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融网点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6-07-23

【招标公告】金融网点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金融网点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金融网点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金融网点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二者不一致时,以电子标书为准)并行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金融网点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A20260722000026
3、招标内容:金融网点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部分代理金融网点、共计19处
4、预算金额:285万元(含税)
5、标包划分:1个标包
6、中标供应商数量:2名 (1主1备两名中标供应商)
7、服务期:本项目拟采取批量+订单的模式,拟为19处代理金融网点配备智能安防业务库,拟签订为期两年的框架协议,协议履行期限内,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2年,或合同履行金额达到285万元,满足以上任一条件时合同终止。
8、最高限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万元)
1
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
1

11
2
业务库专用摄像机
1

0.15
3
业务库专用可视对讲面板
1

0.27
4
业务库专用人脸门禁一体机
1

0.3
5
电磁锁
1

0.05
6
LZ支架
1

0.01
7
开门按钮
1

0.002
8
门禁开关电源
1

0.055
9
门禁蓄电池
1

0.01
10
业务库专用网络报警主机
1

0.34
11
网络报警主机扩展模块
1

0.05
12
警笛闪灯一体化喇叭
1

0.013
13
紧急按钮
1

0.002
14
双鉴探测器
1

0.035
15
三鉴探测器
1

0.05
16
LCD报警键盘
1

0.04
17
烟感探测器
1

0.035
18
门磁探测器
1

0.008
19
振动探测器
1

0.04
20
位移探测器
1

0.02
21
4G报警扩展模块
1

0.02
合计
12.5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二)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三)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五)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六)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八)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九)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十一)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十二)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十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十四)投标人所提供的智能安防业务库应符合《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的要求;
(十五)投标人提供的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须获得建设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许可,须负责承担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的辅材、安装、调试服务等相关费用,须负责安装后的验收工作。若供货、安装前不能取得建设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安装后不能完成验收,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本次中标结果、承担投标及后续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针对本条的承诺书)。若卖方于建设所在地公安部门多次协调无果,我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取消本项目;
(十六)本项目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标产品(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视频、门禁、报警、对讲设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原厂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声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十七)投标人的设备须通过买方组织的兼容性测试且拿到测试报告原件。测试内容:1.所提供的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须能够接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现有监控平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邮政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可在中国邮政集团现有远程集中监控平台显示业务库状态信息(离线在线状态,设备封柜解柜状态)、可显示远程开门人员信息、业务库远程双人验证完后在监控平台可接收开门申请信息、监控平台可远程控制开门操作以及实现一键封库功能,2.所提供的视频监控摄像机、门禁、对讲和报警设备须能够接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现有监控平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邮政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并与平台内所接入的同类设备实现相同功能;
(十八)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23日上午09点00分至2026年07月29日下午17点30分(北京时间),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报名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8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需从对公账户汇入招标代理机构账号,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选择接受邀请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3、报名资料
凡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资料需按照下列顺序排列,并每页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压缩包、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资料内容清晰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具体内容如下: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2);
(3)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下:
(一)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二)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三)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证明截图等);
(四)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五)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六)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及承诺格式自拟);
(七)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八)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九)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十)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十一)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十二)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十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及承诺格式自拟);
(十四)投标人所提供的智能安防业务库应符合《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的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十五)投标人提供的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须获得建设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许可,须负责承担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的辅材、安装、调试服务等相关费用,须负责安装后的验收工作。若供货、安装前不能取得建设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安装后不能完成验收,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本次中标结果、承担投标及后续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针对本条的承诺书)。若卖方于建设所在地公安部门多次协调无果,我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取消本项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十六)本项目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标产品(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视频、门禁、报警、对讲设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原厂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声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提供原厂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或制造商声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
(十七)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1)上述要求是对潜在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2)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报名成功,请供应商最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小时上传报名资料。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时间不足一小时,造成因资料审核未通过,供应商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上午09点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须于2026年08月17日上午09点00分前(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火车东站西侧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区A座9层905房间。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
(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火车东站西侧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区A座9层905房间。
4、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sino-daan.com/)发布。
七、现场测试要求
本项目组织为期10天的产品测试,供应商须通过招标方组织的兼容性测试且拿到测试报告原件,方可参加该项目的评审。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 51号(新城区兴安北路与赛马场北路交汇处西北侧)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火车东站西侧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区A座9层903房间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九、标书费汇款地址
账户名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号:2081202642000156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开户银行行号:318191000019
(请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十、投标保证金汇款地址
户   名: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账  号:394880100100987157
开户行行号(开户行代码):309581000070
(请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2日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睢文烨
附件1:
报名表
项目编号:FA20260722000026
项目名称:金融网点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供应商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务必填写准确)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获取资料附件
需递交的资料: 按照招标公告(报名资料)要求提供所有证明文件。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金融网点智能安防四类业务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A20260722000026)(项目名称)进行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注: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即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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