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鄂尔多斯市低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无人机及相关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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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采购单位 | 鄂尔多斯市低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市低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无人机及相关设备采购(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鄂尔多斯市低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无人机及相关设备采购(二次)采购人为鄂尔多斯市低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低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无人机及相关设备采购(二次)。
2.2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无人机智能机场、配套无人机、侦测预警设备、低空数字综合应用平台、服务器、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及机巢、安装服务、维保服务等全套设备与服务。具体范围及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期:10日内完成交货,20日内完成安装,具体发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或其制造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采购文件编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依法免税和无需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出具承诺函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文件开始获取时间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的任意时间)。
(5)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日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注:本条指具有相应处罚权限的国家党政军机构在公开渠道发布的处罚通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8月6日9时00分到2026年8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册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阳光采购云平台》(http://cgptt.ordosairport.com:8081/)绑定内蒙古CA,线上参与项目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平台使用具体流程详见公告平台操作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鄂尔多斯市公共阳光采购云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鄂尔多斯市公共阳光采购云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低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国际机场
联 系 人: ***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联系人:***(异议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liujia332-007@163.com
本采购项目鄂尔多斯市低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无人机及相关设备采购(二次)采购人为鄂尔多斯市低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低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无人机及相关设备采购(二次)。
2.2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无人机智能机场、配套无人机、侦测预警设备、低空数字综合应用平台、服务器、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及机巢、安装服务、维保服务等全套设备与服务。具体范围及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期:10日内完成交货,20日内完成安装,具体发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或其制造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采购文件编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依法免税和无需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出具承诺函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文件开始获取时间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的任意时间)。
(5)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日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注:本条指具有相应处罚权限的国家党政军机构在公开渠道发布的处罚通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8月6日9时00分到2026年8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册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阳光采购云平台》(http://cgptt.ordosairport.com:8081/)绑定内蒙古CA,线上参与项目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平台使用具体流程详见公告平台操作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鄂尔多斯市公共阳光采购云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鄂尔多斯市公共阳光采购云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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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低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国际机场
联 系 人: ***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联系人:***(异议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liujia332-0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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