效)日期 完成设备足额交货,每延迟交货一天(以《设备发货交接清单》中买方签字日期为依 据),卖方按人民币 1000 元/日历天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买方将从合同总价中扣 除。如因卖方延迟交货造成本建设工程工期延误,延误的工期内所产生的或需要买方支
付给第三方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若卖方延迟交货(卖方所供设备不全也视为延迟 交货)日期超过买方通知到货时间 20 日历天,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此合同。同时,卖 方需双倍返还买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及发货款并支付买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10.3 在设备交货、开箱检验、安装、调试、使用过程中,买方发现设备质量与合同内 容或技术协议内容有不符或所供设备有缺失时,有权向卖方提出,卖方无条件在买方规
定的期限内免费更换全部不合格设备和补齐缺失的设备,如卖方不能按期更换和补充,卖方按人民币 1000 元/日历天(自买方要求更换期限截止日至问题解决日止)向买方支 付违约金。如果卖方超过买方规定期限 10 日历天仍不更换和补充的,买方有权自行更 换不合格设备和补充缺失设备,设备采购费、拆卸安装费将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10.4 质保期内卖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第四章质保期及售后保修服务)的内容履约,每延误 1 日历天,卖方按人民币 1000 元/日历天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累计延误 30 日历 天后仍未解决,买方可拒绝支付卖方的质量保证金,并将该款用于产品自行修复及更换,
如果该款仍不够用于产品修复及更换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差额。由此导致的一切
损失由卖方承担。
10.5 由于卖方原因造成买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卖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全部返还 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外,如造成买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
卖方向买方或第三方赔偿上述所有损失。买方或第三方已垫付费用可向卖方双倍追偿。10.6 如果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工程事故,导致人员或财产损失的,卖方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因此所导致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10.7 发票违约按本合同条款:(第九章发票)的条款内容执行。
10.8 卖方支付给买方的违约金,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后仍然不够的部分,买方只负责 给卖方提供收据。
第十一章合同的争议解决
11.1 关于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额尔古纳市人民法 院解决。
11.2 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 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
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
11.3 本合同及相关技术协议单方不得更改,双方签字盖章认可除外。
第十二章其他
12.1 本合同不得转包,否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2.3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4 份,双方各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44
12.4 合同附件
12.4.1 附件一:《设备发货交接清单》;
12.4.2 附件二:《设备开箱检验单》;
12.4.3 附件三:《技术服务人员服务记录表》;12.4.4 附件四:《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单》;12.4.5 附件五:《设备质保到期确认单》。
45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税号:税号:
46
附件一:
设备发货交接清单
合同名称
项目名称
发货厂家
买方通知 设备实际
年月日 年月日
到货时间 到货时间
运输车辆 车牌号:司机电话:
产品明细、随机备(附)件明细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安装位置 备注
发货人及单位签名(盖章):
年月日
送货人及单位签名(盖章):
年月日
收货人及单位签名(盖章):
收货人意见:
年月日
47
附件二:
| 设备开箱检验单 | 编号 | |
| 项目名称 | |
| 设备厂家 | | 到货日期 | 年月日 |
| 设备名称 | | 检查日期 | 年月日 |
| 规格型号 | | 总数量 | |
| 装箱单号 | | 检验数量 | |
| 检 验 记 录 | 包装情况 | |
| 随机文件 | 1、出厂合格证份 2、技术说明书份 3、使用说明书份 4、电子文件份 5、装箱单份 6、检验报告份 7、其它: |
| 备件与附件 | |
| 外观情况 | |
| 测试情况 | |
| 检 验 结 果 | 缺、损附备件明细表 |
| 序 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结论: |
| 签 字 栏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设备厂家 |
| | |
48
附件三:
技术服务人员服务记录表
合同名称
项目名称
设备厂家
技术服务类别 安装指导()设备调试()用户培训()其它()
技术服务人员签字
技术服务人员服务日期
技术服务人员是否在买方 通知到场72小时内到达现场
年月日 --- 年月日,共天。是()否()
合同约定技术服务人员在现场
()天 的最低服务时间
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技术服务 人员在现场的最低服务时间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现场情况:
客户意见(是否合格):
是()否()
客户签字(签章):
日期:
说明:(此单据为采购合同内验收款支付依据)
客户对服务人员的评价:请打√
优秀()一般()差()
49
附件四: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单
合同名称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设备厂家
安装调试起止日期 年月日 --- 年月日,共天。整套机组满负荷试运行96小时
验收合格日期:
年月日
说明:(此日期为采购合同内验收款
支付依据)
是()否()
是否存在安装调试后仍未解决的设 存在的问题:
备问题
厂家是否提供完整技术资料 是()否()
建设单位意见:设备安装完毕,试运行合格,满足验收标准,现准予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设备安装完毕,试运行合格,满足验收标准,现准予验收。
监理工程师:(盖章)
年月日
50
附件五:
设备质保到期确认单 合同名称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及型号
设备厂家
质保起止日期 年月日 --- 年月日,共天。
是否存在质保期内
是()否()
未解决的设备问题
设备厂家质保期内
的质保服务是否 是()否()
达到了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意见:现场所安装的设备使用状况良好,无质量问题,符合合同的各项要求。
现设备质保期已满,同意通过质保期。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
51
第二卷
52
第五章技术规范
53
| 量 单 位 | 程 量 |
| 换热机组(兴安家园机组)换热机组:Q=4.5MW 2.板式换热器:单台换热面积90m2 2台(一级网供回水温度110/60°/二级网供回水温度 70/50°) 3.循环水泵:Q=340t/h H=36mH O2 N=45KW η=78% 2台(一运一备变频) 4.补水泵Q=10t/h H=32mH O2 N=1.5KW 2台(一运一补变频) 5. 一级网系统 1个法兰连接Y型过滤器SY4P-25C DN200带排污阀 4个换热器进出口阀Q341F-25C DN150 2个双金属温度计WSS411 0-150°C 4个压力表Y-100 0-2.5MPa 6.二级网系统 4个水泵进出口阀Q341F-16C DN250 4个橡胶软连接XTQ1RF16 DN250 PN16 2个止回阀DH77X-16 DN250 1个旁通止回阀DH77X-16 DN250 1个法兰连接Y型过滤器SY4P-16C DN300带排污阀 4个换热器进出口阀Q341F-16C DN200 1个安全阀A41H-16C DN32开启压力:0.24Mpa 2个双金属温度计WSS411 0-150°C 4个压力表Y-100 0-1.6MPa 7.补水系统 4个水泵进出口阀Q41F-16C DN50 2个止回阀H71H-16C DN50 1个泄水电磁阀组G1 电源 AC220V 常闭型 8.电气柜内(甲方控制系统为DCS系统,需要保留内部控制端子) 1套循环泵变频器 45KW 1套补水泵变频器 1.5KW 1套循环泵软起动器 45KW 1套电控柜柜体45KW*2+1.5KW*2 IP54_H_GKH100620 1套电控柜低压件附件 9.共用部分 1套电缆附件(整体) 10.管路部分 1套集成管路 | 组 | 1 |
| 换热机组(锅炉房站机组)换热机组:Q=9MW 2.板式换热器:单台换热面积180m2 2台(一级网供回水温度110/60°/二级网供回水温 度70/50°) 3.循环水泵:Q=600t/h H=38mH O2 N=90KW η=78% 2台(一运一备变频) 4.补水泵Q=16t/h H=42mH O2 N=3KW 2台(一运一补变频) 5.一级网系统 2个机组进出口球阀Q341F-25C DN250 1个法兰连接Y型过滤器SY4P-25C DN250带排污阀 4个换热器进出口阀Q341F-25C DN200 2个双金属温度计WSS411 0-150%%DC 4个压力表Y-100 0-2.5MPa 6.二级网系统 4个水泵进出口阀Q341F-16C DN300 | 组 | 1 |
54
| 4个橡胶软连接XTQ1RF16 DN300 PN16 2个止回阀DH77X-16 DN300 1个旁通止回阀DH77X-16 DN300 1个法兰连接Y型过滤器SY4P-16C DN350带排污阀 4个换热器进出口阀Q341F-16C DN200 1个安全阀A41H-16C DN32开启压力:0.38Mpa 2个双金属温度计WSS411 0-150%%DC 4个压力表Y-100 0-1.6MPa 7.补水系统 4个水泵进出口阀Q41F-16C DN65 2个止回阀H71H-16C DN65 1个泄水电磁阀组G1 电源 AC220V 常闭型 8.电气柜内(甲方控制系统为DCS控制系统,需要保留内部控制端子)1套循环泵变频器 90KW 1套补水泵变频器 3KW 1套循环泵软起动器 90KW 1套电控柜柜体90KW*2+3KW*2 IP54_H_GKH120622 1套电控柜低压件附件 9.共用部分 1套电缆附件(整体) 10.管路部分 1套集成管路 | | |
55
| 换热机组(防火办机组)换热机组:Q=4.5MW 2.板式换热器:单台换热面积180m2 2台(一级网供回水温度110/60°/二级网供回水温 度70/50°) 3.循环水泵:Q=340t/h H=36mH O2 N=45KW η=78% 2台(一运一备变频) 4.补水泵Q=10t/h H=32mH O2 N=1.5KW 2台(一运一补变频) 5. 一级网系统 1个法兰连接Y型过滤器SY4P-25C DN250带排污阀 4个换热器进出口阀Q341F-25C DN200 2个双金属温度计WSS411 0-150%%DC 4个压力表Y-100 0-2.5MPa 6. 二级网系统 4个水泵进出口阀Q341F-16C DN300 4个橡胶软连接XTQ1RF16 DN300 PN16 2个止回阀DH77X-16 DN300 1个旁通止回阀DH77X-16 DN300 1个法兰连接Y型过滤器SY4P-16C DN350带排污阀 4个换热器进出口阀Q341F-16C DN200 1个安全阀A41H-16C DN32开启压力:0.24Mpa 2个双金属温度计WSS411 0-150%%DC 4个压力表Y-100 0-1.6MPa 7.补水系统 4个水泵进出口阀Q41F-16C DN50 2个止回阀H71H-16C DN50 1个泄水电磁阀组G1 电源 AC220V 常闭型 8.电气柜内(甲方控制系统为DCS控制系统,需要保留内部控制端子) 1套循环泵变频器 45KW 1套补水泵变频器 1.5KW 1套循环泵软起动器 45KW 1套电控柜柜体45KW*2+1.5KW*2 IP54_H_GKH100620 1套电控柜低压件附件 9.共用部分 1套电缆附件(整体) 10.管路部分 1套集成管路 | 组 | 1 |
56
| 换热机组(兴林社区机组)换热机组:Q=9MW 2.板式换热器:单台换热面积180m2 2台(一级网供回水温度110/60°/二级网供回水温 度70/50°) 3.循环水泵:Q=600t/h H=38mH O2 N=90KW η=78% 2台(一运一备变频) 4.补水泵Q=16t/h H=42mHO2 N=3KW 2台(一运一补变频) 5.一级网系统 2个机组进出口球阀Q341F-25C DN250 1个法兰连接Y型过滤器SY4P-25C DN250带排污阀 4个换热器进出口阀Q341F-25C DN200 2个双金属温度计WSS411 0-150%%DC 4个压力表Y-100 0-2.5MPa 6.二级网系统 4个水泵进出口阀Q341F-16C DN300 4个橡胶软连接XTQ1RF16 DN300 PN16 2个止回阀DH77X-16 DN300 1个旁通止回阀DH77X-16 DN300 1个法兰连接Y型过滤器SY4P-16C DN350带排污阀 4个换热器进出口阀Q341F-16C DN200 1个安全阀A41H-16C DN32开启压力:0.24Mpa 2个双金属温度计WSS411 0-150%%DC 4个压力表Y-100 0-1.6MPa7.补水系统 4个水泵进出口阀Q41F-16C DN65 2个止回阀H71H-16C DN65 1个泄水电磁阀组G1 电源 AC220V 常闭型 8.电气柜内(甲方控制系统为DCS控制系统,需要保留内部控制端子)1套循环泵变频器 90KW 1套补水泵变频器 3KW 1套循环泵软起动器 90KW 1套电控柜柜体90KW*2+3KW*2 IP54_H_GKH120622 1套电控柜低压件附件 9.共用部分 1套电缆附件(整体) 10.管路部分 1套集成管路 | 组 | 1 |
57
| 换热机组(中学机组)换热机组:Q=9MW 2.板式换热器:单台换热面积180m2 2台(一级网供回水温度110/60°/二级网供回水温 度70/50°) 3.循环水泵:Q=600t/h H=38mH O2 N=90KW η=78% 2台(一运一备变频) 4.补水泵Q=16t/h H=42mH O2 N=3KW 2台(一运一补变频) 5. 一级网系统 2个机组进出口球阀Q341F-25C DN250 1个法兰连接Y型过滤器SY4P-25C DN250带排污阀 4个换热器进出口阀Q341F-25C DN200 2个双金属温度计WSS411 0-150%%DC 4个压力表Y-100 0-2.5MPa 6. 二级网系统 4个水泵进出口阀Q341F-16C DN300 4个橡胶软连接XTQ1RF16 DN300 PN16 2个止回阀DH77X-16 DN300 1个旁通止回阀DH77X-16 DN300 1个法兰连接Y型过滤器SY4P-16C DN350带排污阀 4个换热器进出口阀Q341F-16C DN200 1个安全阀A41H-16C DN32开启压力:0.24Mpa 2个双金属温度计WSS411 0-150%%DC 4个压力表Y-100 0-1.6MPa 7. 补水系统 4个水泵进出口阀Q41F-16C DN65 2个止回阀H71H-16C DN65 1个泄水电磁阀组G1 电源 AC220V 常闭型 8.电气柜内(甲方控制系统为DCS控制系统,需要保留内部控制端子) 1套循环泵变频器 90KW 1套补水泵变频器 3KW 1套循环泵软起动器 90KW 1套电控柜柜体90KW*2+1.5KW*2 IP54_H_GKH120622 1套电控柜低压件附件 9.共用部分 1套电缆附件(整体) 10.管路部分 1套集成管路 | 组 | 1 |
58
| 换热机组(政府机组)换热机组:Q=9MW 2.板式换热器:单台换热面积180m2 2台(一级网供回水温度110/60°/二级网供回水温 度70/50°) 3.循环水泵:Q=600t/h H=38mH O2 N=90KW η=78% 2台(一运一备变频) 4.补水泵Q=16t/h H=42mH O2 N=3KW 2台(一运一补变频) 5.一级网系统 2个机组进出口球阀Q341F-25C DN250 1个法兰连接Y型过滤器SY4P-25C DN250带排污阀 4个换热器进出口阀Q341F-25C DN200 2个双金属温度计WSS411 0-150%%DC 4个压力表Y-100 0-2.5MPa 6. 二级网系统 4个水泵进出口阀Q341F-16C DN300 4个橡胶软连接XTQ1RF16 DN300 PN16 2个止回阀DH77X-16 DN300 1个旁通止回阀DH77X-16 DN300 1个法兰连接Y型过滤器SY4P-16C DN350带排污阀 4个换热器进出口阀Q341F-16C DN200 1个安全阀A41H-16C DN32开启压力:0.24Mpa 2个双金属温度计WSS411 0-150%%DC 4个压力表Y-100 0-1.6MPa 7. 补水系统 4个水泵进出口阀Q41F-16C DN65 2个止回阀H71H-16C DN65 1个泄水电磁阀组G1 电源 AC220V 常闭型 8.电气柜内(甲方控制系统为DCS控制系统,需要保留内部控制端子) 1套循环泵变频器 90KW 1套补水泵变频器 3KW 1套循环泵软起动器 90KW 1套电控柜柜体90KW*2+3KW*2 IP54_H_GKH120622 1套电控柜低压件附件 9.共用部分 1套电缆附件(整体) 10.管路部分 1套集成管路 | 组 | 1 |
59
| 换热机组(公安局机组)换热机组:Q=9MW 2.板式换热器:单台换热面积180m2 2台(一级网供回水温度110/60°/二级网供回水温 度70/50°) 3.循环水泵:Q=600t/h H=38mH O2 N=90KW η=78% 2台(一运一备变频) 4.补水泵Q=16t/h H=42mH O2 N=3KW 2台(一运一补变频) 5. 一级网系统 2个机组进出口球阀Q341F-25C DN250 1个法兰连接Y型过滤器SY4P-25C DN250带排污阀 4个换热器进出口阀Q341F-25C DN200 2个双金属温度计WSS411 0-150%%DC 4个压力表Y-100 0-2.5MPa 6. 二级网系统 4个水泵进出口阀Q341F-16C DN300 4个橡胶软连接XTQ1RF16 DN300 PN16 2个止回阀DH77X-16 DN300 1个旁通止回阀DH77X-16 DN300 1个法兰连接Y型过滤器SY4P-16C DN350带排污阀 4个换热器进出口阀Q341F-16C DN200 1个安全阀A41H-16C DN32开启压力:0.24Mpa 2个双金属温度计WSS411 0-150%%DC 4个压力表Y-100 0-1.6MPa 7. 补水系统 4个水泵进出口阀Q41F-16C DN65 2个止回阀H71H-16C DN65 1个泄水电磁阀组G1 电源 AC220V 常闭型 8.电气柜内(甲方控制系统为DCS控制系统,需要保留内部控制端子) 1套循环泵变频器 90KW 1套补水泵变频器 3KW 1套循环泵软起动器 90KW 1套电控柜柜体90KW*2+3KW*2 IP54_H_GKH120622 1套电控柜低压件附件 9.共用部分 1套电缆附件(整体)10.管路部分 1套集成管路 | 组 | 1 |
60
集成板式热交换器机组招标技术要求
1设备名称和数量
设备名称:集成板式热交换器机组
设备数量:详见“主要设备表”数量
设备规格:非标
2设备用途及描述
2.1 设备用途
主要用于供暖外线一次网与二次网的供暖实现热能的传递和转化 2.2 设备描述
集成板式热交换器机组包括:详见“主要设备表”
3主要技术参数
(1)主要设备表(兴安家园机组)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高效换 热机组 (1台) | 换热机组 | Q=4.5MW P=1.6MPa | 套 | 1 | |
| 板式水-水换热器 | Q=4.5MW 90m2 T1/T2=110/60℃P=1.6MPa T1/T2=50/70℃ | 台 | 2 | 两用互备 |
| 循环泵(变频控制) | Q=340t/h H=36mH O2 N=45KW =78% | η 台 | 2 | 一用一备 |
| 补水泵(变频控制) | Q=10t/h H=32mH O2 N=1.5KW | 台 | 2 | 一用一备 |
| 变频电控柜 | 含变频器、断路器等电气 | 台 | 1 | |
(2)主要设备表(锅炉房站机组)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高效换 热机组 (1台) | 换热机组 | Q=9MW P=1.6MPa | 套 | 1 | |
| 板式水-水换热器 | Q=9MW 180m2 T1/T2=110/60℃P=1.6MPa T1/T2=50/70℃ | 台 | 2 | 两用互备 |
| 循环泵(变频控制) | Q=600t/h H=38mH O2 N=90KW =78% | η 台 | 2 | 一用一备 |
| 补水泵(变频控制) | Q=16t/h H=42mH O2 N=3KW | 台 | 2 | 一用一备 |
| 变频电控柜 | 含变频器、断路器等电气 | 台 | 1 | 变频电控柜 |
(3)主要设备表(防火办机组)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高效换 热机组 (1台) | 换热机组 | Q=4.5MW P=1.6MPa | 套 | 1 | |
| 板式水-水换热器 | Q=4.5MW 180m2 T1/T2=110/60℃P=1.6MPa T1/T2=50/70℃ | 台 | 2 | 两用互备 |
| 循环泵(变频控制) | Q=340t/h H=36mH O2 N=45KW =78% | η 台 | 2 | 一用一备 |
| 补水泵(变频控制) | Q=10t/h H=32mH O2 N=1.5KW | 台 | 2 | 一用一备 |
| 变频电控柜 | 含变频器、断路器等电气 | 台 | 1 | 变频电控柜 |
61
(4)主要设备表(兴林社区机组)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高效换 热机组 (1台) | 换热机组 | Q=9MW P=1.6MPa | 套 | 1 | |
| 板式水-水换热器 | Q=9MW 180m2 T1/T2=110/60℃P=1.6MPa T1/T2=50/70℃ | 台 | 2 | 两用互备 |
| 循环泵(变频控制) | Q=600/h H=38mH O2 N=90KW =78% | η 台 | 2 | 一用一备 |
| 补水泵(变频控制) | Q=16t/h H=42mH O2 N=3KW | 台 | 2 | 一用一备 |
| 变频电控柜 | 含变频器、断路器等电气 | 台 | 1 | 变频电控柜 |
(5)主要设备表(中学机组)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高效换 热机组 (1台) | 换热机组 | Q=9MW P=1.6MPa | 套 | 1 | |
| 板式水-水换热器 | Q=9MW 180m2 T1/T2=110/60℃P=1.6MPa T1/T2=50/70℃ | 台 | 2 | 两用互备 |
| 循环泵(变频控制) | Q=600/h H=38mH O2 N=90KW =78% | η 台 | 2 | 一用一备 |
| 补水泵(变频控制) | Q=16t/h H=42mH O2 N=3KW | 台 | 2 | 一用一备 |
| 变频电控柜 | 含变频器、断路器等电气 | 台 | 1 | 变频电控柜 |
(6)主要设备表(政府机组)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高效换 热机组 (1台) | 换热机组 | Q=9MW P=1.6MPa | 套 | 1 | |
| 板式水-水换热器 | Q=9MW 180m2 T1/T2=110/60℃P=1.6MPa T1/T2=50/70℃ | 台 | 2 | 两用互备 |
| 循环泵(变频控制) | Q=600/h H=38mH O2 N=90KW =78% | η 台 | 2 | 一用一备 |
| 补水泵(变频控制) | Q=16t/h H=42mH O2 N=1.5KW | 台 | 2 | 一用一备 |
| 变频电控柜 | 含变频器、断路器等电气 | 台 | 1 | 变频电控柜 |
(7)主要设备表(公安局机组)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高效换 热机组 (1台) | 换热机组 | Q=9MW P=1.6MPa | 套 | 1 | |
| 板式水-水换热器 | Q=9MW 180m2 T1/T2=110/60℃P=1.6MPa T1/T2=50/70℃ | 台 | 2 | 两用互备 |
| 循环泵(变频控制) | Q=600/h H=38mH O2 N=90KW =78% | η 台 | 2 | 一用一备 |
| 补水泵(变频控制) | Q=16t/h H=42mH O2 N=1.5KW | 台 | 2 | 一用一备 |
| 变频电控柜 | 含变频器、断路器等电气 | 台 | 1 | 变频电控柜 |
62
4设备主要要求
4.1执行标准
换热机组的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和贮存均应符合或高于中国华人民
共和国《板式热交换器机组》(GB/T29466)及相关国家标准。文件中涉及的标准、规
范均应是最新有效版本。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 CJJ34
《城镇供热用换热机组》 GB/T28185《板式热交换器》 NB/T47004.1《热水离心泵》 JB/T 5414《离心泵技术条件II》 GB/T 5656《离心泵技术条件III》 GB/T 5657《管道式离心泵产品质量分等》 JB/T 53058《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7251.1~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
《热轧型钢》 GB/T 706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 3274《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3280
《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GB/T4237
《钢制管法兰》 GB/T9112~912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4《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NB/T47015《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71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8163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14976《锅炉、热交换器用锈钢无缝钢管》 GB/T13296《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JB/T4711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 GB/T8923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 GB/T12459《弹簧直接荷载式安全阀》 GB/T12243《热量表》 CJ128
《板式热交换器》第1部分可拆卸板式热交换器 NB/T47004.1《压力容器》第2部分材料 GB/T150.2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699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713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3274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3280
《钛及钛合金板材》 GB/T3621
《钛及钛合金板和带》 JIS H4600
《钛及钛合金板、带技术要求》 ASTM B265
《板式换热器用钛板》 GB/T 14845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HG/T20592-20635《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 NB/T47008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 NB/T47010
63
4.2总体要求
(1)换热机组在考虑检修空间后应技术可靠、计算合理、质量优良、布置合理紧凑,且换热机组尺寸应满足现场安装需求。每台机组应撬装供货。机组控制噪音符合环保标
准要求。仪表和元件应放置在易于识读、维修,并对元件不易产生机械损伤和对维护人
员无危险的位置。机组在出厂前按照《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板式热交换器机组》(GB/T29466)要求进行压力试验。机组出厂前须按《板式热交换器机组》(GB/T29466)做水泵运转试验试验和压力降测试。投标方需提 供有效的试验平台证明文件。
(2)机组管路采用静电喷塑工艺,喷涂前须进行喷丸处理,达到Sa2.0级。进行加温固 化,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机组底架应采用喷涂式或刷漆工艺,
涂敷面漆一道,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
(3)根据热力站现场条件机组采用整体运输安装或采用模块式分体运输,现场模块组 装。
(4)机组设两台换热器,两用。
(5)机组在满足结构紧凑的前提下,设备、阀门、管道等必须能满足保温要求,泄水 阀、放气阀、温度计、压力表要在安装时,留有保温空间。水泵进出口及底座应有减振
措施。
(6)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全面负责设备、附属装备、供货以及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要求。
(8)设计方案审查仅为招标方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措施,招标方不对投标设计方案负责,投标方对设计的正确性、可行性、安全性负责。
4.3设备组成及技术要求
集成板式热交换器机组主要包括:
1.一次网部件清单:Y型过滤器、法兰球阀、温度计、压力表等;
2.二次网部件清单:循环水泵、软连接、法兰球阀、止回阀、Y型过滤器和安全阀、温 度计、压力表等;
3.补水系统部件清单:包括补水泵、法兰球阀、止回阀等;
4.变频电控柜(变频器)内清单:包括变频器、断路器等电气元件;
6.共用部分清单:板式热交换器、电缆、及附件;
7.管路部件清单:底座槽钢架及必要的支撑。
a.可拆式板式热交换器技术要求
一、二次侧流量比不大于3的情况时,即挂暖工况,采用等截面板式热交换器。(1)
优先选用不低于二级能效的板式热交换器。
(2)设备应符合或高于NBT 47004.1板式热交换器国家标准,优先选用不低于二级能 效的板式热交换器。出厂前按国家标准进行耐压实验。
(3)板片采用316L不锈钢板或性能更好材质制造,外观及性能符合JISG4035《不锈 钢冷轧钢板及钢带技术要求》,板片需满足135℃及1.6MPa的运行工况。
(4)板片必须为一次压制成型,采用先压后冲、整体落料工艺,四个角孔及定位结 构一次冲压成型,保证板片定位精度。板片厚度≥0.5mm。为保证拆装定位,除常规五 点定位外,宜增加四角定位结构。
(5)板换取污垢系数0.00004W/(㎡.K),板换余量不小于25%。压力损失:△P≤
64
40kPa。提供产品选型计算书。制造商须保证有关同类换热板片供应期不少于十五年。(6)密封垫片采用免粘卡扣式,固定和密封功能互相分开,当固定部分损坏时不会 影响密封功能。材质要求为优质EPDM或更高质量材质垫片,耐温135℃,耐压不低于 1.6MPa,使用寿命≥5年,提供有效的免粘卡扣式结构证明材料。
(7)垫片提供国家级检测中心出具的垫片热空气加速老化实验报告及压缩永久变型
实验报告。提供原厂检验报告单及供货合同。板片的角孔周围需有两道密封垫,用以隔
绝两种换热介质,同时在外围密封垫片上设有泄流孔,当里层密封垫片泄漏时水可从泄
流孔流出,以便维护人员及时发现。
(8)框架固定板、压紧板采用Q235B或性能更好材料制造,要求框架结构稳定并有消 除加工后变形的处理措施。并经喷丸除锈、静电喷塑工艺处理。框架应设有精确的板片
定位系统,以保证板片定位准确,特别是在板换维护后能保证板片顺利回装。框架夹紧 螺栓采用45#优质碳素钢,并表面进行防锈处理,符合ISO630标准。螺栓需具备自锁功 能配套有自锁结构。框架夹紧螺栓应采用止推垫片,以防止紧固时夹紧螺栓滚动,为方
便检修,夹紧螺栓应加装省力滚动轴承盒,出厂前螺栓表面应涂抹润滑油,并加保护套。为保证板换承压,板式换热器主夹紧螺栓直径不小于M38。
(9)框架板上需加装独立的吊装挂钩,以保证大型板换设备的吊装安全。
(10) 板式热交换器应便于拆装,提供拆装便捷的结构说明。
(11) 每片板片上要打有永久性标识,至少包括板片材质、板片厚度,且不得对板片 质量造成影响。
(12) 板式换热器框架应留有20%的板片增容能力。
(13) 提供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板型板式热交换器热工性能与阻力特性测试检验报 告或能效测试与评价报告。板换面积与检验报告实测面积相同,否则按废标处理。
(14) 主要部件材质要求
| 序号 | 部件 | 材质 |
| 1 | 板片 | 316L |
| 2 | 密封胶条 | EPDM,三元乙丙 |
| 3 | 上梁 | Q235-B |
| 4 | 下梁 | Q235-B |
| 5 | 夹紧螺栓 | 45 |
| 6 | 地脚 | Q235-B |
| 7 | 滚轮支架R | Q235-B |
| 8 | 滚轮轴 | 45 |
| 9 | 滚轮 | 45 |
| 10 | 滚轮支架L | Q235-B |
| 11 | 支架 | Q235-B |
| 12 | 活动夹紧板 | Q235-B |
| 13 | 固定夹紧板 | Q235-B |
以上材质要求仅为最低标准,若有性能更好材质可按高标准执行。
b.循环水泵、补水泵
65
(1)/
(2)水泵介质耐温不小于110℃。
(3)循环水泵为三相电机(380V、50Hz)传动的立式单级单吸泵,采用软接头与管
道连接。
(4)补水泵为三相电机(380V、50Hz)传动的立式多级离心泵。
(5)水泵工作点的选取需尽可能接近水泵的最佳效率点。
(6)水泵的外观需美观光滑、无划痕和锈斑。防腐层应均匀,无气泡和剥落现象。
所有铸铁部分需经过环氧树脂电泳处理,提高耐腐耐磨性,延长水泵的使用寿命。
(7)水泵需机械密封.
(8)电机选取应高于中国Y系列标准,能效等级二级以上,防护等级IP55。
c. 阀门
(1)法兰球阀通用要求
执行标准 GB/T12224
设计制造标准 GB/T12237
压力试验标准 GB/T13927 JB/T9092
密封性能标准 GB/T13927 JB/T9092
结构长度标准 GB/T 12221
球阀的操作手柄宜拆下,可以换向安装,方便开关。
阀体材质:碳钢。阀轴材质: 304。
密封面材质:RPTFE/PEEK/PPLE。密封环材质:NC/CR/11R/S1/VITON。填料:PTFE/石墨
等。
球阀的球体要求采用研磨精细的不锈钢球体,可以保证多年开闭自如,运行可靠。
球阀密封环采用碳化特氟隆密封材料。可经过万次往复运动无泄漏。保证阀门的使用寿
命。
阀门正常操作情况下,质保20年。
阀门的密封在-40~200度的条件下连续使用不会失效。
球阀的与管道对接部分管道采用公制管。
公称直径小于等于DN300时,采用浮动球,大于DN300时,采用固定球形式。公称直径小于等于DN125时采用手柄式,大于DN125时蜗轮传动方式。
(2)蝶式止回阀通用要求
1)蝶式止回阀相关标准要求:
执行标准:GB12236
设计制造标准: GB12236
压力试验标准: GB/T13927
密封性能标准: JB/T9092
结构长度标准: GB/T12221
2)蝶式止回阀性能参数要求:
可流通介质:水、油及非腐蚀介质。
可耐介质温度:-10℃~+120℃。
连接型式:对夹形式。密封型式:软密封。
传动形式:自动。
66
3)蝶式止回阀结构与材料要求:
阀体材质:球墨。阀盖材质:球墨。阀瓣材质:球墨。
密封面材质:三元乙丙。
(3)安全阀通用要求:
1)安全阀相关标准要求:
执行标准:GB/T12242
设计制造标准:GB/T12241 GB/T12243
压力试验标准:GB/T12243
密封性能标准:GB/T12242
结构长度标准:JB/T2203
2)安全阀性能参数要求:
可流通介质:蒸汽/空气。可耐介质温度:≤350℃。
连接型式:法兰连接RF。
3)阀体材质:WCB。阀芯材料:2Cr13。密封面材质:2Cr13。
d.仪器仪表
(1)压力表通用技术要求
测量范围:0~1.6MPa。
精度等级:国标1.6级。
表壳直径:Ф100。
适用介质:水。
环境温度: -40~+60℃。
相对湿度:>80%。
压力表
(2)双金属温度计通用技术要求
测量范围:0~150℃。
精度等级:国标1.5级。
分度值:0.5~5℃。
适用介质:水。
双金属温度计
e. 电气控制系统
(1)电气柜技术要求
/
(2)执行标准
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4728.1-2018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50054-201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171-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29466-2012 板式热交换器机组
GB 7251.1~7251.4-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12706.1-2008 额定电压1 kV到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 和3KV电缆
本文件并未列出所有相关技术标准,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67
(3)通用要求
1)电控柜防护等级 IP54,侧板为整板,焊接结构,有底板和底座,柜上盖防水型。2)电控柜高度≥2000mm时,电控柜排风用轴流风扇设置在顶部;高度<2000mm时,电 控柜排风用轴流风扇设置在右侧方;宽度≥1400mm时,电控柜设三个排风用轴流风扇;宽度<1400mm时,电控柜设两个排风用轴流风扇。
3)柜底板预留一定数量敲落孔。长椭圆敲落孔在面对柜方向左侧两个,圆形敲落孔均
布在其它位置。进出线宜采用下进下出,动力电缆应有相序标记。
4)控制柜前后开门,电控柜后门采用无折页板式门板,用螺栓固定。
5)柜体板材质Q235,厚度2±0.13mm,并符合GB/T708的规定,底板厚度3±0.13mm。电 控柜眉头高度70mm,保证前柜门强度。
6)柜门内应有防尘胶皮资料盒。柜内设有带防尘罩的检修照明灯、行程开关安装板。
机柜门锁统一,三点锁紧,防水型;单门电控柜前门门锁安装位置为左侧,双门的安装
在大门左侧。电控柜内含PLC的,柜靠下部预留导轨安装的五孔插座备用;柜门尺寸保 证强度同时需保证不会下沉;门有接地柱(M8螺栓);门合页采用铁合页,不应采用铸
铁材质合页;柜顶部装有吊环。器件板不应采用整张板(有特殊要求电器件则按其特殊
要求执行),器件板及立柱应保证足够的强度。
7)电控柜要求既适用三相五线制,亦适合三相四线制。柜内预置零线排和地线排跨线,
两端压接线鼻,固定在地线排,安全捆扎在柜内备用。地线排在柜左侧侧板横向安装,
零线排在柜右侧侧板横向安装。
8)箱体面板上的按钮、指示灯、旋钮、变频器、操作面板上方应有含功能描述的标牌,
要求标牌清晰、醒目。接线面每个元件的附近有标牌,标注应与图纸相符。除元件本身
附有供填写的标志牌外,标志牌不得固定在元件本体上。
9)安装因振动易损坏的元件时,应在元件和安装板之间加装橡胶垫减震。
10)二次线布线要求
1.二次线截面积要求
①单股导线≥1.5mm2,多股导线≥1.0mm2。
② PLC弱电回路≥0.5mm2。
③电流回路≥2.5mm2。
④保护接地线≥2.5mm2。
2.每个电器元件的接点最多允许接2根线,所有连接导线中间不应有接头。二次线应远
离飞弧元件,且不得防碍电器的操作,二次线不得从母线相间穿过。电流表与分流器的
连线之间不得经过端子,其线长不得超过3m。
3.二次线的连接(包括螺栓连接、插接、焊接等)均应牢固可靠,线束应横平竖直,配
置坚牢,层次分明,整齐美观。同一合同的产品相同元件走线方式应一致。所有弱电信
号采用屏蔽线并按规定做屏蔽层接地。
11)一次线布线要求
1.汇流母线应按设计要求选取,主进线柜和联络柜母线按汇流选取,分支母线的选择应
以自动空气开关的脱扣器额定工作电流为准,如自动空气开关不带脱扣器,则以其开关
的额定电流值为准。
2.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软启动器、变频器规格型号应满足设计及合同要求。3.柜内有UPS时,设置不低于2个五孔插座。
12)提供纸质版电控图纸一套及变频器说明书等放置在柜门内资料盒内,其它相关资料
及合格证单独提供。
68
13)交付时应已装载正确完整的程序(经过模拟测试及回路测试,包括电动调节阀回路
的测试),保证电控柜柜外条件具备时,电控柜送电即可正常运转;所有电控柜发货前
应做完整体功能测试,交货时提供手签的《电气控制柜检验表》,同时提供手签的《机
组预调试测试检验表》测试报告。
f. 变频器
(1)/
(2)功能参数特点
电源电压:三相380V±10%。
电源频率:50Hz±2Hz。
功率因数:cosφ≈0.98。
输出电压:0~380V。
输出频率:0~50Hz。
环境温度:0~40℃。
湿度:10~90%。
功率范围:0.75-160kw
过载能力:110%,最小60秒。
睡眠功能:变频器应具有睡眠功能。
PID控制器:内置PID控制器。
接口:6个数字量输入口,2路模拟量输入口,2路模拟输出口,3个继电器输出口。通讯:标配Modbus。
(3)安全及保护特性
短路保护。
输出相之间保护。
输出相和地之间保护。
内部电源的输出保护。
具有过热和过流保护。
主电源欠电压及过压安全保护。
主电源缺相安全保护。
变频器故障时,有自诊断功能。
中文操作面板。
69
第三卷
7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72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技术支持资料
九、技术服务方案(技术暗标部分)
十、其他资料
73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 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方案;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7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名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75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76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
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
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名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77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
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
如下协议。(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
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
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
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 月 日
78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
79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
全部要求。
80
六、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 项目 | 单位 | 数据 | 备注 |
| 总价 | 元 | 大写:元 ¥:元 | |
| 交货地点 | | |
| 交货期 | | |
| 项目负责人 | |
注:投标人按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主要设备表进行报价,附在投标报价汇
总表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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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资金 | | 成立时间 | |
| 注册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员工总数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网址 | | 传真 |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 电话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 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 近三年营业额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 | |
|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 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
| 备注 | |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
材料。境内投标人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
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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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设备(非定制设备),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 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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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设备名称 | |
| 规格和型号 | |
| 项目名称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 话 | |
| 合同价格 |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 履约情况 | |
| 备注 | |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
,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
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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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设备名称 | |
| 规格和型号 | |
| 项目名称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人联系 人及电话 | |
| 签约合同价 | |
| 项目概况及 投标人履约 情况 | |
| 备注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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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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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制造商授权书(如有)
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
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
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
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设备名称)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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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技术支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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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技术服务方案(技术暗标部分)
1、投标人编制技术服务方案的要求:技术服务方案中纳入整体供货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技术 方案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设备(软件)功性能描述、质保期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承诺、本地服务 及培训、技术资料与设备技术资料交付等相关内容。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劳动力、项目管 理机构(本项目为“暗标”评审方式,“项目管理机构”不得涉及人员姓名、简历、公司名称等 暴露投标人身份的内容)等。
2.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技术服务方案采用技术“暗标”方式评审,则技术服务方案的编制 应按附表“技术服务方案(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编制技术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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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方案封面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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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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