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B1502002026070101001001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内蒙古包头市 发布日期:2026-07-03

【招标公告】B1502002026070101001001的招标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包头市 采购单位 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净水厂建设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 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监理招标。 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 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 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 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 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 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 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监理 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 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七、《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为 2017 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 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 编写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81 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净水厂建设工程 监理 标段编号:B1502002026070101001001 招标文件 招标人: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加盖电子印章) 2026 年 07 月 目 录 (2017年版).......................................................................1 第一卷 ..........................................................................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1. 总则 .................................................................... 14 1.1 招标项目概况 ....................................................... 14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4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4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 1.5 费用承担 ........................................................... 16 1.6 保密 ................................................................16 1.7 语言文字 ........................................................... 16 1.8 计量单位 ............................................................16 1.9 踏勘现场 ........................................................... 16 1.10 投标预备会 .........................................................16 1.11 分包 .............................................................. 17 1.12 响应和偏差 .........................................................17 2. 招标文件 ................................................................ 17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7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7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8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 18 3. 投标文件 ................................................................ 18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8 3.2 投标报价 ........................................................... 19 3.3 投标有效期 ......................................................... 19 3.4 投标保证金 ......................................................... 19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 20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20 3.6 备选投标方案 ....................................................... 21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 21 4. 投标 .................................................................... 22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22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22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22 5. 开标 .................................................................... 23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23 5.2 开标程序 ........................................................... 23 5.3 开标异议 ........................................................... 23 6. 评标 .................................................................... 23 6.1 评标委员会 ......................................................... 23 6.2 评标原则 ........................................................... 24 6.3 评标 ............................................................... 24 7. 合同授予 ................................................................ 24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 24 7.2 评标结果异议 ....................................................... 24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25 7.4 定标 ............................................................... 25 7.5 中标通知 ........................................................... 25 7.6 履约保证金 ......................................................... 25 7.7 签订合同 ........................................................... 25 8.纪律和监督 ............................................................... 26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26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6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6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6 8.5 投诉 ............................................................... 26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27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7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 28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 29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 30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 31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 32 附件六:确认通知 ....................................................... 33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34 评标办法前附表 ............................................................. 34 1. 评标方法 ................................................................ 39 2. 评审标准 ................................................................ 39 2.1 初步评审标准 ....................................................... 39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39 3. 评标程序 ................................................................ 40 3.1 初步评审 ........................................................... 40 3.2 详细评审 ........................................................... 4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 41 3.4 评标结果 ........................................................... 4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42 第二卷 ......................................................................... 68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69 第三卷 ......................................................................... 7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76 一、封面 ................................................................... 77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78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8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80 四、授权委托书 ............................................................. 81 授权委托书 ................................................................. 81 五、联合体协议书 ........................................................... 82 联合体协议书 ............................................................... 82 六、投标保证金 ............................................................. 83 投标保证金 ................................................................. 83 七、监理报酬清单 ........................................................... 84 监理报酬清单 ............................................................... 84 八、资格审查资料 ........................................................... 85 (一)基本情况表 ......................................................... 8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 88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89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90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91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92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 93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 94 九、监理大纲 ............................................................... 95 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 96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净水厂建设工程 已由 包头市九原区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包头市水务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 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净水厂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区萨如拉街道办事处 2.3招标规模:净水厂设计规模10万立方米/日,部分公用建筑物按20万立方米/ 日建设。 2.4项目计划投资:26782.65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B1502002026070101001001标段名称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 净水厂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市政工程-给水排水
合同估算价(万元)186.99工期 (日历天)73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 理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 2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工程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不得同时担任 其他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 师或监理人员的承诺书)。 3.3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投 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 截止时间前;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 ④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 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⑤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监理质量、安全问题(投标 人需提供承诺书); ⑥未被列为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要求实施联合惩戒予以限制投标的当事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02 00:00 至 2026-07-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 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7月29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 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 cn)、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 tsggzyjy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5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联 系 人:*** 4 联系电话:*** 行业监管: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黄河大街和富强南路交汇处西150米 联 系 人: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72-5243979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 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 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 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 0822&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SoftGuid=1fd27c68-363d-48a0-a418-cb4ad6b ae09e&RootGuid=a7b335b5-2d2a-4323-a16c-e204c351557f&softtypecode=03 10.3 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 9443/BidOpening 10.4 投标操作须知: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download/ instructions.pdf 2026 年 07 月 02 日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 称: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85 号 联系人:*** 电 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 A 座 1601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nmgzyxt@163.com
1.1.4标段名称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净水厂建设工程监理
1.1.5项目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区萨如拉办事处
1.1.6项目建设规模净水厂设计规模 10 万立方米/日,部分公用建筑 物按 20 万立方米/日建设。包括预沉池、水处理 设施间、综合楼、热泵机房、门房、加氯加药间、反冲洗设备间、清水池、加压送水泵房及吸水井、污泥综合处理间、污泥脱水机房、化粪池的所有 土建、设备安装,以及总图管线、缆沟、药沟、道 路 、 硬 化 、 围 墙 、 绿 化 等 , 厂 外 管 线(DN1000/DN1200)工程。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和建设周期计划工期:737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08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 年 08 月 30 日 阶段工期要求:计划 2026 年 08 月 25 日开工,2028 年 02 月 29 日具备联合试运行条件,2028 年 08 月 30 日竣工;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18699.00 万元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有资金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及工程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1.3.2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737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08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 年 0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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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阶段工期要求:计划 2026 年 08 月 25 日开工,2028 年 02 月 29 日具备联合试运行条件,2028 年 08 月 30 日竣工;
1.3.3质量标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安全达标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① 投 标 人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投标 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 日; ② 投 标 人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一日; ③ 投 标 人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 ④ 投 标 人 近 三 年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 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⑤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未发生重 大监理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⑥未被列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要求实 施联合惩戒予以限制投标的当事人(投标人需提 供承诺书)。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 师需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 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工程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不 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 人员(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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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或监理人员的承诺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按国家相关要求(8)其他要求:无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 问题时间:2026 年 07 月 19 日
形式:网上系统提问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网上答疑澄清文件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偏差☑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本招标活动期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发出 的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
形式:不适用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网上答疑澄清文件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时间:
形式:不适用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网上答疑澄清文件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 改时间:
形式:不适用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电子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文件 1 份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相关规定
3.2.3报价方式费率报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费率:1.00%,投标单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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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次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 18699.00 万元计算监理费总报价,投标报价分值 计算以费率报价进行计算。
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
3.4.1投标保证金符合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形: 1.属于政府投资的工程技术服务类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咨询),投标单位在参与招 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 缴投标保证金。 2.属于政府投资的非工程技术服务类项目(施 工),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0 万元及以下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 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参照本条执行) 3.对于政府投资以外的国有企业依法必须招标项 目,参照上述第 1、2 条规定执行。 网上不见面开标: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可以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保险公司、银行、专业担保公司的电子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有 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 本账户转账或者电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 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0.00 万元; 3.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在诚 信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 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 时间为准)转入本标段专用的《投标保证金缴纳 回执单》中任意一个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 证金账户; 5.缴纳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确认本企业已在诚信库“基本信息”栏目中 上传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完成其原件比 对工作。 (2)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基本信息中登记的基本户 开户银行和账号须与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内容一致。 (3)严格按照本标段“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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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4)因银行跨行转账可能会出现延时到账的情况,请投标单位尽早办理保证金的银行汇款、转账事 宜。 注: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按相关法律规定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 □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 时间要求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的时间要求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3A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 求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文件 1 份 其他要求: 网上上传电子文件 1 份,投标人中标后,须于中 标候选人公示后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 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4 份(一正三副,需包含目录、页码)。纸质投标文件要求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直接打印(链接内容必须打印出来)、装订后并 加盖单位公章,如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 不一致 所引起一切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 行承担,并记入诚信档案。 纸质投标文件中所有 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都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中 “签字、盖章要求”执行。打印注意事 项:除暗标部分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提倡双面打 印。暗标部分按照其制作要求编制,打印时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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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放于整个标书最后。纸质投标文件要以胶装形式 牢固装订。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顺 序装订成册,牢固装订是指装订好的投标文件不 至于在翻阅时散开或用简单的方式将其中一项取 出或将其他文件插入,各种活页装订、打孔式、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装订的不认为是牢固装订。
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
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07-29 09:30
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网上系统递交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 □是,退还时间:
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密 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规定的解密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后 1 小时;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线上开标。
5.2(4)(A)开标程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电 子文件解密,招标人解密,公开唱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社会专家 5 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评标专家库 中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1-3 人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 示 媒 介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 包 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 w/ )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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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nmgztb.com.cn) 公示期限:3 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是 ☑否
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 ☑是,具体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按本条执行: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正式开始 运行。开标现场按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 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关于推行建设工程 项目‘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红头文件执行。2.特别提示:投标文件中涉及到项目管理机构和 其他评分因素中各类参评证书及资料(包括人员 证书、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财务审计报告),评标时评委点击查看链接内容,无链接内容的不 计分,列为计分内容的相关证件和资料评委要详 细登记并记录打分情况,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相 关内容的依据。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及专 业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的不得超过管理人员数 量的 50%,在资格、业绩、信誉等方面与变更前 一致,同时应当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 程师在岗履职时间。
11监理大纲制作要求与评审暗标评审说明:大中型公建项目或国有资金占控 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商务标和技术标准分离评 审,技术标部分的监理大纲采用暗标的形式,由 评标委员会技术评标小组对其进行评审打分。 监理大纲制作要求与评审: 具体内容为技术标(监理大纲)暗标制作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投标人的名称等相 关内容,不得有特殊设置、明显标志、标示。如 有,视为泄露投标人信息,投标无效。(在电子 评审时,暗标部分记分为 0 分。)(2)、项目管理
12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班子涉及人员名字的内容和表格放在商务标中,不允许在监理大纲中出现。(3)、暗标制作具体 要求:技术标(监理大纲)部分,页面设置上下 左右边距均设为普通边距,上下为 2.54 厘米,左 右为 3.18 厘米;字间距为标准间距,行间距为单 倍行距,段落间无间距;章节之间不分页;页码 为五号宋体,全文均为黑白(包括图片、图形),不得有彩色出现。目录统一用宋体三号字;章节 标题统一用宋体小二号;内容字体为五号宋体;页码统一编在左下角,从目录开始编码(1);页 数控制在 50 页,不足时空白补齐。
13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5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 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 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 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 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7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18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 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 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 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 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 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 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 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 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或递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 承诺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9 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 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 诺函》模板请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自行下载。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 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 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 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 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 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 20 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 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试 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 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 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 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 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 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 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 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21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 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 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2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网上不见面开标: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网上不见面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主持人自我介绍并宣布开标会开始;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签到,签到后等候开标; (3)至投标截止时间,宣布投标单位家数,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家数; (4)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 (5)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1 小时,解密完 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解密; (6)解密完成后,公布唱标内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7)投标人确认后,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签章; (8)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者网上在线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 23 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 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24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 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25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 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26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 金投标报价 (万元)总监理 工程师监理服务 期限备注投标人代 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 日 28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9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0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监理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31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 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2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关于招标文 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3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 排序方法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 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 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 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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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 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监理大纲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监理大纲:45.0 分 监理人员组织机构:6.0 分 投标报价:35.0 分 其他评分因素:14.0 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 价×70%+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30%;
2.2.3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45 分)监理范围、监理内 容(2 分)监理范围界定清晰、全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及工程实际;监理内容完整、具体,无遗漏,贴合工程专业特点;得 0-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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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依据、工 作目标(3 分)监理依据全面、准确,涵盖国家法律法规、行 业规范、地方标准、工程设计文件、招标文件 及施工合同等,所列依据现行有效、针对性强;监理工作目标明确、具体、可量化,贴合工程 实际,涵盖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等 核心目标,目标合理可行;得 0-3 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 位职责(5 分)监理机构设置合理,层级清晰,人员配置满足 工程需求(数量、专业、资质); 岗位职责划分明确、具体,权责对等,覆盖所 有监理岗位,符合监理规范要求工程需求;得 0-5 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 法和制度(5 分)监理工作程序清晰、规范,符合监理规范要求,贴合工程各阶段特点;监理 方法科学、有效,针对性强;监理制度完善、具体,可操作性强,涵盖核心监理制度;得 0-5 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 施(15 分)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全面、具体、针对性强,贴合工程实际,措施科学、可行,可有效管控工程各项目标,符合相关规 范及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遗漏;每项监理措 施得 0-3 分,最高得 15 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 案(5 分)合同管理方案完善,涵盖合同签订、履行、变 更、索赔等各环节,流程清晰、措施具体;信 息管理方案科学,明确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归档流程,贴合工程实际,可操作性强;得 0-5 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 及措施(5 分)组织协调内容全面,涵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方;协调措施具体、可行,针 对性强,能有效解决各方协调中的常见问题,保障工程顺利推进;得 0-5 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 点分析及合理化建 议(5 分)重点、难点分析精准、全面,贴合工程实际,能准确识别工程监理中的核心重点及潜在难 点;合理化建议科学、可行,针对性强,能有 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实际应用价值;得 0-5 分。
2.2.4(2)监理人员 组织机构 评分标准(6 分)总监理工程师(2分)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建筑、市政、给排 水)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建筑、市政、给排水)中级职称的得1分。(投标文 件中附人员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社 保缴纳证明(入职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入职以 来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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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合同),未提供或不齐全或无法辨认,均不 予计分)
监理人员配备情况(4分)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理工程 师)人数不得少于 7 人,其中房屋建筑(土建 结构)专业不少于 2 人、市政公用工程(给水 排水)专业不少于 1 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不 少于 1 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安全 管理不少于 2 人,以上人员需具有 3 年及以上 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相应专业工程类注册或中级及以上,安全管理 人员资格证书可为房屋建筑(土建结构)专业 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监理工程师证书;满足 以上要求得基础分 3 分,少 1 人不得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增加一名房屋建筑(土建结 构)专业人员加 0.5,每增加一名机电安装工 程专业人员加 0.5 分,最多加 1 分。 本项最高得 4 分。 (投标文件中附人员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入职不足三个月的,提 供入职以来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 证明及劳动合同),未提供或不齐全或无法辨 认,均不予计分)
2.2.4(3)报价部分 评分标准(35 分)报价部分 (35分)(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最高投 标限价×70%+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30%; (2)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 价>/评标基准价 (3)具体操作: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1 分,基础分 35 分,最多扣 5 分,报价 得分小数点后保留 2 位。
2.2.4(4)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14 分)监理企业业绩(10分)①投标人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时 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设计规模 20 万立方米/日(含)以上水厂或泵站监理的,有一项得 6 分,设计规模 10 万立方米/日(含)以上水厂或泵站监理的,有一项得 4 分,承揽 过设计规模 5 万立方米/日(含)以上水厂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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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监理的,有一项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②投标人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时 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市政给排水 管线工程(DN1000 及以上),有一项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 (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如中 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未体现评审因素的,需附 相关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验收证明),以上 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齐全或无法辨认,均不予 计分)。
财务报告 (1.5分)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 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 审计报表,每提供一个完整年度资料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投标文件中需附审计报 告原件扫描件,资料模糊无法辨识或未按要求 提供的,本项不予计分。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 足上述要求年度,仅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 的财务审计报告,对应缺失年限不予扣分。)
企业体系证书(1.5分)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投标 文件中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内容不清晰无 法识别或未提供不得分。)
企业荣誉 (1分)上年度(2024 或 2025 年度)被盟市及以上行 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为与质量管理相关 的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得 0.5 分,被盟市及以 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为与安全管理 相关的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得 0.5 分,本项最 高得 1 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 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原件扫描件,内容不清晰无法识别或未提供不 得分。)
38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 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人员组织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监理大纲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人员组织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9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 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人员组织机构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 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 标。 4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 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2 (GF-2012-0202)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43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净水厂建设工程监理 2. 工程地点:包头市九原区萨如拉办事处 3. 工程内容:净水厂设计规模 10 万立方米/日,部分公用建筑物按 20 万立方 米/日建设。包括预沉池、水处理设施间、综合楼、热泵机房、门房、加氯加药间、反冲洗设备间、清水池、加压送水泵房及吸水井、污泥综合处理间、污泥脱水机房、化粪池的所有土建、设备安装,以及区域内总图管线、缆沟、药沟、道路、硬化、围墙、绿化、厂内外管线(DN1000/DN1200)工程。 4. 建筑安装工程费: 18699.00 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4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 ,监理费总价=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结算价×中标监理 费费率。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委 托人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45 八、合同订立订立时间: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3. 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即生效,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 乙方执 份。 (此页为签章页)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46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 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 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 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 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 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 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 人的金额。 47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 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 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 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 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 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 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 (3)专用条件及附录 A、附录 B; (4)通用条件; (5)响应文件。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48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 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 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 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 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 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9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 A 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 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 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 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50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 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 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 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 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 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 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 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 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 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51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 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 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 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 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 签订本合同后 7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 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 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 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 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 52 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 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 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 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 请书后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53 6.2 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 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 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 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 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 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28 天。 6.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 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 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 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 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 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 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 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 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 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54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 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 解除日,且应承担第 4.2 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 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 释,则可在 7 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 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 担第 4.1 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 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14 天后仍未支付 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 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14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 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 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 4.2.3 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 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 55 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 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 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 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 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 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 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 56 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 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57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协议书、专用条件、通用条件、成交通 知书、响应文件等。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保 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对工程项目实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控制、信息、合同管理及协调工作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①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②与工程有关的。标准,③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本中心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 其他合同。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①有严重过失行为的,②有违法行为不能履 行职责的,③涉嫌犯罪的,④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⑤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⑥专 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除不可抗力、疾病、监理人员涉及以上情形等原因,原则上不得更换监理人员,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在资格、业绩、信誉等方 面与变更前一致,并提前 7 日书面告知委托人,更换需委托人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变 更手续。 2.4 履行职责 58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 保修期阶段全过程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控制;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 监督管理 。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 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 和份数: 开工前提交监理大纲及监理实施细则,每月 25 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月报 一份。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 时间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 复。 3.7 支付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59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汇率为:/。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
注:支付监理费用前,监理人应向委托人出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 按下列方法确定:不支付附加工作酬金。 6.2.3 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不支付附加工作酬金。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 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 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包头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0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 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按通用条件 8.8 条执行。 9. 补充条款 1.监理人应按该项目监理投标文件中拟派的监理人员配备现场监理人员,监理 人不得随意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未经委托人 同意监理人擅自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一经查证,扣减酬金 10000 元,擅自变更其 他监理人员的,一经查证,扣减酬金 5000 元/人·次,累计发现三次直接清退出场, 并停止酬金的支付。监理人如需更换监理人员,不得超过投标监理人员数量的 50%, 且在资格、业绩、信誉等方面,与更换前监理人员一致。 2.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每月带班时间达到该月的 80%且每日出 勤时间不得小于 6 小时,委托人按月进行考核,当月考核不达标的,扣减酬金 500 元;连续 14 日不到岗的,委托人有权清退并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 61 组织工程监理例会和分部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除不可抗力、疾病等原因,在工程 建设期内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如出现上述情况者停止酬金的支付。 3.监理人员应 24 小时信息畅通,监理人员不得在旁站监理施工时出现脱岗现 象;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 接受回扣,不得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 现违反规定的扣减酬金 1000 元并驱逐出场,列入委托人的黑榜名单。 4.监理期限的具体起始时间以本工程施工实际的开竣工时间为准,其它验收服 务期的起始日期以此顺延。 5.严格执行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6.本工程监理服务期按实际施工工期计算,从工程施工准备开始至竣工验收合 格且工程保修期届满时止。如监理期限超出本合同期限,委托人不予支付附加工作 酬金。 7、严格按照包住建工【2021】65 号文件要求,加强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 监管。 8、本合同为固定费率合同,监理费总价=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结算价×中标 监理费费率。 9、监理人应当按照经审批合格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监理,对未按上述要求实施监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按照 4.1.1 条款约定进行赔 偿。 10、监理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强化监理人的安全责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管理人员到场履职尽责,若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 监理工程师不论何种原因未能到场履职,应提前书面告知委托人并明确事由和时间,否则视为未按要求到场履职,一经发现扣减酬金 500 元/人·次,并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满仍未整改的,发包人有权清退并更换该监理工程师。对此,给委托人造成的 62 一切损失由监理人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 师因公、因私未能到场履职,应提前书面告知委托人并明确事由和时间,否则视为 未按要求到场履职。 11、遵守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规范和法律准则,在施工全过程的关键部位、关键 工序和关键岗位要强化监理,监理人应合理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法依规实施旁站 监理,未按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一经发现扣减酬金 5000 元/次,并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满仍未整改的,发包人有权清退并更换该监理工程师。对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监理单位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2、在施工期间,由于监理人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一般、较大、重大及特 别重大事故,由监理人赔偿一定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发生安全生产较大 及以上事故的,将列入委托人供应商黑榜名单。 13、监理人依据委托人要求建立日常巡检制度,监理人员应每日按规定巡视检 查、实施旁站并详细记录,强化监理日志管理,确保当日事项当日记录,内容准确 无误;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本人每天亲笔记录填写“安全日志”,不允许有他人代 写的情况发生,填写隐患问题整改和应急处置应当做到内容完整、逻辑清晰、形成 闭环。涉及签字的工程资料需本人亲自签字,并保持笔体一致。委托人将不定期对 资料进行检查,若存在缺失或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扣减酬金 5000 元/次。 14、监理人针对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管理制 度,吊装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举牌验收制度等。经委托人审批后,监理 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未按规定执行制度的,一经发现扣减酬金 500 元/ 次,并责令立即整改,坚决不整改的,委托人有权清退并列入委托人黑榜名单。 15、监理人对施工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应按规定验收,材料进场举牌 验收,同时遵循委托人相关现场管理制度。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内,每周 向委托人代表汇报本周材料进场情况及下周材料进场计划。 63 16、监理人应确保工程形象进度记录与实际相符,监督施工单位按委托人要求 每日汇报施工计划并审核完成量,每周于监理例会分析进度计划,进度滞后及时调 整控制计划,及时完成隐蔽验收相关工作,按规定签章。 17、监理人应加强工程资料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 地方规范要求归档分类,监理资料应包括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等,确保施工资料收 集齐全且完整,工程相关检查中资料出现重大问题的一经发现扣减酬金 500 元/次。工程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工程监理资料进行整理、编目、装 订后形成完整的监理档案移交委托人两套。 64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工程缺陷期 24 个月,监督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相关保修义 务。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配合甲方、施工单位进行项 目的结算审价工作。 65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工程技术人员//
2.辅助工作人员//
3.其他人员//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1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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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67 第二卷 68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一、工程概况 标段名称:包头市大青山水源工程净水厂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区萨如拉街道办事处 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范围、规模:净水厂设计规模 10 万立方米/日,部分公 用建筑物按 20 万立方米/日建设。包括预沉池、水处理设施间、综合楼、热泵机房、门房、加氯加药间、反冲洗设备间、清水池、加压送水泵房及吸水井、污泥综合处 理间、污泥脱水机房、化粪池的所有土建、设备安装,以及总图管线、缆沟、药沟、道路、硬化、围墙、绿化等,厂外管线(DN1000/DN1200)工程。服务范围:本项目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工 作内容:对本标段的全部工程实施监理,按相关规定及要求做好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控制和管理,监督和管理建设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 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计划建设周期: 计划工期:737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08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 年 08 月 30 日 阶段工期要求:计划 2026 年 08 月 25 日开工,2028 年 02 月 29 日具备联合试 运行条件,2028 年 08 月 30 日竣工; 69 建筑安装工程费:18699.00 万元 二、执行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本项目所监理的工程施工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 三、工程监理范围以及基本内容 (一)对工程按照国家规范进行全过程监理 1.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 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监理工作基本内容: 2.1 同发包人一起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并 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大纲》。 2.2 同发包人一起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 业指导书、工艺试验评定、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主要材料的入场质量、数量、用量的验收等。 2.3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每周定时组织 工作例会,留有相应记录。 2.4 组织施工图会审; 2.5 工程进度控制: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 对施工图存在的问题及不当之处提出意见及整改措施,且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施工 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和落实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切实措 施实现监理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 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报请发包人批准后调整。 2.6 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材料。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材料、设计文件材料、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 70 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评价;重要程序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实施,对施工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或影 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发出“暂缓施工”通知,提出并制定处理措施和方案;同发包 人一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和方案。为了实现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目标要求,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 应作好施工过程中重点工序的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记录,以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 于受控状态。 2.7 工程造价控制:审核施工方的工程进度报表和结算报表,监督和控制材料 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严格审核和控制现场签证和变更;审核和控制工程进度款的 支付。 2.8 施工安全监督: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汛期防洪 渡汛措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情况;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 意见;做好现场施工平面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书面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 意见。对质检等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问题承担责任,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9 组织召开工程调度协调会,做好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的参建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会议纪要。并定期向发包人汇报工程实施进展情况。 2.10 同发包人一起按行业验评划分的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单位工程、分部工 程以及分项工程的验收,并及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2.11 信息管理:及时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参与编制工程项目总结报 告。 2.12 参与审查工程项目竣工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2.13 监理文件材料整理:编制整理监理服务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文 件材料、图纸等资料,监理服务合同完成或终止时将有关资料移交给发包人。 2.14 监理服务文件材料整理 71 2.15 监理服务文件材料是监理人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原始 记录具有保存价值。 2.16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报送监理周报 和月报,监理服务文件材料除上述条款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监 A—01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监 A—02 工程开工报审表 监 A—03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 监 A—04 成品、半成品供应单位资质报审表 监 A—05 其他材料报审表 监 A—06 复工申请表 监 A—07 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 监 A—08 延长工期报审表 监 A—09 整改复查报审表 监 A—10 技术核定报审表 监 A—11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 监 A—1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监 A—13 工程报验单 监 A—14 施工备忘录 监 B—01 工程停工通知单 监 B—02 监理备忘录 监 B—03 监理通知单 监 B—04 会议记录 监 B—05 专题报告 监 C—01 实测项目检查记录表 72 监 C—02 外观项目评分表 监 C—03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表 监 C—04 监理日记 监 C—05 监理月报 监 C—06 工程初验报告 监 C—07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17 监理人应设专人收集管理监理文件材料,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项目基建档 案编制规定对文件材料进行整理组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包人移交。 (三)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1.监理依据包括:国家及地方行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 资料、本工程正式施工图纸与说明。 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除上述以外国家和地方发布的其他相关要求和规定。 (四)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1.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必须报请建设单位审批。 (五) 履行职责 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对工程质量、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型号、质量和数量 把关;对工程现场签证和变更进行核验把关;对工程造价控制把关,并及时向委托 人汇报;对工程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报 发包人批准。 (六)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 73 和份数于当月 25 日前,提供叁份报告材料。 四、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对工程质量、材料质量把关;对工程现场签证和变更进行核验把关;对工程造 价进行把关,并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对工程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委派人员要求 工程技术人员需根据监理工程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实施监督管理,且配 置相关专业人员的数量和资质要求满足工程需要。 74 第三卷 7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投标保证金 七、监理报酬清单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九、监理大纲 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76 一、封面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77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费率:%(其中,增值税税率为),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 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78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 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
1总监理工程师1.1.2.5姓名:
2监理服务期限1.1.4.3日历天
3合同价款确定方式9.1.1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 期: 79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80 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81 五、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参加(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 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 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 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 月 日 82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 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 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任。 投 标 人:(盖单位章)日 期:年 月 日 83 七、监理报酬清单 监理报酬清单 1. 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 监理报酬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监理报酬分项名称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金额(元)备注
1
2
3
4
5
…………
合计报价
84 八、资格审查资料 85 (一)基本情况表 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 码
联系方式联系 人电话
传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 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 称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高级职称人 员
成立时间中级职称人 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 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 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备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 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 件。 86 附:
序号证书名称备注
备注:本表应附材料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税务登记证、地方 税务登记证。 8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度说明备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本表应附材料如下:财务会计报表。 88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 项目扫描件:
序号证书名称备注
备注:本表应附材料如下: 业绩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协议书 89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 项目扫描件:
序号证书名称备注
备注:本表应附材料如下: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90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今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诉讼及仲裁说明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本表应附材料如下:情况说明。 91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本项目 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附: 扫描件:
序号证书名称备注
备注:本表应附材料如下:身份证、职称证、其他材料。 92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 联系电话
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 证明材料。 附: 扫描件:
序号证书名称备注
备注:本表应附材料如下:职称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其他材料。 93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仪器设备 名称型号 规格数量国别 产地制造 年份用途备注
94 九、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95 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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