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包钢庆华水处理系统药剂总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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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包钢庆华水处理系统药剂总包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包钢庆华水处理系统药剂总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 | 包钢庆华水处理系统药剂总包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ZB202607060009 |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包含生物酚氰废水处理系统、深度水处理系统及除盐水系统,现对三套水系统运行过程中使用的除片碱、盐酸、液碱外其他日常药剂供货、所有药剂的人工加药、技术指导及废包装物回收项目进行招标。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系统全年处理水量约280万吨,以甲方计量仪表显示数据作为结算依据(计量仪表安装于除盐浓水、除盐废水进水管道及水综合臭氧设备间臭氧催化氧化3条进水管道上),总承包价为包干价,总包费用中包含日常药剂及清洗药剂(不包含盐酸、片碱)等所有材料费用、人工加药费用(包括废水深度处理系统的所有药剂的投加)以及技术人员费用,并负责回收或处理所供药剂的包装,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607060009-0002 标段名称:废水深度处理系统药剂总承包 交货期:2026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每个月结算一次,次月初由总承包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挂账后三个月内付款 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0000 投标保证金(元):33000.00 备注: 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2.4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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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2)必须是水处理剂生产商(制造商)。(3)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由应急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管理审批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人员类别:主要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行业类别: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或生产单位)。(4)需提供合格有效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和亚硫酸氢钠)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化学品次氯酸钠和亚硫酸氢钠。如投标人自身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能力,需提供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同时提供与该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无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5 XXX。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7-07 00:00起至2026-07-12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5.平台技术服务费 | |||||||||||||||||||
| |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 ||||||||||||||||||
| 6.投标保证金 | |||||||||||||||||||
| |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07-13 09:00(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不接收。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10.澄清或异议 | |||||||||||||||||||
| | 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2661993 | ||||||||||||||||||
| 11.联系方式 | |||||||||||||||||||
| |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业务部长:李广美 业务部长联系方式:2669642 客服热线电话:0472-5267453 |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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