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五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五原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及其他配套服务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发布日期:2026-06-30

【招标公告】五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五原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及其他配套服务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采购单位 五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兆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五原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及其他配套服务建设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五原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及其他配套服务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WYS-C-G-260032
项目名称:五原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及其他配套服务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34,460.6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898,081.0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B02139900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五原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及其他配套服务建设工程(第一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98,081.0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至工程验收之日(移交)起后的12个月
合同包2(合同包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2,636,379.6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B02139900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五原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及其他配套服务建设工程(第二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36,379.6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至工程验收之日(移交)起后的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合同包2(合同包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则供应商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①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由供应商出具正式任命文件(格式自拟)。 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其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能证明人员的相关资料证明)或社保核定单。如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明无需提供人员花名册(能证明人员的相关资料证明)或社保核定单。
合同包2(合同包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则供应商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①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由供应商出具正式任命文件(格式自拟)。 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其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能证明人员的相关资料证明)或社保核定单。如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明无需提供人员花名册(能证明人员的相关资料证明)或社保核定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至 2026年07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交易执行→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五原县110国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新天地S2号楼348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2026年06月29日
相关附件:
五原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及其他配套服务建设工程(BSZCWYS-C-G-26003220260629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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