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B1504222026080401001001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内蒙古赤峰市 发布日期: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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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内蒙古 赤峰市 采购单位 巴林左旗福泽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城区水表计量装置、校表平台及水质检测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5年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城区水表计量 装置、校表平台及水质检测设备更新改造 项目水表、阀门、管材(配套管件)及水 质检测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B1504222026080401001 招标人:巴林左旗福泽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 年 8 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29 第五章供货要求 ............................... 4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91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2025 年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城区水表计量装置、校表平台及水质检测设备更新 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 年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城区水表计量装置、校表平台及水质检测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巴林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林左旗福泽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5 年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城区水表计量装置、校表平台及水质检测设备更新改 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 2.3招标规模:所需设备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2.4项目计划投资:2372.447761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B 1504222026080401001001标段名称2025年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城 区水表计量装置、校表平台及 水质检测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水 表、阀门、管材(配套管件)及水质检测设备采购
招标范围货物-机械、设备类-其他专用机械-计量设备
合同估算价(万元)2372.447761工期(日历天)109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 册有效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履约能力;(2)如制造商参加投标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仅能委托一个 代理商(若代理商投标需开具设备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同一品牌制造 商及其授权代理商资格审查全部不予通过;(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 良记录,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虚假承诺,查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1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05 00:00 至 2026-08-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领取格式为 "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 ,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 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林左旗福泽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西城振兴大街西段路北36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桥北街道蒙东云计算产业园区b区14号楼5楼5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业监管:巴林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契丹大街 联系人:沈艳飞 联系电话:15048637734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 ,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2 10. 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领取格式为“nmgzf" 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 、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10.4 、 2026-08-04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招标人:巴林左旗福泽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西城振兴大街西段路北36 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内蒙古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桥北街道蒙东云计算产业园区b 区14号楼5楼501室 联系人:李工、方工 联系电话:0476-8757678、***
1.1.4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城区水表计量装置、校表平台及水质检 测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标段名称2025年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城区水表计量装置、校表平台及水质检 测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水表、阀门、管材(配套管件)及水质检测设 备采购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一般债券资金)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所需设备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 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3.2交货期1.水表、阀门、管材(配套管件):项目实施期三年,分批次供 货,收到招标人单批次供货通知单后15日历天内单批次供货完成。2.水质检测设备:自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单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 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
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应行业的合格标准;
1.3.4交货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
1.3.5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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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登记注册有效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如制造商参加投标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委托代理商参 加投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若代理商投标需开具设备制造商的针 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同一品牌制造商及其 授权代理商资格审查全部不予通过;(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 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 良记录,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虚假承诺,查实 后取消中标资格。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 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1分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4偏差□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1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补遗文件、答疑文件、附件(电子招标系统生成的招标文件正文 之外的附件)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形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网上提问”菜单以书面匿名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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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招标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该澄清文件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 否则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 息,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 出的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均可查看,该修改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重新下 载最新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否则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评分办法中要求的业绩、资信等证明文件。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1元,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投标人的总价和单价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规定 数额,投标总价或单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报价视为无效。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1、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安装费、零星 材料费、保险费、服务费、备品备件、网络使用费、维修及测试仪 器费,材料检测费以及所有对材料及货物应征收的已付或将要支付 的各类税费应摊入的费用,并考虑拟获得的利润及应承担的风险。 投标报价单价是乙方提供该货物的全部费用体现。 2、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投标人的单价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总价根据最终供货实际数量调整。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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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电子保函 和纸质保函,以上缴纳方式任选其一均可。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50000.00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1)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递交: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由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投标人端口中保证金查询模块显示的任一账户,禁止投 标人从基本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户绑 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的项目,需要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2)以保函(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形式递交(包括电子 保函和纸质保函): ①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本项目所在电子 交易平台开具电子保函,并将电子保函的彩色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便核验。 ②以纸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金 额一致的保函,保函应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投标文件中上传纸质保函彩色扫描件,以便核验。 □不要求
3.5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无 □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情况的时间 要求/
3.5.5近年来发生的诉 讼及仲裁情况的 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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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投标文件副本份 数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只需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投 标文件。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单位公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上传的加密 投标文件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4.2.1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8月26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
5.2开标程序按照交易平台呈现的顺序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确定方式: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 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由招标人和综合评审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超过三名并标明顺序。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媒介 公示期限:3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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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1)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2)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5% (1)以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递交: 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详细汇款账户签订合同前另行给定。 (2)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方式递交: 须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出具保函的银 行级别为地市级及以上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 履约担保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在所有货物及设备到场并 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如中标人未能完 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如果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以后,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终止 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9是否采用电子招 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 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 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2重新招标的其他 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 招标。
10.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 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 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 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 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 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 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 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 解释。
9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暂停或取消本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的; 10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有串通投标、违法分包不良记录且直至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间仍未修复的;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 标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①近一年指本项目开标前 365 天至开标日,近三年以此类推;②以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 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 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 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 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 ,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 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12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 ”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应相应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 知澄清内容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分项报价表; (6)投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 (7)资格审查资料; (8)项目实施方案; (9)其他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 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 13 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 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 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 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 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 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 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4 3.5资格审查资料 符合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 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本项目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 ”模块要求导入相关内容便于评标时评审。从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易主体信息库导入的数据应保证为企业最新数据。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本项目只需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文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将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不予接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 4.3.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直接进行撤回操作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完成上传。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提取投标保证金递交名单; (3)按照“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操作流程开标、唱标、开标结果 确认; (4)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5.3.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及时提出,直至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 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16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招标人或招标人评委发现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的,应当及时提醒、劝阻并向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后,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但评 标委员会认定剩余有效投标人仍具有竞争力的,可以继续进行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 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 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 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 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 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 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人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有权查证预中标人的现场人 员证件及荣誉业绩资料原件,如经查证预中标人存在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现象 17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按照有 关法规处理,并告知监管部门。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7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8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联系人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评标专家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专家职责,按时参加评标,严格 遵守评标纪律,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对其他评委会 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 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 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评标项目;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 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得在合法的评 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严禁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 信群,QQ 群等网络通讯群组。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 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 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 计算在第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9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异议函范本 一、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基本信息 名称:地址: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异议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异议事项具体内容 异议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异议事项 2:…… 四、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 请求: 五、盖章及签字 签字: 公章: 日期: 异议函制作要求: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时,应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按 给定范本制作。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委托他人进行异议的,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 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异议函的异议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提异议时,应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规定、相关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作为依据,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可供招标人核实的佐证材料或线索,佐证材料或线索的载体包括:官方网站、行政主 管部门发布的通知等。对主观猜测没有依据或线索的异议函,不予受理。媒体报道等非官 方信息不作为佐证材料。 4.异议函的异议请求应与异议事项相关。 5.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应由本人签字;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异议函以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 2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 审标准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 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3.7.3 项规定
投 标 文 件 格 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 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承诺书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情形、满足“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情形,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承诺书 ”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2 项规定
2.1.3响应性 评审标 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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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2.2.1分值构 成投标报价:50 分 技术分值:32 分 商务分值:18 分
2.2.2投标报 价(50 分)评标基准价=A×70%+B×30%,其中A为招标控制价,B的计算方法如下:①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5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 ; ②当5≤n<7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 ; ③当7≤n<9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 ; ④当9≤n<11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3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⑤当11≤n<13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4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依次类推。 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且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视 为无效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投标报价则不参与B及评标基准 价的计算。 2)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a)通过评标委员会初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报价 得基础分50分。 b)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每上浮1%扣0.5分;每下浮1%扣0.5分,最多扣 2分。 (偏差率不足1%线性内插计算报价得分,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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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技术部 分(32 分)整体供货方 案(7 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评审,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计划;②进度保障措施;③供货保障人员配置;④供 货运输;⑤供货安全保证措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供货方案 编制情况进行评审:未提供得 0 分,提供即得基础分 5 分,评委根据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等进行评审,得 5-7 分。
质量保证方 案(7 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措施中包括但不限 于:①质量管理体系;②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具体措施;③安 装质量保障措施;④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 ⑤履行合同质量承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质量保证措施 编制情况进行评审:未提供得 0 分,提供即得基础分 5分,评委根据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等进行评审,得5-7 分。
安装调试方 案(6 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方案中包括但不限 于:①调试计划;②安装进度安排;③安装方式;④调试方法;⑤安装调试人员配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安装调试方案编 制情况进行评审:未提供得 0 分,提供即得基础分 4 分,评委 根据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等进行评审,得 4-6 分。
技术培训方 案(6 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目标;②培训方式;③培训内容;④产品的使用;⑤日 常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培训方案编制情 况进行评审:未提供得 0 分,提供即得基础分 4 分,评委根 据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等进行评审,得 4-6 分。
售后服务方 案(6 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中包括但不限 于:①售后服务保障体系;②正常巡检及维护;③配件供应及 维修处理时限;④售后响应时间及紧急故障补救措施。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及售后服务方案编制情况进行评审:未提供得 0 分,提供即得基础分 4 分,评委根据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 等进行评审,得 4-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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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合理编制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部分方案相关内容,以简单明了、符合项目需要为宜,技术部分方案相关内容页码应控制在500页以 内。评标过程中,评委有权对其超出500页以外部分不进行评审。
2.2.4商务部 分(18 分)业绩(9 分)根据投标人(或生产厂商)提供的近三年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进 行评审,每份有效业绩得 3 分,本项最多得9 分(评审时须提 供业绩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 分,业绩起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①类似业绩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的供货业绩或供货合同,合同中需包含本次采购的主要设备(智能物联网水表)。
货物生产企 业 综 合 实 力(9 分)1.主要设备智能物联网水表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 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份得 0.5分,最多 得 1.5 分,未提供或提供的证书未在有效期内的得 0 分。2.主要设备智能物联网水表制造商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提供在有 效期内的证书得 2 分,未提供或提供的证书未在有效期内的得 0 分。 3.主要设备智能物联网水表制造商资信等级为 AAA 级的,提供 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得 1.5 分,未提供或提供的证书未在有效期 内的得 0 分。 4.主要设备智能物联网水表制造商持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发有效的民用水表二检合一“专项计量授权证书”,且授权范 围至少包含 DN15、DN20、DN25水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得 4 分;未提供或提供的证书未在有效期内的得 0 分。 注:上述资信和奖项必须为同一制造商提供,如非同一制造商 提供则均不得分。
25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汇总评委的商务标及技术标评分结果,对每一编号的投标,直接 计算平均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标人授权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 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各分项得分完全一致,由 评标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先后次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分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分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分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分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投标文件,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 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2 项、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26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将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各评审阶段打分按人次汇总后,得到各评标委员会成员 对评审对象的最终打分,直接计算平均得分,得到投标人最终得分,投标人最终得分=< (Ai+Bi+Ci)>/n【i 取值范围从1→n,其中 n 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 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 投标人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7 无效标条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无效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 ”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 ”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无效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无效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 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项目电子清标(标书特征码、特征码比对、技术标雷同性分析、经济标错误雷同 性分析对比)。 B1.6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备注:如果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任一情形,需要填写否决投标的 详细原因,并在否决投标依据中填写以上相应条款,认定其投标无效。 2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 ”的函件。 1.1.1.5 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 ”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 标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 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 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29 。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 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 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 合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 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 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 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 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 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30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 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 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设备技术性 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 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 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 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 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 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 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 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 合体成员问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 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 31 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 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巴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 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 )义务。 2.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 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 核无误后 5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5%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 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 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 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60%;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 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 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25%。 32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10%。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 笔费用。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 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 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 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 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 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 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 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4.2 交货前检验 33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 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 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 责。 4.2.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 ,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 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 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 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 ”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 条款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 ”和“起吊点 ”以便装卸和搬运。如 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 34 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 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 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 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 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 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 、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 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 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 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 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 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不可抗力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 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 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 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 合同条款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35 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 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付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 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 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 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 、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 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 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 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 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 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 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 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 合同设备质量在内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 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 36 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 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 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 进行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 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 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 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 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 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 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 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 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 成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 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37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 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 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 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个月 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 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 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 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 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 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 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 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 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付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38 8.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 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 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 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付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 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 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 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 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 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 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 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 之日起生效。 9.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 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 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 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 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 提供工作用车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 39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 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 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付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 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 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 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 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 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并补偿买方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40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 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 托的第三方和合法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 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1.9 卖方保证,提供的合同设备、配件、备品备件均为全新的、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行业、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条件。 12.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 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 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 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 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 知后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 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 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 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收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41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 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到位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 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 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 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 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14.4 因归责于卖方的事由,买方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合 同解除后三日内一次性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逾期退还,每日按退款金额的千分 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按照合同价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支付解约违约金。违约金不 足以弥补买方经济损失的,还须据实赔偿。 15.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 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42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 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 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 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 出补救; (4)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 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 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 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 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除下述条款外,其他均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3.2.1 预付款 无。 3.2.2 进度款 3.2.2.1水表、阀门、管材(配套管件):分批次支付(三年),招标人每年12月31日前 统计当年实际收到并完成安装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按实际货物数量支付本年总货款的85%,剩余货款待本次招标所有货物供货完毕并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货物数量总价款的9 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 1 年后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 3.2.2.2水质检测设备:货物全部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7%。剩余 3%为质保金,质保期 1 年后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 3.2.3 结清款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6.1 开箱检验 开箱检验在(1)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由(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进行。 8.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之日起水质检测设备 2 年、水表 6 年(自每批 次供货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阀门 2 年、管材(配套管件)2年,如设备发生故障(自每批次供货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小时内到场维修。 9.质保期服务 (1)产品质保期:卖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附带明确的质保期,作为对产品质量的保证 。质保期自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执行三包政策:卖方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三包 ”(包修、包换、包退)政策规定。 在质保期内,若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卖方需负责免费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 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厂家出厂:若产品厂家在出厂时有明确的质保期要求或更长的质保期承诺,卖方必 须按照厂家的出厂要求或承诺执行,并提供相应的质保服务。 44 (4)最低质保期:对于厂家没有明确质保期要求的产品,卖方提供的水质检测设备质保 期不得少于 2 年,水表质保期不得少于 6 年,阀门质保期不得少于2年,管材(配套管件)质保期不得少于2年。在此期间内,卖方需对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并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 (5)质保期内,卖方应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零部件。质保期内如因设备 故障导致停止生产时,产生故障的备件由卖方无条件负责更换。 12.争议的解决 (1)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 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 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 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供货要求; (6)分项报价表; (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9)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 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46 第二卷 47 第五章供货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2025年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城区水表计量装置、校表平台及水质检测设备 更新改造项目水表、阀门、管材(配套管件)及水质检测设备采购; 2、标段概况:采购水表共约62000块;锁闭阀约33000个;管材(配套管件)约30000m;原子吸收光谱仪1套;气相色谱仪1套;循环冷却水机1台;全自动顶空进样器1台;原子荧光光 度计1套;离子色谱仪1套;αβ检测仪1套、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1套;全自动氰化物分 析仪1套;废水处理系统1套;马弗炉1套;便携式余氯/二氧化氯/总氯测定仪1套;药品冷藏柜 1台;便携式浊度计1套;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套;通风柜1台;PH计1台;臭氧检测仪1台;恒 温干燥箱1个;超声波清洗机1套;采购水表共约62000块;锁闭阀约33000个;管材(配套管件)约30000m;原子吸收光谱仪1套;气相色谱仪1套;循环冷却水机1台;全自动顶空进样器1台;原子荧光光度计1套;离子色谱仪1套;αβ检测仪1套、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1套;全自 动氰化物分析仪1套;废水处理系统1套;马弗炉1套;便携式余氯/二氧化氯/超纯水机1套;天 平1台。 3、交货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 4、供货期:1.水表、阀门、管材(配套管件):项目实施期三年,分批次供货,收到招 标人单批次供货通知单后15日历天内单批次供货完成。2.水质检测设备:自收到招标人供货通 知单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 5、招标范围:所需设备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等全部内容。 投标报价表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二)其他商务要求 总体说明 本项目所有货品、备品备件、检测校验、系统调试、售后服务、专项培训等全部物资、 人工、服务相关成本,均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内,招标人无需额外支付任何增项、配套费 用。投标报价表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投标人须全 面响应本项目全部商务条款,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或实质性不响应。 48 1、产品技术与出厂检测(二检合一)要求 1.1 水表供货要求 (1)本项目鼓励投标人采用水表二检合一出厂检测模式。采用二检合一模式的投标人须 具备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水表二检合一专项计量授权证书的。采 用二检合一模式的水表须完成全套合规检测且合格后方可出厂,到货后可直接进场安装使用。本项目不设立招标人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所有检测相关费用均含在投标总价内。 (2)无论投标人是否具备二检合一专项计量授权资质,均须严格落实水表法定计量检定 要求:无二检合一资质的投标人,须自行委托具备合法计量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水表 出厂质量检定及首次强制检定工作,确保每批次水表均取得合法有效的双检合格证书,满足 法定计量检定标准及项目验收要求。该情形下产生的第三方检测费、证书费、送检费、复检 费、差旅费、监督抽查配合费等所有检测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全额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 担任何额外费用,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费用增补、签证及索赔。 1.2 批次抽检与不合格处置 (1)招标人有权对每批次到货水表随机不超过 5%的产品进行抽样复核,复核不合格的,直接判定该批次货品验收不合格;抽检不合格的批次,投标人须无条件免费整批换货,并承 担全部抽检、复检费用,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招标人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 (2)若水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到货监督抽查,抽检不合格的批次,投标人须 无条件免费整批换货,并承担全部抽检、复检费用,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招标人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 1.3 备品备件要求 投标人每供应 10000 块主流水表,须同步配套 200 块备用水表(不足一万块的,按此比 例计算结果数量同步提供)。所有备用水表须同步完成对应合规双检工作,检定标准、产品 质量、标识规范与主表完全一致,可与主表共用批次检定证书,确保可直接替换使用。 1.4 出厂随货交付资料要求 投标人根据自身采用的检测模式,对应提供合规随货资料,资料缺失、不合规的,招标 人不予验收,不予启动付款流程: (1)采用二检合一模式:须提供本批次水表二检合一检定证明、批次全项原始检测记录、投标人二检合一计量授权证书复印件、批次汇总检定证书。 49 (2)采用第三方双检模式:须提供具备合法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质量检定报告、首次 强制检定合格证书及对应全套原始检测记录,资料标准满足国家计量规范及项目验收要求即 可,无需提供二检合一专属证书及资质文件。 2、售后服务及配套责任 2.1 水表系统对接服务 投标人须免费完成全部供货水表与招标人现有水务更新系统、物联网平台的全流程对接、 调试、联调工作,保障水表数据实时、稳定、精准上传,实现系统全面数据互通、平台稳定 运行,相关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2 设备损耗责任承担 设备在出厂运输、现场装卸、安装调试全过程中产生的破损、故障、丢失、损坏等所有 损耗,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规定时限内,免费补发、更换全新合格设 备,不得收取任何材料费、人工费及其他配套费用。 2.3 售后服务响应 (1)投标人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做出有效处理,维修更换有 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若现场不能解决,应最多不超过 3 日内将货物修好。节假日照常服务。若中标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 3 日内没有弥补缺陷,招标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 费用将由中标投标人承担。 (2)每月开展不少于 1 次现场巡检、设备维护工作,建立完整巡检维护台账,同步记 录设备运行状态、故障隐患及处置情况,巡检记录由双方现场人员签字留存备查。 3、水质检测设备本地化 CMA 认证专项培训服务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本地化驻场全套 CMA 认证培训服务,整体服务周期为 10–12 个月,自货品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全程覆盖 CMA 取证全流程,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不限 于)如下内容: 3.1 设备操作实操培训:针对招标人全体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水质检测设备实操专项培 训,确保所有参训人员可独立、熟练完成全部设备操作作业。 3.2 检测方法实操培训:专项开展计量检测标准、实操方法教学,规范作业流程,保障 工作人员可独立、合规完成项目全项检测操作,出具合法合规、达标的检测结果。 3.3 体系文件编制培训:全程辅导招标人完成 CMA 认证全套体系文件的编制、修订、优 化及内部评审工作,直至体系文件完全满足认证评审标准、顺利通过评审。 50 3.4 CMA 取证全流程协助:全程跟进 CMA 认证审核全流程,主动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核过 程中全部不符合项的整改、复核、复查工作,直至招标人顺利取得完整有效的 CMA 认证资质。 4、其他说明及要求: 4.1 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应行业的合格标准。 4.2 质保要求:水表: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无“三包”要 求产品质保期为 6 年,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保修期外 发生故障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 阀门: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无“三包”要求产品质保期为 2 年,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保修期外发生故障维修只 收材料成本费;水质检测设备: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 ”规定执行“三包 ”,无“ 三包 ”要求产品质保期为 2 年,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保修期 外发生故障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 管材(配套管件):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无“三包”要求 产品质保期为 2 年,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保修期外发 生故障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水质检测设备: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 ”规定执行“三包 ”,无“三包”要求产品质保期为 2 年,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 故障;保修期外发生故障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 水质检测设备: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无“三包”要求产品 质保期为 2 年,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保修期外发生故 障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水质检测设备: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无 “ 三包”要求产品质保期为 2 年,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 障;保修期外发生故障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 4.3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如有质量监督部门要求对产品进行检测、检验中标供人需全力 配合,发现产品如有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4.4 投标人需保证技术参负偏离部分不违背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强制要求和实际生产 及使用,如违背上述原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核验产品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全部资质文件,查验 投标样品,并组织实地生产场地考察;中标人须全程配合,提供证书原件核验、对应规格样 品及厂区考察便利。若资质文件虚假失效、样品与投标不符、拒绝配合考察,招标人有权取 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1 4.6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行业、地区相关规定和规范执行。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凡涉及到 强制性产品认证、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本身须具备相 应的认证证书。如经查实不具备相应的认证证书的,将上报监督部门,取消中标资格,并给 以相应处罚。 52 (三)技术参数要求 2025 年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城区水表计量装置、校表平台及水质检测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水表、阀门、管材(配套管件)及水质检测设备采购
序 号名 称规格 型号参数及要求数量 单价(总价(元)
水表
1智 能 物 联 网 水 表DN1 5( 卧 式 )基表计量、工况、机械性能 1、准确度等级:2级; 2、示值误差:低区Q1≤Q<Q2:±5%;高区Q2≤Q≤Q4,水温≤30℃:±2%;水温>30℃:±3%(流量定义符合GB/T778水表国家标准) ; 3、压力参数:公称压力≤1.0MPa,最大工作压力1MPa,压力损失等级△P63; 4、温度等级:T30; 5、流场敏感度:上游U10,下游D5; 6、电磁环境等级:E1/E2; 7、安装要求:水平安装,符合GB/T 778.2标准规定的标准长度、R标 准管螺纹、标准管螺纹;每只水表配套2个接管、螺母、密封垫圈;8、标识要求:在水表上印制标识及表身号等信息,符合GB/T778水表 国家标准的同时,满足JJG162检定规程要求; 9、结构要求:预留铅封口;机械度盘清晰;支持人工抄读到m³位;电 子模块的拆装不破坏基表本体; 10、支持水表“在装”状态下,可便捷更换表具电池、智能模块。 整机零部件材质 1、表壳:球墨铸铁/铸造铅黄铜/不锈钢三选一,符合GB/T1348、GB/ T1176、GB/T14976(内外环氧树脂粉末防腐,无裂纹、划痕、镀层缺 陷); 2、接管、螺母:铸造铅黄铜ZCuZn40Pb或不锈钢(涉水无毒);3、表芯、叶轮:表芯、叶轮采用全新原生ABS/PPO/POM材质;4、叶轮衬套:刚玉/玛瑙/POM; 5、叶轮轴、顶尖轴:不锈钢/玛瑙; 6、顶尖:碳纤维/不锈钢/钨钢/刚玉/玛瑙; 7、表罩:铜/不锈钢; 8、字轮、度盘:增白ABS/PPO(长期清晰不褪色); 9、机械字轮位数:指示到m³的位数不少于5位,即满行度99999.9m³ ; 10、观察玻璃:钢化玻璃(抗压防爆); 11、防护涂层:环氧树脂粉末(符合CJ/T266、T/CMA SB052);12、涉水通用要求:所有与生活饮用水接触零部件无毒、无污染、无 生物活性,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55411 306.6716992891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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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电子模块硬件 1、采样方式:无磁外部采样,机电分离;机电转换误差≤±1L,分辨 率1L; 2、防水等级:IP68(符合GB/T4208标准); 3、工作温度:0.1℃~55℃; 4、湿度适应性:40℃环境0%~100%;电子模块40℃长期湿度≥93%;5、环境等级:户外O级、建筑物内B级; 6、运行稳定性:日上报成功率>99.9%,抄读准确率>99.9%;年故障 率<1%; 7、电池配置:可独立更换锂电池;每日上报1次,续航≥6年; 8、本地存储:缓存数据≥30天,新数据自动覆盖最早记录; ★9、通信要求:采用NB-IoT窄带物联网通信,兼容中国移动、中国电 信、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全国通用物联网专用卡,数据协议可无缝对 接甲方现有水务管理平台; 10、生产要求:电路板采用全自动SMT贴片生产线加工;若为外协加工,须提供与贴片厂商签订的≥3年长期代工协议; 11、上传数据项:软件版本号、IMSI、累计流量、日结流量、故障报 警、电池电压、无线信号强度; 远传系统功能 1、周期上报:①日上报:每日上传前24h数据,包含每30min记录1次 的(单日共48条)周期水量数据、日冻结累积流量数据等;常规上报 模式下单节锂电池续航≥6年;②高频上报:平台远程可调上报周期,最小1小时/次;高频上报为临时运维功能,长期高频上报会缩短电池 使用寿命,设备出厂默认关闭该模式; 2、传输机制:①单完整报文上传全部业务数据,报文采用AES-128对 称加密算法传输,支持平台与终端动态密钥协商,保障数据传输安全 ;②上报失败自动补包,30天内历史数据均可补报;③批量设备上报 错峰离散机制:全天上报窗口均可分配上报时间,多台设备同一基站 下上报最小错开间隔10s;常规上报默认重发2次,最大重发4次,重发 次数、离散时间窗口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④上报同步校时; 3、本地设置(红外手持终端):水表底数同步、电子地址设置、平台 IP/端口配置,保证机电读数一致; 4、报警功能:①电池欠压告警;②过流告警:瞬时流量超过基表Q4最 大流量立即触发;③逆流告警:检测到任意反向水流立即触发逆流预 警;持续逆流且反向累积流量达到Q2阈值推送一级加重告警;流量Q2、Q4定义遵循GB/T778.1④机电分离异常告警;支持周期上报推送/主 动即时上报。
2智 能 物 联DN1 5( 立 式基表计量、工况、机械性能 1、准确度等级:2级; 2、示值误差:低区Q1≤Q<Q2:±5%;高区Q2≤Q≤Q4,水温≤30℃:±2%;水温>30℃:±3%(流量定义符合GB/T778水表国家标准)109733036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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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水 表; 3、压力参数:公称压力≤1.0MPa,最大工作压力1MPa,压力损失等级△P63; 4、温度等级:T30; 5、流场敏感度:上游U10,下游D5; 6、电磁环境等级:E1/E2; 7、安装要求:水平安装,符合GB/T 778.2标准规定的标准长度、R标 准管螺纹、标准管螺纹;每只水表配套2个接管、螺母、密封垫圈;8、标识要求:在水表上印制标识及表身号等信息,符合GB/T778水表 国家标准的同时,满足JJG162检定规程要求; 9、结构要求:预留铅封口;机械度盘清晰;支持人工抄读到m³位;电 子模块的拆装不破坏基表本体; 10、支持水表“在装”状态下,可便捷更换表具电池、智能模块。 整机零部件材质 1、表壳:球墨铸铁/铸造铅黄铜/不锈钢三选一,符合GB/T1348、GB/ T1176、GB/T14976(内外环氧树脂粉末防腐,无裂纹、划痕、镀层缺 陷); 2、接管、螺母:铸造铅黄铜ZCuZn40Pb或不锈钢(涉水无毒);3、表芯、叶轮:表芯、叶轮采用全新原生ABS/PPO/POM材质;4、叶轮衬套:刚玉/玛瑙/POM; 5、叶轮轴、顶尖轴:不锈钢/玛瑙; 6、顶尖:碳纤维/不锈钢/钨钢/刚玉/玛瑙; 7、表罩:铜/不锈钢; 8、字轮、度盘:增白ABS/PPO(长期清晰不褪色); 9、机械字轮位数:指示到m³的位数不少于5位,即满行度99999.9m³ ; 10、观察玻璃:钢化玻璃(抗压防爆); 11、防护涂层:环氧树脂粉末(符合CJ/T266、T/CMA SB052);12、涉水通用要求:所有与生活饮用水接触零部件无毒、无污染、无 生物活性,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 范》; 电子模块硬件 1、采样方式:无磁外部采样,机电分离;机电转换误差≤±1L,分辨 率1L; 2、防水等级:IP68(符合GB/T4208标准); 3、工作温度:0.1℃~55℃; 4、湿度适应性:40℃环境0%~100%;电子模块40℃长期湿度≥93%;5、环境等级:户外O级、建筑物内B级; 6、运行稳定性:日上报成功率>99.9%,抄读准确率>99.9%;年故障 率<1%; 7、电池配置:可独立更换锂电池;每日上报1次,续航≥6年; 8、本地存储:缓存数据≥30天,新数据自动覆盖最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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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通信要求:采用NB-IoT窄带物联网通信,兼容中国移动、中国电 信、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全国通用物联网专用卡,数据协议可无缝对 接甲方现有水务管理平台; 10、生产要求:电路板采用全自动SMT贴片生产线加工;若为外协加工,须提供与贴片厂商签订的≥3年长期代工协议; 11、上传数据项:软件版本号、IMSI、累计流量、日结流量、故障报 警、电池电压、无线信号强度; 远传系统功能 1、周期上报:①日上报:每日上传前24h数据,包含每30min记录1次 的(单日共48条)周期水量数据、日冻结累积流量数据等;常规上报 模式下单节锂电池续航≥6年;②高频上报:平台远程可调上报周期,最小1小时/次;高频上报为临时运维功能,长期高频上报会缩短电池 使用寿命,设备出厂默认关闭该模式; 2、传输机制:①单完整报文上传全部业务数据,报文采用AES-128对 称加密算法传输,支持平台与终端动态密钥协商,保障数据传输安全 ;②上报失败自动补包,30天内历史数据均可补报;③批量设备上报 错峰离散机制:全天上报窗口均可分配上报时间,多台设备同一基站 下上报最小错开间隔10s;常规上报默认重发2次,最大重发4次,重发 次数、离散时间窗口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④上报同步校时; 3、本地设置(红外手持终端):水表底数同步、电子地址设置、平台 IP/端口配置,保证机电读数一致; 4、报警功能:①电池欠压告警;②过流告警:瞬时流量超过基表Q4最 大流量立即触发;③逆流告警:检测到任意反向水流立即触发逆流预 警;持续逆流且反向累积流量达到Q2阈值推送一级加重告警;流量Q2、Q4定义遵循GB/T778.1④机电分离异常告警;支持周期上报推送/主 动即时上报。
3智 能 物 联 网 水 表DN2 0( 卧 式 )基表计量、工况、机械性能 1、准确度等级:2级; 2、示值误差:低区Q1≤Q<Q2:±5%;高区Q2≤Q≤Q4,水温≤30℃:±2%;水温>30℃:±3%(流量定义符合GB/T778水表国家标准) ; 3、压力参数:公称压力≤1.0MPa,最大工作压力1MPa,压力损失等级△P63; 4、温度等级:T30; 5、流场敏感度:上游U10,下游D5; 6、电磁环境等级:E1/E2; 7、安装要求:水平安装,符合GB/T 778.2标准规定的标准长度、R标 准管螺纹、标准管螺纹;每只水表配套2个接管、螺母、密封垫圈;8、标识要求:在水表上印制标识及表身号等信息,符合GB/T778水表 国家标准的同时,满足JJG162检定规程要求; 9、结构要求:预留铅封口;机械度盘清晰;支持人工抄读到m³位;电 子模块的拆装不破坏基表本体;41283211325088.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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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支持水表“在装”状态下,可便捷更换表具电池、智能模块。 整机零部件材质 1、表壳:球墨铸铁/铸造铅黄铜/不锈钢三选一,符合GB/T1348、GB/ T1176、GB/T14976(内外环氧树脂粉末防腐,无裂纹、划痕、镀层缺 陷); 2、接管、螺母:铸造铅黄铜ZCuZn40Pb或不锈钢(涉水无毒);3、表芯、叶轮:表芯、叶轮采用全新原生ABS/PPO/POM材质;4、叶轮衬套:刚玉/玛瑙/POM; 5、叶轮轴、顶尖轴:不锈钢/玛瑙; 6、顶尖:碳纤维/不锈钢/钨钢/刚玉/玛瑙; 7、表罩:铜/不锈钢; 8、字轮、度盘:增白ABS/PPO(长期清晰不褪色); 9、机械字轮位数:指示到m³的位数不少于5位,即满行度99999.9m³ ; 10、观察玻璃:钢化玻璃(抗压防爆); 11、防护涂层:环氧树脂粉末(符合CJ/T266、T/CMA SB052);12、涉水通用要求:所有与生活饮用水接触零部件无毒、无污染、无 生物活性,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 范》; 电子模块硬件 1、采样方式:无磁外部采样,机电分离;机电转换误差≤±1L,分辨 率1L; 2、防水等级:IP68(符合GB/T4208标准); 3、工作温度:0.1℃~55℃; 4、湿度适应性:40℃环境0%~100%;电子模块40℃长期湿度≥93%;5、环境等级:户外O级、建筑物内B级; 6、运行稳定性:日上报成功率>99.9%,抄读准确率>99.9%;年故障 率<1%; 7、电池配置:可独立更换锂电池;每日上报1次,续航≥6年; 8、本地存储:缓存数据≥30天,新数据自动覆盖最早记录; ★9、通信要求:采用NB-IoT窄带物联网通信,兼容中国移动、中国电 信、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全国通用物联网专用卡,数据协议可无缝对 接甲方现有水务管理平台; 10、生产要求:电路板采用全自动SMT贴片生产线加工;若为外协加工,须提供与贴片厂商签订的≥3年长期代工协议; 11、上传数据项:软件版本号、IMSI、累计流量、日结流量、故障报 警、电池电压、无线信号强度; 远传系统功能 1、周期上报:①日上报:每日上传前24h数据,包含每30min记录1次 的(单日共48条)周期水量数据、日冻结累积流量数据等;常规上报 模式下单节锂电池续航≥6年;②高频上报:平台远程可调上报周期,最小1小时/次;高频上报为临时运维功能,长期高频上报会缩短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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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寿命,设备出厂默认关闭该模式; 2、传输机制:①单完整报文上传全部业务数据,报文采用AES-128对 称加密算法传输,支持平台与终端动态密钥协商,保障数据传输安全;②上报失败自动补包,30天内历史数据均可补报;③批量设备上报 错峰离散机制:全天上报窗口均可分配上报时间,多台设备同一基站 下上报最小错开间隔10s;常规上报默认重发2次,最大重发4次,重发 次数、离散时间窗口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④上报同步校时;3、本地设置(红外手持终端):水表底数同步、电子地址设置、平台 IP/端口配置,保证机电读数一致; 4、报警功能:①电池欠压告警;②过流告警:瞬时流量超过基表Q4最 大流量立即触发;③逆流告警:检测到任意反向水流立即触发逆流预 警;持续逆流且反向累积流量达到Q2阈值推送一级加重告警;流量Q2、Q4定义遵循GB/T778.1④机电分离异常告警;支持周期上报推送/主 动即时上报。
4智 能 物 联 网 水 表DN2 0( 立 式 )基表计量、工况、机械性能 1、准确度等级:2级; 2、示值误差:低区Q1≤Q<Q2:±5%;高区Q2≤Q≤Q4,水温≤30℃:±2%;水温>30℃:±3%(流量定义符合GB/T778水表国家标准) ; 3、压力参数:公称压力≤1.0MPa,最大工作压力1MPa,压力损失等级△P63; 4、温度等级:T30; 5、流场敏感度:上游U10,下游D5; 6、电磁环境等级:E1/E2; 7、安装要求:水平安装,符合GB/T 778.2标准规定的标准长度、R标 准管螺纹、标准管螺纹;每只水表配套2个接管、螺母、密封垫圈;8、标识要求:在水表上印制标识及表身号等信息,符合GB/T778水表 国家标准的同时,满足JJG162检定规程要求; 9、结构要求:预留铅封口;机械度盘清晰;支持人工抄读到m³位;电 子模块的拆装不破坏基表本体; 10、支持水表“在装”状态下,可便捷更换表具电池、智能模块。 整机零部件材质 1、表壳:球墨铸铁/铸造铅黄铜/不锈钢三选一,符合GB/T1348、GB/ T1176、GB/T14976(内外环氧树脂粉末防腐,无裂纹、划痕、镀层缺 陷); 2、接管、螺母:铸造铅黄铜ZCuZn40Pb或不锈钢(涉水无毒);3、表芯、叶轮:表芯、叶轮采用全新原生ABS/PPO/POM材质;4、叶轮衬套:刚玉/玛瑙/POM; 5、叶轮轴、顶尖轴:不锈钢/玛瑙; 6、顶尖:碳纤维/不锈钢/钨钢/刚玉/玛瑙; 7、表罩:铜/不锈钢; 8、字轮、度盘:增白ABS/PPO(长期清晰不褪色); 590341201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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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机械字轮位数:指示到m³的位数不少于5位,即满行度99999.9m³ ; 10、观察玻璃:钢化玻璃(抗压防爆); 11、防护涂层:环氧树脂粉末(符合CJ/T266、T/CMA SB052);12、涉水通用要求:所有与生活饮用水接触零部件无毒、无污染、无 生物活性,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 范》; 电子模块硬件 1、采样方式:无磁外部采样,机电分离;机电转换误差≤±1L,分辨 率1L; 2、防水等级:IP68(符合GB/T4208标准); 3、工作温度:0.1℃~55℃; 4、湿度适应性:40℃环境0%~100%;电子模块40℃长期湿度≥93%;5、环境等级:户外O级、建筑物内B级; 6、运行稳定性:日上报成功率>99.9%,抄读准确率>99.9%;年故障 率<1%; 7、电池配置:可独立更换锂电池;每日上报1次,续航≥6年; 8、本地存储:缓存数据≥30天,新数据自动覆盖最早记录; ★9、通信要求:采用NB-IoT窄带物联网通信,兼容中国移动、中国电 信、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全国通用物联网专用卡,数据协议可无缝对 接甲方现有水务管理平台; 10、生产要求:电路板采用全自动SMT贴片生产线加工;若为外协加工,须提供与贴片厂商签订的≥3年长期代工协议; 11、上传数据项:软件版本号、IMSI、累计流量、日结流量、故障报 警、电池电压、无线信号强度; 远传系统功能 1、周期上报:①日上报:每日上传前24h数据,包含每30min记录1次 的(单日共48条)周期水量数据、日冻结累积流量数据等;常规上报 模式下单节锂电池续航≥6年;②高频上报:平台远程可调上报周期,最小1小时/次;高频上报为临时运维功能,长期高频上报会缩短电池 使用寿命,设备出厂默认关闭该模式; 2、传输机制:①单完整报文上传全部业务数据,报文采用AES-128对 称加密算法传输,支持平台与终端动态密钥协商,保障数据传输安全 ;②上报失败自动补包,30天内历史数据均可补报;③批量设备上报 错峰离散机制:全天上报窗口均可分配上报时间,多台设备同一基站 下上报最小错开间隔10s;常规上报默认重发2次,最大重发4次,重发 次数、离散时间窗口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④上报同步校时; 3、本地设置(红外手持终端):水表底数同步、电子地址设置、平台 IP/端口配置,保证机电读数一致; 4、报警功能:①电池欠压告警;②过流告警:瞬时流量超过基表Q4最 大流量立即触发;③逆流告警:检测到任意反向水流立即触发逆流预 警;持续逆流且反向累积流量达到Q2阈值推送一级加重告警;流量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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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定义遵循GB/T778.1④机电分离异常告警;支持周期上报推送/主 动即时上报。
5智 能 物 联 网 水 表DN2 5( 卧 式 )基表计量、工况、机械性能 1、准确度等级:2级; 2、示值误差:低区Q1≤Q<Q2:±5%;高区Q2≤Q≤Q4,水温≤30℃:±2%;水温>30℃:±3%(流量定义符合GB/T778水表国家标准);3、压力参数:公称压力≤1.0MPa,最大工作压力1MPa,压力损失等级△P63; 4、温度等级:T30; 5、流场敏感度:上游U10,下游D5; 6、电磁环境等级:E1/E2; 7、安装要求:水平安装,符合GB/T 778.2标准规定的标准长度、R标准 管螺纹、标准管螺纹;每只水表配套2个接管、螺母、密封垫圈;8、标识要求:在水表上印制标识及表身号等信息,符合GB/T778水表国 家标准的同时,满足JJG162检定规程要求; 9、结构要求:预留铅封口;机械度盘清晰;支持人工抄读到m³位;电 子模块的拆装不破坏基表本体; 10、支持水表“在装”状态下,可便捷更换表具电池、智能模块。 整机零部件材质 1、表壳:球墨铸铁/铸造铅黄铜/不锈钢三选一,符合GB/T1348、GB/T1 176、GB/T14976(内外环氧树脂粉末防腐,无裂纹、划痕、镀层缺陷) ; 2、接管、螺母:铸造铅黄铜ZCuZn40Pb或不锈钢(涉水无毒);3、表芯、叶轮:表芯、叶轮采用全新原生ABS/PPO/POM材质; 4、叶轮衬套:刚玉/玛瑙/POM; 5、叶轮轴、顶尖轴:不锈钢/玛瑙; 6、顶尖:碳纤维/不锈钢/钨钢/刚玉/玛瑙; 7、表罩:铜/不锈钢; 8、字轮、度盘:增白ABS/PPO(长期清晰不褪色); 9、机械字轮位数:指示到m³的位数不少于5位,即满行度99999.9m³;10、观察玻璃:钢化玻璃(抗压防爆); 11、防护涂层:环氧树脂粉末(符合CJ/T266、T/CMA SB052);12、涉水通用要求:所有与生活饮用水接触零部件无毒、无污染、无生 物活性,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 电子模块硬件 1、采样方式:无磁外部采样,机电分离;机电转换误差≤±1L,分辨 率1L; 2、防水等级:IP68(符合GB/T4208标准); 3、工作温度:0.1℃~55℃; 4、湿度适应性:40℃环境0%~100%;电子模块40℃长期湿度≥93%;5、环境等级:户外O级、建筑物内B级; 20238076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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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运行稳定性:日上报成功率>99.9%,抄读准确率>99.9%;年故障 率<1%; 7、电池配置:可独立更换锂电池;每日上报1次,续航≥6年; 8、本地存储:缓存数据≥30天,新数据自动覆盖最早记录; ★9、通信要求:采用NB-IoT窄带物联网通信,兼容中国移动、中国电 信、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全国通用物联网专用卡,数据协议可无缝对接 甲方现有水务管理平台; 10、生产要求:电路板采用全自动SMT贴片生产线加工;若为外协加工,须提供与贴片厂商签订的≥3年长期代工协议; 11、上传数据项:软件版本号、IMSI、累计流量、日结流量、故障报警 、电池电压、无线信号强度; 远传系统功能 1、周期上报:①日上报:每日上传前24h数据,包含每30min记录1次的(单日共48条)周期水量数据、日冻结累积流量数据等;常规上报模式 下单节锂电池续航≥6年;②高频上报:平台远程可调上报周期,最小1 小时/次;高频上报为临时运维功能,长期高频上报会缩短电池使用寿 命,设备出厂默认关闭该模式; 2、传输机制:①单完整报文上传全部业务数据,报文采用AES-128对称 加密算法传输,支持平台与终端动态密钥协商,保障数据传输安全;② 上报失败自动补包,30天内历史数据均可补报;③批量设备上报错峰离 散机制:全天上报窗口均可分配上报时间,多台设备同一基站下上报最 小错开间隔10s;常规上报默认重发2次,最大重发4次,重发次数、离 散时间窗口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④上报同步校时; 3、本地设置(红外手持终端):水表底数同步、电子地址设置、平台I P/端口配置,保证机电读数一致; 4、报警功能:①电池欠压告警;②过流告警:瞬时流量超过基表Q4最 大流量立即触发;③逆流告警:检测到任意反向水流立即触发逆流预警 ;持续逆流且反向累积流量达到Q2阈值推送一级加重告警;流量Q2、Q4 定义遵循GB/T778.1④机电分离异常告警;支持周期上报推送/主动即时 上报。
6智 能 物 联 网 水 表DN2 5( 立 式 )基表计量、工况、机械性能 1、准确度等级:2级; 2、示值误差:低区Q1≤Q<Q2:±5%;高区Q2≤Q≤Q4,水温≤30℃:±2%;水温>30℃:±3%(流量定义符合GB/T778水表国家标准);3、压力参数:公称压力≤1.0MPa,最大工作压力1MPa,压力损失等级△P63; 4、温度等级:T30; 5、流场敏感度:上游U10,下游D5; 6、电磁环境等级:E1/E2; 7、安装要求:水平安装,符合GB/T 778.2标准规定的标准长度、R标准 管螺纹、标准管螺纹;每只水表配套2个接管、螺母、密封垫圈;8、标识要求:在水表上印制标识及表身号等信息,符合GB/T778水表国 142404.33 574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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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标准的同时,满足JJG162检定规程要求; 9、结构要求:预留铅封口;机械度盘清晰;支持人工抄读到m³位;电 子模块的拆装不破坏基表本体; 10、支持水表“在装”状态下,可便捷更换表具电池、智能模块。 整机零部件材质 1、表壳:球墨铸铁/铸造铅黄铜/不锈钢三选一,符合GB/T1348、GB/T1 176、GB/T14976(内外环氧树脂粉末防腐,无裂纹、划痕、镀层缺陷) ; 2、接管、螺母:铸造铅黄铜ZCuZn40Pb或不锈钢(涉水无毒);3、表芯、叶轮:表芯、叶轮采用全新原生ABS/PPO/POM材质; 4、叶轮衬套:刚玉/玛瑙/POM; 5、叶轮轴、顶尖轴:不锈钢/玛瑙; 6、顶尖:碳纤维/不锈钢/钨钢/刚玉/玛瑙; 7、表罩:铜/不锈钢; 8、字轮、度盘:增白ABS/PPO(长期清晰不褪色); 9、机械字轮位数:指示到m³的位数不少于5位,即满行度99999.9m³;10、观察玻璃:钢化玻璃(抗压防爆); 11、防护涂层:环氧树脂粉末(符合CJ/T266、T/CMA SB052);12、涉水通用要求:所有与生活饮用水接触零部件无毒、无污染、无生 物活性,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 电子模块硬件 1、采样方式:无磁外部采样,机电分离;机电转换误差≤±1L,分辨 率1L; 2、防水等级:IP68(符合GB/T4208标准); 3、工作温度:0.1℃~55℃; 4、湿度适应性:40℃环境0%~100%;电子模块40℃长期湿度≥93%;5、环境等级:户外O级、建筑物内B级; 6、运行稳定性:日上报成功率>99.9%,抄读准确率>99.9%;年故障 率<1%; 7、电池配置:可独立更换锂电池;每日上报1次,续航≥6年; 8、本地存储:缓存数据≥30天,新数据自动覆盖最早记录; ★9、通信要求:采用NB-IoT窄带物联网通信,兼容中国移动、中国电 信、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全国通用物联网专用卡,数据协议可无缝对接 甲方现有水务管理平台; 10、生产要求:电路板采用全自动SMT贴片生产线加工;若为外协加工,须提供与贴片厂商签订的≥3年长期代工协议; 11、上传数据项:软件版本号、IMSI、累计流量、日结流量、故障报警 、电池电压、无线信号强度; 远传系统功能 1、周期上报:①日上报:每日上传前24h数据,包含每30min记录1次的(单日共48条)周期水量数据、日冻结累积流量数据等;常规上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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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单节锂电池续航≥6年;②高频上报:平台远程可调上报周期,最小1 小时/次;高频上报为临时运维功能,长期高频上报会缩短电池使用寿 命,设备出厂默认关闭该模式; 2、传输机制:①单完整报文上传全部业务数据,报文采用AES-128对称 加密算法传输,支持平台与终端动态密钥协商,保障数据传输安全;② 上报失败自动补包,30天内历史数据均可补报;③批量设备上报错峰离 散机制:全天上报窗口均可分配上报时间,多台设备同一基站下上报最 小错开间隔10s;常规上报默认重发2次,最大重发4次,重发次数、离 散时间窗口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④上报同步校时; 3、本地设置(红外手持终端):水表底数同步、电子地址设置、平台I P/端口配置,保证机电读数一致; 4、报警功能:①电池欠压告警;②过流告警:瞬时流量超过基表Q4最 大流量立即触发;③逆流告警:检测到任意反向水流立即触发逆流预警;持续逆流且反向累积流量达到Q2阈值推送一级加重告警;流量Q2、Q4 定义遵循GB/T778.1④机电分离异常告警;支持周期上报推送/主动即时 上报。
7智 能 物 联 网 水 表DN4 0( 卧 式 )基表计量、工况、机械性能 1、准确度等级:2级; 2、示值误差:低区Q1≤Q<Q2:±5%;高区Q2≤Q≤Q4,水温≤30℃:±2%;水温>30℃:±3%(流量定义符合GB/T778水表国家标准);3、压力参数:公称压力≤1.0MPa,最大工作压力1MPa,压力损失等级△P63; 4、温度等级:T30; 5、流场敏感度:上游U10,下游D5; 6、电磁环境等级:E1/E2; 7、安装要求:水平安装,符合GB/T 778.2标准规定的标准长度、R标准 管螺纹、标准管螺纹;每只水表配套2个接管、螺母、密封垫圈;8、标识要求:在水表上印制标识及表身号等信息,符合GB/T778水表国 家标准的同时,满足JJG162检定规程要求; 9、结构要求:预留铅封口;机械度盘清晰;支持人工抄读到m³位;电 子模块的拆装不破坏基表本体; 10、支持水表“在装”状态下,可便捷更换表具电池、智能模块。 整机零部件材质 1、表壳:球墨铸铁/铸造铅黄铜/不锈钢三选一,符合GB/T1348、GB/T1 176、GB/T14976(内外环氧树脂粉末防腐,无裂纹、划痕、镀层缺陷) ; 2、接管、螺母:铸造铅黄铜ZCuZn40Pb或不锈钢(涉水无毒);3、表芯、叶轮:表芯、叶轮采用全新原生ABS/PPO/POM材质;4、叶轮衬套:刚玉/玛瑙/POM; 5、叶轮轴、顶尖轴:不锈钢/玛瑙; 6、顶尖:碳纤维/不锈钢/钨钢/刚玉/玛瑙; 7、表罩:铜/不锈钢; 129148019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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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字轮、度盘:增白ABS/PPO(长期清晰不褪色); 9、机械字轮位数:指示到m³的位数不少于5位,即满行度99999.9m³;10、观察玻璃:钢化玻璃(抗压防爆); 11、防护涂层:环氧树脂粉末(符合CJ/T266、T/CMA SB052);12、涉水通用要求:所有与生活饮用水接触零部件无毒、无污染、无生 物活性,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 电子模块硬件 1、采样方式:无磁外部采样,机电分离;机电转换误差≤±1L,分辨 率1L; 2、防水等级:IP68(符合GB/T4208标准); 3、工作温度:0.1℃~55℃; 4、湿度适应性:40℃环境0%~100%;电子模块40℃长期湿度≥93%;5、环境等级:户外O级、建筑物内B级; 6、运行稳定性:日上报成功率>99.9%,抄读准确率>99.9%;年故障 率<1%; 7、电池配置:可独立更换锂电池;每日上报1次,续航≥6年; 8、本地存储:缓存数据≥30天,新数据自动覆盖最早记录; ★9、通信要求:采用NB-IoT窄带物联网通信,兼容中国移动、中国电 信、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全国通用物联网专用卡,数据协议可无缝对接 甲方现有水务管理平台; 10、生产要求:电路板采用全自动SMT贴片生产线加工;若为外协加工,须提供与贴片厂商签订的≥3年长期代工协议; 11、上传数据项:软件版本号、IMSI、累计流量、日结流量、故障报警 、电池电压、无线信号强度; 远传系统功能 1、周期上报:①日上报:每日上传前24h数据,包含每30min记录1次的(单日共48条)周期水量数据、日冻结累积流量数据等;常规上报模式 下单节锂电池续航≥6年;②高频上报:平台远程可调上报周期,最小1 小时/次;高频上报为临时运维功能,长期高频上报会缩短电池使用寿 命,设备出厂默认关闭该模式; 2、传输机制:①单完整报文上传全部业务数据,报文采用AES-128对称 加密算法传输,支持平台与终端动态密钥协商,保障数据传输安全;② 上报失败自动补包,30天内历史数据均可补报;③批量设备上报错峰离 散机制:全天上报窗口均可分配上报时间,多台设备同一基站下上报最 小错开间隔10s;常规上报默认重发2次,最大重发4次,重发次数、离 散时间窗口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④上报同步校时; 3、本地设置(红外手持终端):水表底数同步、电子地址设置、平台I P/端口配置,保证机电读数一致; 4、报警功能:①电池欠压告警;②过流告警:瞬时流量超过基表Q4最 大流量立即触发;③逆流告警:检测到任意反向水流立即触发逆流预警 ;持续逆流且反向累积流量达到Q2阈值推送一级加重告警;流量Q2、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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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遵循GB/T778.1④机电分离异常告警;支持周期上报推送/主动即时 上报。
8垂 直 螺 翼 机 械 水 表DN5 0( 卧 式 )1、技术规范和要求 1.1 GB/T 778-2018《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水冷水水表和热 水水表》。 1.2 CJ 266-2008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 1.3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 准》。 2、技术要求 2.1水表型式:垂直螺翼式可拆卸冷水水表,DN40~DN200。 2.2垂直螺翼式可拆冷水水表常用流量、分界流量、最小流量满足下表 要求:
口径 (mm)常用流 量 Q3(m3/h)分界 流量 Q2(m3 /h)最小流 量 Q1(m3/ h)Q3/Q 1Q4/Q 3Q2/Q 1
DN50400.400.251601.251.6
示值误差≤±2%≤±5%
2.3表壳 ①球墨铸铁QT450-10(GB/T1348); ②聚酯喷涂; ③水蓝色。 2.4法兰连接按照GB 4216.4 的要求。 2.5水表结构用螺栓螺母材质应为不锈钢或铜。 2.6使用条件:水表温度等级T30; 2.7标志和铭牌:清楚、永久地在水表外壳、指示装置的度盘或铭牌、 不可分离的水表表盖上,集中或分散标明以下信息: ①计量单位:立方米或m3; ②准确度等级:如果不是2级,应标明; ③ Q3值,Q3/Q1的比值,Q2/Q1的比值(当不为1.6时应注明); ④制造计量器具标志和编号; ⑤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⑥制造年月和编号(尽可能靠近指标装置); ⑦流向(在水表壳体两侧标志,或者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很容易看 到流动方向指示箭头,也可只标志在一侧); ⑧最大允许压力:如果超过1MPa,应标明; ⑨安装方式:水平安装; ⑩温度等级:T30; 3、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4、水表准确度等级2级,高区流量(Q2≤Q≤Q4)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 %,低区流量(Q1≤Q<Q2)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主要计量性能要求
120 1553.33 18639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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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满足下表要求: 5、工作压力:≥1.0Mpa 6、防护等级:IP68 7、压力损失:≤0.063MPa 8、工作水温:T30 9、水表预留铅封口,铅封口直径不小于2mm。
9垂 直 螺 翼 机 械 水 表DN8 0( 卧 式 )1、技术规范和要求 1.1 GB/T 778-2018《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水冷水水表和热 水水表》。 1.2 CJ 266-2008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 1.3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 准》。 2、技术要求 2.1水表型式:垂直螺翼式可拆卸冷水水表,DN40~DN200。 2.2垂直螺翼式可拆冷水水表常用流量、分界流量、最小流量满足下表 要求:
口径 (mm)常用流 量 Q3(m3/h)分界 流量 Q2(m3 /h)最小流 量 Q1(m3/ h)Q3/Q 1Q4/Q 3Q2/Q 1
DN80630.5040.3152001.251.6
示值误差≤±2%≤±5%
2.3表壳 ①球墨铸铁QT450-10(GB/T1348); ②聚酯喷涂; ③水蓝色。 2.4法兰连接按照GB 4216.4 的要求。 2.5水表结构用螺栓螺母材质应为不锈钢或铜。 2.6使用条件:水表温度等级T30; 2.7标志和铭牌:清楚、永久地在水表外壳、指示装置的度盘或铭牌、 不可分离的水表表盖上,集中或分散标明以下信息: ①计量单位:立方米或m3; ②准确度等级:如果不是2级,应标明; ③ Q3值,Q3/Q1的比值,Q2/Q1的比值(当不为1.6时应注明); ④制造计量器具标志和编号; ⑤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⑥制造年月和编号(尽可能靠近指标装置); ⑦流向(在水表壳体两侧标志,或者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很容易看 到流动方向指示箭头,也可只标志在一侧); ⑧最大允许压力:如果超过1MPa,应标明; ⑨安装方式:水平安装;
217703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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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温度等级:T30; 3、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4、水表准确度等级2级,高区流量(Q2≤Q≤Q4)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 %,低区流量(Q1≤Q<Q2)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主要计量性能要求 应满足下表要求: 5、工作压力:≥1.0Mpa 6、防护等级:IP68 7、压力损失:≤0.063MPa 8、工作水温:T30 9、水表预留铅封口,铅封口直径不小于2mm。
10垂 直 螺 翼 机 械 水 表DN1 00 ( 卧 式 )1、技术规范和要求 1.1 GB/T 778-2018《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水冷水水表和热 水水表》。 1.2 CJ 266-2008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 1.3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 准》。 2、技术要求 2.1水表型式:垂直螺翼式可拆卸冷水水表,DN40~DN200。 2.2垂直螺翼式可拆冷水水表常用流量、分界流量、最小流量满足下表 要求:
口径 (mm)常用流 量 Q3(m3/h)分界 流量 Q2(m3/ h)最小流 量 Q1(m3/ h)Q3/Q 1Q4/Q 3Q2/Q 1
DN1001000.800.502001.251.6
示值误差≤±2%≤±5%
2.3表壳 ①球墨铸铁QT450-10(GB/T1348); ②聚酯喷涂; ③水蓝色。 2.4法兰连接按照GB 4216.4 的要求。 2.5水表结构用螺栓螺母材质应为不锈钢或铜。 2.6使用条件:水表温度等级T30; 2.7标志和铭牌:清楚、永久地在水表外壳、指示装置的度盘或铭牌、 不可分离的水表表盖上,集中或分散标明以下信息: ①计量单位:立方米或m3; ②准确度等级:如果不是2级,应标明; ③ Q3值,Q3/Q1的比值,Q2/Q1的比值(当不为1.6时应注明); ④制造计量器具标志和编号; ⑤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⑥制造年月和编号(尽可能靠近指标装置);
1392004278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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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流向(在水表壳体两侧标志,或者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很容易看 到流动方向指示箭头,也可只标志在一侧); ⑧最大允许压力:如果超过1MPa,应标明; ⑨安装方式:水平安装; ⑩温度等级:T30; 3、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4、水表准确度等级2级,高区流量(Q2≤Q≤Q4)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 %,低区流量(Q1≤Q<Q2)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主要计量性能要求 应满足下表要求: 5、工作压力:≥1.0Mpa 6、防护等级:IP68 7、压力损失:≤0.063MPa 8、工作水温:T30 9、水表预留铅封口,铅封口直径不小于2mm。
11垂 直 螺 翼 机 械 水 表DN1 50 ( 卧 式 )1、技术规范和要求 1.1 GB/T 778-2018《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水冷水水表和热 水水表》。 1.2 CJ 266-2008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 1.3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 准》。 2、技术要求 2.1水表型式:垂直螺翼式可拆卸冷水水表,DN40~DN200。 2.2垂直螺翼式可拆冷水水表常用流量、分界流量、最小流量满足下表 要求:
口径 (mm)常用流 量 Q3(m3/h)分界 流量 Q2(m3/ h)最小流 量 Q1(m3/ h)Q3/Q 1Q4/Q 3Q2/Q 1
DN1502502.01.252001.251.6
示值误差≤±2%≤±5%
2.3表壳 ①球墨铸铁QT450-10(GB/T1348); ②聚酯喷涂; ③水蓝色。 2.4法兰连接按照GB 4216.4 的要求。 2.5水表结构用螺栓螺母材质应为不锈钢或铜。 2.6使用条件:水表温度等级T30; 2.7标志和铭牌:清楚、永久地在水表外壳、指示装置的度盘或铭牌、 不可分离的水表表盖上,集中或分散标明以下信息: ①计量单位:立方米或m3; ②准确度等级:如果不是2级,应标明;
393226.67 1258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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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Q3值,Q3/Q1的比值,Q2/Q1的比值(当不为1.6时应注明); ④制造计量器具标志和编号; ⑤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⑥制造年月和编号(尽可能靠近指标装置); ⑦流向(在水表壳体两侧标志,或者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很容易看 到流动方向指示箭头,也可只标志在一侧); ⑧最大允许压力:如果超过1MPa,应标明; ⑨安装方式:水平安装; ⑩温度等级:T30; 3、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4、水表准确度等级2级,高区流量(Q2≤Q≤Q4)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 %,低区流量(Q1≤Q<Q2)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主要计量性能要求 应满足下表要求: 5、工作压力:≥1.0Mpa 6、防护等级:IP68 7、压力损失:≤0.063MPa 8、工作水温:T30 9、水表预留铅封口,铅封口直径不小于2mm。
12垂 直 螺 翼 机 械 水 表DN2 00 ( 卧 式 )1、技术规范和要求 1.1 GB/T 778-2018《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水冷水水表和热 水水表》。 1.2 CJ 266-2008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 1.3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 准》。 2、技术要求 2.1水表型式:垂直螺翼式可拆卸冷水水表,DN40~DN200。 2.2垂直螺翼式可拆冷水水表常用流量、分界流量、最小流量满足下表 要求:
口径 (mm)常用流 量 Q3(m3/h)分界 流量 Q2(m3/ h)最小流 量 Q1(m3/ h)Q3/Q 1Q4/Q 3Q2/Q 1
DN2004003.22.02001.251.6
示值误差≤±2%≤±5%
2.3表壳 ①球墨铸铁QT450-10(GB/T1348); ②聚酯喷涂; ③水蓝色。 2.4法兰连接按照GB 4216.4 的要求。 2.5水表结构用螺栓螺母材质应为不锈钢或铜。 2.6使用条件:水表温度等级T30;
156205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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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标志和铭牌:清楚、永久地在水表外壳、指示装置的度盘或铭牌、 不可分离的水表表盖上,集中或分散标明以下信息: ①计量单位:立方米或m3; ②准确度等级:如果不是2级,应标明; ③ Q3值,Q3/Q1的比值,Q2/Q1的比值(当不为1.6时应注明); ④制造计量器具标志和编号; ⑤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⑥制造年月和编号(尽可能靠近指标装置); ⑦流向(在水表壳体两侧标志,或者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很容易看 到流动方向指示箭头,也可只标志在一侧); ⑧最大允许压力:如果超过1MPa,应标明; ⑨安装方式:水平安装; ⑩温度等级:T30; 3、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4、水表准确度等级2级,高区流量(Q2≤Q≤Q4)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 %,低区流量(Q1≤Q<Q2)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主要计量性能要求 应满足下表要求: 5、工作压力:≥1.0Mpa 6、防护等级:IP68 7、压力损失:≤0.063MPa 8、工作水温:T30 9、水表预留铅封口,铅封口直径不小于2mm。
阀门
1止 回 磁 性 锁 闭 闸 阀DN1 5技术性能及材质 1.1工作介质、温度及结构、安装要求:工作介质为自来水或河水、无 腐蚀性气体、油,工作温度-20℃~110℃,公称压力为1.6MPa。 1.2阀体、阀帽 阀体、阀帽采用黄铜HPb59-1,阀体采用铜棒锻压或锻造工艺加工(严 禁阀体采用模具铸造)锻造。 1.3 阀杆 1.3.1 阀杆材质采用黄铜HPb59-1或更优材质。 1.4 密封 1.4.1 阀杆与阀体及止回芯的密封:采用EPDM密封圈密封,止回用密封 垫为硅胶密封。 1.4.2 阀体与阀帽、阀闸板与阀杆与的密封试验均符合《工业阀门压力 试验GB/T 13927-2008》的规定。 1.5表面处理 阀体与阀盖采用最新表面处理工艺:抛丸处理。 1.6需配备2把专用钥匙,具有防盗、防误操作功能。27809471307023.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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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止 回 磁 性 锁 闭 闸 阀DN2 0技术性能及材质 1.1工作介质、温度及结构、安装要求:工作介质为自来水或河水、无 腐蚀性气体、油,工作温度-20℃~110℃,公称压力为1.6MPa。 1.2阀体、阀帽 阀体、阀帽采用黄铜HPb59-1,阀体采用铜棒锻压或锻造工艺加工(严 禁阀体采用模具铸造)锻造。 1.3 阀杆 1.3.1 阀杆材质采用黄铜HPb59-1或更优材质。 1.4 密封 1.4.1 阀杆与阀体及止回芯的密封:采用EPDM密封圈密封,止回用密封 垫为硅胶密封。 1.4.2 阀体与阀帽、阀闸板与阀杆与的密封试验均符合《工业阀门压力 试验GB/T 13927-2008》的规定。 1.5表面处理 阀体与阀盖采用最新表面处理工艺:抛丸处理。 1.6需配备2把专用钥匙,具有防盗、防误操作功能。471858273644.0 0
3止 回 磁 性 锁 闭 闸 阀DN2 5技术性能及材质 1.1工作介质、温度及结构、安装要求:工作介质为自来水或河水、无 腐蚀性气体、油,工作温度-20℃~110℃,公称压力为1.6MPa。 1.2阀体、阀帽 阀体、阀帽采用黄铜HPb59-1,阀体采用铜棒锻压或锻造工艺加工(严 禁阀体采用模具铸造)锻造。 1.3 阀杆 1.3.1 阀杆材质采用黄铜HPb59-1或更优材质。 1.4 密封 1.4.1 阀杆与阀体及止回芯的密封:采用EPDM密封圈密封,止回用密封 垫为硅胶密封。 1.4.2 阀体与阀帽、阀闸板与阀杆与的密封试验均符合《工业阀门压力 试验GB/T 13927-2008》的规定。 1.5表面处理 阀体与阀盖采用最新表面处理工艺:抛丸处理。 1.6需配备2把专用钥匙,具有防盗、防误操作功能。 3447525800.00
4止 回 磁 性 锁 闭 闸 阀DN4 0技术性能及材质 1.1工作介质、温度及结构、安装要求:工作介质为自来水或河水、无 腐蚀性气体、油,工作温度-20℃~110℃,公称压力为1.6MPa。 1.2阀体、阀帽 阀体、阀帽采用黄铜HPb59-1,阀体采用铜棒锻压或锻造工艺加工(严 禁阀体采用模具铸造)锻造。 1.3 阀杆 1.3.1 阀杆材质采用黄铜HPb59-1或更优材质。 1.4 密封 1.4.1 阀杆与阀体及止回芯的密封:采用EPDM密封圈密封,止回用密封 12914618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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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为硅胶密封。 1.4.2 阀体与阀帽、阀闸板与阀杆与的密封试验均符合《工业阀门压力 试验GB/T 13927-2008》的规定。 1.5表面处理 阀体与阀盖采用最新表面处理工艺:抛丸处理。 1.6需配备2把专用钥匙,具有防盗、防误操作功能。
管材(配套管件)
1管 材De2 0技术指标: 1.外观:管材表面颜色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内外表面光滑平整,无 凹陷、气泡、杂质等缺陷;管材端面平整并与轴线垂直。 2.外径尺寸:20.0mm~20.3mm;壁厚 2.0mm~2.3mm。 3.纵向回缩率≤2%。 4.简支梁冲击试验破损率小于试样总数10%。 5.熔体质量流动速率(230℃,2.16kg)≤0.5g/10min,与原料混配料 变化率不大于 20%。 6.静液压试验:20℃/1h、应力 16.0MPa,无渗漏、无破裂;95℃/22h、应力 4.3MPa,无渗漏、无破裂。m 300007.75232500.0 0
水质检测设备
1原 子 吸 收 光 谱 仪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分光系统 1.1波长范围:190-900nm; 1.2单色器:消象差C-T型单色器; 1.3光谱带宽:0.1,0.2,0.4,1.0,2.0nm,五档自动可选; 1.4波长准确度:±0.15nm; 1.5波长重复性:0.1nm; 1.6基线漂移:0.005A/30min(静态); 1.7灯架:≥6只灯的回转灯架,可自动选择各元素空心阴极灯的位置;2.火焰分析 2.1特征浓度(Cu):≤0.03μg/ml/1%; 2.2检出限(Cu):≤0.006μg/ml; 2.3燃烧器:金属钛燃烧器; 2.4重复性:RSD≤1%(静态测试); 2.5喷雾器:高效玻璃雾化器; 2.6雾化室:耐腐蚀材料雾化室; 2.7位置调节:火焰燃烧器最佳位置及前后位置自动设定; 2.8安全措施:具有多种自动安全保护功能; 3.石墨炉分析 3.1特征量(Cd):0.5×10ˉ12g; 3.2检出限(Cd):1.0×10ˉ12g 3.3重复性:RSD≤2%(标准溶液测试);1317033. 33317033.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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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石墨管加热方式:横向加热; 3.5加热温度范围:室温~2800℃; 3.6切换方式:石墨炉/火焰原子化器自动切换; 3.7加热控温方式:干燥灰化阶段功率控制方式和原子化阶段采用光控最 大功率方式; 3.8加热条件设定:最多9个程序,斜坡升温、阶梯升温、最大功率升温;4.背景校正 4.1背景校正系统:自吸收和氘灯两种扣背景方式,可校正1A背景;5.数据处理 5.1测量方式:火焰法、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法; 5.2浓度计算方式:标准曲线法(1-3次曲线)、标准加入法、内插法;5.3重复测量次数:1-20次、计算平均值、给出标准偏差和相对标准偏 差; 5.4结果打印:参数打印、数据结果打印、图形打印; 6.安全性措施 6.1火焰监视器(出现异常自动关闭乙炔、报警); 6.2乙炔保护器(微漏乙炔超出警戒浓度,设在爆炸点前报警);6.3异常压力监视器(空气压力异常时自动关闭乙炔气路); 6.4可靠的位置识别(燃烧头安装入位检测、液位检测等); 7.配置要求 火焰+石墨炉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主机1台;空气压缩机1台;全自动 石墨炉进样器1台;元素灯1套石墨炉电源1套;
2气 相 色 谱 仪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35℃,相对湿度:≤85%,电源220V,50Hz ; 2.功能、用途描述:广泛应用于质检等领域; 3.技术参数要求 3.1显示及操作界面:大显示屏可显示程升曲线,柱箱、进样器、检测器 等的温度设定值和实际值,保留和分析时间等。全中文界面,可方便设 定各种控制和使用参数(包括检测器操作参数),逻辑性强; 3.2微机系统及控制功能: 3.2.1微机温度控制系统控温精度:优于±0.05℃ 3.2.2控温区:≥6个独立的控温区,最高控制温度≥400℃;具有极限 温度设定及过温保护功能,确保仪器安全运行。 3.3柱箱及气路 3.3.1柱箱容量:能同时安装毛细管柱和多根填充柱。 3.3.2降温速率:从280℃降至50℃的时间≤10min,确保快速降温,缩 短分析周期。 3.3.3程序升温:具有≥7阶8平台程序升温。 3.3.4载气流路:采用稳压阀及稳流阀双重稳定设计。 3.3.5空气和氢气流路:采用稳压阀加针形阀的稳定调节模式。3.3.6流量系统:流量控制精度≤±2%,流量调节范围覆盖常规检测需1184833. 331848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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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无需使用皂膜流量计即可精准设定流量。 3.4进样系统及检测器 3.4.1进样器:填充柱进样器和毛细管分流/不分流进样器可选,可安装 多种规格的色谱柱,最多可同时装载≥2个进样器。 3.4.2进样方式:可实现填充柱柱头进样方式,适用多种色谱柱;增加 六通阀可进行气体进样分析;在填充柱进样器中使用连接件,可简便地 完成0.53宽口径毛细管柱分析。 3.4.3检测器选择:可提供≥6种高性能检测器选择,可同时安装≥3个 检测器,如FID、TCD、ECD检测器等。 3.5数据处理系统:配备色谱工作站,可实现数据采集、处理、分析、 打印等功能,兼容主流操作系统。 4.配置要求: 气相色谱仪主机1台;配套进样口、检测器;色谱工作站软件1套;配套 耗材(色谱柱、进样垫、衬管等)
3循 环 冷 却 水 机设备技术参数要求控温范围: 5℃~35℃,LCD数字显示温度 2)控温方式:PID数字控温技术,控温精度:±0.5℃ 3)冷却方式:压缩机制冷,工业压缩机组,保证长期稳定工作性能 4)制冷功率:≥750W@25℃ 5)水泵流量:≥4L/min,泵压:≥2bar 6)水箱容积:≥2L 7)制冷剂:环保型制冷剂R134A 8)冷却液位实时显示 9)指针压力表实时显示压力,压力可调节 10)高低温报警、水位报警功能114333.3 314333.33
4全 自 动 顶 空 进 样 器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主要用途 通过加热升温使挥发性组分从样品基体中挥发出来,在气液(或气固) 两相中达到平衡,直接抽取顶部气体进行色谱分析,从而检验样品中挥 发性组分的成分和含量,通常用于水质、土壤或固、液体样品中挥发性 有机物的前处理。 2.技术要求 2.1样品位数:≥20位; 2.2开机自检,故障报警和提示,自动定位样品盘; 2.3配备≥7寸高清高灵敏液晶触摸屏,实现人机交互,清晰便捷;2.4设有外加载气调节系统,无需对GC仪器进行任何改装与变动,即可 进行顶空进样分析,也可选用原仪器载气; 2.5定量环进样,标配1ml定量环,可选择常规规格,可选配压差进样;2.6样品传输管和进样阀有自动反吹功能,避免了不同样品的交叉污染 ; 2.7设备结构设计合理,各功能模块可独立拆卸,方便日常维护与故障 排查;183733.3 3837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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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可根据样品浓度高低随时调整进样量; 2.9进样针头更换方便,可连接主流型号的GC进样口; 2.10具备专用接口,可同步启动主流GC、GCMS和色谱数据处理工作站;2.11样品区温度控制范围:室温—200℃; 2.12样品传送管线温度控制范围:室温—200℃; 2.13阀进样系统温度控制范围:室温—200℃; 2.14温度控制精度:±0.1℃; 2.15温度控制梯度:±0.1℃; 2.16进样加压范围:0—0.4Mpa(连续可调); 2.17顶空瓶规格:兼容20ml、10ml等常规规格; 2.18反吹清洗流量:0—400ml/min(连续可调); 3.工作条件 3.1电源:220V-240V,50Hz-60Hz; 3.2温度:操作环境10~35℃; 3.3湿度:10%~90%。 4.配置要求: 4.1全自动顶空进样器主机:1台; 4.2顶空进样针:≥5支; 4.3顶空瓶(含瓶盖和垫片):≥100个; 5.售后服务 5.1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仪器到达用户现场后,供方需在约定时间 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直至设备正常运行并通过验收。
5原 子 荧 光 光 度 计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用途 用于样品中As、Sb、Bi、Hg、Se、Te、Sn、Ge、Pb、Zn、Cd、Au元素的 痕量分析。 2、技术要求 2.1 原子荧光光度计,具备≥2个独立检测通道,可实现双元素同时测 定,也可任选单元素检测; 2.2 元素灯可自动切换,无需手动调整; 2.3 小角度低杂散光光路设计,超低杂散光,低背景高信号,高灵敏度,并设计通道增强功能。 2.4 光源系统:元素灯安装便捷,可自动对焦,无需手动调节光斑,普 通元素灯即可适配; 2.5 进样系统:全自动内置式蠕动泵进样系统,适用于浑浊及基体复杂 样品的进样检测; 2.6 具备光源漂移自动校正功能,可实时监测光源状态,自动补偿光源 漂移,确保仪器长期稳定性; 2.7 汞灯可自动激发,无需手动辅助激发; 2.8 原子化器:屏蔽式低温原子化器,原子化效率高,记忆效应小;2.9 自动进样器具有进样针液面探测技术,自动探测样品的液面高度,随量跟踪,控制进样针下探高度。进样针采用耐腐蚀、疏水不沾液的特1219533. 33219533.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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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金属材质。 2.10 总量检出限(DL)硒、碲、铋、砷、汞等元素<0.01µg/L;冷原子 测汞<0.001µg/L;镉<0.001µg/L; 金<3.0µg/L; 2.11 精密度(RSD)≤0.5%。 2.12 高效极坐标大转盘自动进样系统,设有200个以上的样品位,满足 不同用户需求。 2.13 线性范围:≥3个数量级,相关系数≥0.999; 2.14数据处理系统:配备专用工作站软件,可实现数据采集、处理、分 析、自动计算浓度、打印报告等功能,支持多种定量计算方法。 3、配置要求 二通道原子荧光光度计主机 1套 大于200位液面探测全自动进样器 1套 元素灯(砷、汞各1支) 2支 电脑及打印机 1套 数据处理系统(软件) 1套
6离 子 色 谱 仪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离子色谱仪用途:满足生活饮用水中的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以N计)、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二氯乙酸、三氯乙酸 等指标的检测要求。 2.高压双柱塞平流泵,采用PEEK泵头,适合于pH为0~14的淋洗液及 反相有机溶剂 2.1流速范围:0.001~9.999mL/min;最大压力:≥35MPa(5000psi) 2.2流量精密度:≤0.1%、流速最大误差≤0.1%、压力脉冲:小于系 统压力的1.0% 2.3自动泵后清洗装置:实验结束后自动执行泵后清洗程序,减少泵柱 塞杆和密封圈等精密组件的磨损,延长泵的维护周期3.智能淋洗液管 理系统 3.1智能淋洗液检测预警装置:采用非接触式传感器实时检测淋洗液情 况,无需任何额外操作和设置即可在无淋洗液时报警并按预设时间执 行停泵操作 3.2内置淋洗液预热模块:实现淋洗液进入整个色谱系统前的同步预热 3.3内置漏液报警模块:内置高精度光学原理传感器,智能检测仪器是 否漏液,智能保护系统 3.4自动流路切换维护装置:仪器自带维护切换装置,可自动切换两种 不同溶剂,在实验结束或者较长停机使用时对流路系统进行维护 4.抑制器:自动电解连续再生微膜抑制器 4.1抑制器夹板采用全PEEK材质,拒绝使用有机玻璃等不耐受有机溶 剂的材质 ★4.2抑制器耐压:≥7Mpa 4.3抑制容量:≥100mmol/L NaOH 5.色谱柱:1333600. 003336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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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氢氧根淋洗液体系阴离子色谱柱及保护柱一套,均为PEEK材质★5.2高效色谱柱容量≥195μmol/根 6.恒温电导检测器: 6.1信号输出方式:数字输出双通道自动量程 6.2全程信号输出范围:0-45000μS/cm、检测器分辨率:≤ 0.0023nS/cm;仪器线性≥0.9999 ★6.3自动量程:无量程转化,具有极大的信号范围,5ppb-200ppm 浓度范围直接检测,避免同一样品中高浓度离子需要稀释或者低浓度 离子检不出等问题 7.仪器操作及软件 7.1操作界面基于Microsoft®office操作系统,数据处理与参数控制 包整体安装,可同启、同关、同最小最大化,易于安装和操作 ★7.2高清触摸屏幕:仪器主机上带有高清屏幕,实时显示仪器运行参 数和状态;触屏式操作,一键完成仪器开关机、维护等操作,一键调 阅仪器操作教程。 7.3具有智能启动和自适应硬件配置功能;根据不同硬件或系统,内置 参数配置文件可直接调用也可编辑和保存参数配置文件 7.4智能维护:在更换抑制器等配件时可直接调用更换配件的配置参数 ,进行首次装入系统后的自动化智能维护,维护完成后即可直接正常 使用 7.5智能关机:可根据样品进展或使用者需要设置可定时关机、可立即 关机,并可设置是否一起关闭操作系统等各种智能化选择,所有设置 经调整后可一键智能完成。 8.内置柱温箱: 8.1柱恒温箱采用玻纤保温和PID智能算法 8.2柱恒温箱内置淋洗液预热功能 8.3柱温箱温度设定误差:≤±0.05℃、柱温箱温度稳定性:≤0.02 ℃ 9.自动进样系统 9.1三维运动自动进样器,具有定量环自动切换模块,可实现对同一样 品不同进样量的自动切换 9.2最大样品位:不小于67物理样品位 9.3进样瓶容量不小于12ml;样品带保护瓶盖运行,防止样品长时间 放置导致污染和蒸发导致的样品浓度变化; 9.4运行记录:进样器的命令记录、进样记录、报警记录及开门记录等 运行记录均可实时上传并保存,运行过程可追溯 9.5洗针程序:具有独立洗针位可进行进样针的内外壁清洗,具有反向 排空设计可在洗针后反向吹扫排空进样针及管路中的清洗液 9.6样品瓶缺失响应:在进样位置样品瓶缺失时可精确检测到,缺瓶报 警功能启动,记录缺瓶位置并自动跳过该位置进行下一序列的运行 9.7无样品/清洗液检测:样品瓶中未装载样品或清洗液缺失时可精确 检测并记录,用户可编程勾选响应方式为跳过该位置或停止进样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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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10.自动液体处理单元(平台或模块) ★10.1自动完成分析过程中的样品配制,液体样品精确稀释(单标稀 释、梯度稀释、逐级稀释),样品的精准加标操作,混标配制,标准 品及质控样的定量添加,标准曲线配制,以及液体的定量转移、多种 液体的混合等其他各类处理操作 10.2配制标准曲线精密度:标准曲线浓度范围≥1000倍时,线性相关 系数≥0.9990 10.3取样体积:单次取样最小体积≤15μL,单次取样最大体积≥3ml 10.4样品混合:具有气液混合和液液混合两种模式,可根据液体特点 进行设置 10.5工作流程:可任意设置序列进行分瓶逐级稀释和单瓶一步稀释, 也可通过序列设置自动运行完成样品的混合,添加(加标)和转移, 稀释流程和进样流程可交叉混合进行 11.主机一体内置式淋洗液自动发生器,拒绝外置式。只需通入纯水,利用电解产生的H+或OH-在线生成酸性或碱性淋洗液,根据设置自动 产生所需浓度淋洗液从而可以实现等度和梯度淋洗 11.1淋洗液种类:KOH/NaOH 11.2淋洗液浓度范围:0.1-120mM/L或更宽 11.3流速范围:0.1-5.0ml/min或更宽 11.4操作压力范围:5-20MPa或更宽 11.5安全配置:内置漏液报警装置、反向电荷矫正装置和压力传感装 置 12.主要配置:主机1套、阴离子色谱柱1支、阴离子保护柱1支、阴离 子抑制器1套、自动进样器(具有定量环自动切换功能)1套、自动液 体处理模块1套、内置淋洗液自动发生器1套、专用色谱工作站1套、淋 洗液检测模块1套、流路切换维护装置1套、带淋洗液预热模块的柱温 箱1套、气液分离器1个、漏液保护器1个、备品备件工具包1套、样品 前处理装置1套。
7α β 检 测 仪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可同时测量的样品数量不少于两个,并分别给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被测样品中的总α和/或总β的活度浓度; ★2、单位面积平均本底计数率: 仪器对于90Sr-90Yβ(活性区Φ20mm)源的2π探测效率比≥55%时,本底≤0.1cm-2min-1;仪器对于241Am(活性区Φ25mm)源的2π效率 比≥85%时,本底≤0.004 cm-2min-1。 3、探测器:采用双闪烁体探测器,其中主探测器不少于2个,反符合 探测器不少于1个。 4、效率稳定性:仪器连续通电24小时,各路探测器效率变化小于±5 %; 5、本底稳定性:在1000min的测量时间内,本底计数变化应在(Nb±3 σ)的范围内,其中Nb为本底计数的平均值,σ为本底计数的标准误差1210600 .002106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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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串道比:对于241Amα源,α射线对β道≤3.0%,对于90Sr-90Yβ 源,β射线对α道≤0.5%; ★7、灵敏度:β:0.5×10-2~3×10-2Bq;α:5×10-4Bq。8.为了提升反符合探头的效率,采用圆形的平行板塑料闪烁体和光电 倍增管组成,反符合效率>99%。 ★9.为保证仪器的长期稳定性和优良的本底值,α、β测量低本底特 性以及铅室的屏蔽效果,铅室由7.5CM铅及1.5CM的钢壳做成,铅室分 为上铅室和下铅室,其中铅室顶部的铅厚为10CM。反符合探测器以及 反符合探测器的光电倍增管需要完全密封在下铅室的侧铅砖内不能裸 露(侧铅砖不少于7块) 10、系统功能: 10.1、具备断电恢复后自动测量功能; 10.2、可暂停采集,各通道独立测量功能; 10.3、智能诊断,包括通信状态监测、电路工作状态监测、本底、效 率、检定定期提醒功能等; 10.4、具备β工作源半衰期校正功能和计算测量所需最小时间功能;10.5、高压和阈值的设置均由软件控制,且具备软件高压测坪功能;10.6、软件包括数据查询和报表打印等功能,可查询和打印历史数据 ; 10.7、按照环保部新颁布的标准,增加了对水和生物样品灰中锶-90 的测量; 10.8、与辐射监测网络系统远程使用以太网进行远程通讯。 11.主要配置: 11.1双通道标准机柜:1个; 11.2、双通道控制系统1套; 11.3、塑料双闪烁体的主探测器:不少于2支; 11.4、塑料闪烁体的反符合探测器:不少于1支; 11.5、双通道铅室(含上铅室不少于7块,下铅室不少于4块):1套 ; 11.6、带4个滑轮的底座:1套; 11.7、电镀α工作源241Am一枚;电镀β工作源90Sr-90Y一枚:1套;11.8、标准粉末源241Am 10g;标准粉末源KCL(40K)10g:1套;11.9、铅室搬运把手2个; 11.10、机脚扳手l个; 11.11、12寸螺丝刀l把; 11.12、样品盘100个; 11.13、探测器连接线1套; 11.14、数据电缆1根; 11.15、电源线1根; 11.16、α、β测量仪操作系统软件1套; 11.17、配套数据处理系统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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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配套数据输出系统1台; 11.19、产品使用说明书1份; 11.20、产品合格证1份、产品保修单1份。
8全 自 动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分 析 仪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一).用途 1.仪器符合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GB/T 5750.4-2023标准方法的规定,适用于饮用水、水源水和地面水的高锰酸盐指数测定,测定范围为 0.5~5.0 mg/L; 2、仪器符合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总 硬度GB/T 5750.4-2023标准方法的规定,适用于生活用水、瓶(桶)矿泉水、地表水、地下水、锅炉水、废水、污水等没有严重污染的水 质样品。 (二).技术要求 1.仪器双通道设定,可根据指标选择单通道或双通道测定,采用三维 机械臂技术,可实现不同位置样品的准确抓取和释放; 高灵敏度的检测单元,包含2个相互独立的检测通道,可快速准确地判 断滴定终点; 仪器需适用于水质总硬度、水质氯化物等多种颜色滴定项目的分析。 非电压、电流及光度比色方式。检测位需配备样品杯探测传感器,防 止试剂腐蚀仪器; 仪器具备内置排废液装置,减少额外配置; 2.仪器的消解单元采用微沸循环水浴消解,自动开合盖功能,可有效 防止水蒸气外逸,无需额外配置通风系统。实验过程中仪器自动从外 界水源向消解通道补水。微沸循环水浴消解和检测位呈L型分布,可以 有效降低样品间交叉污染及外部热水污染样品。 2.1仪器具备自动给排水功能,消解过程无需人为干预,仪器运行过程,自动给排水装置持续工作,维持水浴液位。 2.2水浴缺液报警及保护:具有水浴防干烧功能,水浴内置液位传感器,低于指定液位,仪器不执行加热操作。 3.试剂添加单元包含出口管路和入口管路、不少于5个加液泵、2个高 精度滴定泵。出口管路和入口管路采用FEP全化学惰性透明管;加液泵 体积5.00 mL,加液精度0.01mL;滴定泵最小滴定体积0.025mL。稳定 性≤0.4%。 4.仪器样品盘是内置一体机的60个以上待测样品位,用于放置待测样 品;设有一个加液位(带搅拌器),仪器运行过程中,机械臂自动将 待测样品移至加液位。 5.内置消解部分不少于12位微沸水浴及水浴补水系统。加液完成后的 样品会被机械臂移至沸水浴消解。水浴温度可通过软件设置并显示, 无需手工调节。 6.检测单元包括独立的滴定位(带搅拌器)和检测系统,仪器工作过 程无需人工干预,自动完成试剂添加、水浴加热、颜色滴定、自动分1331200 .003312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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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并计算结果。 7.工作站自动控制系统对全部工作站功能操作进行控制,软件运行于 Windows操作系统,工作界面友好。软件按照功能提供优化操作条件 ,用户通过选择可实现自动完成全部样品预处理及检测过程。工作站 支持不停机状态循环添加样品,可根据用户需求定制分析报告,测试 数据支持Excel格式导出。 (三)仪器技术指标 1.高锰酸盐指数方法 方法原理:酸性及碱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线性范围:0.5-5.0mg/L 检出限:≤0.05mg/L 样品分析频率:3.5 min/样 精密度:≤3%(4mg/L葡萄糖质控) 准确度:在质控样品规定的范围内 2..水质总硬度方法 方法原理: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最低检测浓度:1mg/L 精密度(RSD):≤1%(200 mg/L标样) 准确度:在质控样品规定的范围内 样品检测频率:约20样/小时 (四).仪器配置要求 1.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主机1套 2.工作站软件1套 3.配件套包1套 4.说明书(软件、仪器及方法说明)1套 5.电脑、打印机1套
9全 自 动 氰 化 物 分 析 仪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仪器用途 本仪器可用于测定水中的氰化物\总氰化物。 ★2.仪器组成 仪器为独立一体机配置,包括一个40位以上的非外置、不可拆分圆盘 式自动进样装置,一个10通道以上蠕动泵,一套化学分析流路,一个 双光束检测器及与化学分析流路配套的温度控制器、控制电路等。检 测模块与工作站软件通过网线接口进行数据传输。仪器无需使用压缩 气体,所有化学分析流路使用FEP全化学惰性透明管,无翻边管路接头。为了减少仪器做样环境的污染,仪器可放置在通风厨内。要求单台一 体机检测模块尺寸不得大于:长70cm,宽24.5cm,高42cm. 3.性能指标 不同检测模块包括相应的进样器、在线加热、比例阀稀释装置、消解 、蒸馏、冷凝、萃取、还原等全部系统,都在检测模块主机上实现, 不需要额外配置。 ★检测模块主机内置比例阀在线稀释系统,检测项目同时能够在线单1190000 .001900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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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自动配置标准曲线,在线自动稀释高浓度样品,不使用注射泵。每 个点稀释与检测样品时间相同,不额外增加稀释时间不延长样品分析 时间或分析周期(稀释系统内置于主机内,不得内置于进样器或额外 配置稀释装置)。 ★要求检测模块的化学流路板以与水平面呈30-45度倾角放置,有利 于观察化学反应情况和废液的集中收集,避免管路破裂后试剂外流导 致废液腐蚀。 检测项目模块详细参数: 分析项目:总氰化物/氰化物 方法原理:在线蒸馏异烟酸-巴比妥酸光度法、特别要求:膜分离在线 蒸馏装置、内置比例阀在线稀释装置、在线消解模块 线性范围:0.001-0.2mg/L; MDL:<0.0005mg/L; 样品分析频率:20样/小时; 精密度:≤1%; 准确度:≤3%。 4.系统功能 4.1、本仪器的各个检测模块可独立工作,无需配置主机或自动进样装 置等其他配件。软件工作站最多可连接16个同系列检测模块同时工作 。同系列检测模块同时工作时,除工作站电脑外,无其他共用装置, 彼此之间完全独立。 4.2每个检测模块都包括一个内置的42位以上自动进样装置,其中载 流位置两个,10ml样品位置40个以上,50ml样品位置2个以上。4.3每个检测模块都包括一个专用的蠕动泵,10个管位以上,泵速由计 算机设定,蠕动泵为整体压块式设计,无需用户单独调节蠕动泵压片 的松紧。 4.4每个检测模块都包括一个专用的电动六孔阀,六孔阀上的六个孔位 两两相通,通过电机带动转换位置,六孔阀上连接有样品环,用于注 入一定体积的样品到连续流动的载流中。 4.5每个检测模块都包括一个专用的检测器,检测器为双光束设计,通 过窄带滤光片分光,不同的系列分析仪可以使用相同的滤光片,也可 使用不同的滤光片,滤光片更换方便。检测器使用400-1100nm的卤钨 灯作为光源,还包括一个流通式比色皿,光程10mm。 ★4.6、检测模块具有恒温系统。可配置电加热器,温度可通过电脑进 行控制,温度控制区间为室温到220℃,温度精度0.1℃,数字显示。 4.7全中文操作软件,可控制1-16个检测模块同时工作。可在 winxp/win7以上的操作系统工作,可同时显示所有同系列检测模块的 实时谱图及过往图谱,可一边进行测试一边进行以往数据的查看及处 理。仪器软件易于操作,能够进行多窗口同时操作,操作界面全部为 中文。 4.8该仪器配套的化学分析管路为FEP全化学惰性透明管理,无需气泡 生成及消除装置,仪器带有脱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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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使用三卡头泵管,通过调换泵管的不同卡头位置来延长泵管的使用 寿命,降低运行成本。 5配置清单 5.1氰化物\总氰化物模块一体机1套 5.2电脑(含软件)及打印机1套 5.3附件包1套 5.4试剂包1套
10废 水 处 理 系 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设备材质及外观: ①设备材质采用碳钢表面电泳喷塑处理,内层衬聚丙烯材质,防腐耐 用;底板带2个固定万向轮和2个活动万向轮,可以移动和锁定,外观 整洁美观。 ②设备四周采用安全加强筋技术设计方案,确保抗压强度。 2.外形尺寸:≥1100*600*1300Hmm 3.处理后用途: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处理水量:1(吨)(按每天工作8小时计) 5.处理后水质标准:项目规划情况及有关设计规范,实验室废水经处 理后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Ⅲ级排放标准 要求,必须满足排放标准。 6.运行电压及功率:AC220V 5.5KW 7.控制模式:全自动控制,同时可手动操作 8.处理工艺:“收集池→格栅→预处理酸碱中和系统→光催化氧化单 元→高级氧化单元→斜管沉淀分离单元→两级有机活性过滤吸附单元 →复合消毒单元→达标排放”。 9.PH测量范围:0-14ph准确度:±0.2 pH分辨率:0.1pH稳定性:≤0.02 pH/24小时 ★10.pH自动调节装置:通过传感器在线监控水质,根据需要添加相 应药剂,完成水质酸碱度控制,同时系统具有根据pH值自动调整加药 速度的功能,以确保pH调节效率和效果。 ★11.氧化脱色装置:用于废水综合处理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溶 剂氧化脱色装置。 ★12.超微纳米曝气装置:用于废水综合处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处理有机 溶剂的超微纳米曝气系统,精密气体纳米级曝气氧化装置。 ★13.高效过滤净化功能:采用初级两级有机活性吸附过滤、精密MBR 膜过滤等二级过滤技术(可加膜过滤处理),用于进一步对水中的悬 浮物、胶体、COD、BOD、重金属、等杂质及细菌、病毒等污染物隔离 ,从而保证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14.复合消毒功能:采用臭氧消毒、二氧化氯消毒、紫外杀菌等复合 消毒技术,确保微生物及菌类指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标准。 ★15.智能管理功能:系统采用先进的智能组件和总控技术,实现多种 控制模式,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6.自控功能:全自动微电脑控制系统,全自动化控制,全中文操作154333. 3354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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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能够实时显示仪器的运行状态信息。
11马 弗 炉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参数: 电源电压(V) AC380V 50Hz 额定温度(°C) 1200度 容积(L) ≥16L 功率(KW) ≥10KW 工作室尺寸(高x宽x深) 400x250x160mm(±20mm)19783.3 39783.33
12便 携 式 余 氯 / 二 氧 化 氯 / 总 氯 测 定 仪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测量范围: 余氯LR(0.01~3.00)mg/L 余氯HR(0.20~12.0)mg/L 总氯LR(0.01~3.00)mg/L 总氯HR(0.20~12.0)mg/L 二氧化氯LR(0.02~6.00)mg/L 二氧化氯HR(0.40~24.0)mg/L 采用515nm,420nm LED光源 高清液晶屏 内置校准曲线 支持自定义校准曲线(其他1-3点),过氧化氢(2~4点)支持数据存储(200 组), 查阅, 打印, 传输和删除 支持IP65防护等级14260.0 04260.00
13药 品 冷 藏 柜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双门 680L, 阴凉:8~20℃ 冷藏:2~8℃, 尺寸:1200*560*2000mm(±20mm)14666.6 74666.67
14便 携 式 浊 度 计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一、工作条件 1.供电方式:双供电模式,4节AA电池或USB Type-C供电 2.操作环境:温度:0~50℃;相对湿度:0~90%(不冷凝) 二、技术指标 1.检测项目:浊度 2.检测方法:90°散射法 3.检测范围:0~1000NTU15600.0 05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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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辨率: a)0.01NTU(0.00-9.99NTU) b)0.1NTU(10.0-99.9NTU) c)1NTU(100-1000NTU) 5.光源:LED冷光源(波长400-600nm) 6.零点漂移:±0.5% 7.重复性:≤1% 8.精度:±2% 读数加杂散光 9.杂散光:<0.03 NTU 10.显示屏:LCD显示屏,背光可调 11.符合标准:GB/T 5750.4 12.内置两种浊度曲线,支持用户校准:GB/T 5750.4浊度曲线 13.自动适配量程,无需手动切换 14.纯水调零:可选(GB/T 5750.4浊度曲线下支持) 15.接口类型:USB Type-C 16.数据存储:3000组(自动保存最近的测试数据) 17.数据导出:支持Type-C数据导出 18.电量余量显示 19.主机尺寸:≥265mm×121mm×75mm(长×宽×高) 21.防护等级:≥IP54 三、产品配置 标准配置:浊度仪主机、浊度瓶2个、便携箱
15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一、技术指标 1 光学系统准双光束 2 PC机操作 3 光源 1500小时长寿命钨灯, 2000小时长寿命氘灯 5 检测器硅光二极管 6 光栅 1200条/mm闪耀全息光栅 7 数据导出数据可导出至U盘 8 打印支持打印 9 联机方式网口通讯 10 波长范围 190-1100 nm 11 波长最大允许误差 ±0.1nm 12 波长重复性≤0.1nm 13 波长传输速度 30000 nm/min 14 光谱带宽 2.0 nm 15 杂散光≤0.01%T 16 光度范围 -4.0-4.0Abs; 17 透射比最大允许误差 ±0.3%T(0-100%T); 18 透射比重复性≤0.1%T(0-100%T); 19 噪声≤0.05%T146100. 004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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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基线平直度 ±0.0005Abs 21 漂移≤0.1%T(500nm, 预热1h测试1h) 22 扩展性:可配置自动进样器、蠕动进样器、超微量池架、恒温池架 、镜面反射、光纤探头等。 23 便捷性:支持在线升级和USB存储器升级。 二、配置 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台 2 自动五联样品池架(兼容1-10cm比色皿) 1套 3 工作站软件 1套 4 电脑 1台 5 高通量石英比色皿1cm 1对 6 合格证及说明书 1套 7 维护工具 1套
16通 风 柜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通风柜外部尺寸≥1500*850*2350 通风柜材质和结构 1、主体框架:左右旁板、前钢板、后背板、顶板及下柜体均采用 1.0mm厚一级冷轧镀锌钢板,全自动数控激光切割机下料,一次性一 体折弯成型,喷涂表面经环氧树脂静电流水线自动化喷涂。 2、内衬板\导流板:采用实芯抗倍特板(5mm厚)具有良好的防腐蚀、化学抗性。导流板固定件使用PP优质材质制作一体成型。 3、移动视窗:5mm优质钢化玻璃,门开启高度为700mm,自由升降,移 门上下滑动装置采用电梯配重方式结构,无级任意停留,移门导向装 置由抗腐蚀的聚氯乙稀材质构成。移门把手PP一体成型制作,移门旁 边是抗化学腐蚀的塑料包裹,移门的开、闭有橡胶缓冲装置。 4、通风柜正前方全部为玻璃视窗,有良好的可视范围。导流板和内衬 材料一致,导流板支架由非金属材料构成。 5、下柜体:台面采用上海佛雅耐腐蚀双面实芯理化板(12.7mm厚)耐酸碱,耐冲击,耐腐蚀,甲醛达到E1级别标准。 6、采用高强度,耐酸碱PVC材料,厚度5mm根据实验室的结钩和风量 的具体要求,加工成各种型号的管道。实验室专用塑料离心№2通风机。安装要求牢固,安全。113900. 0013900.00
17 PH 计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仪器级别:0.001级; pH:(-2.000-20.000)pH 电子单元示值误差: ±0.002pH; mV :(-2000.00-2000.00) 温度:(-10.0-135.0)℃/(14.0-275.0)℉ 配套测量范围: (0.000-14.000)pH 大屏幕液晶,显示清晰15553.3 355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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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多种测量模式,包括连续测量模式, 平衡测量模式, 定时测量模 式,支持连续定时或者间隔定时 允许用户设置用户ID, 样品ID,支持GLP规范 具有pH标液组管理功能,自动识别GB, DIN, NIST, USA, MERK 标准 的多种pH缓冲溶液。支持电极校正,最多5点标定 支持存贮测量结果500套 支持通过RS-232接口连接打印机,直接打印测量结果
18臭 氧 检 测 仪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测量范围:0-0.96mg/L 2.电源电压:电源适配器(交流DC5V/0.1A )3.分辨率:0.01mg/L 4.重复性:1% 5.线性误差:±5%FS12133.3 32133.33
19恒 温 干 燥 箱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参数: 电源电压(V) AC220V 50Hz 控温范围(°C) 室温(RT)+10-250℃温度波动度(°C) ±1℃ 容积(L) ≥70L 功率(KW) ≥2KW 工作室尺寸(高x宽x深)≥450x450x350mm 外形尺寸(高x宽x深) ≤655x750x500mm 搁板负荷(KG) ≥16KG 搁板数量≥3块14706.6 74706.67
20超 声 波 清 洗 机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内槽容量:≥22L 2. 超声功率:0~600W可调,功率调节精度≤10% 3. 超声频率:≥40kHz 4. 震头数量:≥10个,采用压电陶瓷震头 5. 温度控制:常温~80℃可调,温度控制精度±2℃6. 内槽尺寸:≥500*300*150mm 7. 内槽材质:304不锈钢,厚度≥1.0mm 8. 外壳材质:冷轧钢板,表面静电喷涂处理 9. 噪音:≤60dB(正常工作状态) 10. 具备定时功能,定时范围0-99min可调 11. 具备过热保护、漏电保护等安全防护功能 12. 电源:AC220V 50Hz12816.6 728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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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超 纯 水 机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进水要求:市政自来水,水温:1℃<T<45℃,水压:0.1-0.5MPa;当TDS>350ppm或地下水时,可配置MPS膜保护器 2. 产水量(25℃):≥20L/H 3. 瞬间取水量:1.5L/min—2L/min(水箱满时) 4. UP超纯水指标:水质达到一级超纯水标准 5. 电阻率:18.25 MΩ.cm @25℃ 6. 吸光度(254nm,1cm光程):≤0.01 7. 可溶性硅(以sio2计):≤0.02mg/L 8. 细菌:<0.1cfu/ml 9. 总有机碳(TOC):<5ppb 10. 热原(内毒素):<0.005Eu/ml 11. 重金属离子:<0.1ppb 12. 颗粒物(>0.1μm):<1/ml 13. 脱盐率:96%-99%(新膜时) 14. 有机物去除率:>99%(MW>200道尔顿) 15. 微粒和细菌去除率:>99% 16. 主机尺寸/重量:长×宽×高(500×490×900)/重量: 65kg 17. 电源/功率:220V/50HZ ;100W 18. 核心功能:具备水质在线实时监测、数据显示、超标报警功能;具备滤芯/耗材寿命提醒、自动冲洗、自动消毒功能;配备高清触摸屏,操作便捷。 19. 配置要求:超纯水机主机1台、配套预处理滤芯、RO膜、UP纯化 柱、水箱等全套配件。118166. 6718166.67
22天 平设备技术参数要求量程:≥200g 2. 精度:0.1mg(万分之一克) 3. 传感器:电磁力平衡传感器 4. 准确度等级:1级 5. 重复性:≤±0.1mg 6. 线性误差:≤±0.2mg 7. 偏载误差:≤±0.2mg 8. 响应时间:≤2s 9. 稳定时间:≤3s 10. 读数精度:0.1mg 11. 校准功能:具备内部校准、外部校准功能,校准砝码等级符合国家标准 12. 防风罩:标配全玻璃防风罩,有效防止气流影响称量结果 13. 秤盘材质:304不锈钢秤盘,直径≥80mm 14. 显示:高清LCD/LED显示屏,数字清晰易读 15. 接口:标配RS232/USB接口,可连接打印机、电脑等设备 16. 电源:AC220V 50Hz,配备电源适配器13560.0 03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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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工作环境:温度10-30℃,相对湿度≤85%
备注:1、标注“★ ”参数为实质性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其余未标注参数为非实质性参数允许微弱负偏离,偏离范围不 得违背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和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潜在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利对其投标文件响应 参数进行复核,中标人需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复核时发现投标人参数与上述要求不符,招标人有权利取消其 中标资格。 2、上述货物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如因实际使用需求调整导致采购数量出现变化的,招标人有权利根据实际使用情 况调整采购数量,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以投标报价单价×实际采购数量为最终结算金额。货物投标单价报价不得突破以上限定最高单价。
89 第三卷 9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91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标段名称)货物及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提供合同材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 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 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如果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不改变本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内 容的情况下,以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条款及格式”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设备。 4.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5.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 我方承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情形、满足“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格式后附。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92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单位(投标人名称)不存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3 任一情形、满足投标人须知“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一旦中标,取消我单位中标 资格并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发生相关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如签订合同后发现则取消其合同,扣留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9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94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95 四、投标保证金 96 五、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 总价(元)备注
水表
1
2
……
阀门
1
2
……
管材(配套管件)
1
2
……
水质检测设备
1
2
……
总计:小写:¥ 大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97 六、投标技术参数响应承诺 根据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中 ”对采购的货物的详细技术参数性能进行描述。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技术 参数、性能指标投标人提供技术参 数、性能指标响应程度备注
1
2
…………
说明: 1.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栏应详细列明招标文件第五章“(三)技术参数要求 ”对所有货物的详细性能要求。 2. “响应内容 ”栏填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三)技术参数要求”对所 有货物详细性能要求作出的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 3. “响应程度 ”栏填写满足、响应或正偏离或负偏离。 4. “备注 ”栏填写偏离情况的具体说明。 98 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成立时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员工总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网址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99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 情况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00 八、项目实施方案 101 九、其他资料 商务要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可以完全满足(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所有主要商务条款要 求,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的招标范围、质量标准、供货期、供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的付款方式及其他相关内容。若有不符合或未按 承诺履行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招标文件第五章“其他商务要求 ”中的相关内容。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行的,承 担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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