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小区内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标段编号:B1507272026062801001002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新巴尔虎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内蒙古誉华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6 年 07 月 17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 1. 总则 ................................................................................. 12 1.1 招标项目概况 .................................................................... 12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2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 12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2 1.5 费用承担 ........................................................................ 13 1.6 保密 ............................................................................ 13 1.7 语言文字 ........................................................................ 13 1.8 计量单位 ........................................................................ 13 1.9 分包 ............................................................................ 14 1.10 响应和偏差 ..................................................................... 14 2. 招标文件 ............................................................................. 14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4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4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5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 15 3. 投标文件 ............................................................................. 15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5 3.2 投标报价 ........................................................................ 15 3.3 投标有效期 ...................................................................... 16 3.4 投标保证金 ...................................................................... 16 3.5 资格审查资料 .................................................................... 16 3.6 备选投标方案 .................................................................... 1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7
4. 投标 ................................................................................. 17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7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8 5. 开标 ................................................................................. 1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8 5.2 开标程序 ........................................................................ 18 5.3 开标异议 ........................................................................ 18 6. 评标 ................................................................................. 18 6.1 评标委员会 ...................................................................... 18 6.2 评标原则 ........................................................................ 19 6.3 评标 ............................................................................ 19 7. 合同授予 ............................................................................. 19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 19 7.2 评标结果异议 .................................................................... 19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19 7.4 中标通知 ........................................................................ 19 7.5 履约保证金 ...................................................................... 20 7.6 签订合同 ........................................................................ 20 8.纪律和监督 ............................................................................ 20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20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0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0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1 8.5 投诉 ............................................................................ 21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21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1 第三章评标办法(监理综合评估法) ............................................................ 22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
评标方法 ............................................................................. 25 2. 评审标准 ............................................................................. 26 2.1 初步评审标准 .................................................................... 26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26 3. 评标程序 ............................................................................. 26 3.1 初步评审 ........................................................................ 26 3.2 详细评审 ........................................................................ 27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 27 3.4 评标结果 ........................................................................ 2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28 第一部分 协议书 ........................................................................ 29 一、工程概况 ........................................................................ 29 二、词语限定 ........................................................................ 29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 29 四、总监理工程师 .................................................................... 29 五、签约酬金 ........................................................................ 29 六、期限 ............................................................................ 30 七、双方承诺 ........................................................................ 30 八、合同订立 ........................................................................ 30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 32 1.定义与解释 ........................................................................ 32 2.监理人的义务 ...................................................................... 33 3.委托人的义务 ...................................................................... 35 4.违约责任 .......................................................................... 36 5.支付 .............................................................................. 36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 37 7.争议解决 .......................................................................... 38 8.其他 .............................................................................. 39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 40
1.定义与解释 ........................................................................ 40 2.监理人义务 ........................................................................ 40 3.委托人义务 ........................................................................ 41 4.违约责任 .......................................................................... 41 5.支付 .............................................................................. 41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 42 7.争议解决 .......................................................................... 42 8.其他 .............................................................................. 42 9.补充条款 .......................................................................... 43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4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49 目录 .................................................................................... 5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52(一)投标函 ........................................................................ 52(二)投标函附录 .................................................................... 5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55 三、联合体协议书 ........................................................................ 57 四、投标保证金 .......................................................................... 58 五、监理报酬清单 ........................................................................ 59 六、资格审查资料 ........................................................................ 60(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60(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 61(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62(四)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63(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64(六)主要人员简历表 .................................................................... 65(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 66 七、监理大纲 ............................................................................ 68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 7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的招标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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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新巴尔虎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巴尔虎右旗阿镇乌尔逊大街 38 号 联系人:*** 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内蒙古誉华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绿地腾飞大厦 E 座 1001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nmgyuhua@163.com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巴尔虎右旗小区内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项目主要对新巴尔虎右旗 32 个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共计 改造雨污管网 30763 米;其中:改造 DE500-DE160HDPE 污水 管网 19402 米、污水检查井 917 座、化粪池 66 座、污水收集 池 1 座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改造 DE400-DE200HDPE 雨水管网 11361 米、雨水检查井 522 座、雨水口 350 个、雨水收集池 1 座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 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计划工期: 504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08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计划开、竣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 准,实际开完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 程概算 | 大写:人民币叁仟捌佰零柒万肆仟贰佰贰拾叁元壹角壹分 小写:¥38,074,223.11 元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政府资金配套解决,国有投资 100.00%(自筹 0.00%,政府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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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资 100.00%),非国有投资 0.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对新巴尔虎右旗小区内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全过 程监理 |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监理服务期: 504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08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计划开、竣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 准,实际开完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 本项目资质设置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现行有效 文件执行。 本项目监理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 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含)以上。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截止日投标信誉资格情况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 “失信被 执行人”;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 代表人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4)投标企业所使用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监理 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不存在失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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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5)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法 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要求实施联合惩戒予以限制投标的。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其他要求 /。 特别说明: (1)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上述资料时,上述资料不全或不符 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要求,导致被否决 投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设置判定标准必须唯一,资格性评审条件不得在打分时作为加分项。 (3)资格审查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的已入库资料为准,无需提供原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下列 原件已完整、正确录入诚信库内。 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不存 在禁止投标的情形承诺函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 准,不需入库。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 他情形 | / |
| 1.10.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 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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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0.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 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 |
| 形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内的“提问”栏目以 网上提问的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应对提问做出的答复。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针对投标人要求 的) | 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代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 易系统发布澄清答疑文件,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 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日期不够十五天,要延长投标时间。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 形式: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系统内的“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以加盖电子签章的 PDF 回函文档形式通 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文 件后,方可下载查看答疑、修改、澄清文件。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 形式 | 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代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 易系统发布澄清答疑文件,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 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日期不够十五天,要延长投标时间。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 形式: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系统内的“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以加盖电子签章的 PDF 回函文档形式通 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文 件后,方可下载查看答疑、修改、澄清文件。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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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 法 | 按照国家增值税税率进行计算;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报价。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壹仟壹佰壹拾叁元整 小写:¥571,113.00 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 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 近 3 年,指 2022 年度-2024 年度或 2023 年度-2025 年度。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的时间要求 | 近 3 年,指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 件要求 | 资格审查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的已入库资料为准,无需提 供原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下列原件已完 整、正确录入诚信库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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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 要求 | 投标文件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而成。投标文 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法人章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 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一份。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MGTF)上传。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注意:解密投标文件需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投 标人代表可通过互联网使用该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 标文件解密工作。 |
| 5.1.2 | 解密时间 | 解密时间: 30 分钟 注意:因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原因影响解密进程时,招标人可根 据现场投标情况延长解密时间;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 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 5.2 | 开标程序 |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等待开标:各交易主体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 开标大厅等待开标。 2、查看投标人: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已到,开 标大厅自动提取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投递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单。 3、标书解密:按照系统提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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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内自行解密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处理方式: (1)因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原因影响解 密进程时,招标人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2)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其他解密异常情况按照应急处理办法执行; 4、标书导入:解密全部完成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截止 后,进入标书导入环节。开标大厅展示最终解密结果,公布成 功解密投标人名单,并备注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原因(若 有)。 5. 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 他内容。 6、系数抽取:抽取本次开标需要的系数(如有)。 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期间在线提出,由招标 人或代理机构在线答复。 8、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9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3 人,专家 6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内蒙古自治区评标评审综 合专家库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方 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如项目使用远程异地评标,副场专家通过副场专家库抽取。 |
| 6.3.2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数量为 3 名 |
| 7.5.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 ☑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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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1 | 监理大纲设计是否采 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监理 大纲(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监理大纲。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词语定义 |
| 10.1.1 | 类似项目业绩 | 类似项目是指:实践中也称同类工程,是指招标项目在工程类 别、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本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市政公用工程的监 理项目。 |
| 10.2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 助评标 | 是 |
| 10.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注意:解密投标文件需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投标人代表可通过互联网 使用该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
| 10.4 中标公示 |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公示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 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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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5 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 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 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1.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 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如果经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10.7 监 督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综合 监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10.8 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 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 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 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 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 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 负责解释。 |
| 10.9 其他补充内容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不见面开标会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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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加盖本单位(电子)公章以及未经法定代表 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电子)签字的; (4)未在规定解密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的;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 效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人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审查未 通过)的; (8)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10)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12)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
| 10.10 | 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按进度拨款。 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注:在支付工程款时承包单位提供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
| 10.11 |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0%,且可能低于该投标人个人成本影响履约 的,投标人应当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合理性、主要材料设 备价格和人工费用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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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 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 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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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具有管辖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投标企业所使用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存在失信 行为。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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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0 响应和偏差
1.10.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 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0.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 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 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
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 的任何澄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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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 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 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 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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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 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 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 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 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 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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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5.5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 息。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 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 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 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 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 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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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
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公
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
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
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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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
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
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
未中标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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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履约保证金
7.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 的名义提交。
8.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8.5.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 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 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 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 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 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 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 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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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8.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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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监理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监理综合评估法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0.1 项规定和第五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监理大纲 |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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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综合标: 9 分 技术标: 51 分 经济标: 40 分 其他标: 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A×70%+B×30%,即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 制价的 70%与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的 30%之 和,A 为招标控制价,B 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B 的计算方法为:当 n(投 标人个数,下同)<5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 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 5≤n<9 时,所有投标 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1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 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 9≤n<13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 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2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评标基准价。当 13≤n<17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 报价去掉 2 个最高、3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 准价。当 17≤n<21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 掉 3 个最高、4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以此类推)。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 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综合标评分标准 | 财务状况(0-3 分) | 投标人提供 2022 年度-2024 年度或 2023 年度-2025 年 度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上述三表齐全每提供一年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公司成立 以来所有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年份三表均齐 全即得 3 分,如已成立满两年但只提供一年财务审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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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告(必须包含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得 2 分,如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验资报告即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企业类似业绩(0-6 分) | 投标企业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有一个类似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提供监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市政公共用工 程监理业绩)。 |
| 2.2.4(2)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监理大纲的内容完整 性和编制水平(10 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地进行了阐述,对本工程的 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保修的每一道工序 都能较详尽地阐述监理工作计划采取的手段、方法、措 施和作用。细致详尽的得 9-10 分;较好的得 5-8 分;一般情况的得 1-4 分,没有不得分。 |
| 监理方案及监理实施 细则(12 分) | 监理大纲合理可行,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控制工程质 量、工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技术措施有充分保障 的得 9-12 分;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控制工程质量、工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技术措施有保障的得 5-8 分;监理大纲基本可行,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控制工 程质量、工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技术措施有一定 保障的得 1-4 分;没有不得分。 |
| 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手 段是否科学、可靠(5 分) | 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项目的保修阶段 的每一道工序,监理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法。质 量控制计划与实际质量产生较大差距时,从措施的可行 和效果上进行分析、评分。细致详尽的得 4-5 分;较好 的得 2-3 分;一般情况的得 0-1 分;没有不得分。 |
|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 管理措施是否全面(5 分) | 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项目的保修阶段 的每一道工序,监理所采取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 理措施是否全面。细致详尽的得 4-5 分;较好的得 2-3 分;一般情况的得 0-1 分;没有不得分。 |
| 施工进度控制手段是否 | 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项目的保修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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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细致详尽(5 分) | 的每一道工序,监理所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方法。进 度控制计划与实际进度产生较大差距时,从措施的可行 和效果上进行分析、评分。细致详尽的得 4-5 分;较好 的得 2-3 分;一般情况的得 0-1 分;没有不得分。 |
| 检测仪器和工具(现场 技术装备)是否能满足 工程要求(4 分) | 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施表,根据所提供的工程检 测仪器和工具的完整性,没有不得分;只有常规检测仪 器和工具的得 1 分;有常规检测仪器和工具且有全站仪 的得 2 分;有常规检测仪器和工具且有全站仪和照相机 的得 3 分;有常规检测仪器和工具且有 GPS 定位仪、全 站仪和照相机的得 4 分。 |
| 投资控制方法是否合 理、可行(5 分) | 监理所采取的投资控制措施、方法的合理性。 细致详尽的得 4-5 分;较好的得 2-3 分;一般情况的得 0-1 分;没有不得分。 |
| 对工程施工的难点、要 点和关键部分是否阐明 及监理实施意见的可行 性(5 分) | 对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是否阐明及监理实 施意见的可行性。 细致详尽的得 4-5 分;较好的得 2-3 分;一般情况的得 0-1 分;没有不得分。 |
| 2.2.4(3) | 经济标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35-40 分) |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 40 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1 分,每低 于评标基准价 1%,扣 1 分,最多扣 5 分。 |
| 2.2.4(4) | 其他标评分标准 | / |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 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 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 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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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经济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经济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 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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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经济标计算出得分 C;(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标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 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专家针对每一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以及打分情况做出详细书面说明,并作为评标报告的 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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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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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新巴尔虎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小区内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
3.工程概况:项目主要对新巴尔虎右旗 32 个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共计改造雨污管网 30763 米;其中:改造 DE500-DE160HDPE 污水管网 19402 米、污水检查井 917 座、化粪池 66 座、污水收集池 1 座及其附属配套 设施;改造 DE400-DE200HDPE 雨水管网 11361 米、雨水检查井 522 座、雨水口 350 个、雨水收集池 1 座及其 附属配套设施。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本次监理工作为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人民币叁仟捌佰零柒万肆仟贰佰贰拾叁元壹角壹分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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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1.监理酬金:元
2.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自 2026 年 08 月 01 日始,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518 日历天。
2.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
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新巴尔虎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住 所:住 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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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账 号: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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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 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 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 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 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 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 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 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 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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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解释
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 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 A、附录 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 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 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 报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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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 A 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 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
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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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 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 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 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 令后的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 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 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 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 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 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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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7 天内,将 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 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 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28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 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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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 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 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天内,以书面形 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 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 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 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 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 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 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28 天。
6.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 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 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 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 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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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 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
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
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 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
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 部工作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 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 4.2 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 人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 7 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 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 应承担第 4.1 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 5.3 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28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 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14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 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14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 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 托人应承担第 4.2.3 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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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 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 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 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 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 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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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2.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回访保修阶段。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监理范围内施工过程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 的管理及控制,工程有关事宜的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有关施
工图纸、标准图集及工程变更文件等相关文件;为本工程制定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的要点、
标准、保证措施及其他技术文件和规定;工程监理合同及有关协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监理人调换项目监理管理班子成员须事先经发包人批准同意,总监理工 程师原则上不予变更,若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经发包人同意后需变更总监理工程师资质不得低于投标
承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
40
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 义务。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 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应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 理规划,开工后提交一份;监理周报,每周一提交一份;监理月报,每月 25 日提交一份;监理竣工资料,竣工 验收后 15 日内提交一份;监理评估报告,竣工后 15 日内提交一份。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委托人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14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现场移交。
3.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汇率为:/。
5.3 支付酬金
工程完成 50%时支付合同价款 40%,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 80%,工程验收合格且完成审计结算
41
后,支付至合同价款 95%,剩余合同价款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监理人提供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普 通发票。
特别说明: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以中标人投标报价为准,不因工期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签字、盖章。
6.2 变更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 装工程费)
7.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1)提请 委托人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 委托人所在地
8.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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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 件:/。
9.补充条款
9.1 严格执行投标文件的所有承诺,认真履行监理义务。
9.2 在施工期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夜间施工时应留守值班监理。
9.3 监理人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工作,做好施工图的审核工作,如与实际不符,上报委托人 并配合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否则造成损失追究监理人违约责任,其赔偿金额按 4.1.1 执行。
9.4 监理人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违反规定未保证工作时间或未 经建设单位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一次扣除监理费壹仟元,两次以上(含两次)每次扣除监理费 贰仟元。
9.5 监理人员未按委托人委托的监理业务范围履行监理职责(应旁站巡视未旁站巡视的,应计量未计 量的,应审查的未审查,应检测的未检测,应记录的未记录,应配影像资料未配影像资料),委托人将 依据相关记录按壹仟元/次扣除监理费。
9.6 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 实际监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数量相符,如 实际配备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齐全,无法满足本项目专业要求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对监理人员进 行补充。若监理人拒不补充监理人员,委托人按 5000 元/每人/每月扣除监理费。
9.7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若监理人拒不更换监理人员,委托人有权拒付监 理酬金。
9.8 因工期延误,委托人不额外支付监理酬金。
43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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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 1.工程技术人员 | | | |
| 2.辅助工作人员 | | | |
| 3.其他人员 | |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 1.办公用房 | | | |
| 2.生活用房 | | | |
| 3.试验用房 | | | |
| 4.样品用房 | |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 1.工程立项文件 | | | |
| 2.工程勘察文件 | | | |
|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 |
|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 | |
| 5.施工许可文件 | | | |
| 6.其他文件 | | |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 1.通讯设备 | | | |
| 2.办公设备 | | | |
| 3.交通工具 | | | |
| 4.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 | | |
45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
一、监理要求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小区内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新巴尔虎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新巴尔虎右旗 32 个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共计改造雨污管网 30763 米;其中:
改造 DE500-DE160HDPE 污水管网 19402 米、污水检查井 917 座、化粪池 66 座、污水收集池 1 座及其附属配套
设施;改造 DE400-DE200HDPE 雨水管网 11361 米、雨水检查井 522 座、雨水口 350 个、雨水收集池 1 座及其
附属配套设施。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 服务内容:对新巴尔虎右旗小区内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 其他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
1.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2.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
3.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
三、成果文件要求
1. 成果文件的组成:
监理成果文件编制、签字、归档统一要求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协会资料管理标准等文件要
求为准。
2. 成果文件的深度:
(1)文件资料的组卷及归档应符合相关规定。
(2)应按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移交相关档案。
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监理单位自行提供。
4.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3 份
5.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一式 3 份装订成册。
(2)电子版的要求:与纸质版文件内容一致,PDF 格式一式 3 份,光盘或 U 盘制作。
46
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其他要求以实际工作过程中招标人要求为准。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 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
2.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
3. 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 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 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 技术标准、规范
6.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 其他资料
……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 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
2. 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 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
2. 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
3. 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
4. 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 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 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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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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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9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0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报酬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监理大纲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5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
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监理
服务期限: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有);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52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53
(二)投标函附录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1.1.2.5 | 姓名: | |
| 2 | 监理服务期限 | 1.1.4.3 | 日历天 |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9.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 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55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该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签订合同事宜,不包含质疑、投诉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56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
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
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
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
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7
四、投标保证金
58
五、监理报酬清单 1. 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 监理报酬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 | …… | | | |
| 合计报价 | | |
59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单位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 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 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 | 高级职称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 | |
| 账 号 | | 技 工 | |
| 投标人关联 企业情况 | |
| 经营范围 | |
| 备 注 | |
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6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61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项目经理 | |
| 备注 | |
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62
(四)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项目经理 | |
| 备注 | |
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63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4
(六)主要人员简历表
|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得类似项目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
| | | |
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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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用途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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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
封面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去掉本行)
67
七、监理大纲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编制本工程的监 理大纲,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大纲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实施阶 段的全过程监理即施工阶段、交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重点是施工阶段的质量控 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2、若投标人须知规定监理大纲采用技术“暗标”方式评审,则监理大纲的编制和装订应按 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和装订。
3、监理大纲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 人自行编写。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施表
附表二 监理大纲(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
68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施表
69
附表二 监理大纲(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一)监理大纲纳入“暗标”部分:
监理大纲中的全部内容。
(二)暗标的编制要求
1、纸张要求:标准 A4 纸张。
2、封面设置及盖章要求: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封面,统一使用黑体一号字体(黑色),顶行居中对
齐,不得加入空格,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能出现签章或签字,封皮无需增加页码。
3、标题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编制页码、页眉、页
脚。暗标文件一级标题(“一、”“二、”“三、”…)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字体,对齐方式为左对齐,不缩
进,大纲级别选择为 1 级,其余均为正文部分,除表格内容外全文不允许出现空格。
4、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做加粗、倾斜等处理,不允许字符间距缩
放,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 正文部分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 2 个中文字符,段落其他各行不作缩进处理。正文
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有空行、空页。二级标题为 1、2、3、...,三级为 1.1、...2.1、...,四级标
题为 1.1.1、...2.1.1、...(序号需以顿号结尾例 1.1、)以此类推。
5、图表排版要求: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 WPS Word 文字处理软件黑白绘制,不得手写、手
绘。图表居中放置,所有边框采用 0.5 磅黑色单实直线,图表标题(名称)文字采用黑色四号宋体,两端对
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端对齐从右向左缩进两字符放在表格右上角。图表内文字采用黑色五号宋体,
行距为 28 磅,进度图横道线使用 2 磅线条。
6、其他排版要求: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及图表内文字使用黑色。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使
用 WPS 办公软件编制;监理大纲页数:不得超过 500 页。
7、附表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施表须放置在正文最后,且须另起一页。
8、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
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备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上文中默认内容请
70
勿删除。
以上要求如有任意一项违背一律按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
71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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