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E1525002026072401001003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发布日期:2026-07-31

【招标公告】E1525002026072401001003的招标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内蒙古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采购单位 国道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
招标代理机构 云策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道624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工程勘测定界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编号:E152500202607240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工程 勘测定界服务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专用本】 招 标 人: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办 公 室 招标代理:云 策 工 程 咨 询 ( 内 蒙 古 ) 有 限 公 司 二 O 二六年七月·锡林郭勒盟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3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64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6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89 - 1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咨询 服务、勘测定界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建设 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 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境内 2.3 招标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吉仁高勒镇东侧国道 207 线 K492+720 处,经雅日盖图嘎查,止于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与赤峰市克什克 腾旗交界处巴彦高勒,顺接规划的国道 624 线巴彦高勒(锡赤界)至罕达罕段公 路。建设规模:项目全长约 28.75 公里,设停车区 2 处、养护道班 1 处。技术标 准: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12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它技术指标按交 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4 项目计划投资:476 万元 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1525002026072401001001标段名称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JBKCSJ 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公路工程-路线;工程-设计-公路工程-路基、路面;工程-设计-公路工 程-勘察
合同估算价(万元)358工期(日历天) 850
标段编号E1525002026072401001002标段名称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 勒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 务 JBKCSJZX 标段
- 2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公路工程-路线;工程-设计-公路工程-路基、路面;工程-设计-公路工 程-勘察
合同估算价(万元)25工期(日历天) 850
标段编号E1525002026072401001003标段名称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JBKCDJ 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公路工程-勘察
合同估算价(万元)93工期(日历天) 365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接受联合体只针对勘测定界服务 JBKCDJ 标段,勘察设计 JBKCSJ 标段、勘察设计咨询服务 JBKCSJZX 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测绘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3.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1 勘察设计 JBKCSJ 标段: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类(公路)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 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2.1.2 勘察设计咨询服务 JBKCSJZX 标段: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 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类(公路)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 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2.1.3 勘测定界服务 JBKCDJ 标段: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3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测绘资质和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无。 3.2.3 项目负责人要求: 3.2.3.1 勘察设计 JBKCSJ 标段: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3.2.3.2 勘察设计咨询服务 JBKCSJZX 标段: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路桥相 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3.2.3.3 勘测定界服务 JBKCDJ 标段: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 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3.2.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 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5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系 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 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条只适用勘察设计 JBKCSJ 标段和勘察设计咨询服务 JBKCSJZX 标段) 3.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4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3.2.7 针对同时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和勘察设计咨询投标的投标人,如其同时在 2 个标段综合评分排名均为第一名时,优先推选其为勘察设计标段第一中标候选 人,勘察设计咨询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3.3 其他要求: 3.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6〕40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 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外,其余资金由锡林郭勒盟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勘测定界服务进行 公开招标。 3.3.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3.2.1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划分 1 个标段,标段号为 JBKCSJ(投标文件中 填写此标段号)。招标范围:(1)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交通 工程、房建工程等勘察设计,包括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 括分标段图纸及参考资料、技术规范等)、地形图测绘、协助业主办理压覆矿协 议、取弃土场选址红线范围调查及使用协议、相关拆迁设施使用协议、编制节能 评估报告、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2)洪水影响评价 服务(允许专业分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收集委托项目涉及的水文气象、河道等相关资料,分析计算委托项目所在河段的设计洪水,利用已有或调查的历 史河道资料对评价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河势演变分析,分析计算委托项目建设对河 道防洪安全的影响,根据防洪评价分析及计算结果,进行防洪综合评价,并提出 相应的防治措施。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并组织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取得地 方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以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 3.3.2.2 本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招标划分 1 个标段,标段号为 JBKCSJZX(投 标文件中填写此标段号)。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 文件、标段图纸及标段预算、较大变更设计方案及预算咨询审查,对本项目进行 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并出具相应阶段的安全性评价报告。 - 5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3.3.2.3 本项目勘测定界服务招标划分 1 个标段,标段号为 JBKCDJ(投标文 件中填写此标段号)。招标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测定界报告含补充耕地 勘界报告及补耕方案、宗地图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压覆矿权核查说明、债 务风险评估、生态保护红线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地质灾害危险 性评估服务、建设用地手续组件(含林地(如有)、草地、先行用地、湿地、保 护区等报告编制及组件)、基本草原占补平衡、报批等相关工作。所提交的成果 必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完全满足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土地报件和实际 征地拆迁相关工作的要求,同时负责按《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完成勘测定 界内、外业技术工作,负责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等调查的外业组织工作(土 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要细化到嘎查、村、组,精确到米);项目用地勘界、宗地图、土地复垦方案、建设用地手续组件及报批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修 改、上报等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取得批复等。 其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写、修改、补充及完 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承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 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 性评价、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办理地质灾害危 险性评估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发包人要求办理的 与本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其中林地勘察及征用林地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 报告》(含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临时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需 要)、《临时占用林地植被恢复方案》(如需要)、《临时占用林地采伐作业设 计》(如需要),编制工作(含评审、审批等)必须满足林业主管部门相关审批要求。按《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完成本项目林 地审批和验收工作,取得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林木采 伐许可证及相关批复文件、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林地手续相关的其它 一切事务。 3.3.3 服务周期: 3.3.3.1 勘察设计 JBKCSJ 标段勘察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 6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 60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 件送审稿。 3.3.3.2 勘察设计咨询服务 JBKCSJZX 标段服务周期: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 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 3.3.3.3 勘测定界服务 JBKCDJ 标段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工作。 3.3.4 评标办法: 3.3.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即技术 建议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3.4.2 评标委员会构成:9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3 人,专家 6 人;依法从相 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3.4.3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5 本公告中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第 3.3 条内容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31 00:00 至 2026-08-24 09:00(北京时 间 , 下 同 ) , 通 过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24 09:00,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 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www.cebpubservice.com )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交 通 运 输 厅 政 务 网 站( http://jtyst.nmg.gov.cn )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s://ggzyjy.nmg.gov.cn/ )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锡 林 郭 勒 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lglmggzyjyw/)上发布。 - 7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7. 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交通运输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额尔敦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测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云策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 18 号国际金融大厦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行业监管: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多伦路交通投资大厦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9-8253553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 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 8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 、 开 标 解 密 投 标 文 件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地 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07-30 - 9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0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招标人: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锡林浩特市额尔敦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测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云策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 18 号国际金融大厦 项目负责人:周朝力格尔 电 话:***
1.1.4招标项目名称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工程勘测定界服务
1.1.5标段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1.1.6标段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1.1.7标段投资估算/
1.2.1资金来源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外,其余资金由锡林郭勒盟自筹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工作
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 取得相关批复或备案文件。
1.3.4安全目标勘测定界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无安全事故。
1.4.1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 1 业绩要求:见附录 2 信誉要求:见附录 3 主要人员资格:见附录 4 其他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公告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关联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不良状况 或不良信用记录/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 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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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2.1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向招标人提出。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无需确认
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交易系统 中的“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中点击下载查看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 出的形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修改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无需确认
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交易系统 中的“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中点击下载查看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3.2.3报价方式■总价 □单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930,000 元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日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 万元/标段;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 电子保函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交易系统招标文件下载页面获取 开户银行:交易系统招标文件下载页面获取 账 号:交易系统招标文件下载页面获取 各合同包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投标人汇款时注意核对 其他要求: (1)采用现金或支票时,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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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8 月 2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禁止投标人从 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 金。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段号。 (2)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投标人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或其直接隶属关系上级银行。(投标文件中附保函复印件,原件投标人留存,以备查验)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存在纸质保函的,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将与投标文件中所附保函复印件一致的保函原件邮寄给招标 人,如保函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采用电子保函时:电子保函相关要求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 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服务平台-金融服 务(电子保函)板块,如有疑问可咨询 400-153-8889 办理相关事 宜。 □不要求
3.4.3投标保证金的利 息计算原则(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 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无 □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情况的时间 要求2021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4投标文件副本份 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 其他要求: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再提供与上传交易 系统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若干份。
3.7.5装订的其他要求/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4.2.3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否 □是,退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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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根据评审时间确定;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6.1.1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9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3 人,专家 6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规定:/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 3 个并标明顺序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7.4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
7.5中标通知书和中 标结果通知发出 的形式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 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中标结果公告形式
7.6中标结果公告媒 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公告期限:不少于 3 日
7.7技术成果经济 补偿■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7.8.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5%签约合同价。 采用现金或支票时,须由投标人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 定账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 银行支行及以上。 □不要求
8.5.1监督部门见招标公告
9是否采用电子招 标投标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要 求如下: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需投标人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下载“投标工具制作软件”并安装,在 软件中新建项目之后,就可以看到相应板块。需要上传主体信息库 的资料,通过选择方式编制进投标文件的内容,按照投标人须知正 文 3.5 款等规定执行。编制完成后将 word 版或 pdf 版的投标文件
- 14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分别导入至上述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投标文件格式第二信封菜 单,并在投标文件格式第二信封菜单下,点击“开标一览表”菜单,填写相关信息,最后点击生成投标文件菜单,按照提示转换、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盖章,最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 份(包括投 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1 份、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1 份)和非加密电子 投标文件 2 份(包括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1 份、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 1 份)。之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 持:400 998 0000;CA 锁咨询电话:0479-8108426。 (3)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标”即为本招标 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商务标”即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操作手册 或教程。 (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开、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 导致的全部责任。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5.1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5.1 项补充: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 不予受理。
10.1开标补救措施 1、开标过程中因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第二项的规定采取补救措 施: (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的投标文件。 (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 间开标或启用纸质文件继续开展开标及评标工作: ①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③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④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⑤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 15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发生本条款第一项所列的情况,应采取补救措施,现场经监督同意,可以暂停开 标至情况解决继续开展开标及评标工作。 3、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10.2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0.2 项补充: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除人员社保缴费明细和各类网页截图 外,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10.3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0.3 项补充: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以中标合同价为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考虑下浮率(下 浮率 1%)后计算的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计算公式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计算后×95%或 85%(如本项目土建施工招标 时土建施工标段划分为 1 个时,此处百分比取 95%;如本项目土建施工招标时土建 施工标段划分为 2 个及以上时,此处百分比取 85%;)×(1-1%)。
10.4技术标(即技术建议书)"暗标"编制要求: 1、版面要求:A4 纸张大小。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等)封皮:统一使用黑体一 号字体(黑色),顶行居中对齐,封皮无需增加页码,封皮内容为"技术建议书"。2、颜色要求: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为黑色、不得出现彩色文字。 3、排版要求:标题正文两端对齐、首行缩进 2 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 设置空行。不得勾选其他任何未要求选项。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等)全文的文字及 图表连续编排。正文行距固定值 30 磅,字符间距为标准,正文不得加粗和倾斜。 4、排版要求:图表内部字体使用小四号宋体字(黑色),图表外部的字体与技 术标全文字体保持一致。 5、其他: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标识图形,所有文字不得加粗、倾斜处理,所有线条、边框不得做加粗处理;不得出现任何标识或暗示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信息的徽标、文字、语句及其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做 法,不得出现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 6、页码:全文所有版面均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全文内容不允许使用页码。页 边距:左边距 3.17 厘米,右边距及上下边距为 2.54 厘米(误差不超过 10%),页数 要求 200 页以内。 7、一级标题采用"宋体"三号字(黑色);二级及以下标题及技术标正文均采用"宋 体"四号"常规字"(黑色);正文标题序号以阿拉伯数字编排,一级为 1、2、3.....;二级 为 1.1、1.2......2.1、2.2......;三级为 1.1.1、1.1.2......1.2.1、1.2.2......,以此类推。正 文标题阿拉伯数字后应加入顿号,例如"1、" 8、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使用 wps office 最新版本编制。 以上要求如有任意一项违背一律按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
- 16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JBKCDJ同时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测 绘资质和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业绩要求
JBKCDJ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信誉要求
JBKCDJ(1)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 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人 员数量资历要求
JBKCDJ项目 负责人11、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 17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测定界服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标段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测定界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主要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8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 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己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 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 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 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9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 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 20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1.10.1 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如有)应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 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 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 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 重大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2)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 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 21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对于本章第1.12.3项(1)、(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 评分中酌情扣分。 1.12.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 作出响应。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 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 - 22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 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己购 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 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 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 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技术建议书;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 23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1)投标函。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 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服务费用。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所有工 作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所需的人员工资、各种津贴及加班、技术服务费、现场费用(包括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通讯费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各种管理费、保险、利润和税金、专家评审费,评审会务费用、不可预见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 及向有关部门调阅、购买相关技术资料成果、图纸等一切费用及配合其他有关方面 进行审查和专业咨询、作业或咨询服务所发生的协调费、工效损失费等,以及合同 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 24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 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 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应釆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其他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 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 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 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25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 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副本)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副本)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形式 投标的,附联合体牵头人相应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应上传至主体信息库,其中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上传至主体信息库基本信息板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节点,资质证书上传至主体信息库“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节点,制作电子投 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通过选择相应内容,编制进投标文件。 上述要求上传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必须通过主体信息库编制进投标文件 相应节点,如某项相关内容未通过主体信息库编制进投标文件,则该项内容评标 时不予认定,对直接粘贴在投标文件中,无法通过链接进入主体信息库查看的资 料不予认定。 (2)投标人还应在“其他材料”后提供: ①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在“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表”附联合体 成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 书(或副本)的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全部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基础信息(体现股东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全部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 - 26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款账户证明)彩色扫描件。 以上材料资料无需上传至主体信息库,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中,将资料粘贴在word文档相应位置,再将word文档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相应节点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2 “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合同书彩色复印件及所承担项目土 地批复。如投标人未提供合同书复印件或批复或提供的合同书复印件或批复中的 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 办法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投标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合同书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批 复、业绩的继承性证明材料(如有)上传至主体信息库-投标业绩板块中的“业绩 合同协议书”节点,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通过选择相应 内容,编制进投标文件。 上述要求上传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必须通过主体信息库编制进投标文件 相应节点,如某项相关内容未通过主体信息库编制进投标文件,则该项内容评标 时不予认定。 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下列证明材料: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 信 名 单 ( 黑 名 单 ) 信 息 、 在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 件。 还应附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格式自拟,盖章)。 上述资料无需上传至主体信息库,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中,将资料粘贴在word文档相应位置,再将word文档导入相应节点即可。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4(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 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 - 27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 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还应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 协议书为准,若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相关指标或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可补充附业 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或相关材料无法证明其业绩 满足招标文件相应规定,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项目负责人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如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社 保缴费证明材料)上传至主体信息库-职业人员板块中相应节点,其中职称证书的 网页截图上传至主体信息库-职业人员相应证书节点,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中通过选择相应内容,编制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上传至主体信息库-职业人员板块-其它材料节 点,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通过选择相应内容,编制进拟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上述要求上传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必须通过主体信息库编制进投标文件 相应节点,如某项相关内容未通过主体信息库编制进投标文件,则该项内容评标 时不予认定。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 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6 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 不允许更换。 3.5.7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 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 - 28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 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 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 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 标、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在电子交易系统网站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投标人通过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板块中填写相应内容、导入相 应内容、或者选择主体信息库相应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要求上传至主体信息库的证明资料,应上传至主体信息库,并按照平 台要求比对生效,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通过选择相应内容,编制进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上传至主体信息库的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将资料粘贴在 word 文档相应位置,再将 word 文档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相应节 点即可。 (4)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 名)之处,若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个 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应将代理人签名制作成电子图片,在 word 中将签名图片粘贴在代理人签字的位置。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印 章之处,应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 章。 - 29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具体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或教程。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可以由 联合体所有单位加盖电子印章并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也可以由所有单位加 盖单位鲜章并由法人亲笔签字,签字盖章后的图片格式的联合体协议书上传至投 标文件指定位置。 (7)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还应通过“浏览招标文件”板块仔细阅读招标 文件全部内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未写明具体要求,但“招标文件”对提供的 证明材料有明确要求的,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 各潜在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平 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998-0000。 3.7.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 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密封,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 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4.1.2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 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0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 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 电子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 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 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参加。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登 录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系统内准备,签到等待解密;投 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 30 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 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 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 - 31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投标人在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新点驱动(内蒙古 互通版)》最新版本。请投标单位在电脑前耐心等待依次开标不得离开,因投标 单位不在电脑前而错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 承担。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公布投标人; (2)投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层解密); (3)招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第二层解密); (4)投标文件批量导入; (5)唱标; (6)开标结束。 5.2.2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 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解密。 5.2.3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2)招标人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第二个信封加密电子版 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解密;(3)投标文件批量导入; (4)唱标; (5)开标结束。 5.2.4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以交易系统中“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 基准价。若招标人开标现场发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开标现场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同时应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①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②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 - 32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③未在“开标一览表”上填写投标总价; ④“开标一览表”上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时在开标系统中提出,经 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 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存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与投标函投标报价不一致的,应以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为准修正评标基准价(其中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 总价的或投标函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投标函投标报价大 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准 价);存在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而被否决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 修正评标基准价。上述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上述情况外,在整个评标期间,评标基准价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有权对开标内容在开标系统中提出疑问,若投标人在开标时 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开标的内容。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 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 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 33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 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 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 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 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 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 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34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 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 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 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适用。 7.8 履约保证金 7.8.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 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 签约合同价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 - 35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 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8.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8.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9 签订合同 7.9.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9.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 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招标人不得以压低服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服务期限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9.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 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 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 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9.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9.5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 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 违约责任。 - 36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 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 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 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 按照本章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 - 37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8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附件一 开标记录表 详见开标系统 - 39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附件二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 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 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 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 40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附件三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门。 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① 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41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详见交易中心格式 - 42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43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 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 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形式评 审与响 应性评 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 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服务周期;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 其之后。 d. 技术标(技术建议书)暗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10.4 条款要求。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 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 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电子保函的保险金额、有效期等 相关内容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 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要求。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 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44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人上传了加密版投标文件,且成功解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 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 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 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6)未出现“投标人须知”第 5.2.4 规定的任一情形。
2.1.2资格评 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和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 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 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5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续上表: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40 分 主要人员:20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 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 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 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存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与 投标函投标报价不一致的,应以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为准修正 评标基准价(其中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的或投标函投标报价 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无法 确定具体数值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准 价);存在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而被否决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 其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准价。上述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 素发生变化。
2.2.3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6 位小数
- 46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 号评分因素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2.2.4 (1)技术 建议书40 分编制综合说明(对本 项目的理解)4 分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等情况,得 2.4~4 分。
建设项目现有建设条 件概况分析4 分根据对建设项目现有建设条件 概况分析等情况,得 2.4~4 分。
编制工作内容及方案8 分根据编制工作内容及方案等情 况,得 4.8~8 分。
服务承诺、质量承诺 及管理措施8 分根据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及管理 措施等情况,得 4.8~8 分。
工作进度计划及编制 周期承诺8 分根据工作进度计划及编制周期 承诺等情况,得 4.8~8 分。
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 承诺8 分根据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 等情况,得 4.8~8 分。
2.2.4 (2)主要人员20 分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与业绩12 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 低要求)得 12 分。
8 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 最低要求)的基础上,作为项目 负责人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 勘测定界服务工作,每提供 1 项 加 4 分,本项最多加 8 分。
2.2.4 (3)评标价10 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 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 率×100×E2。 其中:F=10,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 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2.2.4 (4)其 他 因 素业绩25 分类似项目业绩(如为 联合体投标,由联合 体牵头人提供)15 分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15 分。
10 分近 5 年(2021 年 7 月 1 日至投 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承揽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项 目土地勘测定界服务工作每提 供 1 项加 5 分,本项最高加 10 分。
履约 信誉5 分履约信誉5 分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5 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 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 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 告中作出说明。 - 47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8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 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 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 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 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49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 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 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 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 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 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 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 - 50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51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 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 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 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 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 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 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 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52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53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一、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开展 服务工作,已接受乙方对该项目的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含澄清文件,如果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技术标准与要求 (5)招标文件(含补遗书) (6)投标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8)其他往来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者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 先者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 。 三、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工作 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并取得相关批复或备案文件。 安全要求:勘测定界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无安全事故。 四、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 54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1、提供技术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办公场所、会议室等一切工作条件均由乙方自行解决,需 要进入项目现场的,甲方给予必要的协调。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包括 了本招标项目全线勘测定界(包括勘测定界报告含补充耕地勘界报告及补耕方案、宗地图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压覆矿权核查说明、债务风险评估、生态保护 红线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建设用地 手续组件(含林地(如有)、草地、先行用地、湿地、保护区等报告编制及组件)、基本草原占补平衡、报批等相关工作)报告的编制、申报、审批的所有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所需的人员工资、各种 津贴及加班、技术服务费、现场费用(包括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通讯费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各种管理费、保险、利润和税金、专家评审费,评审会务 费用、不可预见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向有关部门调阅、购买相关技术资料成果、图纸等一切费用及配合其他有关方面进行审查和专业咨询、作业或咨询服务所发生 的协调费、工效损失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发包人 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 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服务费由甲方分阶段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取得先行用地手续批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2)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80%; (3)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证后支付剩余的服务费用,并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六、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保护知识产权及遵守保密义务如下: 1、本合同项下委托工作成果的著作权、申请专利权等一切知识产权归甲方所 有。甲方在合法使用成果的过程中,如出现任何第三者对成果主张知识产权而引 - 55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起诉讼或索赔的,乙方对此应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和其他第三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 方所有。 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 的技术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并且乙方完成该新的技术成果不得违反本合同的 保密义务并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 4、甲方为进行委托工作而提供给乙方的一切资料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 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将资料用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 5、保密内容:甲方提供的本项目所有图纸和文件,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为 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6、涉密人员范围: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指派的人员及其他可能了解本项目相 关信息的人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的上级或政府审批部门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导致项目进展缓 慢的,不应视为甲方的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误交付成果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逾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0%,同时甲方保留随时终止合同的 权力。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方案报告书未获得批复的,甲方可对乙方课以合同总价 30%的违约金,同时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4、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项目负责人离职、辞退、伤残、触犯 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必须更换的,必须提供有效并具有说服力 和公信力的证明材料证明上述人员的更换是不可避免的,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 用不低于原负责人资历和经验的人员予以替换。 甲方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时,其更换人员的资历和经验不得低 于原负责人并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课以 5 万元/次的违约金,并 保留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力。 八、合同的变更和权利义务的转让 1、对本合同书的任何变更,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盖章、授权代理 - 56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人签字后生效。对本合同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抵触,以补充修改文件约定为准。 2、乙方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九、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 可以解除本合同: 1、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故意破坏、资方停工、 自然灾害或其他超出协议双方控制的事件,因而无法履行协议; 2、任何一方破产、资不抵债、停止营业或无力偿还债务; 3、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变成是违法的; 4、合同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 发出书面解约通知,该通知到达时本合同终止; 5、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之后,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保密条款等依照其 性质不能终止的条款继续有效。 6、合同解除或终止并不免除违约方对守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十、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 的,应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时间:年 月 日 时间:年 月 日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 57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二、廉政合同 根据《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 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 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 标段的服务单位(服务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 定。 (项目名称)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二)严格执行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 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 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 乙方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 58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 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本勘察设计合同有关 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 产品、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 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 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 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 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 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人其主管的公路 建设市场的处罚。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五条 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 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勘测定界服务合同失效日 止。 - 59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勘测定界服务合同的附件, 与勘测定界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 各一份。 甲 方:(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 乙 方:(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监督单位:(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 乙方监督单位:(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 - 60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附件一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人 员数量资历要求
JBKCDJ项目主测人员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参与过 1 项类似 工程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其他人员2具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1、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投标时不需提供,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 段确定,派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最低要求应符合上表规定,且不允许擅自更换。招标 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相应管理岗位的人员数量。 2、要求中标人派驻 1 名熟悉土地组件手续办理流程、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常驻现场办 理土地组件手续。 3、表中人员不得兼职。 - 61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附件二 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中标人 名称,以下简称“中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标 段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中标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 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取得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之日止。①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 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 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发包人和中标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 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银行:(银行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①本条内容可修改为:“本保函自(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 - 62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4、国家及自治区发布最新的标准、法律、法规、规章等。 - 63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4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工程 勘测定界服务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 JBKCDJ 标段】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封面及目录应同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封面”节点。 - 65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技术部分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资料 注:封面及目录应同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封面”节点。 - 66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一、投标函 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1.我方已仔细研究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工程勘测定界服务 招标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 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 目勘测定界服务工作并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和第 1.3.3 项要求的服务 期限及质量要求。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项目负责人姓名:。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 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其他补充说明)。 ①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① 投标人仅须在投标函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67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①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工程勘测定界服 务招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中签名及盖章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 项规定。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①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 68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签名及盖章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 项规定。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 69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 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 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 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 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 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 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成员一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 的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 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 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协议书应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作“联合体协议书”节点,独立投标人空白上传。 - 70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四、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若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此处提供电子保函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银行保函 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工程勘测定界服务招标第 标段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 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 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 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 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 71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五、技术部分 技术建议书 主要内容包括: 1、编制综合说明(对本项目的理解); 2、建设项目现有建设条件概况分析; 3、编制工作内容及方案; 4、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及管理措施; 5、工作进度计划及编制周期承诺; 6、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 说明:具体编制格式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有关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删除本 页。 - 72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投标人自行同步主体信息库,获取投标人基本信息,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填写联合体 牵头人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投标制作工 具中通过选择主体信息库相关证明材料将相应内容编制进投标文件,其中无需上 传主体信息库的资料按要求附到“其他材料”中。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 求将所需资料附到“其他材料”中。 - 73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本部分无需填写,保留空白。 - 74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投标人自行同步主体信息库,获取业绩信息,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填写“近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填写联合体 牵头人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中通过选择主体信息库相关证明材料将相应内容编制进投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 求将所需资料附到“其他材料”中。 - 75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四)正在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本部分无需填写,保留空白。 - 76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五)企业获奖 1.投标人自行同步主体信息库,获取获奖信息,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填写“企 业获奖”(如需)。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中通过选择主体信息库相关证明材料将相应内容编制进投标文件(如 有)。 - 77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六)企业各类证书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自行填写本部分,也可以保留空白。 - 78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投标人自行同步主体信息库,获取项目负责人信息,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 填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中通过选择主体信息库相关证明材料将相应内容编制进投标文件中。 - 79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八)管理机构组成表 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 80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九)营业执照 1.投标人应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联合体投标时上传全部单位营业执照。 - 81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十)资质证书 1.投标人应上传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 2.联合体投标时上传全部单位资质证书。 - 82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十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1.无需填写,保留空白。 - 83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七、其他资料 (一)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其 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备注
注:1.联合体投标的,本表应填写联合体成员相关情况,独立投标人无需填写本表。 2.联合体成员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 材料。 - 84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二)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项 目投标人情况说明
注: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部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部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 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85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三)投标人评标结果公示信息汇总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业绩1
2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职称证编号
个人业绩1
2
- 86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四)其他资料 1.投标人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在本章节填写内容;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全部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 础信息(体现股东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全部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 账户证明)彩色扫描件。 ③联合体成员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 87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联合体成员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项目等级
项目总投资
合同价格
承担的勘测定界工作
勘测定界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
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仅填写联合体成员业绩情况,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88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工程 勘测定界服务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 JBKCDJ 标段】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 89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目 录 一、投标函 - 90 - 国 道 6 2 4 线 吉 仁 高 勒 至 巴 彦 高 勒 段 公 路 工 程 勘 测 定 界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一、投标函 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1.我方已仔细研究国道 624 线吉仁高勒至巴彦高勒段公路工程勘测定界服务 招标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 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 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投标段服务工作。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 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其他补充说明)。 ①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① 投标人仅须在投标函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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