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1340中段卸载站、矿车设备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包头市 发布日期:2026-06-26

【招标公告】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1340中段卸载站、矿车设备采购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包头市 采购单位 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1340中段卸载站、矿车设备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采购公告(邀请书) 1.采购条件和方式 1.1采购条件 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1340中段卸载站、 矿车设备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询比采购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项目编号为XBCG202606220006 采购方式:询比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 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获批准建设,设计采用竖井+斜坡道联 合开拓方式。共设3条竖井和1条斜坡道,分别为主井、副井、回风井和斜坡道。目前主副井、斜坡道、回风井井巷工程正在施工,根据施工进度需要购买1340卸载站和30台矿车详见采购订货参数附件。 2.2采购内容及范围 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1340中段卸载站及其预埋件、矿车设 备采购,包括设备的制作、运输、卸货、指导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转。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XBCG202606220006-0001 标段名称: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50万吨铁矿采矿项目1340中段卸载站、 矿车设备采购 交货期:成交后,成交人需在7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参数及安装基础相关参数。在采购 人通知成交人开始制造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设备(或在协商的交货期前交付)。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到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到货设备价款的60%,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结束且验收调试合格后30日内付已验收设备价款30%,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0日内 付清,所有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财务要求提供相关付款手续及发票。 付款形式:银行转账付款 最高限价(元/含税,税率为13%) ***.0000 响应担保金(元): 不需要缴纳 项目实施地点:达茂旗石宝镇三合明矿业公司 备注:/ 其他相关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承诺书模板填报承诺,否则将被否决响 应。 标段明细资料:
序号物料名称物料规格 型号物料材质品牌/制 造商最高限价 (单价)(元,人民 币(CNY)/ 含税)预估采购 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底侧卸式YDCC4-96480030
矿车
2卸载站DX- 900/4.0460001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质量保证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质保期为安装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双方约定的设备供货范围,承担本次供货设备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 围包括:成交人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包括零部件、备品备件)。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的易损件(包括零部件、备品备件),成交人负责退货更换。 质量保证责任 成交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及内容对本次购买的所有设备完成质量保证责任。保证 的经济责任按照下列方式处理:由于成交人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设计、生产造成的质 量缺陷,由设备厂家承担责任。如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事故,在责任认定的范围内设备 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证承诺 响应供应商承诺在设备、材料、安装等质量保证期内若由于设备厂家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响应供应商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h内派人保修,直至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属 于质量保证范围内的设备发生事故需紧急抢修的,成交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4h 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如成交人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修理或紧急事故处理时,采购 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据实扣除。属于质量保证范围内的设备 发生事故需紧急抢修的,成交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如成 交人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修理或紧急事故处理时,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 理费用由成交人赔偿。在保证期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问题,如需成交人配合,成交人承 诺在接到通知后48h内来现场协助处理问题,对修复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仅收取成本费。质量保证期考核: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设备厂家除负责退货更换,采购人有权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响应供应商所投矿车须具有响应供应商自身的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KA或MA均可)。 注: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公开信息可现场在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网 www.aqbz.org.cn查询。 3.3业绩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卸载站和矿车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部分对应发票。 3.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否。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6-26 00:00至2026-07-01 00:00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通过系 统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5.平台技术服务费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响应供应商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项目 3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 予退还。 6.响应担保金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 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响应担保金应从 供应商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响应担保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 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 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6-07-01 10:00(北京时间)。 7.2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 eel.com),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智慧平台,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 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 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未加密的响应文 件均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媒介 发布。 9.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采购文 件。 10.澄清或异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 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 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企划部 监督单位电话:0472-2108632 11.联系方式 人:包钢(集团)三合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 购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石宝工业园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业务部长:曹小艳 客服热线电话:0472-5267453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266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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